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爱如风起云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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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山庄灯火璀璨,巨大的别院如同一个巨大的猛兽,蛰伏在黑暗之中。
二楼诺大的书房内,暗光压抑,男人伟岸的身体背光而站,那深邃的轮廓隐在黑暗里,有些虚幻,笔挺的黑色西装,勾勒出挺拔的身姿,流转着严穆的气势凌厉。
男人骨节分明的手指间,捏着一把散乱的照片。
灯光明灭间,依稀可以看见那些照片上女子低垂着眉目,精致的轮廓带着轻笑,看似温暖,实质薄凉。
“风,她可是回来了。”坐在皮椅上的男人翘着二郎腿,悠哉游哉地玩弄着指甲,漫不经心地开口。
背光而站的男人五官深寒,冷峻地勾起薄唇:“嗯。”
“嗯?”坐在皮椅上面容柔美的男人,有几分女子的媚色,吃惊地重复着秦深的话,尾音勾得高高:“你就一个“嗯”,没别的话要说?”
陆爵风转过身来,把手里的那一贴照片丢在桌面上,凝着黑潭的双眸看着翘着二郎腿的冯翊泽,高挺的鼻梁上,一双眼眸,深寒不见底,高深莫测得让冯翊泽隐隐不安。
“你竟敢带意桐去找她!”陆爵风眼眸如刀,锐利地射向冯翊泽。
俊美的男子心虚地偏头。
“那也不能怪我是不是?小桐长大了,他知道couki不是他母亲,也不知道从谁那里听说自己长得和她相似,死磨着要我带他去。”
冯翊泽野很头疼,那个磨人精陆意桐,他要是敢不带他去,他不把他的爱车给直接毁掉了。
为了爱车的命运,冯翊泽明智地带了他去,反正那么丁点的孩子,懂什么呢。
陆爵风眉尖轻蹙,眼睛里盛满了不明的情绪,寒碜碜的,讳莫如深:“冯翊泽,你这是在玩火。”
那个孩子随着长大,眉宇间的确是越来越有她的味道了,要是那个女人真的认出来了,虽然撼动不了他。
可是,还有有些麻烦的。
“哎,我就说,还没看见你陆总这么担心过什么呢!你是对自己没信心,还是对人家小姑娘念念不忘啊?”冯翊泽就是嘴贱,他还真没看见过陆爵风为什么事情皱过眉头呢。
当年的慕欢,不,应该是慕久,还是一个不经世事的小姑娘,懵懂无害,现在就活脱脱的一个妖精,只消那媚眼轻佻,便是风情无限。
是男人,哪能阻挡得住这样的诱惑?
冯翊泽想,当年的那个小姑娘,可是要逆天了。
陆爵风一记冷冷的眼神丢过去,冯翊泽立马闭嘴,这男人的眼眸就像盛满了冰霜,他这样看人的时候,让人觉得心头寒寒的。
“你少给我添麻烦,以后不许让意桐见她,滚回去。”
陆爵风甩下冷冷的命令,就不再理会他,迈开长腿出去,经过冯翊泽的身边的时候,那凌厉严肃的气势漫天铺盖下来。
冯翊泽很是明智地,没有开口。
男人的皮鞋声逐渐地远了,冯翊泽才松了一口气,俊美柔和的五官浮现出一抹狭促的笑意,狡诈而且玩味十足。
五年一个轮回,他怎么就有预感,陆爵风和那个女人之间,绝对不会这么平平静静的。
他似乎已经能够预料到了,好戏很快就开始了。
他只要带上好心情就可以了,其他的,都是陆爵风他应该着急的。
冯翊泽吹了一声口哨,摔着手里的钥匙悠闲无比地出了书房,转去车库拿车回家,琢磨着,好戏什么时候开始。
想想就觉得,心情无限好。
陆爵风去了小意桐的房间,小家伙睡得很安分,这些年,这孩子比同龄人东懂事得多了。
他没有多少时间陪他,而他也很是独立,不用他操心太多。
陆爵风看着他熟睡的脸,眼睛慢慢地变得阴沉,眼前迅速地闪过那个女人的脸,眼看着这些年小意桐长得越来越像她,陆爵风总是轻易地在他的脸上找到她的痕迹。
有时候小意桐笑着看他的时候,他还恍惚地觉得,那个女人还在。
离开小意桐的房间,他折回书房,冯翊泽已经走了,空旷的书房里,只有桌面上那女子的照片被灯光折射出光晕。
他的目光扫过桌面上的照片,扯下领带,揭开两个衣扣,才稍微低觉得轻松点。
五年了呢。
她终于还是回来了。
回云城的第一天,慕欢就失眠了。
做了一个很沉很沉的梦,怎么也醒不过来。
那天晚上她睡得不甚安稳,模糊之中,那个梦又出现了,梦里一直有人在叫她妈妈,声音娇脆,还有没有脱去的奶声奶气。
她不断地奔跑着寻找那个声音,路两边的高大乔木和灌木不断地倒退,仿佛只要她不断地奔跑,就可以接近那个声音。
可是不管她怎么奔跑,路就是没有尽头。
她始终到达不了那个声音。
她被惊醒的时候,天色还微暗,秋日里的雾色苍茫,落地窗洞开着,风不断地往里面灌,寒意瘆人。
她坐在床上,目光穿过那落地窗,可以看见庭院里蜿蜒的石子路边,鸦青色的灯光安静地散发着幽光。
像极了那一年,她被困居在那男人的山中别墅里,每一天能行走的地方不过是大大的庭院,被他画地为牢。
那个时候的她,每一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从诺大的落地窗看出去,就能看到庭院里葱郁的绿色,和那鸦青色的路灯。
看了将近一年,时间成了,就成为了她脑海里一个刻骨的画面,再也忘不了。
其实她已经很久都没有想起来那个地方了,从来不敢想。
心不动,就不痛。
或许是因为回到云城,所以才会想起来,那些记忆,通常是不快乐的。
像现在这样醒来,她的眼角边都会有些的湿润,不得不承认,时过境迁后,她还是会那么感伤。
那个素昧平生的孩子,还有那个黑暗中看不到容颜的男人。
她这一辈子做的最勇敢的事情,就是十九岁那年,怀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孩子。
她连他的样子,都不曾看见。不知道他的身份地位,不知道他的性情,只是黑暗中,那人一次次的掠夺。
刻骨铭心。
她一直在公寓里蹉跎了大半天的时间,直到下午沈飞扬打来了电话说派人来接她。
她收拾好自己出门的时候,就看见杨远站在车子前等她了,他们简单地打过招呼就上车去公司。
一路无话。
到公司门口的时候,一一已经在那里等候了,她走的还是后门,除非是非得出境,她才愿意被镜头捕捉到。
这是她那么倔强坚持的原则。
“欢姐,快进去吧,沈总知道您的脸受伤了,现在正在大发雷霆呢。”一一看见她的车过来了,连忙跑过来拉开车门让慕欢下来。
慕欢才刚下车,一一就急急忙忙地开了口,而且有些心虚地吐了一下舌头,慕欢不用多想,就料定一一是被沈飞扬骂过一顿了。
眼看着慕欢主演的公益微电影就要开拍了,她的脸受伤了,沈飞杨自然是怒不可竭的。
沈飞扬是出了名的铁脸经纪人,却业内的金牌经理人,对手下的艺人严苛,但是绝对负责。
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明星都想要投在沈飞扬的门下的原因,当然,也有的受不了沈飞扬的严格,和他拜拜了。
坚持下来的,就算不红得发紫,总是有些名气的。
而慕欢,就属于那些坚持下来,红得发紫,而且,沈飞扬对她,也偏心得多。
慕欢看着一一有些气馁的脸,手指拂过脸颊上的创口贴,伤口不深,但是有些长,就算上妆,也是会影响拍摄效果的,沈飞杨发火,也在情理之中的。
“没事,你不用担心,这事情不怪你。”慕欢开口安慰一一。
叶一一还年轻,在这娱乐圈,需要更多的历练,而慕欢对她也很是宽容。
一一倒是看得开,接过慕欢手里的包,跟在她的身后,口气轻淡:“我没什么的,本来就是我没保护好您,沈总骂我一下,也没有什么错,只是对不起您,等下沈总又该开始唠叨你了。”
慕欢偏过脸,看了一眼身边笑颜如花的一一,这个女孩子总是有一股开朗活泼的气氛,对什么事情,总是保持着乐观的心态,生动得犹如旷野上疯长的野草。
她喜欢这个女孩子身上这样活力四射的气息。
自己没有的东西,总是要在别人的身上找到,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在她这么多的助理中,她更加偏爱叶一一。
走到哪里都愿意带着她。
“飞扬就是担心我,我和他解释了就好了,你忘了?我是云城人,回来了,有很多事情要做,工作倒是不那么重要的。”
她轻声抚慰自责的女孩子,慕欢的身边,跟着很多的助理,但是对叶一一,慕欢是存在着偏心的,把她当小妹妹一般看待。
也难得了她处于那么至高的位置上,星光灿烂,却对一个小助理,格外的宽容。
“你们知不知道慕欢的脸多么重要?当时我就叫你们陪着她从后门走,你们竟然半路给我撤了,现在她受伤了,你们说说,怎么办?”
沈飞杨愤怒的声音从办公室内传出来,把刚走到门口的一一吓了一跳。
里面安静了有一会,才听见有一个男子的声音,带着一股子视死如归的气势回应了沈飞杨的愤怒:“当时欢姐说人多招摇,半路上让我们撤了,这不能怪我们。”
听见里面传来一声文件摔在谁身上的声音,一一料想,定然是沈飞杨把桌子上的文件拍在了那个刚才说话的倒霉蛋的身上了。
她不由地缩了缩身子。
“你是笨蛋吗?她说不让你们跟着你们就不跟着啊?要是她的脸留疤了,你们统统给我滚蛋。”
一一推开门让慕欢进去的时候,正看见沈飞杨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愤怒地指着站在他面前的一排工作人员,话有些毒。
这个男人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了一拨艺人经纪公司中的翘楚,慕欢对他的评价很高,虽然毒舌,但是却也是一个外冷心热的主。
要不是因为他,慕欢想,她现在一定还是如同当初刚入行的时候那样,跟在别的艺人身后,受尽冷嘲热讽,碌碌无为。
所以,就算她在后来红得一塌糊涂之后,不管有多少的业界资深的经纪公司来挖她,她都不为所动,一直留在沈飞杨参股的星辰经纪公司。
两个人除了工作的关系,私底下的交情也是极好的,沈飞杨知道她的过去,却还是愿意包容她,让她享尽星光璀璨。
沈飞扬转过脸来看见慕欢,不好气地瞪了她一眼,倒是没再发火。
而那一排工作人员,看到自己的救星出现了,纷纷看着她,露出求救的神色,眼巴巴地盼望她能救他们于沈老大的口水之中。
慕欢也知道这是自己的责任,忙上前劝解:“飞扬,这的确不怪他们,是我让他们从前门走的,是我的错,我也没什么事情,你让它们回去工作吧。”
慕欢摘下头上的帽子,缓步走到沈飞杨的身边,对着那些被沈飞杨训斥了一上午的员工使了使眼色。
那些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就溜光了,就连一一,也聪明地溜了出去。
经过慕欢身边的时候,那些人都两手并拢在跟前,对慕欢投来表示感谢的眼神。
沈飞杨看着那些兔崽子一点也不把他放在眼里,一下子就溜得干干净净了,睁眼蹬鼻子地瞪着罪魁祸首慕欢。
她今天穿了一身水蓝色的长裙,白色的碎花,清新得活脱脱一个邻家女孩,她正笑眯眯地看着他,就算他有多大的火气,也得平息下来。
可是看见她脸颊上的创可贴,沈飞杨还是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咬牙道:“你怎么也不知道保护一下自己,这下可好了,要是被媒体拍到,一定得给你来个特大篇幅的报道,题目就为“知名女星慕欢惨遭毁容。“
沈飞杨说得蹬鼻子瞪眼的,手拿着一张报纸在空中比划着,而立之年的男人,慕欢突然就觉得有些可爱。
她被自己的这一个想法吓到,唇角勾起了一抹诡异的弧度,用可爱来形容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还真有些不妥。
“你笑什么?”沈飞杨气得肺都要爆炸了,却看见眼前的这个小女人正笑眯眯地把玩着手里白色的宽边遮阳帽,悠闲得很,一点都不着急。
慕欢被他瞪着,有些无辜地耸肩,慢悠悠地开口:“我哪敢笑啊,沈大经纪人消消气,不生气了,不就是擦伤吗?过几天就好了,反正我刚回来,有些事情要做,你就不能让我先歇几天吗?”
她的口气柔软,说话的时候也没有任何一点影后的架子,只是一个很家常的请求。
媒体都说,女星慕欢在娱乐圈绝对不算是最美丽的,但是那双眼睛,绝对是最有杀伤力,妩媚无双。
像现在这样看人的时候,活生生的能杀死人。
沈飞杨心一软,也不忍心责怪她了。
要是再不给她面子,也就太不通情达理了,他摆了摆手,坐到旋转椅上,看着站在面前亭亭玉立,淡妆轻抹的女子,有些无奈地开口:“那也就只能这样了,你先休息几天,微电影的事情我和公司商量推迟几天。”
慕欢一直轻笑着,温顺地点头,跟在慕欢身边的人都知道,她总是好脾气的,随和得没有一点的架子。
而沈飞杨就是痛恨她这一点,工作人员都不怕她,经常出纰漏,麻烦出来了,受累的总是她。
“我给你假期,但是,你不能让我在报纸上看见你一张擦伤脸的照片,不然,有你好受的。”沈飞杨看见慕欢笑得纯良无害,自己就活生生的一个坏大叔,顿时气不打一处。
慕欢赶紧保证:“好的,我一定会做到不见报。”
慕欢眨巴了一下眼睛,依旧笑得无害,一个女人,偏生的一对妖艳的下挂眼,笑起来的时候,那狭长的眼眸里,流光溢彩的,愣是勾魂夺魄的美。
可是,生有这样的眼睛的人,多半让人看起来有些凄苦的摸样。
沈飞杨有些感慨地看着她,她的眼脸下有一颗飞扬的泪痣,更添了几分的凄楚,生这样的脸像之人,必定会孤苦。
他叹了一声:“你想去哪里,就让杨远送你去,不然叫一一开车送你,你看你,这些年是越来越懒了,开个车都不乐意。”
沈飞扬知道慕欢不愿意开车,她说不喜欢在街道上那种拥挤的感觉。
而且她很是纠结,到底什么时候能按喇叭,什么时候不能按喇叭,她说,轻易按喇叭,会惊扰别人,是对别人的一种不尊重。
毕竟是长在大家之中的女子,虽然后来颠沛流离,那些礼仪在她的骨子里,已经稳稳扎根。
她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一个人打车去。”
慕欢把帽子戴到头上,从胸前把那大大的墨镜戴到了脸上,她的脸本来就小,现在不熟悉她的人,还真认不出来她了。
“那你自己小心点,记得给我按时报平安。”沈飞杨看见她的装扮,也就不勉强她了,他知道慕欢有自己**的去处。
“好的。”她转身就走,裙摆飞扬,露出了脚底,沈飞杨这才发现,她是料定了他会给她假期,穿了一双平底帆布鞋,准备去游玩了呢。
她最懂他。
锦绣山庄灯火璀璨,巨大的别院如同一个巨大的猛兽,蛰伏在黑暗之中。
二楼诺大的书房内,暗光压抑,男人伟岸的身体背光而站,那深邃的轮廓隐在黑暗里,有些虚幻,笔挺的黑色西装,勾勒出挺拔的身姿,流转着严穆的气势凌厉。
男人骨节分明的手指间,捏着一把散乱的照片。
灯光明灭间,依稀可以看见那些照片上女子低垂着眉目,精致的轮廓带着轻笑,看似温暖,实质薄凉。
“风,她可是回来了。”坐在皮椅上的男人翘着二郎腿,悠哉游哉地玩弄着指甲,漫不经心地开口。
背光而站的男人五官深寒,冷峻地勾起薄唇:“嗯。”
“嗯?”坐在皮椅上面容柔美的男人,有几分女子的媚色,吃惊地重复着秦深的话,尾音勾得高高:“你就一个“嗯”,没别的话要说?”
陆爵风转过身来,把手里的那一贴照片丢在桌面上,凝着黑潭的双眸看着翘着二郎腿的冯翊泽,高挺的鼻梁上,一双眼眸,深寒不见底,高深莫测得让冯翊泽隐隐不安。
“你竟敢带意桐去找她!”陆爵风眼眸如刀,锐利地射向冯翊泽。
俊美的男子心虚地偏头。
“那也不能怪我是不是?小桐长大了,他知道couki不是他母亲,也不知道从谁那里听说自己长得和她相似,死磨着要我带他去。”
冯翊泽野很头疼,那个磨人精陆意桐,他要是敢不带他去,他不把他的爱车给直接毁掉了。
为了爱车的命运,冯翊泽明智地带了他去,反正那么丁点的孩子,懂什么呢。
陆爵风眉尖轻蹙,眼睛里盛满了不明的情绪,寒碜碜的,讳莫如深:“冯翊泽,你这是在玩火。”
那个孩子随着长大,眉宇间的确是越来越有她的味道了,要是那个女人真的认出来了,虽然撼动不了他。
可是,还有有些麻烦的。
“哎,我就说,还没看见你陆总这么担心过什么呢!你是对自己没信心,还是对人家小姑娘念念不忘啊?”冯翊泽就是嘴贱,他还真没看见过陆爵风为什么事情皱过眉头呢。
当年的慕欢,不,应该是慕久,还是一个不经世事的小姑娘,懵懂无害,现在就活脱脱的一个妖精,只消那媚眼轻佻,便是风情无限。
是男人,哪能阻挡得住这样的诱惑?
冯翊泽想,当年的那个小姑娘,可是要逆天了。
陆爵风一记冷冷的眼神丢过去,冯翊泽立马闭嘴,这男人的眼眸就像盛满了冰霜,他这样看人的时候,让人觉得心头寒寒的。
“你少给我添麻烦,以后不许让意桐见她,滚回去。”
陆爵风甩下冷冷的命令,就不再理会他,迈开长腿出去,经过冯翊泽的身边的时候,那凌厉严肃的气势漫天铺盖下来。
冯翊泽很是明智地,没有开口。
男人的皮鞋声逐渐地远了,冯翊泽才松了一口气,俊美柔和的五官浮现出一抹狭促的笑意,狡诈而且玩味十足。
五年一个轮回,他怎么就有预感,陆爵风和那个女人之间,绝对不会这么平平静静的。
他似乎已经能够预料到了,好戏很快就开始了。
他只要带上好心情就可以了,其他的,都是陆爵风他应该着急的。
冯翊泽吹了一声口哨,摔着手里的钥匙悠闲无比地出了书房,转去车库拿车回家,琢磨着,好戏什么时候开始。
想想就觉得,心情无限好。
陆爵风去了小意桐的房间,小家伙睡得很安分,这些年,这孩子比同龄人东懂事得多了。
他没有多少时间陪他,而他也很是独立,不用他操心太多。
陆爵风看着他熟睡的脸,眼睛慢慢地变得阴沉,眼前迅速地闪过那个女人的脸,眼看着这些年小意桐长得越来越像她,陆爵风总是轻易地在他的脸上找到她的痕迹。
有时候小意桐笑着看他的时候,他还恍惚地觉得,那个女人还在。
离开小意桐的房间,他折回书房,冯翊泽已经走了,空旷的书房里,只有桌面上那女子的照片被灯光折射出光晕。
他的目光扫过桌面上的照片,扯下领带,揭开两个衣扣,才稍微低觉得轻松点。
五年了呢。
她终于还是回来了。
回云城的第一天,慕欢就失眠了。
做了一个很沉很沉的梦,怎么也醒不过来。
那天晚上她睡得不甚安稳,模糊之中,那个梦又出现了,梦里一直有人在叫她妈妈,声音娇脆,还有没有脱去的奶声奶气。
她不断地奔跑着寻找那个声音,路两边的高大乔木和灌木不断地倒退,仿佛只要她不断地奔跑,就可以接近那个声音。
可是不管她怎么奔跑,路就是没有尽头。
她始终到达不了那个声音。
她被惊醒的时候,天色还微暗,秋日里的雾色苍茫,落地窗洞开着,风不断地往里面灌,寒意瘆人。
她坐在床上,目光穿过那落地窗,可以看见庭院里蜿蜒的石子路边,鸦青色的灯光安静地散发着幽光。
像极了那一年,她被困居在那男人的山中别墅里,每一天能行走的地方不过是大大的庭院,被他画地为牢。
那个时候的她,每一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从诺大的落地窗看出去,就能看到庭院里葱郁的绿色,和那鸦青色的路灯。
看了将近一年,时间成了,就成为了她脑海里一个刻骨的画面,再也忘不了。
其实她已经很久都没有想起来那个地方了,从来不敢想。
心不动,就不痛。
或许是因为回到云城,所以才会想起来,那些记忆,通常是不快乐的。
像现在这样醒来,她的眼角边都会有些的湿润,不得不承认,时过境迁后,她还是会那么感伤。
那个素昧平生的孩子,还有那个黑暗中看不到容颜的男人。
她这一辈子做的最勇敢的事情,就是十九岁那年,怀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孩子。
她连他的样子,都不曾看见。不知道他的身份地位,不知道他的性情,只是黑暗中,那人一次次的掠夺。
刻骨铭心。
她一直在公寓里蹉跎了大半天的时间,直到下午沈飞扬打来了电话说派人来接她。
她收拾好自己出门的时候,就看见杨远站在车子前等她了,他们简单地打过招呼就上车去公司。
一路无话。
到公司门口的时候,一一已经在那里等候了,她走的还是后门,除非是非得出境,她才愿意被镜头捕捉到。
这是她那么倔强坚持的原则。
“欢姐,快进去吧,沈总知道您的脸受伤了,现在正在大发雷霆呢。”一一看见她的车过来了,连忙跑过来拉开车门让慕欢下来。
慕欢才刚下车,一一就急急忙忙地开了口,而且有些心虚地吐了一下舌头,慕欢不用多想,就料定一一是被沈飞扬骂过一顿了。
眼看着慕欢主演的公益微电影就要开拍了,她的脸受伤了,沈飞杨自然是怒不可竭的。
沈飞扬是出了名的铁脸经纪人,却业内的金牌经理人,对手下的艺人严苛,但是绝对负责。
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明星都想要投在沈飞扬的门下的原因,当然,也有的受不了沈飞扬的严格,和他拜拜了。
坚持下来的,就算不红得发紫,总是有些名气的。
而慕欢,就属于那些坚持下来,红得发紫,而且,沈飞扬对她,也偏心得多。
慕欢看着一一有些气馁的脸,手指拂过脸颊上的创口贴,伤口不深,但是有些长,就算上妆,也是会影响拍摄效果的,沈飞杨发火,也在情理之中的。
“没事,你不用担心,这事情不怪你。”慕欢开口安慰一一。
叶一一还年轻,在这娱乐圈,需要更多的历练,而慕欢对她也很是宽容。
一一倒是看得开,接过慕欢手里的包,跟在她的身后,口气轻淡:“我没什么的,本来就是我没保护好您,沈总骂我一下,也没有什么错,只是对不起您,等下沈总又该开始唠叨你了。”
慕欢偏过脸,看了一眼身边笑颜如花的一一,这个女孩子总是有一股开朗活泼的气氛,对什么事情,总是保持着乐观的心态,生动得犹如旷野上疯长的野草。
她喜欢这个女孩子身上这样活力四射的气息。
自己没有的东西,总是要在别人的身上找到,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在她这么多的助理中,她更加偏爱叶一一。
走到哪里都愿意带着她。
“飞扬就是担心我,我和他解释了就好了,你忘了?我是云城人,回来了,有很多事情要做,工作倒是不那么重要的。”
她轻声抚慰自责的女孩子,慕欢的身边,跟着很多的助理,但是对叶一一,慕欢是存在着偏心的,把她当小妹妹一般看待。
也难得了她处于那么至高的位置上,星光灿烂,却对一个小助理,格外的宽容。
“你们知不知道慕欢的脸多么重要?当时我就叫你们陪着她从后门走,你们竟然半路给我撤了,现在她受伤了,你们说说,怎么办?”
沈飞杨愤怒的声音从办公室内传出来,把刚走到门口的一一吓了一跳。
里面安静了有一会,才听见有一个男子的声音,带着一股子视死如归的气势回应了沈飞杨的愤怒:“当时欢姐说人多招摇,半路上让我们撤了,这不能怪我们。”
听见里面传来一声文件摔在谁身上的声音,一一料想,定然是沈飞杨把桌子上的文件拍在了那个刚才说话的倒霉蛋的身上了。
她不由地缩了缩身子。
“你是笨蛋吗?她说不让你们跟着你们就不跟着啊?要是她的脸留疤了,你们统统给我滚蛋。”
一一推开门让慕欢进去的时候,正看见沈飞杨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愤怒地指着站在他面前的一排工作人员,话有些毒。
这个男人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了一拨艺人经纪公司中的翘楚,慕欢对他的评价很高,虽然毒舌,但是却也是一个外冷心热的主。
要不是因为他,慕欢想,她现在一定还是如同当初刚入行的时候那样,跟在别的艺人身后,受尽冷嘲热讽,碌碌无为。
所以,就算她在后来红得一塌糊涂之后,不管有多少的业界资深的经纪公司来挖她,她都不为所动,一直留在沈飞杨参股的星辰经纪公司。
两个人除了工作的关系,私底下的交情也是极好的,沈飞杨知道她的过去,却还是愿意包容她,让她享尽星光璀璨。
沈飞扬转过脸来看见慕欢,不好气地瞪了她一眼,倒是没再发火。
而那一排工作人员,看到自己的救星出现了,纷纷看着她,露出求救的神色,眼巴巴地盼望她能救他们于沈老大的口水之中。
慕欢也知道这是自己的责任,忙上前劝解:“飞扬,这的确不怪他们,是我让他们从前门走的,是我的错,我也没什么事情,你让它们回去工作吧。”
慕欢摘下头上的帽子,缓步走到沈飞杨的身边,对着那些被沈飞杨训斥了一上午的员工使了使眼色。
那些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就溜光了,就连一一,也聪明地溜了出去。
经过慕欢身边的时候,那些人都两手并拢在跟前,对慕欢投来表示感谢的眼神。
沈飞杨看着那些兔崽子一点也不把他放在眼里,一下子就溜得干干净净了,睁眼蹬鼻子地瞪着罪魁祸首慕欢。
她今天穿了一身水蓝色的长裙,白色的碎花,清新得活脱脱一个邻家女孩,她正笑眯眯地看着他,就算他有多大的火气,也得平息下来。
可是看见她脸颊上的创可贴,沈飞杨还是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咬牙道:“你怎么也不知道保护一下自己,这下可好了,要是被媒体拍到,一定得给你来个特大篇幅的报道,题目就为“知名女星慕欢惨遭毁容。“
沈飞杨说得蹬鼻子瞪眼的,手拿着一张报纸在空中比划着,而立之年的男人,慕欢突然就觉得有些可爱。
她被自己的这一个想法吓到,唇角勾起了一抹诡异的弧度,用可爱来形容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还真有些不妥。
“你笑什么?”沈飞杨气得肺都要爆炸了,却看见眼前的这个小女人正笑眯眯地把玩着手里白色的宽边遮阳帽,悠闲得很,一点都不着急。
慕欢被他瞪着,有些无辜地耸肩,慢悠悠地开口:“我哪敢笑啊,沈大经纪人消消气,不生气了,不就是擦伤吗?过几天就好了,反正我刚回来,有些事情要做,你就不能让我先歇几天吗?”
她的口气柔软,说话的时候也没有任何一点影后的架子,只是一个很家常的请求。
媒体都说,女星慕欢在娱乐圈绝对不算是最美丽的,但是那双眼睛,绝对是最有杀伤力,妩媚无双。
像现在这样看人的时候,活生生的能杀死人。
沈飞杨心一软,也不忍心责怪她了。
要是再不给她面子,也就太不通情达理了,他摆了摆手,坐到旋转椅上,看着站在面前亭亭玉立,淡妆轻抹的女子,有些无奈地开口:“那也就只能这样了,你先休息几天,微电影的事情我和公司商量推迟几天。”
慕欢一直轻笑着,温顺地点头,跟在慕欢身边的人都知道,她总是好脾气的,随和得没有一点的架子。
而沈飞杨就是痛恨她这一点,工作人员都不怕她,经常出纰漏,麻烦出来了,受累的总是她。
“我给你假期,但是,你不能让我在报纸上看见你一张擦伤脸的照片,不然,有你好受的。”沈飞杨看见慕欢笑得纯良无害,自己就活生生的一个坏大叔,顿时气不打一处。
慕欢赶紧保证:“好的,我一定会做到不见报。”
慕欢眨巴了一下眼睛,依旧笑得无害,一个女人,偏生的一对妖艳的下挂眼,笑起来的时候,那狭长的眼眸里,流光溢彩的,愣是勾魂夺魄的美。
可是,生有这样的眼睛的人,多半让人看起来有些凄苦的摸样。
沈飞杨有些感慨地看着她,她的眼脸下有一颗飞扬的泪痣,更添了几分的凄楚,生这样的脸像之人,必定会孤苦。
他叹了一声:“你想去哪里,就让杨远送你去,不然叫一一开车送你,你看你,这些年是越来越懒了,开个车都不乐意。”
沈飞扬知道慕欢不愿意开车,她说不喜欢在街道上那种拥挤的感觉。
而且她很是纠结,到底什么时候能按喇叭,什么时候不能按喇叭,她说,轻易按喇叭,会惊扰别人,是对别人的一种不尊重。
毕竟是长在大家之中的女子,虽然后来颠沛流离,那些礼仪在她的骨子里,已经稳稳扎根。
她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一个人打车去。”
慕欢把帽子戴到头上,从胸前把那大大的墨镜戴到了脸上,她的脸本来就小,现在不熟悉她的人,还真认不出来她了。
“那你自己小心点,记得给我按时报平安。”沈飞杨看见她的装扮,也就不勉强她了,他知道慕欢有自己**的去处。
“好的。”她转身就走,裙摆飞扬,露出了脚底,沈飞杨这才发现,她是料定了他会给她假期,穿了一双平底帆布鞋,准备去游玩了呢。
她最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