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巧合中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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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方天玄所说,神农蛊鼎那是蛊师的究极宝物,乃是千年前古代神人流传下来的。
用神农蛊鼎养出来的蛊虫,能够产生变异,获得远平凡几十倍的神奇效用。
简单来说,假设一般情况下,养一只稀有蛊虫耗时一年,乃至几年十年的功夫,用神农蛊鼎,则仅仅需要一个星期。
而更为稀缺的秘蛊,比如某种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不在特殊且苛刻的环境下便无法生长成型的蛊虫,在正常情况下,会耗时更久,有的甚至长达数十年,乃是真正不可多得的神蛊。
可这样一类的蛊虫,放入神农蛊鼎之中,却是能够保蛊虫不死,而且大大缩短成长时间。
也就是说,不管需要什么样苛刻的环境,什么样的天时地利人和,只要放入神农蛊鼎之中,一切搞定,只待时间达到,便可养出一只神蛊。
由此,神农蛊鼎也方才能够称之为蛊师的究极宝物。
这以上种种,都不是最让我惊讶的。
最让我惊讶的是,方天玄说到取那神农蛊鼎的途径时,着实让我大吃一惊
神农蛊鼎被封存在的九九帝王玄墓之中的一处密地。
那处密地,被三七二十一道机关镇守,同时有九阴压阵,九阳守护,而除却这些,最终更是有着一道水火不侵,万法莫开的天外陨石制成的箱子封存。
而想要打开那箱子,就必须要到一把人间不可能找到的钥匙。
那钥匙……
竟然是判官命佩!!
这不免就有些太过巧合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巧合中的巧合了。
……
听罢方天玄说完这些,我面上不禁露出一抹阴险淡笑:“天玄啊天玄,你找我,恐怕不会这么简单吧?”
“就是这么简单。”方天玄开口,手中仍旧把玩着他那白玉罐子:“几个月前,当我得知神农蛊鼎的消息时,就已经开始着手找寻那钥匙,也就是判官命佩的下路,可你猜怎么的……”
“怎么?”我淡笑,同时暗中扫视了一圈宿舍。
果不其然,那封着鬼魂顾晓鑫的小黑伞,此刻正靠在方天玄身旁的一张小桌子上。
而似乎是注意到了我的视线。
方天玄便是缓缓拿起他身旁的小黑伞,悠悠开口:
“古籍中记载人间不可能找到的钥匙,却真实存在人间,而且被一个道士拿着,那道士名为西山顽老。于是,我顺藤摸瓜,暗中查清了一切……结果现,当初西山顽老走火入魔临死之前,曾经将判官命佩的阴灵,封入了他最心爱的弟子体内……”
他说到这,我已经大概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简单来说,方天玄需要去九九帝王玄墓之中找到神农蛊鼎,拥有一方能够快培养神蛊的宝物,那就意味着他几乎可以直接开宗立派,夺走他姥姥的统治权,做他想要做的一切。
而想要找到神农蛊鼎,也就需要判官命佩这把钥匙。
这把钥匙,现在在死去多年的顾晓鑫那里,而顾晓鑫,又在我这……
于是,这消失几个月的家伙,在现在找上了门来。
念想至此,我不禁无奈摇头:“既然你都查清楚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西山顽老的徒弟顾晓鑫,现在就在你手中的黑伞里。”
“果然猜得没错。”方天玄开口:“几天前我得知你调查了顾晓鑫,就猜到你一定知道判官命佩的下落。而且你可没有养鬼的习惯,这把小黑伞竟然放在这里,那么一定有古怪。”
我撇撇嘴,不置可否:“即便是顾晓鑫在这又能怎样?没度他之前,是取不出判官命佩的,正好我刚想起床去完成度他的事情。”
而说完这句话,我顿时又是话锋一转:“不过……阿大呢?怎么没看到他的身影?”
“他?”方天玄淡笑着回答:“我又不可能对他下手,阿大知道我们的关系,所以看到他大哥的老朋友来了,就被我打下去买早点上来款待我们俩了。”
正说着,门外的一道高壮如小山般的人影也是走了进来,他手里还提着一个装满早餐的塑料袋,进门便是憨憨笑道:“大、大哥,你醒了?阿大去帮你们买了早、早点。”
见此一幕,方天玄便是走过去接过早点:“子城,快,趁热吃吧,这次的事情,就勉为其难算上我一份吧,至于判官命佩……我会以同等级的宝物和你交换。”
事到如今,自己还能说什么?
拒绝?
看起来是不可能的了。
出于情面,出于种种因素,我都无法拒绝方天玄。
更何况判官命佩也并不是自己十分必要的一件宝物,给了,也就给了吧。
至少在自己看来,朋友,可比宝物重要。
回到当下,我便只得接过方天玄递过来的早点吃了起来。
事情展到现在,也远了自己的预期之外,如之前所有委托及任务一般,一开始只是一件单纯的委托,结果展到最后,却大大偏离了原来的方向。
这次也这样,一开始,只是单纯的方馨彤介绍客户过来,让我帮忙解决的一桩驱鬼委托,展到后来,不单牵扯到了狐妖,还扯出了方天玄……
只不过想到这,让自己又有些情不自禁揣摩的是
既然这桩委托一开始是方馨彤介绍的,那会不会……那彪悍小娘们实际上是知道其中的种种牵连的?
这不禁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吃过早餐,这回,我领着阿大,加上横插进来一脚的方天玄,正式开始的度顾晓鑫,企图获得他体内的判官命佩。
但出乎我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是。
当我们一行人刚要出校门口的时候。
远远的,一道倩影已经等在了那里。
因为天气稍亮,此刻她披着一身灰色的薄薄风衣,脖子系着一条小小的黑色丝巾,一头长披散,里边是白色上衣,黑色牛仔短裤,还穿着一双阿迪达斯的棕色运动鞋。
很青春,很靓丽,整一个看起来大学校花级别的美女,甚至从那略显病态苍白的俏脸上,还能看到几分不同常人的柔弱。
可当我们靠近之时,她那隐藏在心底的彪悍,便是展现了出来:
“哈喽几位帅哥,是想去哪儿啊?要不要带上我这个小女子啊!”
按照方天玄所说,神农蛊鼎那是蛊师的究极宝物,乃是千年前古代神人流传下来的。
用神农蛊鼎养出来的蛊虫,能够产生变异,获得远平凡几十倍的神奇效用。
简单来说,假设一般情况下,养一只稀有蛊虫耗时一年,乃至几年十年的功夫,用神农蛊鼎,则仅仅需要一个星期。
而更为稀缺的秘蛊,比如某种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不在特殊且苛刻的环境下便无法生长成型的蛊虫,在正常情况下,会耗时更久,有的甚至长达数十年,乃是真正不可多得的神蛊。
可这样一类的蛊虫,放入神农蛊鼎之中,却是能够保蛊虫不死,而且大大缩短成长时间。
也就是说,不管需要什么样苛刻的环境,什么样的天时地利人和,只要放入神农蛊鼎之中,一切搞定,只待时间达到,便可养出一只神蛊。
由此,神农蛊鼎也方才能够称之为蛊师的究极宝物。
这以上种种,都不是最让我惊讶的。
最让我惊讶的是,方天玄说到取那神农蛊鼎的途径时,着实让我大吃一惊
神农蛊鼎被封存在的九九帝王玄墓之中的一处密地。
那处密地,被三七二十一道机关镇守,同时有九阴压阵,九阳守护,而除却这些,最终更是有着一道水火不侵,万法莫开的天外陨石制成的箱子封存。
而想要打开那箱子,就必须要到一把人间不可能找到的钥匙。
那钥匙……
竟然是判官命佩!!
这不免就有些太过巧合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巧合中的巧合了。
……
听罢方天玄说完这些,我面上不禁露出一抹阴险淡笑:“天玄啊天玄,你找我,恐怕不会这么简单吧?”
“就是这么简单。”方天玄开口,手中仍旧把玩着他那白玉罐子:“几个月前,当我得知神农蛊鼎的消息时,就已经开始着手找寻那钥匙,也就是判官命佩的下路,可你猜怎么的……”
“怎么?”我淡笑,同时暗中扫视了一圈宿舍。
果不其然,那封着鬼魂顾晓鑫的小黑伞,此刻正靠在方天玄身旁的一张小桌子上。
而似乎是注意到了我的视线。
方天玄便是缓缓拿起他身旁的小黑伞,悠悠开口:
“古籍中记载人间不可能找到的钥匙,却真实存在人间,而且被一个道士拿着,那道士名为西山顽老。于是,我顺藤摸瓜,暗中查清了一切……结果现,当初西山顽老走火入魔临死之前,曾经将判官命佩的阴灵,封入了他最心爱的弟子体内……”
他说到这,我已经大概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简单来说,方天玄需要去九九帝王玄墓之中找到神农蛊鼎,拥有一方能够快培养神蛊的宝物,那就意味着他几乎可以直接开宗立派,夺走他姥姥的统治权,做他想要做的一切。
而想要找到神农蛊鼎,也就需要判官命佩这把钥匙。
这把钥匙,现在在死去多年的顾晓鑫那里,而顾晓鑫,又在我这……
于是,这消失几个月的家伙,在现在找上了门来。
念想至此,我不禁无奈摇头:“既然你都查清楚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西山顽老的徒弟顾晓鑫,现在就在你手中的黑伞里。”
“果然猜得没错。”方天玄开口:“几天前我得知你调查了顾晓鑫,就猜到你一定知道判官命佩的下落。而且你可没有养鬼的习惯,这把小黑伞竟然放在这里,那么一定有古怪。”
我撇撇嘴,不置可否:“即便是顾晓鑫在这又能怎样?没度他之前,是取不出判官命佩的,正好我刚想起床去完成度他的事情。”
而说完这句话,我顿时又是话锋一转:“不过……阿大呢?怎么没看到他的身影?”
“他?”方天玄淡笑着回答:“我又不可能对他下手,阿大知道我们的关系,所以看到他大哥的老朋友来了,就被我打下去买早点上来款待我们俩了。”
正说着,门外的一道高壮如小山般的人影也是走了进来,他手里还提着一个装满早餐的塑料袋,进门便是憨憨笑道:“大、大哥,你醒了?阿大去帮你们买了早、早点。”
见此一幕,方天玄便是走过去接过早点:“子城,快,趁热吃吧,这次的事情,就勉为其难算上我一份吧,至于判官命佩……我会以同等级的宝物和你交换。”
事到如今,自己还能说什么?
拒绝?
看起来是不可能的了。
出于情面,出于种种因素,我都无法拒绝方天玄。
更何况判官命佩也并不是自己十分必要的一件宝物,给了,也就给了吧。
至少在自己看来,朋友,可比宝物重要。
回到当下,我便只得接过方天玄递过来的早点吃了起来。
事情展到现在,也远了自己的预期之外,如之前所有委托及任务一般,一开始只是一件单纯的委托,结果展到最后,却大大偏离了原来的方向。
这次也这样,一开始,只是单纯的方馨彤介绍客户过来,让我帮忙解决的一桩驱鬼委托,展到后来,不单牵扯到了狐妖,还扯出了方天玄……
只不过想到这,让自己又有些情不自禁揣摩的是
既然这桩委托一开始是方馨彤介绍的,那会不会……那彪悍小娘们实际上是知道其中的种种牵连的?
这不禁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吃过早餐,这回,我领着阿大,加上横插进来一脚的方天玄,正式开始的度顾晓鑫,企图获得他体内的判官命佩。
但出乎我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是。
当我们一行人刚要出校门口的时候。
远远的,一道倩影已经等在了那里。
因为天气稍亮,此刻她披着一身灰色的薄薄风衣,脖子系着一条小小的黑色丝巾,一头长披散,里边是白色上衣,黑色牛仔短裤,还穿着一双阿迪达斯的棕色运动鞋。
很青春,很靓丽,整一个看起来大学校花级别的美女,甚至从那略显病态苍白的俏脸上,还能看到几分不同常人的柔弱。
可当我们靠近之时,她那隐藏在心底的彪悍,便是展现了出来:
“哈喽几位帅哥,是想去哪儿啊?要不要带上我这个小女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