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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融入

作者:崛起的石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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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夜过后,万籁俱寂,空气分外清新。

    一场瓢泼大雨,冲散了大顺军中积压多日的阴郁气氛,连雨后月光也显得比往日温柔。

    前营的兵士们在营帐中三两成群,所讨论的已不再是将伪王耿仲明斩首的事,不约而同都在关注一个新来的部总。

    部总是大顺军中极低的官阶,山海关战败后,主力老本折损严重,各营部总下辖的老本都不多。

    人数最多的中军刘宗敏部,一般的部总麾下也就是一百多名老本,稍多些的,能有二百多名老本。

    李自敬所在的前营,在望都一战负责断后,损伤惨重,连制将军谷可成都战死了。

    果毅将军是制将军的左右负手,左光先、田虎两名前营的果毅将军,如今也被打散,生死难料。

    区区部总,下辖二百五十六名老本,算是大顺军中下辖老本最多的一名部总。

    李自敬明白,这是李自成看在亲兄弟面子上开的小灶。

    但部下不听话,要再多又有什么用处,还是先将今晚听令而来的这一百多人控制好,在说其他人。

    这个年代,最不缺的就是新兵。

    点齐到场的一百八十三名老本后,李自敬解散队列,回到自己的单人营帐中更换衣甲。

    这处营帐实在是有些简陋,目测也就不到二十平的面积。

    虽说是单人的,但营帐中除了一张帘子,就只有一铺简单的草席,周身也没什么类似窗户的东西,闷得要命。

    李自敬将帘子卷好,开始更换衣甲。

    昨夜鏖战下来,李自敬最初穿戴的箭衣和棉甲都已经破烂不堪,左肩上的披膊甚至被砍出了一道裂口。

    这套甲胄破烂不堪,就算不被雨水浸湿,也已经用不了了。

    李自敬脱掉棉甲,内衬的红色斩袄在左臂处也有一道触目惊心的裂口。

    由于战场上根本没有时间处理伤口,左臂附近的血肉已经和衣袄的棉絮粘在一起。

    伤口狭长,火辣辣的疼,但刀口却不深,只划伤了皮肉,远不至于深可见骨的地步。

    李自敬咬牙忍着剧痛,将战袄的左臂缓缓脱下,额上渐有热汗冒出,最后终于松了口气,只觉得一阵凉气扑面而来。

    若不是穿戴甲胄,左臂的伤要比现在严重得多,或许昨夜那一战,整条胳膊直接废掉也说不准。

    这更让李自敬认识到,盔甲在战场上的重要性。

    这时,两名身着白色箭衣挎着腰刀的左营老本兵走到营帐前。

    李自敬抬头看去,见他们一人手中端着铜盘,一人双手托着一套崭新的衣甲。

    铜盘中放着一个褐色的小瓶子,还有一小块平纹布。

    这种布一般是大顺军在地方上的惠民药局中搜得,质地较市布更密,用于疗伤有绝佳的效果。

    放好东西后,一名老本十分恭敬的说道。

    “小闯王,这是制将军送来的甲胄。”

    “铜盘里是金疮药和包扎用的细布,小闯王稍待,制将军已经找了郎中。”

    李自敬将雁翎刀放到脚边,摆手说道。

    “不必了,军中郎中不多,我的伤没什么大碍,让郎中去给其他弟兄治伤。”

    那两名老本兵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些许惊讶。

    犹豫半晌,再三询问,两人这才点头离开。

    李自敬将金疮药倒出一点在手中,随后深呼口气,心下一横,将白色药粉涂抹在左臂。

    转瞬间,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

    这种一刹那撕心裂肺般的剧痛,甚至比清军的刀砍在左臂造成的痛苦更甚。

    李自敬咬牙又倒出一些药粉,轻轻涂在伤口上。

    剧痛感接踵而至,连血液也好似涌了出来。

    李自敬紧紧攥住拳头,直到这种剧痛感缓解成了麻木,这才颤抖着松开手。

    经历过这种痛楚,将细布包裹在左臂伤口时传来的疼痛,也只是让李自敬的双目微微一凝,随后便再无波动。

    伤口包扎后,李自敬回想起昨夜,觉得自己相比那些被砍断手脚以致伤残的士卒,已经是非常的幸运。

    将视线放到草席上的那一套新甲胄上,李自敬微微蹙眉。

    这套棉甲是刘芳亮送来的,看起来和昨夜穿着的那套没什么区别,但李自敬一拿在手上便感觉到重了许多。

    棉甲是北方明军装配率最高的一种,被设计成前开对襟,穿戴十分方便。

    大顺军中缴获的也多是此类甲胄,防护力不比布面甲低,主要是在日益阴寒的小冰河期内可以御寒。

    将校穿戴的棉甲外表看起来与普通士卒无异,但在甲胄内侧要害部位缝制有金属铁片,外面也有铜钉把铁片固定,防护力更高。

    这一场大雨,算是结结实实把李自敬身上浇了个透。

    冬月的天气到了夜间还是有些泛凉,需要尽快更换衣甲,以免染上风寒。

    在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速效感冒药,得了风寒实在不好受。

    李自敬花了些许时间将衣甲穿戴整齐,听见营中传来阵阵喧闹,于是钻出营帐。

    天寒地冻,人心似火。

    前营的众多大顺士卒,正捧着碗围在几口大锅周围,眼睛直勾勾盯着锅中,不断的吞咽口水。

    李自敬走近一看,发觉这些锅实在很大,甚至已经不是用大锅能形容的了,得叫做“巨”锅。

    这些巨锅被从中军推来,一些穿着青色箭衣的大顺士卒,正用木棍卖力的搅着。

    锅里的是菜粥,将各种野菜直接与白米混合到一起熬煮,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这种巨锅一次性要做几百人的粥食,实在和美食搭不上边,但围拢过来的大顺士卒越来越多,显然并不在乎粥的味道。

    在这乱世,每天都有口饼子吃,就已经是很多人不敢想象的生活,现在有菜粥喝,谁还敢奢求其它。

    “小...部总来了!”

    人群中一声惊呼,一众前营的大顺士卒纷纷转身。

    李自敬走上前去,看这锅中的米还不少,便随手盛起一勺闻闻,却发现这粥根本没什么味道。

    “小闯王要喝便先尝尝!”

    熬粥的大顺士卒是从中军来的,也是老兵,见过李自敬几面,知道身份。

    这话一出,在锅旁等待许久的前营士卒目光,也都被吸引过来。

    李自敬将勺子放下,转身招呼起众人。

    “这些粥,是陛下奖赏大家作战英勇,我李自敬没什么特别的,怎么好先独享?”

    “来来来,大家一起吃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