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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饭饱看繁华,惊闻非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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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了饭、粥足饭饱,古风和小赟开始在黄台城里转悠,主要是为了和王兑他们再次“偶遇”,而且古风总算是安静下来仔细观察这座城池了。

    黄台城不愧是绥州的第二大城,其热闹繁华程度绝对不是平谷县可以媲美的,尤其是西阳街,百米宽的大街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商铺酒楼,一眼望不到尽头,各种旌旗招展,五颜六色,迎风飞舞;街道之上,行走着各型各色的人,摩肩擦踵,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或悠然步行,惬意的观赏着沿途热闹,或则小步快行,为生活而奔波。

    古风感觉到滚滚红尘之气扑面而来,他似乎看到了人生百态,都在这里时时刻刻的上演着。

    “今天我们赶得正好,晚上在宝华阁有一场大型拍卖会举行,我们再去凑下热闹。”小赟说。

    “宝华阁拍卖会?你怎么知道?”

    “对啊,我吃饭时听邻桌说的,宝华阁是全东土最大的一家拍卖行之一,一般只在帝国王国都城举行拍卖会。不过这次绥州因缘际会,导致大量的势力都来这里了,所以他们就借此机会举行一次拍卖会了。”小赟再次给古风脑补。

    其实这主要因为两方面原因,一个是因为大派收弟子,很多势力都来绥州企图和这些大门派攀上关系,而且这些人所拥有的东西比较单一,这就需要一个交换的平台,这是主要原因。二来则是因为沈嫣欲招亲的事情,这是噱头,把那些准备转身回去的人统统都继续吸引而来了。

    “可是这样的大型拍卖会,不需要请柬什么的么?更重要的是——我们的钱还是省着点花吧。”这时的古风更像是一个小孩子,犹犹豫豫的,殊不知那一小块银子兑换的刀币难入小王子法眼。

    “叔叔,那些都是为大人物准备的东西,我们就不要想拍下来了,能进入见识见识也不错,只要交上十颗下品元晶就可以进入。”小赟说起话来老气横秋。

    “十颗下品元晶?那是什么东西?”

    “一颗下品元晶起码值一枚金币,相当于十枚银币,至于你那刀币嘛,一个钱袋好像不够。”小赟挠了挠头,也是很无奈,曾几何时,他也要为钱发愁了。

    “这宝华阁也太坑人了吧!”古风震惊,“十颗下品元晶就是十枚金币、一百枚银币,这简直就是天价入场费。话说这些修士都这么有钱?我去占个山头当强盗吧!”

    “对啊对啊,能够进入其中的都是非富即贵,而里面拍卖的东西也都是好东西,在外面都很难看到的。”小赟摊了摊手,“你要落草别拉上我,我可是王子。”

    古风点头,他当然是说说罢了,当然如果有机会敲人竹杠也是允许的。而这样的拍卖会确实不容错过,就算不拍卖,涨涨见识也是好的,他现在头上一堆“见识浅短”、“乡野村夫”这样的形容词急需摆脱。

    “听你的口气你去过?”现在古风再也不敢把小赟看做个乳臭未干小孩了,他的阅历恐怕比自己多得多,起码是眼界要高不少。

    “嘿嘿嘿,以前和我父……父亲去过几次。”

    “几次!”古风感觉有点头晕,看来他真的是乡巴佬,“对了,如果我没有元晶只有黄金,他们接受么?”古风问了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他哪有黄金!

    “不接受。不过你可以先把黄金兑换成元晶,一般在泰和钱庄都有这种业务,他们做生意还是比较可靠的。”

    “即使这个泰和钱庄很坑人,但是却依旧抵不住人们把黄金兑换成元晶的热情,毕竟黄金白银青铜就是一个等价物,而元晶确实实在的能在对战时从中吸收元力真气,尤其是高阶、极品元晶,更是有价无货。”小赟说了很多,让古风受益匪浅。

    这时,一支规模庞大的车队缓缓靠近,鲜明的旗帜迎风招展,所有人看到车队,都纷纷后退,无须催促,自觉让出一条宽敞的大道来,因为这是皇家旗帜,说明马车里坐着皇室子弟。最为重要的是,这个帝国的名字叫做“大金”。

    大金帝国,说起来无疑是眼下风头最盛、实力最强的帝国,也许没有之一。自大金帝国立国以来,才不过三百年,期间帝国皇室英雄辈出,实力深不可测,它建立了东土东部联盟并纳入了齐帝国和吴帝国,与以夏帝国为首、秦楚帝国为辅的西部联盟和以周为首、燕晋为辅的中部联盟三分天下。一时间凡是有“金”字旗的地方基本无人招惹。虽然在十七年前,金帝国的戍北军精锐莫名丧失殆尽,让它的发展势头减缓了许多。但是至今仍是东土的一大霸主。

    在重重骑兵保护下,中间有一辆格外豪华的马车,这马车俨然就像是一座小宫殿,精致美观,高三米,宽五米,长十米,需要八匹火鳞马才能拉动。

    这豹首马身红鳞的妖兽,力大无穷,奔行如电,日行万里不在话下,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坐骑,但是这样的神马,却被人用来拉车,实在暴敛天物,让两旁的人心中暗暗可惜和羡慕嫉妒。

    马车之上就这很大的空间,客厅卧室一应俱全,在马车客厅内,一对少年男女相对而坐。只见那女子貌美如花,身段修长风流,凹凸有致,一身白色宫装,衬托出她精致如玉的脸庞更加圣洁如仙,就像画中的仙子,从画中走入凡间。一双明亮的美眸,清光流转,犹如山间清泉,只是看了一眼,就清凉到心中,让人忘记所有忧愁;她睫毛细长,根根分立;两道峨眉细长如柳叶,如工笔刻画;白皙光滑犹如的肌肤,隐隐有着荧光。

    而男子同样英俊威严,唇红齿白,面若冠玉,他身着五爪蟒袍,头戴紫金冠,腰系紫玉带,显得贵气逼人。

    他们鼻梁高挺,和东土人差别比较明显,肤色也要白上许多,和北狄一带的人很相似,看来大金帝国原为北狄一支的传言非虚。

    “同样是皇子,这金国皇子和秦齐两帝国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呐?”古风低头看着小赟,忍不住评头论足。

    “叔叔,别看我,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有些人喜欢低调吧。呵呵呵……”小赟心里想的却是,“我堂堂一国王子成了个小乞丐该问谁呢……”

    “没有了,我们走吧。”古风避开了金帝国皇室的座驾,从一个小巷里走出去了。

    忽然,默默地走在小巷子中的古风听到了不远处传出一声呼号。

    “非礼啊!”

    “什么情况?”古风看了看也是一脸迷茫的小赟。

    “去不去?”几天来小赟基本上摸透了古风的脾气,虽然爱看热闹,但一般不多管闲事,比如救他的时候。

    “废什么话!这热闹能不看……能不管?”为了提高速度,古风直接抱起小赟,施展出平生最快的步法,不过瞬息就来到了声音的源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