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繁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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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天监择选了吉日,我与十四阿哥的婚期定在来年的二月十二。
民间娶妻讲究的是“下三书”、“行六礼”,皇子大婚关乎皇家威仪体面,自然就更加马虎不得了。
皇子婚仪的第一道程序是下正式的指婚圣旨。
指婚当天,我的父亲,完颜老爷,身穿石青色的蟒袍补服,头戴衔镂花珊瑚的红宝石的吉服冠,精神抖擞地坐上来自皇宫的马车,随内务府负责筹办婚事的赞礼大臣入宫,诣乾清门东阶下,面北而跪,行三跪九拜之礼,听承指婚御旨。
指婚之后,择黄道吉日,皇子前往福晋母家行文定礼。
“拜女家,下文定”的仪式,摆在现代的话,相当于是订婚,其用意是让男方的准新郎和未来的岳父岳母见个面,同时,让女方双亲相看未来女婿的人品仪貌。如果没什么大问题,男方三拜岳父母,岳父答拜,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十四阿哥是皇帝的儿子,身份尽管尊贵,但既然是娶正妻,这一道礼节就是不能免除的。当然了,这也只是走个过场,完颜老爷和完颜夫人就算心里不满意这个未来女婿,不想把我嫁给十四阿哥,谁也没那个胆子去驳皇帝的面子,退皇子的亲不是?
其实,指婚仪、拜女家、下文定,还有接下来的纳彩礼、送妆奁都不需要我出面,这就是当千金小姐的好处,什么事都有人帮你全包了,我只需要每天闲闲地待在自己的闺房里试穿新裁的衣裳,试戴新买的首饰,要不就是吃饱喝足了,在侍郎府里散步转圈。
在这个时代,男女婚姻的缔结皆是凭媒妁之言,奉父母之命,通常来说,在新婚当夜掀盖头之前,彼此是从未见过面的,但是这条常理放在我和十四阿哥身上就大大地失准了。较之其他女子而言,我是幸运的,且不说十四阿哥的“音容笑貌”早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上,想忘也忘不掉,有时回想着与他相识的这些日子,对于婚姻,我更多的是一份信心。
不过,这同样造成了一个问题,因为用不着像其他待嫁新娘那样躲在深闺之中,藉由旁人零星的描述,幻想着未来夫婿的仪表相貌,羞涩并兴奋着,少了那种雀跃期盼的心情,日子也就变得更加百无聊赖了。而在无聊之余,唯一能让我小小期待一下的,也只有十四阿哥今天拜女家会从哪里进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巧月从前方给我带来的最新消息,这次,十四阿哥是骑着高大的骏马,衣着正式的吉服,面目严肃,步履稳健地从正门走进来的。
想起他那句“爬墙自有爬墙的乐趣”,我不由发笑,诚如他十四爷所言,爬墙有爬墙的乐趣,而个中妙不可言的情趣,大概也只有我与他之间才能体悟。
“小姐,这是姑爷让奴婢交给您的。”巧月刚从前头回来,将一封信笺交到我手上。
“他还不是姑爷呢。”我接过信,轻笑着纠正。只要一天没有大婚,十四阿哥最多也只能算是一个准姑爷。
我打开信封,取出里头的洒金的信纸摊开,洒金的纸笺上,字迹遒劲挺拔,如行云流水般的笔法透着狂放不羁的豪气。通读了信上的内容,我不禁轻扬嘴角。
呵,这小子还给我写情诗。虽然这情诗是古诗集上抄摹来的,并非原创,但它好歹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就将就着收下吧。
“小姐。”巧月露出两个小酒窝,笑容甜得发腻,显然有话要说。“您看了姑爷给您的信觉得高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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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有事,停更一天。
钦天监择选了吉日,我与十四阿哥的婚期定在来年的二月十二。
民间娶妻讲究的是“下三书”、“行六礼”,皇子大婚关乎皇家威仪体面,自然就更加马虎不得了。
皇子婚仪的第一道程序是下正式的指婚圣旨。
指婚当天,我的父亲,完颜老爷,身穿石青色的蟒袍补服,头戴衔镂花珊瑚的红宝石的吉服冠,精神抖擞地坐上来自皇宫的马车,随内务府负责筹办婚事的赞礼大臣入宫,诣乾清门东阶下,面北而跪,行三跪九拜之礼,听承指婚御旨。
指婚之后,择黄道吉日,皇子前往福晋母家行文定礼。
“拜女家,下文定”的仪式,摆在现代的话,相当于是订婚,其用意是让男方的准新郎和未来的岳父岳母见个面,同时,让女方双亲相看未来女婿的人品仪貌。如果没什么大问题,男方三拜岳父母,岳父答拜,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十四阿哥是皇帝的儿子,身份尽管尊贵,但既然是娶正妻,这一道礼节就是不能免除的。当然了,这也只是走个过场,完颜老爷和完颜夫人就算心里不满意这个未来女婿,不想把我嫁给十四阿哥,谁也没那个胆子去驳皇帝的面子,退皇子的亲不是?
其实,指婚仪、拜女家、下文定,还有接下来的纳彩礼、送妆奁都不需要我出面,这就是当千金小姐的好处,什么事都有人帮你全包了,我只需要每天闲闲地待在自己的闺房里试穿新裁的衣裳,试戴新买的首饰,要不就是吃饱喝足了,在侍郎府里散步转圈。
在这个时代,男女婚姻的缔结皆是凭媒妁之言,奉父母之命,通常来说,在新婚当夜掀盖头之前,彼此是从未见过面的,但是这条常理放在我和十四阿哥身上就大大地失准了。较之其他女子而言,我是幸运的,且不说十四阿哥的“音容笑貌”早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上,想忘也忘不掉,有时回想着与他相识的这些日子,对于婚姻,我更多的是一份信心。
不过,这同样造成了一个问题,因为用不着像其他待嫁新娘那样躲在深闺之中,藉由旁人零星的描述,幻想着未来夫婿的仪表相貌,羞涩并兴奋着,少了那种雀跃期盼的心情,日子也就变得更加百无聊赖了。而在无聊之余,唯一能让我小小期待一下的,也只有十四阿哥今天拜女家会从哪里进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巧月从前方给我带来的最新消息,这次,十四阿哥是骑着高大的骏马,衣着正式的吉服,面目严肃,步履稳健地从正门走进来的。
想起他那句“爬墙自有爬墙的乐趣”,我不由发笑,诚如他十四爷所言,爬墙有爬墙的乐趣,而个中妙不可言的情趣,大概也只有我与他之间才能体悟。
“小姐,这是姑爷让奴婢交给您的。”巧月刚从前头回来,将一封信笺交到我手上。
“他还不是姑爷呢。”我接过信,轻笑着纠正。只要一天没有大婚,十四阿哥最多也只能算是一个准姑爷。
我打开信封,取出里头的洒金的信纸摊开,洒金的纸笺上,字迹遒劲挺拔,如行云流水般的笔法透着狂放不羁的豪气。通读了信上的内容,我不禁轻扬嘴角。
呵,这小子还给我写情诗。虽然这情诗是古诗集上抄摹来的,并非原创,但它好歹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就将就着收下吧。
“小姐。”巧月露出两个小酒窝,笑容甜得发腻,显然有话要说。“您看了姑爷给您的信觉得高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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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有事,停更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