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初见

作者:火龙果大亨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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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哭吗?”路明非走上前,手指轻轻划过路鸣泽白嫩的脸。

    真奇怪,明明路鸣泽在微笑,他却听到了悲鸣。

    心如刀绞,宛如有一把锋利的刀子捅进来旋转搅动,把他的心弄得一团糟。

    一瞬间仿佛有雷电穿过路明非的大脑,一个画面狰狞地闪动.....凄风苦雨的夜晚,冰冷的石砌花坛上,他和那个男孩,或者是和他的表弟路鸣泽,坐在黑暗里,紧紧地拥抱。

    巨大的悲伤充斥了他的胸腔,眼角有泪,却不知为何而落。

    路明非甩甩脑袋,把泪水擦干,坚定地注视着十字架上的路鸣泽。

    他伸出双手,踮起脚尖,想拥抱那个被鲜血染红了身躯的孩子。

    就像是当年九郎把他从绝望深渊中拉出来一样,他也想拯救另一颗悲伤绝望的心。

    可一阵恍惚,他又从废墟的教堂里回到了酒店房间。

    哪里有什么十三四岁穿着和服的俊俏小男孩,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只是,ps3上插的光碟,不知何时从《战神2》换成了《神秘海域2》。

    路明非把光碟收起来,关掉了电视。

    那双深邃的眼睛注视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第三日清晨,源氏重工大厦。

    “和少主昨天说的一样...上杉家主她...又离家出走了。”乌鸦来到源稚生的办公室汇报,“我们要把她带回来吗?。”

    “随她吧。”正在处理执行部文件的源稚生头都没抬,只是淡淡地回应。

    待他签完字,才回问乌鸦:“这次她跑到哪去了?”

    “她已经突破了自己的最远记录,走过那个十字路口了,现在正藏在电线杆后面。”

    “嗯。”源稚生点点头,将竹制卷帘拉起,从楼上眺望下方。

    绘梨衣穿着巫女服,灰色的被炉桌布变成了一个包裹,两根布条从她的鼻子下面穿过去,看起来就像是一对八字胡,非常滑稽。

    白皙的脸上还用泥巴抹了条,左脸三杠,右脸三杠,就像是猫咪的胡须。

    她探头探脑的,不时左顾右盼,就像是在做贼,可她丝毫不懂得做贼的要领。

    宽大的巫女服让她极为显眼,夸张的动作和踮起的脚尖更是引人注目。

    只有动漫里的小贼才会那样走路。

    电线杆根本挡不住她的身体和衣服,她却把那儿当成庇护所,一旦探头的时候看见了路人,她就会立刻把头缩回去。

    “你们别盯得太紧了。”源稚生说:“小心别刺激她,她玩够了就会自己回来的。”

    “我们都只通过周边的摄像头监控,不会刺激到她的,队伍在大厦内待命,如果出现意外我们会第一时间反应。”

    上杉家主虽然看上去是个柔弱的美少女,但只是看上去而已,她很敏感,很容易就会暴走,变成敌我不分的杀戮机器。

    言灵审判,序列111号,这便是她所拥有的恐怖力量。

    那几乎是神的领域,可以对攻击范围内的敌人强制施加死亡命令。

    只是有反噬的副作用,还会缩减她的寿命。

    假如绘梨衣真的失控暴走,家族中除了源稚生应该没人有资格与她面对面,所以就任她玩去吧。

    源稚生看了看昏暗的天空,似有一场暴雨将至。

    “派个人扔把伞在电线杆旁边。”他轻声说:“找个样貌和身材都很普通的人,让他骑着自行车,‘不小心’把框里的伞落下去,注意别做得太明显。”

    “是,少主。”

    ......

    “这是要下雨啊。”路明非抬头望了望,叹了口气,“早知道就不出来了,窝在被窝里打游戏多爽。”

    天气闷热,阴风四起,许多户人家都把阳台上的衣服收了回去,门窗紧闭。

    在暴雨交加的天气里,窝在床上拿着ps手柄玩游戏,任窗外暴雨倾盆,吹着空调操纵光头奎托斯在奥林匹克山上大开杀戒,这才是人生一大享受啊。

    可他早上出门的时候偏偏没看天气预报,连伞也没带。

    天微微亮的时候还看不出什么,可现在俨然是一幅雷雨天。

    远处已经能听到震雷的轰鸣,就快下雨了。

    今天本来是想去东京铁塔看看的,可下雨跑到高处去肯定不是个好主意,他又不知道那里的眺望台有没有玻璃屏障,能不能挡雨。

    “罢了罢了,还是回去吧,老天爷你多坚持一会,别这么快就尿出来了。”

    说着,豆大的雨滴就落在了路明非的鼻子上。

    夏天的雷阵雨来得总是那么猝不及防,唰唰唰,雨便如同从水盆里倒出来一样,浇到了混凝土地面上。

    这附近似乎是工业区,连个躲雨的便利店都没有。

    路明非顿时被淋成了个落汤鸡。

    他连忙把苹果手机捂在怀里,要是手机短路,诺玛也就没得了。

    因为有方便的人工智能,他压根就没去记过地图,连入住酒店名都还没记住。

    他一个人想在这四通八达的东京找到回家的路,那简直是难如登天,出租车又太贵,据说日本的出租车跑一公里就要二三十rmb,跑上十分钟,表上的数字就噌噌噌地跳,比抢劫还来得快。

    他宁愿冒雨跑回去,他的身体素质又不弱,淋点雨而已,算不得什么,在苇名的时候,大冬天他还掉到过湖里呢,冰水刺激未愈合的流血伤口,冻疮化脓的时候只能把连着的皮肉一起割去,那才叫做折磨。

    他不敢把手机拿出来,只好循着记忆瞎转悠。

    耳边全是雨水的滴答声,找了半天,都没找到能躲雨的屋子,但他的运气似乎不错,竟然在地上看到了一把雨伞,似乎是谁落下的。

    “死道友不死贫道。”

    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抓那把伞,结果伞没抓到,倒是抓到一只冰凉的手。

    暗红色的头发被淋得浇湿,脸像个小花猫,巫女服沾了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皮肤上,黑色的蕾丝边内衣若隐若现。

    她蜷缩在电线杆那里,怀里抱着什么东西。

    “诺诺?”路明非一瞬间喊了出来,但定睛一看,又会发现两者有极大的区别。

    他撑起伞,为女孩挡雨。

    哗啦啦的雨水落在伞帽上,汇聚成一股股细小的水流,顺着伞珠流到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