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烈火永生 第四十九章 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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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是一名晶化种?”清点人员时天启发现了意外之喜,伊莉丝是个货真价实的晶化种。
“嗯,但我在战斗方面没有更多的天赋,我的能力是降低一个东西的存在感,比如你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对坎宁发动了这个能力。”
“难怪,我当时就感觉他像是突然出现的一样,按理说坎宁这样的体型我应该第一时间发现他才对。”天启恍然大悟。
“其实我们这样的晶化种并不少见,只是大多数能力很弱,我同一时间就只能对一个物体发动这个能力。”
“不少见吗?我在整个塔伦地区就只见过一个,而且好像……比你还弱。”天启想到了以撒,但他那点能力微不足道,与普通人没有太大差别。
“塔伦或许要特别一点,对于古斯塔沃我略有耳闻,听说他酷爱活体实验,所以像晶化种这样的绝佳素材大概都已经被他迫害致死了吧。再说了,塔伦地区本来就不大。”伊莉丝解释道。
“好吧,那坎宁是怎么回事,我能感觉到他的力量比普通人要强得多,你可别告诉我是天生的。”
“可能要让你失望了,他真的是天生的。”伊莉丝捂嘴轻笑道。
“伊莉丝,抱歉,我一直没敢说……其实我是血侍的后代。”坎宁虽然块头很大,但其实性格十分温和。
伊莉丝和天启都是一惊。
“我的父亲在二十岁的时候成为了血侍,可是他没有忘记自己身为人类的日子,在一次剿灭反抗者的行动中,他发现了自己的好友也在其中,不忍心对故人下杀手的他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包庇了那个人。后来也是因为这件事,他死了。”
“他被血侍处死了?”天启询问。
“不,他被那个好友暗算而死。”
几人都沉默了,人类与血侍之间的仇恨不共戴天,血侍的子嗣们往往都可以继承这‘高贵’的身份,数代人传下来,他们已经不认为自己是人类了;即使不是通过继承获得血侍资格的人类往往也会反过来欺压自己的同胞,因为大部分人在面临高人一等的特权时都无法保持住自己的本心。
“即使这样,你还是加入了反抗军?”天启问道,“你不恨那个杀父仇人吗?”
“小的时候应该也是恨的吧,不过他早就死了,恨不恨的都没意义了。”坎宁低着头闷闷地说,“但是……我认为以血还血并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根本方法,只有推翻了邪恶的统治,让人们平等地活着,才可以杜绝这样的事情。”
天启肃然起敬,这个看起来不太聪明的巨汉原来是大智若愚,许多人不明白,觉得只要加入了统治者的行列,就可以拥有人上人的生活。诚然,短期来看确实如此,但他们不明白,即使费尽心机讨好统治者们,成功获得了一点可怜巴巴的龙血,依然会面临来自更高阶层的压迫,科林加斯瞬间引燃数百血侍的场面还历历在目。要根除这些压在人们身上的枷锁,还是要解决掉那几个罪魁祸首——巨龙,要让人类重新成为这片大陆的主人。
天启拍了拍坎宁的手臂,因为肩膀够不到,然后对他说:“我明白了,你继承了来自父亲的一点点龙血之力,所以力量远超常人。这样看来我们的基础要比当初在塔伦的时候还要好。”
“朗基努斯!”这时候扬沙跑了过来,“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招募人手啊?”
天启笑了笑:“没你想的这么简单,我们要先制定计划,因为这次不是以前那种漫无目的地对血侍发起进攻,而是要联合整个死灰平原的人类,最终打进狂徒要塞,杀死余烬。正好,叫大家过来,我想了解一下情况,另外我们一起讨论下一步行动。”
扬沙用力地点了点头,兴奋地去招呼所有人过来,天启感到非常欣慰,他很喜欢这个有冲劲的孩子,人类正需要这样的勇气和精神。
不一会所有人都聚集过来,天启拿过一截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圈,开口问道:“如果这个圈是薪火镇,谁能把死灰平原的地形和重要地点画出来?”
一个瘦小的男人挤了出来,他带着厚厚的眼镜,头发无精打采地耷拉在额头,一副很不健康的样子,他对天启说:“我能画出来,我家藏了一张死灰平原的地图。”
天启点点头:“很好,我记得你叫桑德斯对吧?”
“是,是的,朗基努斯大人。”桑德斯见被天启记住了名字,显得很激动。
“不必叫我大人,我们都是同僚和战友,我也不会成为复仇者的首领,队伍以后的领导者就由伊莉丝来担任吧。”
“那我呢?我能不能当副手?!”扬沙又叫了起来,引得人们发出一阵笑声。
“小家伙,你还得再沉稳一些,什么时候变得像个真正的男人了,再问伊莉丝你能不能当副手。”天启摸了摸扬沙的头,“现在先叫桑德斯给我讲解一下死灰平原的形势吧。”
桑德斯微微欠了欠身,接过树枝在地上画了起来,边画边说:“薪火镇是位于西北方最接近塔伦的地方,由这里向东南方向九十公里会出现一座城市,野狼城,那里驻守着万夫长洛格玛利,根据我们所知的血侍编制来估计,他手下大概有两千个低等血侍,至少有四到五名千夫长。”
天启暗暗惊讶,想不到一个小镇里居然还有这样思路清晰的人,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类连字都不会认,一辈子可能也读不到一本书,想要培养逻辑思维能力是非常困难的,看来这个桑德斯本身就对分析数据拥有很高的天赋。
其他人听到他的解说,也终于对薪火镇向外走的情况有了一丝了解,他们之前大多不会考虑这些事。
“一过了野狼城,地形就开阔起来了。”桑德斯的意思是说,从塔伦地区绕过风箱山之后,薪火镇到野狼城之间是一条狭窄的走廊,两边都被高山围住,“我从地图上看到,继续往东北或东南方向各有两座达成,中间分布了不少镇子,而从两座城中间穿过继续向下,一直到达平原尽头,迷雾之海边,就是狂徒要塞了。”桑德斯大概描述完了死灰平原的地形。
“所以说,这里最强的战力一共有三名万夫长,以及领主余烬?”天启心中安定了些,起码局势不会比塔伦地区更困难。
“不,死灰平原正中间有一座要塞,那里驻扎着三名万夫长。”桑德斯推了推眼镜。
“哦?你是一名晶化种?”清点人员时天启发现了意外之喜,伊莉丝是个货真价实的晶化种。
“嗯,但我在战斗方面没有更多的天赋,我的能力是降低一个东西的存在感,比如你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对坎宁发动了这个能力。”
“难怪,我当时就感觉他像是突然出现的一样,按理说坎宁这样的体型我应该第一时间发现他才对。”天启恍然大悟。
“其实我们这样的晶化种并不少见,只是大多数能力很弱,我同一时间就只能对一个物体发动这个能力。”
“不少见吗?我在整个塔伦地区就只见过一个,而且好像……比你还弱。”天启想到了以撒,但他那点能力微不足道,与普通人没有太大差别。
“塔伦或许要特别一点,对于古斯塔沃我略有耳闻,听说他酷爱活体实验,所以像晶化种这样的绝佳素材大概都已经被他迫害致死了吧。再说了,塔伦地区本来就不大。”伊莉丝解释道。
“好吧,那坎宁是怎么回事,我能感觉到他的力量比普通人要强得多,你可别告诉我是天生的。”
“可能要让你失望了,他真的是天生的。”伊莉丝捂嘴轻笑道。
“伊莉丝,抱歉,我一直没敢说……其实我是血侍的后代。”坎宁虽然块头很大,但其实性格十分温和。
伊莉丝和天启都是一惊。
“我的父亲在二十岁的时候成为了血侍,可是他没有忘记自己身为人类的日子,在一次剿灭反抗者的行动中,他发现了自己的好友也在其中,不忍心对故人下杀手的他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包庇了那个人。后来也是因为这件事,他死了。”
“他被血侍处死了?”天启询问。
“不,他被那个好友暗算而死。”
几人都沉默了,人类与血侍之间的仇恨不共戴天,血侍的子嗣们往往都可以继承这‘高贵’的身份,数代人传下来,他们已经不认为自己是人类了;即使不是通过继承获得血侍资格的人类往往也会反过来欺压自己的同胞,因为大部分人在面临高人一等的特权时都无法保持住自己的本心。
“即使这样,你还是加入了反抗军?”天启问道,“你不恨那个杀父仇人吗?”
“小的时候应该也是恨的吧,不过他早就死了,恨不恨的都没意义了。”坎宁低着头闷闷地说,“但是……我认为以血还血并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根本方法,只有推翻了邪恶的统治,让人们平等地活着,才可以杜绝这样的事情。”
天启肃然起敬,这个看起来不太聪明的巨汉原来是大智若愚,许多人不明白,觉得只要加入了统治者的行列,就可以拥有人上人的生活。诚然,短期来看确实如此,但他们不明白,即使费尽心机讨好统治者们,成功获得了一点可怜巴巴的龙血,依然会面临来自更高阶层的压迫,科林加斯瞬间引燃数百血侍的场面还历历在目。要根除这些压在人们身上的枷锁,还是要解决掉那几个罪魁祸首——巨龙,要让人类重新成为这片大陆的主人。
天启拍了拍坎宁的手臂,因为肩膀够不到,然后对他说:“我明白了,你继承了来自父亲的一点点龙血之力,所以力量远超常人。这样看来我们的基础要比当初在塔伦的时候还要好。”
“朗基努斯!”这时候扬沙跑了过来,“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招募人手啊?”
天启笑了笑:“没你想的这么简单,我们要先制定计划,因为这次不是以前那种漫无目的地对血侍发起进攻,而是要联合整个死灰平原的人类,最终打进狂徒要塞,杀死余烬。正好,叫大家过来,我想了解一下情况,另外我们一起讨论下一步行动。”
扬沙用力地点了点头,兴奋地去招呼所有人过来,天启感到非常欣慰,他很喜欢这个有冲劲的孩子,人类正需要这样的勇气和精神。
不一会所有人都聚集过来,天启拿过一截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圈,开口问道:“如果这个圈是薪火镇,谁能把死灰平原的地形和重要地点画出来?”
一个瘦小的男人挤了出来,他带着厚厚的眼镜,头发无精打采地耷拉在额头,一副很不健康的样子,他对天启说:“我能画出来,我家藏了一张死灰平原的地图。”
天启点点头:“很好,我记得你叫桑德斯对吧?”
“是,是的,朗基努斯大人。”桑德斯见被天启记住了名字,显得很激动。
“不必叫我大人,我们都是同僚和战友,我也不会成为复仇者的首领,队伍以后的领导者就由伊莉丝来担任吧。”
“那我呢?我能不能当副手?!”扬沙又叫了起来,引得人们发出一阵笑声。
“小家伙,你还得再沉稳一些,什么时候变得像个真正的男人了,再问伊莉丝你能不能当副手。”天启摸了摸扬沙的头,“现在先叫桑德斯给我讲解一下死灰平原的形势吧。”
桑德斯微微欠了欠身,接过树枝在地上画了起来,边画边说:“薪火镇是位于西北方最接近塔伦的地方,由这里向东南方向九十公里会出现一座城市,野狼城,那里驻守着万夫长洛格玛利,根据我们所知的血侍编制来估计,他手下大概有两千个低等血侍,至少有四到五名千夫长。”
天启暗暗惊讶,想不到一个小镇里居然还有这样思路清晰的人,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类连字都不会认,一辈子可能也读不到一本书,想要培养逻辑思维能力是非常困难的,看来这个桑德斯本身就对分析数据拥有很高的天赋。
其他人听到他的解说,也终于对薪火镇向外走的情况有了一丝了解,他们之前大多不会考虑这些事。
“一过了野狼城,地形就开阔起来了。”桑德斯的意思是说,从塔伦地区绕过风箱山之后,薪火镇到野狼城之间是一条狭窄的走廊,两边都被高山围住,“我从地图上看到,继续往东北或东南方向各有两座达成,中间分布了不少镇子,而从两座城中间穿过继续向下,一直到达平原尽头,迷雾之海边,就是狂徒要塞了。”桑德斯大概描述完了死灰平原的地形。
“所以说,这里最强的战力一共有三名万夫长,以及领主余烬?”天启心中安定了些,起码局势不会比塔伦地区更困难。
“不,死灰平原正中间有一座要塞,那里驻扎着三名万夫长。”桑德斯推了推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