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背叛,枪响,难逃(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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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霆朗自以为都安排妥当了,这才敢开着车回半山别墅。
路途才走了不到一半,就接到了琳达打来的电话。
琳达说话言简意赅:“把你的定位告诉我,我有东西交给你。”
陆霆朗下意识问道:“给我什么?魏知遇让你来的?”
琳达那边顿时发出一声厉喝:“少废话!说位置!”
陆霆朗心里想着,该来的躲不过,如果不用在自己家动手的话,那更好不过了。
所以他直接报上了永城码头一家废弃仓库的位置。
然后自己也驱车赶去那里。
上次他把钟玫带来这里,一方面是让为了钟玫吹江风冷静下来,一方面就是为了考察地形。
码头向来不是什么太平场所,在这里的废弃仓库打架闹事,不容易伤害无辜,能把危害值稍微降低一点,而这正是陆霆朗所需要的。
琳达也不知道是从哪儿赶来的,反正陆霆朗等了没两分钟,她的车就开过来了。她急匆匆的从出租车上跳下来,奔过来就塞给他一个本子。本子只有一个ipad大小,拿在手里也不重,而且从外表来看,这真的只是一个黑封皮的日记本。
唯一有点不同的,大概就在于这是一本线装的日记本。
琳达咬着牙忍了忍,忽然倾身向前,猛地抱住了他。
陆霆朗浑身一僵,条件反射的就要推开她。
琳达却是箍着他死死地不松手,然后低喝一声:“别动!听我跟你说!”
陆霆朗大手钳住她的肩膀,稍微一发力就能听到骨节错位的声音。
他冷声道:“有话放开我再说!妈的!老子没时间陪你玩暧昧!放开!”
琳达冷笑一声,贴在他耳根处说道:“带录音笔了吗?我要是放开你再说,录音笔就能感知到我的声波了,是吧?”
到底是跟他们猎鹰的人斡旋过不少次的人,琳达的反侦察能力是一流的。
陆霆朗咬了咬牙,将兜里的录音笔拿出来,然后随手一扔,江面上便起了一个小水洞,之后便是一圈一圈的涟漪,直到恢复平静。
“扔了,放心了吗?”
琳达这才放开他。
她扫了那个本子一眼,道:“我没太多时间跟你细说了,总之这个本子上面有很重要的东西,能让你在关键时刻拿出来威胁魏知遇的!你好好保管,必要时刻拿出来当个护身符吧!我走了!”
这番话把陆霆朗弄得一头雾水,他自然不肯放琳达轻易离开了。
他一把板正她的肩膀,冷声道:“你去哪儿?我送你过去!现在你没时间说清楚,在车上总能有时间了吧?”
琳达冷笑一声,道:“你送我?我要去机场逃命,这里到机场起码要两个小时,你也要送我?”
陆霆朗冷着脸道:“我今天反正没事,可以送你一程。”
琳达吸了吸鼻子,忽然抬头看了看天空,一张妆容精致的脸上,染了几许悲怆。“算了,别送了!你要是来送我,我就舍不得走了!陆霆朗,以后咱们不会再见了,真的没机会了!”琳达汉语水平不高,所以到了这种临别时刻,她也想不出什么文艺的话来说,好让对方加深一下对自己的印象。她能说的,好像就只有一句——byebye。
她想抱一抱他,可惜这个男人太绝情了,连她给的拥抱,都不给予半分信任。
他绝不允许自己靠近他。琳达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后,觉得嘴里发苦。
她决然转身,告诉自己,已经把最后能给他的都给了,这就够了。
一辈子只动一次心,将这份心动体验到了,也把这个人爱惨了,这就够了。
然后她听到了耳边忽然呼啸而过的一阵风。
她觉得奇怪,因为那风是有温度的,和江边吹来的风不一样。
她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忽然就听到身后发出“砰”的一声。
那声音……是子弹撞到了铁栏杆上!
琳达惊恐的回头,果然看到陆霆朗已经抱着她给的本子疯狂的跑了起来。
随后的子弹一发接一发的射过来,琳达在最初的瞬间还站在原地愣愣的,直到一颗子弹打到了自己的脚边。
她吓得尖叫起来,抱着头猫着腰疯了似的跑起来,同时脑子里所剩不多的意识告诉她,魏知遇这次是来真的了!
此时天公又忽然不作美,竟是下起了雨夹雪!
说是雨夹雪,其实就是漫天的冰凌子。
永城地处淮河以南,但又不在江南地带,因此每年冬天,总有一段时间冷得让人特别难熬,而现在正是那段时间。
陆霆朗在地上翻了几个滚,又险险地和两颗子弹擦肩而过,这才撞到了旧仓库的墙壁。
他趴在地上一个横扫腿,就将仓库门踢开了。
一开门就是两个废弃的汽油桶,本来就是陆霆朗备好了用来挡子弹的。
现在他耳边不但呼啸着江风,还被琳达那女人的哭叫声干扰着,让他根本没办法判断狙击手的位置,所以他必须先让琳达闭嘴。
陆霆朗猫着身子进了仓库,一手勾出汽油桶,一手拎出一只木箱横在自己胸前,然后冒险将一只木棍扔了出去,示意琳达赶紧跑过来。
琳达现在正处于抱头鼠窜的情景,对于任何不同寻常的动静都十分敏感,现在猛地听到“梆”的一声落在自己脚边,还以为又是一颗子弹,顿时吓得又是一声大叫。
她一着急,竟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跑了过去!
其实她也是下意识的反应,因为仓库的方向再往前就只有跳江一条路了,而琳达只想要跑路,她可不想跳江,自然往码头外面跑。
陆霆朗一急之下,也顾不得会不会暴露自己了,只能拿木匣子护着自己,探出头来大喊一声:“琳达!别往那儿跑!危险!”
“危险”两个字的尾音刚刚落下去,琳达的身形就在陆霆朗的视野里定住了。可她只定住了一瞬。她今天穿的是她最喜欢的淡粉色羊羔绒的棉服,所以后背上开出一大朵血红的花朵时,煞是扎眼……
陆霆朗自以为都安排妥当了,这才敢开着车回半山别墅。
路途才走了不到一半,就接到了琳达打来的电话。
琳达说话言简意赅:“把你的定位告诉我,我有东西交给你。”
陆霆朗下意识问道:“给我什么?魏知遇让你来的?”
琳达那边顿时发出一声厉喝:“少废话!说位置!”
陆霆朗心里想着,该来的躲不过,如果不用在自己家动手的话,那更好不过了。
所以他直接报上了永城码头一家废弃仓库的位置。
然后自己也驱车赶去那里。
上次他把钟玫带来这里,一方面是让为了钟玫吹江风冷静下来,一方面就是为了考察地形。
码头向来不是什么太平场所,在这里的废弃仓库打架闹事,不容易伤害无辜,能把危害值稍微降低一点,而这正是陆霆朗所需要的。
琳达也不知道是从哪儿赶来的,反正陆霆朗等了没两分钟,她的车就开过来了。她急匆匆的从出租车上跳下来,奔过来就塞给他一个本子。本子只有一个ipad大小,拿在手里也不重,而且从外表来看,这真的只是一个黑封皮的日记本。
唯一有点不同的,大概就在于这是一本线装的日记本。
琳达咬着牙忍了忍,忽然倾身向前,猛地抱住了他。
陆霆朗浑身一僵,条件反射的就要推开她。
琳达却是箍着他死死地不松手,然后低喝一声:“别动!听我跟你说!”
陆霆朗大手钳住她的肩膀,稍微一发力就能听到骨节错位的声音。
他冷声道:“有话放开我再说!妈的!老子没时间陪你玩暧昧!放开!”
琳达冷笑一声,贴在他耳根处说道:“带录音笔了吗?我要是放开你再说,录音笔就能感知到我的声波了,是吧?”
到底是跟他们猎鹰的人斡旋过不少次的人,琳达的反侦察能力是一流的。
陆霆朗咬了咬牙,将兜里的录音笔拿出来,然后随手一扔,江面上便起了一个小水洞,之后便是一圈一圈的涟漪,直到恢复平静。
“扔了,放心了吗?”
琳达这才放开他。
她扫了那个本子一眼,道:“我没太多时间跟你细说了,总之这个本子上面有很重要的东西,能让你在关键时刻拿出来威胁魏知遇的!你好好保管,必要时刻拿出来当个护身符吧!我走了!”
这番话把陆霆朗弄得一头雾水,他自然不肯放琳达轻易离开了。
他一把板正她的肩膀,冷声道:“你去哪儿?我送你过去!现在你没时间说清楚,在车上总能有时间了吧?”
琳达冷笑一声,道:“你送我?我要去机场逃命,这里到机场起码要两个小时,你也要送我?”
陆霆朗冷着脸道:“我今天反正没事,可以送你一程。”
琳达吸了吸鼻子,忽然抬头看了看天空,一张妆容精致的脸上,染了几许悲怆。“算了,别送了!你要是来送我,我就舍不得走了!陆霆朗,以后咱们不会再见了,真的没机会了!”琳达汉语水平不高,所以到了这种临别时刻,她也想不出什么文艺的话来说,好让对方加深一下对自己的印象。她能说的,好像就只有一句——byebye。
她想抱一抱他,可惜这个男人太绝情了,连她给的拥抱,都不给予半分信任。
他绝不允许自己靠近他。琳达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后,觉得嘴里发苦。
她决然转身,告诉自己,已经把最后能给他的都给了,这就够了。
一辈子只动一次心,将这份心动体验到了,也把这个人爱惨了,这就够了。
然后她听到了耳边忽然呼啸而过的一阵风。
她觉得奇怪,因为那风是有温度的,和江边吹来的风不一样。
她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忽然就听到身后发出“砰”的一声。
那声音……是子弹撞到了铁栏杆上!
琳达惊恐的回头,果然看到陆霆朗已经抱着她给的本子疯狂的跑了起来。
随后的子弹一发接一发的射过来,琳达在最初的瞬间还站在原地愣愣的,直到一颗子弹打到了自己的脚边。
她吓得尖叫起来,抱着头猫着腰疯了似的跑起来,同时脑子里所剩不多的意识告诉她,魏知遇这次是来真的了!
此时天公又忽然不作美,竟是下起了雨夹雪!
说是雨夹雪,其实就是漫天的冰凌子。
永城地处淮河以南,但又不在江南地带,因此每年冬天,总有一段时间冷得让人特别难熬,而现在正是那段时间。
陆霆朗在地上翻了几个滚,又险险地和两颗子弹擦肩而过,这才撞到了旧仓库的墙壁。
他趴在地上一个横扫腿,就将仓库门踢开了。
一开门就是两个废弃的汽油桶,本来就是陆霆朗备好了用来挡子弹的。
现在他耳边不但呼啸着江风,还被琳达那女人的哭叫声干扰着,让他根本没办法判断狙击手的位置,所以他必须先让琳达闭嘴。
陆霆朗猫着身子进了仓库,一手勾出汽油桶,一手拎出一只木箱横在自己胸前,然后冒险将一只木棍扔了出去,示意琳达赶紧跑过来。
琳达现在正处于抱头鼠窜的情景,对于任何不同寻常的动静都十分敏感,现在猛地听到“梆”的一声落在自己脚边,还以为又是一颗子弹,顿时吓得又是一声大叫。
她一着急,竟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跑了过去!
其实她也是下意识的反应,因为仓库的方向再往前就只有跳江一条路了,而琳达只想要跑路,她可不想跳江,自然往码头外面跑。
陆霆朗一急之下,也顾不得会不会暴露自己了,只能拿木匣子护着自己,探出头来大喊一声:“琳达!别往那儿跑!危险!”
“危险”两个字的尾音刚刚落下去,琳达的身形就在陆霆朗的视野里定住了。可她只定住了一瞬。她今天穿的是她最喜欢的淡粉色羊羔绒的棉服,所以后背上开出一大朵血红的花朵时,煞是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