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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邪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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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家军的营寨外,狼狗孤零零地望向黑暗里,警觉地竖着耳朵。狼狗在烟江人被看作肉狗,因为它们不善奔驰撕咬,无法看护羊群。

    但是百里家军营里的狼狗却不同,它们都有军犬的血统,嗅觉和耳力极其敏锐。

    据说有时候一只狼狗黑暗里能做到的事情是一个营的斥候也做不到的。

    而在这个时候,夜色就像一张巨大的棉被,掩住了一切,值守的士兵们围绕在火堆旁烤着手,马上入冬了,夜里渐渐的有些冷,他们出征很急,身上只有单衣。

    “大头黄今晚上怎么老是看着那边?”百夫长看了一眼那条狗,“不会是有……”

    “大哥你放松点儿,魔君秦舞在断云关里呢。我们奉命守阵后,他还能绕到阵后来打我们不成?放我们在这里守阵,其实不过是个摆设。”一名军士宽慰道,他们所守卫的是百里家军的阵后,这里距离前军足有十一里的距离,是辎重营驻扎的所在,放在这里镇守的是马夫和一些老弱军士。

    魔君秦舞不可能袭击这里,断云关前已经被封成了铁桶。

    士兵们也明白,所以松懈得很,远不是前军夜夜枕戈待旦的阵势。

    “反正大头黄有点怪,鬼鬼祟祟的,一直看着那边。”百夫长嘟哝了一句。

    “嗨!嗨!嗨!嗨……”他站起来,大声呵斥那条狼狗,声音被夜风远远地送了出去,平原上没有回声,像是被黑暗吞噬了。

    那条名叫大头黄的狼狗却没有理睬主人,像条守候猎物的豺狗那样一动不动地向着南方蹲着,只留一个背影。

    “死狗还真他妈邪了!”百夫长有点动怒,“给它点颜色!”

    “大哥别跟一条狗急,”一个军士拉住他,“大概是思春了,想母狗。”

    “******这东西自己就是条母狗。”百夫长瞪了瞪眼睛。

    军士一愣,笑了,“那就是想公狗,反正总是有个想头。”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一齐笑了起来。

    百夫长也大笑起来,心里那点阴影散了,又坐下来靠近火堆搓手,“要是公狗倒是好了,阉了一了百了。”

    “杀了炖个锅子才……”刚才那个军士笑着说,他的笑声忽然刹住了,像是被生生堵死在喉咙里。百夫长诧异地看向他,发现他的脸色忽地大变,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那边……那边、那边!”军士颤抖着伸手,指向了百夫长背后,所有人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战战兢兢去摸自己腰间的刀柄。

    黑暗里,几个影子蹑着步子轻飘飘而来,完全不发出一点声息。

    就着一点点微光,隐约可以看见它们粗大下垂的尾巴。

    那是狼,竟是一群狼无声地出现了。

    这里狼本不多,这么看去却有十几只狼。

    它们聚集成一队而来,军士们带着佩刀和弓箭,不过对付起来也不容易。大头黄却没有发出任何警报,它保持静坐的姿势望向南方。

    “见鬼了!”百夫长压低了声音。他是老兵,熟悉军犬,再蠢的军犬也不会是这个样子的。

    那些狼却也没有注意相隔不远的人,它们缓步接近那只狼狗,而后一只接着一只蹲坐下来,最后排作一排,都呆呆地望向黑暗里。

    它们的尾巴僵硬地竖着,被后面的篝火照亮。

    “这什么意思?这东西还要跟狼一窝了?”一名军士战战兢兢的。他觉得心头一阵恶寒,不知怎么的觉得这诡异的场面里有种让人想要抱头逃窜的危险。

    “妈的,别自己吓自己,几头狼而已!”百夫长骂了一句。他是领头的,这时候不能乱自己的军心。

    “几箭了结它们,扒狼皮吃狼肉!算我们走运了!”他从腰间抽出角弓。

    “大哥,别伤了大头黄。”一名军士道。

    “看它自己的造化,这条狗今天真******邪乎!”百夫长恨恨地骂,他张弓搭箭,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大头黄把头拧了过来。他的手猛地一抖,因为他觉得大头黄是在盯着他看,而那双狗眼看起来说不出的诡异。

    而后所有的野狼也一齐回过头来,它们的眼睛莹莹地在黑夜里发亮,可是看着就像人的眼睛!

    百里家后军大帐。

    百里耶喝干了最后一口茶,饶有兴趣地看着百里卿和。

    这是百里卿和的军帐,整个百里家军团乃至联军都被这座大帐里传出的军令调动,不过此时大帐里空荡荡的,只有百里卿和和百里耶两个人。

    百里卿和在烛光下摆弄着什么,百里耶手中抛玩着温热的茶杯。

    “你在干什么?”百里耶问。

    “这种秋莲子皮厚,不把尖端磨薄些不便发芽。”百里卿和对他亮出了手里的东西,那是一铜盘莲子。

    百里耶笑笑说,“你这个法子是从我那里学的,不过你粗手笨脚,要说莳花,这一辈子成就有限。秋莲子未必总要这样磨,你用小刀轻轻划一道,控制深浅,也可以帮它发芽。”

    “莳花是天份,也看是用不用心。你有十二分的才华,可是只有八分的耐心,出来也只有八分的成就。”百里卿和也不抬头,“我只有八分的才华,但是我有十二分的耐心,未必就没有你种得好。”

    “这是骂我,”百里耶也不以为意,还是笑,“你许了魔君秦舞七日破城,今天已经三天过去了。你最近一不调动军马,二不找诸位王爷议事,诸国营寨里对你的冷漠颇有议论,最不满的,怕是程乌木了。我想你已经有攻城的方略了吧?”

    “不错。”百里卿和说。

    “既然有方略,何不说出来听听?”百里耶反问道。

    百里卿和停下手中的活儿,微微摇头说,“行军不是唱戏,不是说书,能不说则不说。等我发动的那一日,你自然知道。”

    “算你狠,我不逼你。不过,”百里耶斜眼瞥着他,“破不了怎么办?”

    百里卿和摇头,淡淡地道,“不会破不了。我领军迄今十六年,我的王旗所在,士兵无不冒死冲锋。因为迄今为止我对他们的许诺和我定的战略,没有不能实现的,一次都没有。”

    “别人说这个,是自负,你说这个,是你的威严。我们两个相识那么多年,我最不及你的就是我没有你的威仪,可你最大的缺点也就是这个王爷之威,把你弄得人味淡了许多。”

    “你最大的优点就是滑头,最大的缺点也还是滑头。”百里卿和转头,面无表情看着百里耶。

    百里耶耸了耸肩,“你对我的评价,还是我们两个都不明分文的时候说的那些话。其实,费劳克恩提议尸毒之术,不失为一个良策,用心虽然是卑下了一些,不过比起自己的属下横尸几万总是好了许多,你不该是这种小节上看不开的人。”

    “你知道我为什么吹了六夜的箫么?”百里卿和问。

    “说来听听?”

    “我吹了六个晚上的箫,借机也观望城头魔君士兵的动静。他们有的会听我吹箫,但是绝不离开自己值守的位置,也没有丝毫慌乱,真是一支可怕的军队。”百里卿和叹了一口气,“魔君秦舞治军如此严谨,部属又忠勇尚武,尸毒之法不会奏效。尸毒投进城里,只有敌人势弱,不敢出城决战才有用。以秦舞的胆略,我敢用尸毒的办法,他就敢大开城门,硬对硬一仗见输赢。那样也算用计?”

    “而且,”百里卿和缓缓地摇头,声音低沉,“我确实就是那种小节上看不开的人!”

    “我和你齐名,怎么一到了你面前,总是你威风凌世,我倒像猥琐起来了,”百里耶笑笑,递上一个小小的油纸包,“襄阳城里有名的玫瑰花籽,百里家百里霜红就是这一种,我知道你喜欢和我比种花,我就助你一臂之力,临行时候特意在集市上挑了一包。”

    百里卿和在手掂了掂纸包,摇头,“多谢你。”

    “居然也说谢?显得太过生疏了吧?”百里耶皱了皱眉。

    “不比当年了,我们如今是君臣,我君你臣,私下相见还是越少越好。”百里卿和漠然道。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多少年兄弟,猜到你会这么说,真的亲耳听到,却还是觉得难过。”百里耶装了一锅烟草含在嘴边,摇了摇头,转身而去,他走到帐门,一名百里家亲兵急匆匆的冲进来跪下。

    “大家主,营里出事了!”

    “什么事?慢慢说。”百里卿和停下手里的活儿。

    “辎重营养的狗咬死了十个人!”

    “狗咬死了人?十个?”百里卿和吃了一惊,“怎么会有这种事?”

    百里卿和知道军中所用的狼狗,并非什么凶猛的动物。而且这些狼狗的命都不太好,三天两头的被军士偷了宰来吃。

    百里卿和也知道自己部下那些军士何等粗悍,每一个都久经熬炼,不是什么良善温柔的人,如今居然一次有十个人被狗咬死,是营中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传来的消息是说一条狼狗和野狼一起咬死了值守的军士,被一个回营的斥候发现的,他到的时候已经被咬得面目模糊了!”

    “和野狼一起?”百里卿和沉吟了一会儿,忽地起身,“走!去看看!”

    “我也去看看。”百里耶道。

    他的神色也不轻松,营里有怪异的事情,难保不是危险的征兆,不过他也想不通,只觉得隐隐地不安。

    百里卿和点了点头,两人踏出大帐,看见百里耶拴在辕门边的那匹黑马“墨鱼”忽地人立起来凄厉地嘶鸣!像是听了它的呼唤,整个军营里所有战马同时长嘶起来。

    巨大的声音汇集如潮,横贯整个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