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第142章 张航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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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秘密一直压抑在张伯心里,不能对任何倾诉,他憋闷的都要疯狂了。虽然念飞花苏醒后一直喊他张伯,可他多么希望她能喊他的名字,他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他叫张航。
从肖金花十五岁那天开始,她就闯入了张航的生活,从此她的一切,就是他所有的生活。
十五年前,他只有二十五岁,还是医学院毕业的护理系高材生。
以他的学历和能力本应进入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医院做一名专业护理的高级人材。可是他却四处碰壁,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甚至连一个实习的工作都没有,看着昔日同窗好友都找到了心仪的工作,纷纷走上工作岗位,意气奋发工作的时候,他的心就像被石磨碾碎了一样,千疮百孔。
他是个孤儿,没有人脉没有资本,自然会被这个社会拒之门外,这也是他一个大男人为什么选择高级护理这个专业的缘故。
因为在医学院,这个学科的学费最便宜的,不用找导师,不用请客送礼,其他的好专业,他学不起。
所以他才混迹在一群女同学之中,在全校男生羡慕又鄙夷的眼神中苦熬了六年,虽然他最后取得了全年级护理专业第一名的好成绩。奈何,却没有一家大医院肯接受他。
在人们的潜意识里,男人是干不好护理专业的。
更何况,男人照顾女病人很不方便,没有家属愿意找一个男护。
而那些男病人,也不愿意找一个毛头小伙子护理自己,他们宁愿找一个年长些的男护工,或者高价找一位美丽温柔的女护护理自己,也不愿意找一个像他这样收费的男性高级护理员。
再加上张航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不会表达自己,也不擅长交际应酬,慢慢的,所有人都放弃了他。
最后,他只能沦为了医院最底层的临时护理人员,去护理那些请不起专业护理,但生活又不能自理的男病号。
那些日子他过的痛苦不堪,没日没夜的辛劳,虽然他的护理很专业,那些病患或多或少的都得到了他的救助。
可惜他护理的人多数都是没钱的下岗工人或者没有医保的农村人,他们没有经济实力得到更好的医疗和照顾。
任何一个护理员在没有好药和先进的护理设备情况下,不可能发挥出他全部的护理技巧。
所以,他护理过的病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
最后,他彻底失望了。
他不能忍受自己倾心照顾的病人一个个离去的事实,他想放弃这份工作,离开这个城市,找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从新开始生活。
哪怕去当个出卖劳动力的小工。
就当他心灰意冷辞去护理员工作,垂头丧气离开医院的时候,一个雍容富贵的中年女人喊住了他。
她说她愿意给他最高的薪水,最好最专业的设备,她问他能不能把一个满身褥疮,奄奄一息的女孩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
她说话的时候,满脸苍白,泪流满面。
她之所以找到他是因为她已经实在没有办法了,自己的女儿昏迷了三年,换过十几个高级护工,可孩子的身体越来越差,现在已经快不行了。
她不想放弃自己的女儿,亲自在所有医院的护理员中苦苦找寻了一个月。
终于,她在低级护工中找到了她想要找的人,虽然他是个男孩子,虽然他干的是最低等的临时护工的工作。
可他的眼神和别的护工截然不同。
只有他面对病患时是真诚的,他的眸光没有任何杂质,他会一遍遍不耐其烦的和神情呆板的病人说话,不停帮他们按摩,活动血脉,一口口的为他们吃饭,帮他们把污秽的衣物洗干净。他护理过的病人身上没有长期卧床病人的恶臭味,没有一个生过褥疮。
这样的人,正是她想找的人,她最近太忙了,没时间亲自护理女儿,家里的公司越开越大,她必须拼命赚钱,才能给孩子最好的设备请最优秀的护工。
可如果孩子不在了,她这么努力又为了什么呢?
听完中年女人的诉说,他感动了。抹了把眼泪跟她去了病房。他决定为了这个伟大的母亲,也为了自己的事业,再努力一次。
在那个昏暗的单人房间中,他第一次见到了肖金花。
只是那么一眼,他再也放不下她。
怎么有这么瘦小的女孩呢,虽然她有十三岁,可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头发枯黄,皮肤毫无光泽,她的四肢纤细的和竹竿一样,几乎全剩下了骨头。
她脸还不如他的手掌大,又尖又瘦。看的人心里莫名的难受。
虽然她盖着最轻柔的羽绒被,睡着昂贵的水床,可她的身上依旧千疮百孔,血迹斑斑。
整个后背,臀部的肌肤几乎都溃烂了,抹着厚厚的药膏,刺鼻的药味儿混合了脓血的腥味,熏的人一阵恶心。
她痛苦的蹙着眉,插着胃管,每天注射大量抗生素,嘴里干燥的都是粘液。舌头都蜷缩了起来。
再看看屋里密不透风的厚窗帘,他顿时气愤了。
他们怎么能这么照顾她?
就算她昏迷了,她不省人事,什么都感觉不出来,可她毕竟还活着,只要是活人就需要营养,水分,阳光和温暖。
可她呢,孤零零躺在病床上,靠昂贵的设备维持着呼吸和生命,有意义吗?
“如果让我照顾她,你们必须全部听我的,否则,这个工作我不接。”
木讷不善言辞的他第一次有了和病人家属交涉的勇气。为了这个频临死亡的小女孩,他第一次找到自信的源泉。
从那一刻起,一切都逆转了。
一个星期后,这个女孩的情况大大改善了,背后褥疮在愈合,肌肤慢慢收敛,刺鼻的血腥味换成了淡淡的药香。
她的眉头舒展开了,脸色也红润多了。
阳光从对面的窗台倾泻过来,温暖照射在她身上,她的额头甚至渗出了汗珠儿。
病房内多了很多植物,有净化空气的刺葵仙人掌,还有增加房间含氧量的褚菊草,当然,更少不了气味清新淡雅的薰衣草。
女孩儿一天天健康起来,为了有利于她的身体发育,他还发明了一种喂食方法,竟然让昏迷的人学会了进食。
鼻管拔掉了,她渐渐能吃东西了,脸色一天比一天圆润。
女孩的父母高兴的不得了,包了一个很大的红包送给他。他收下红包,却用里面的钱替她买了录像机和光碟,不厌其烦的给她播放电影,音乐,卡通片,甚至给她播放学校里的声音。那是他趁着她睡着的时候自己去学校外偷偷录来的声音,在他看来,让植物人恢复知觉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声音刺激。
他录了很多声音,大街上的车水马龙声,喇叭的喧闹声,人群的嘈杂声,暴雨声,风声,海浪声,小贩的叫卖声,情侣吵架的声音,修女的歌声,等等,凡是他能听到的声音,他几乎全部都录了下来。
他每天都和她讲话,看着她长大,为了照顾她,他放弃了自己的生活,尽管他的收入已经足够买房,结婚生子。可他都放弃了。
他觉得这样已经够了,在他的心里她就是他的家,他的妻子,孩子,是他全部的生活。
尽管他做了这么多事,可她依旧没有醒过来。
她长大了,从一个瘦小干枯的女孩儿,长成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少女。
每天清晨,他都会把她扶起来,替她梳理好头发,把她抱到轮椅上推到阳台上晒太阳,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多么希望有一天,她能突然睁开眼,喊自己一声张航。
虽然他不肯承认,可他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不会说也不会动的女孩儿。
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她清醒过来呢?
就算她不接受他的爱,至少,他能听到她说话,看着她笑,这就已经足够了。
为了让她苏醒,他尝试了所有的方法。翻遍了所有医学典籍,甚至古籍。却找不到任何办法,医学证实,植物人睡的时间越长清醒过来的希望就越渺茫。最后,连她的父母都放弃了,他却依然不肯放弃。
这个昏迷不醒的女孩身上,承载了他太多期盼和情感和希望,他所有的心血爱恋痴狂。他不想放弃。
想尽一切办法的他,有些孤注一掷。
他甚至花费了重金购买了一本邪书。
传说这本书是汉朝孤本,是一个道士的手札,上面记载了很多离奇的事件,其中,一个最让他沉迷的事,就是借尸还魂。
他犹豫了,如果他真的用了那个古老的邪术,唤醒了沉睡依旧的她,她还是她吗?
思极良久,他还是决定照着古扎的方法去是试一下,反正,他从来没见过大小姐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对他来说,她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生命。他不介意替这个生命找一个宿主。
于是,他真这么做了,他不敢明目张胆的准备,只能偷偷进行,反正这个家的人完全信任他,他们都很忙。
终于他搜集了所有邪术要求的东西。按照手札上记载,要启动这样的法术一定要找一个极阴的时刻,要等一个机缘。而他不懂机缘的含义,所以他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直到,那一夜,雷电交织,风雨交加。
老爷和夫人打来电话,让他好好照顾小姐,他们刚下飞机,又累又困,今晚就不回别墅了。他突然意识到,今天也许就是那个机缘。
整个别墅中,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不,只剩下他一个人和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
这个秘密一直压抑在张伯心里,不能对任何倾诉,他憋闷的都要疯狂了。虽然念飞花苏醒后一直喊他张伯,可他多么希望她能喊他的名字,他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他叫张航。
从肖金花十五岁那天开始,她就闯入了张航的生活,从此她的一切,就是他所有的生活。
十五年前,他只有二十五岁,还是医学院毕业的护理系高材生。
以他的学历和能力本应进入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医院做一名专业护理的高级人材。可是他却四处碰壁,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甚至连一个实习的工作都没有,看着昔日同窗好友都找到了心仪的工作,纷纷走上工作岗位,意气奋发工作的时候,他的心就像被石磨碾碎了一样,千疮百孔。
他是个孤儿,没有人脉没有资本,自然会被这个社会拒之门外,这也是他一个大男人为什么选择高级护理这个专业的缘故。
因为在医学院,这个学科的学费最便宜的,不用找导师,不用请客送礼,其他的好专业,他学不起。
所以他才混迹在一群女同学之中,在全校男生羡慕又鄙夷的眼神中苦熬了六年,虽然他最后取得了全年级护理专业第一名的好成绩。奈何,却没有一家大医院肯接受他。
在人们的潜意识里,男人是干不好护理专业的。
更何况,男人照顾女病人很不方便,没有家属愿意找一个男护。
而那些男病人,也不愿意找一个毛头小伙子护理自己,他们宁愿找一个年长些的男护工,或者高价找一位美丽温柔的女护护理自己,也不愿意找一个像他这样收费的男性高级护理员。
再加上张航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不会表达自己,也不擅长交际应酬,慢慢的,所有人都放弃了他。
最后,他只能沦为了医院最底层的临时护理人员,去护理那些请不起专业护理,但生活又不能自理的男病号。
那些日子他过的痛苦不堪,没日没夜的辛劳,虽然他的护理很专业,那些病患或多或少的都得到了他的救助。
可惜他护理的人多数都是没钱的下岗工人或者没有医保的农村人,他们没有经济实力得到更好的医疗和照顾。
任何一个护理员在没有好药和先进的护理设备情况下,不可能发挥出他全部的护理技巧。
所以,他护理过的病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
最后,他彻底失望了。
他不能忍受自己倾心照顾的病人一个个离去的事实,他想放弃这份工作,离开这个城市,找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从新开始生活。
哪怕去当个出卖劳动力的小工。
就当他心灰意冷辞去护理员工作,垂头丧气离开医院的时候,一个雍容富贵的中年女人喊住了他。
她说她愿意给他最高的薪水,最好最专业的设备,她问他能不能把一个满身褥疮,奄奄一息的女孩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
她说话的时候,满脸苍白,泪流满面。
她之所以找到他是因为她已经实在没有办法了,自己的女儿昏迷了三年,换过十几个高级护工,可孩子的身体越来越差,现在已经快不行了。
她不想放弃自己的女儿,亲自在所有医院的护理员中苦苦找寻了一个月。
终于,她在低级护工中找到了她想要找的人,虽然他是个男孩子,虽然他干的是最低等的临时护工的工作。
可他的眼神和别的护工截然不同。
只有他面对病患时是真诚的,他的眸光没有任何杂质,他会一遍遍不耐其烦的和神情呆板的病人说话,不停帮他们按摩,活动血脉,一口口的为他们吃饭,帮他们把污秽的衣物洗干净。他护理过的病人身上没有长期卧床病人的恶臭味,没有一个生过褥疮。
这样的人,正是她想找的人,她最近太忙了,没时间亲自护理女儿,家里的公司越开越大,她必须拼命赚钱,才能给孩子最好的设备请最优秀的护工。
可如果孩子不在了,她这么努力又为了什么呢?
听完中年女人的诉说,他感动了。抹了把眼泪跟她去了病房。他决定为了这个伟大的母亲,也为了自己的事业,再努力一次。
在那个昏暗的单人房间中,他第一次见到了肖金花。
只是那么一眼,他再也放不下她。
怎么有这么瘦小的女孩呢,虽然她有十三岁,可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头发枯黄,皮肤毫无光泽,她的四肢纤细的和竹竿一样,几乎全剩下了骨头。
她脸还不如他的手掌大,又尖又瘦。看的人心里莫名的难受。
虽然她盖着最轻柔的羽绒被,睡着昂贵的水床,可她的身上依旧千疮百孔,血迹斑斑。
整个后背,臀部的肌肤几乎都溃烂了,抹着厚厚的药膏,刺鼻的药味儿混合了脓血的腥味,熏的人一阵恶心。
她痛苦的蹙着眉,插着胃管,每天注射大量抗生素,嘴里干燥的都是粘液。舌头都蜷缩了起来。
再看看屋里密不透风的厚窗帘,他顿时气愤了。
他们怎么能这么照顾她?
就算她昏迷了,她不省人事,什么都感觉不出来,可她毕竟还活着,只要是活人就需要营养,水分,阳光和温暖。
可她呢,孤零零躺在病床上,靠昂贵的设备维持着呼吸和生命,有意义吗?
“如果让我照顾她,你们必须全部听我的,否则,这个工作我不接。”
木讷不善言辞的他第一次有了和病人家属交涉的勇气。为了这个频临死亡的小女孩,他第一次找到自信的源泉。
从那一刻起,一切都逆转了。
一个星期后,这个女孩的情况大大改善了,背后褥疮在愈合,肌肤慢慢收敛,刺鼻的血腥味换成了淡淡的药香。
她的眉头舒展开了,脸色也红润多了。
阳光从对面的窗台倾泻过来,温暖照射在她身上,她的额头甚至渗出了汗珠儿。
病房内多了很多植物,有净化空气的刺葵仙人掌,还有增加房间含氧量的褚菊草,当然,更少不了气味清新淡雅的薰衣草。
女孩儿一天天健康起来,为了有利于她的身体发育,他还发明了一种喂食方法,竟然让昏迷的人学会了进食。
鼻管拔掉了,她渐渐能吃东西了,脸色一天比一天圆润。
女孩的父母高兴的不得了,包了一个很大的红包送给他。他收下红包,却用里面的钱替她买了录像机和光碟,不厌其烦的给她播放电影,音乐,卡通片,甚至给她播放学校里的声音。那是他趁着她睡着的时候自己去学校外偷偷录来的声音,在他看来,让植物人恢复知觉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声音刺激。
他录了很多声音,大街上的车水马龙声,喇叭的喧闹声,人群的嘈杂声,暴雨声,风声,海浪声,小贩的叫卖声,情侣吵架的声音,修女的歌声,等等,凡是他能听到的声音,他几乎全部都录了下来。
他每天都和她讲话,看着她长大,为了照顾她,他放弃了自己的生活,尽管他的收入已经足够买房,结婚生子。可他都放弃了。
他觉得这样已经够了,在他的心里她就是他的家,他的妻子,孩子,是他全部的生活。
尽管他做了这么多事,可她依旧没有醒过来。
她长大了,从一个瘦小干枯的女孩儿,长成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少女。
每天清晨,他都会把她扶起来,替她梳理好头发,把她抱到轮椅上推到阳台上晒太阳,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多么希望有一天,她能突然睁开眼,喊自己一声张航。
虽然他不肯承认,可他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不会说也不会动的女孩儿。
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她清醒过来呢?
就算她不接受他的爱,至少,他能听到她说话,看着她笑,这就已经足够了。
为了让她苏醒,他尝试了所有的方法。翻遍了所有医学典籍,甚至古籍。却找不到任何办法,医学证实,植物人睡的时间越长清醒过来的希望就越渺茫。最后,连她的父母都放弃了,他却依然不肯放弃。
这个昏迷不醒的女孩身上,承载了他太多期盼和情感和希望,他所有的心血爱恋痴狂。他不想放弃。
想尽一切办法的他,有些孤注一掷。
他甚至花费了重金购买了一本邪书。
传说这本书是汉朝孤本,是一个道士的手札,上面记载了很多离奇的事件,其中,一个最让他沉迷的事,就是借尸还魂。
他犹豫了,如果他真的用了那个古老的邪术,唤醒了沉睡依旧的她,她还是她吗?
思极良久,他还是决定照着古扎的方法去是试一下,反正,他从来没见过大小姐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对他来说,她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生命。他不介意替这个生命找一个宿主。
于是,他真这么做了,他不敢明目张胆的准备,只能偷偷进行,反正这个家的人完全信任他,他们都很忙。
终于他搜集了所有邪术要求的东西。按照手札上记载,要启动这样的法术一定要找一个极阴的时刻,要等一个机缘。而他不懂机缘的含义,所以他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直到,那一夜,雷电交织,风雨交加。
老爷和夫人打来电话,让他好好照顾小姐,他们刚下飞机,又累又困,今晚就不回别墅了。他突然意识到,今天也许就是那个机缘。
整个别墅中,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不,只剩下他一个人和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