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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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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夜,所有人都喝了不少,酣畅的,毫无顾忌的,直到醉倒。醉倒了,也就直接躺在地上睡,以地为铺,以天为盖,毫不讲究。

    我醒时,正靠在孔明怀中,几乎没有感受到任何属于秋日土地的寒凉。相反的,包裹在身体周围的是绵绵不尽的温暖,甜甜的,再多也腻不到的感觉。但是,指尖无意触及到的修长的大手有着与所有温暖相悖的凉意。

    我惊了一下,险些从他怀中跳起。可是,到底是理智占了上峰,告知我孔明还在酣睡,不能打扰到他。不过,理智再快也比不过下意识的动作,即便我尽快停止,动作还是在不经意间吵醒了拥着我的他。

    他转醒,呼吸稍稍有些加重,抚弄到我的头顶时夹带了浅淡的笑意,而后,伴随着初醒后特有的沙哑的嗓音传入我耳中,“醒了?”

    我点头,莫名其妙地就红了双靥,随后,赶忙从他怀中坐起,双手覆上他的胳臂欲要扶他,说道:“快起来吧,你不该护着我的,万一受了寒要怎么办?”

    他却只是笑,悠然的,闲适地问着:“阿硕,你知晓你此时的神色吗?”说罢,他反握住我的手,顺着我的动作坐起,但,只是坐起,并没有直身,接着又道:“比于我,你更希望是你挨着地吗?可是,阿硕,你的身子不好,哪能多受风寒?”

    我顿住,望着他,突然就觉得鼻子有些酸,想哭却不愿被他瞧见,便只能什么也不说地直直扑到他怀中,既是遮挡,亦是感动。

    他则又是笑,声音轻轻的,反拥住我,道:“是我先前待你不好吗?何必如此?”

    我摇首,拼命地摇首。他待我哪里有不好?明明是好到不能再好了,照顾着我,宠着我,从不曾对我露出一丝一毫的厌烦,就连我给他惹出那么多麻烦,他也都是笑着帮我解决的,没有任何不满。可是,正因为太好,反而让我觉得虚妄、缥缈,似乎只是一个美好的梦境。

    他给予我太多的安全感,却也在同时给予了我无尽的不安,让我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良久,我自他怀中探出首,无恙地笑道:“快起来吧,不然真的要着凉了。而且,万一给别人瞧见也不好。”

    “无事。”他淡淡然,扶我起身。然而,当我起身,转眸去注意周身时才恍然发觉,我所担忧的“给别人瞧见”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现实,那些同醉的友人,包括诸葛均夫妇正站在周边含笑围观。尤其是庞统,以一种十分遗憾的神色看着我们,摇头叹息,“可惜啊可惜,可惜你们这夫妻之情越来越深。”

    我窘然,羞愤欲死。可偏偏这个时候,什么也说不上来,就只能任着他们调笑。不过,好在身边有孔明陪伴,即便是被调笑,也有他护着我,任我把脸埋藏在他怀中,获得短暂的安慰。

    安慰过后,我也逐渐适应了他们的笑语,厚了厚脸皮,喊道:“笑、笑、笑,笑什么笑?!你们难道没有和自己夫人温存过啊?!”

    被我喊得一怔,他们顿了片刻,随后,又是朗声笑起,言:“难得见这姑娘发点脾气。”

    我翻眼,无奈询问:“难道我寻常都太过温婉了吗?”

    这话一出,就连孔明都轻笑出了声。他一边笑着,一面握了握我的手,解释,“她哪里是没有脾气,简直执拗得有些过分,就连温婉都是执拗着维持的。”执拗地做着自己认定的所有事情,不管多艰难,多辛苦,都绝不放弃。

    可惜,他说此番话时,我正被庞统他们呛得厉害,颇为不满地和他们对视着,无心再管其他。孔明的话,我不是没有听见,而是没有思考,只将它当作寻常抛之脑后。直到很久很久,久到我都快忘记这番话时才恍然忆起,原来,孔明一直比我认知中的要了解我太多。

    事后,庞统等人渐渐散去,离开草庐、离开襄阳,回到他们所不愿却不得不停留的地方,过回那乱世浮沉、日夜焦虑的生活,将隆中的一切欢愉变为再难接触到的美好,珍藏。

    这一次,谁也没有感慨什么,或是多说什么,只皆是满心欢喜地施礼道别,说一句:“珍重。”

    我亦是如此,但,不忘玩笑式地告知庞统命运的安排,道:“士元兄,不久南郡必归周瑜,若是你真的看他不那么爽快,不如来荆州寻我同孔明耍。”

    其实,这样的命运我很喜欢,因为,它可以让庞统同我们归于一起,不会有离别,不会有敌对。但是,我并不希望来到刘营的庞统最后死于雒城之战,在人生正值佳好的时候,撒手人寰。所以,庞士元,多年后请你用事实告知我历史是可以改变的可好?

    或者,历史的记载没有改变,但,你只是假死。

    想到此些,我的满心欢喜沾染了几许悲哀,变得有些凄然。凄然地将他们送走,我又重新依偎到孔明的怀中,支吾着:“我真怕,怕再度相聚时,我们这些人都已是不全了。”走的走,死的死,再也不会回到最初。

    “不会的。”他宽慰我,声音温浅,“就算是真的如此,我还在。”

    他还在?我顿了顿,然后,倏地抬眸,毅然决然地说道:“如若,有一日我在的时候你不在了,我一定会很讨厌你的。”有多思慕你,便会有多讨厌你。因而,为了不让我讨厌你,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直到我死也活得好好的。

    他笑,轻唤了我一声:“傻姑娘。”便执着我的手,牵我进屋,准备接受诸葛均夫妇的早礼。

    早礼,也就是新人需在新婚的第二日清晨拜见夫家长辈的礼仪。寻常,受礼的人乃是夫家的主人、主母,即男方家的父母等长辈。但,因为诸葛家的长辈皆已去世,此礼便不得不由作为兄长和嫂嫂的孔明和我代为接受,表示同意新妇正式成为诸葛家的人。

    行礼时,新人恭顺地跪拜于堂下,三叩三起后,唤一声:“兄长、嫂嫂。”随后,分别由兄长和嫂嫂扶起,端立着聆听二人给予的训言,并致谢。

    所谓“训言”,我并未说什么具有威慑力的话,只简单地告知林氏,诸葛家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不需要时刻遵循着“兄友弟恭、妯娌和睦”礼教规条,只要行得端,做得正就好。至于,该做一个怎样的妻子,是她同诸葛均自己的事,我们不会过问。

    林氏颔首,明白地对我欠身施礼。

    而后,诸葛均也听罢孔明的训言,早礼结束。

    礼毕,我同林氏到厨室着手准备早食,孔明同诸葛均坐于外堂闲谈等待。

    “嫂嫂。”到厨室,林氏不安地唤了我一声,有些无措地询问:“我该做些什么?”

    我笑,尽量地和善,想要抚平她的不安,随意指了件事,“你去菜坛里取些咸菜切好吧。”随即,我起衣袖,到米缸中舀米,欲要清洗做粥。

    洗米中,我不忘仔细地瞧了瞧真实容貌的她,看她细眉杏眼,挺鼻樱唇,觉得诸葛均委实好福气,竟是能娶得这等佳人。

    “你同阿均如何结识的?”好奇之下,我淡淡然地问。

    她却明显有些拘谨,声音低低地,像只受了委屈的小猫,“他时常去酒肆饮酒,帮我赶走过登徒子,然后,就相识了。”

    英雄救美?我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腹诽道:“还挺老套。”不过,面上却若无其事地说着:“其实,你不必如此紧张,到底,我们不是第一次见了。”

    “那……那是为了避免登徒子。”她则颇不好意思,羞赧地抿了抿唇,解释扮丑的事。

    “我知晓。”随意地答着,我转手将淘洗好的米放入锅中,加适当的水,接着,才又道:“我猜那扮丑的主意是阿均出的吧?”

    “嗯。”

    准备早食期间,我同林氏聊了许多,得知她自小罹难,父亲受征死于战场之上,母亲千辛万古地拉扯她长大,却又在不久之前离世。她一个女子,无依无靠的,当庐卖酒时受过不少欺负。所幸,她遇到了诸葛均,他帮助她,怜惜她,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让她体味到从未有过的欢愉和满足。

    听到此些,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年与王氏一起煮食谈话的场景,想说,除了我和她,如今又多了一个有幸嫁予诸葛家的女子。

    早食,一家五口其乐融融。

    趁此机会,诸葛均坦诚地同孔明说道他对往后生活的安排。他说,结识林氏让他知晓,这个乱世有太多他看不多的疮痍和沉疴,如此,他想出去瞧瞧,不再躲在孔明的身后,做受到保护的无知幺弟。他想如同孔明一般投靠刘皇叔,涉入乱世,尽自己的力量建一番功业。

    对此,孔明没有立即表态,而是告诫他,乱世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有太多他预料不到的事情会发生,甚至,会牺牲他所想要保护的一切。

    诸葛均却依旧坚定,他要入乱世,绝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