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黄泉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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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卫沐光,在国内一所三流大学毕业后理所当然的失业后,从香港的表哥口中得知现在那里的人死了都没地方下葬,得租房子存放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排到骨灰龛位。一看商机满满的,本着两地“精英”联手赚钱的初衷,就和他一起干了这行,这种死人旅店,我们也称之为黄泉客栈。
可是干起来了才知道资本主义社会钱也不好赚啊,除了每天和上千坛骨灰同住外,有时还得去坟场捡骨头,碰到没腐烂的尸体,还得削骨,当然,经常跟死人打交道,那方面的鬼事自然也碰到不少,现在我就慢慢说一说。
黄泉客栈应该是香港特有的,因为地少人多,每年都有四万多人去世,而骨灰龛位又是有限的。
很多人死了才开始申请龛位,然后要等五六年才有位置,等到了也不便宜,一般贵的四十多万,便宜的也要十来万,而私人龛位则更贵,是属于真正的死不起地方。人死了又没有龛位,总不能把骨灰放家里吧。
虽然当局呼吁过把先人骨灰放家里或者撒公园撒海里去,不过全当无奈的笑话,谁会把先人骨灰放家里供奉?还撒公园里?让那些专家做个表率先。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我们这一行的繁荣,专门寄存骨灰,在香港这样的店有七八十家,一间小小的房间能存下上千个骨灰,每个龛位租金五六百块不等,当然,也有些人交了几个月的租就没来了,这样我们也不能把骨灰扔掉,就只好放进一个大箱子,像货物一样的堆积着,没有钱租龛位的,也可以免费寄放,当然也是放进大箱子里,像存货一样存在那里。
我是零九年过去的,当时毕业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在家待业半年。过年的时候在香港的表舅和表哥回家探亲。表哥只比我大一个月,却一直要求我叫他宝哥,是个人来疯,以前乡下条件比较差时回来蹲旱厕也不会嫌这嫌那,什么都挺好的,就是智商有点让人着急。
我们在一起玩了两天后,知道他前年就没读了,继承了表舅的事业,打理着自家的长生店。他准备细分骨灰龛位出租这个领域,大干一场,只是一个人转不过来,而这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核心工作不外招人员,都是家属亲戚之类的接手,便邀我过去给他帮忙。
清明前夕办好工作签证后,我就过去了。一去我才发现香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跟内地一些大城市差不多。并且让我感到不适的是香港到处都是坟山,很多地方前面是高楼大厦,后面就是一阶一阶的坟山。
香港的长生店大多集中在红磡,一来这是九龙岛的老城区,很多传统行业都在这,二来这里有个很出名的红馆,当然不是开演唱会的红磡体育馆,而是红磡殡仪馆。
不过表舅的长生店并不在红磡,而在慈云山,是原先强占的老屋改的。没错,是强占的,香港的法律很好玩,很多没主的东西谁占到就是谁的,不会有穿制服的人来说这是组织的。就连房子都这样,表舅以前是租在那里的,但是在九七回归前夕,暗流涌动的香港很多势力帮派大清算,房东一家都被仇家给活埋了。
房子无主了,于是表舅再住了十年,就成了名正言顺的屋主了。因为香港规定一个无主的房子,有人无偿居住了十年的话,那这房子就是他的了。以前战乱时,很多鬼佬回国,房子什么的都扔在这里,一些移民过来的人占着了,慢慢就成了主人。
宝哥还有个妹妹,但是个典型的港女,有些看看不起内地,对我的态度也很傲慢。用宝哥自己的话说,她从没出过香港,加上本地的电视电影拍来拍去还是新界九龙,慢慢以为香港就是整个世界,鼠目寸光,不知道天高地厚。
由于跟表妹有点不对眼,所以我不愿意住表舅家,租房子也租不起,十几平米的隔间都要三四千,就搬到店里面去住。一开始表舅和宝哥都比较反对,因为长生店都是骨灰,阴气太重,人不能住。但是我执意这样,他们也没反对。
住下后就开始谈酬劳的事,宝哥让我自己开,我开五千,心里有点虚。但是宝哥却给我加到月薪一万,说这是新人行情价。当然我作为表兄弟,肯定不能当成普通员工,所以除了月薪外,每个月还有10%的净利润分红。
这工资有点超乎我的心理预期,一开始还以为资本家的钱好赚,但事实证明钱是永远不容易赚的,一分功一分酬。第二天我们就要去坟场起坟捡骨头,一个中年男子找上门,让我们帮忙起坟,先把骨灰寄存在这里几个月,然后带回内地安葬。
因为香港规定除了永远坟场外,连棺下葬的,十年内必须起坟火化或者把骨头装起来放金塔里去。沿海一带确实有这种习俗,客家人笃信风水,而尸骨放久了,容易招惹蛇鼠,坏了风水,所以喜欢迁坟,谓之十葬九迁,一迁更比一迁好。而在这里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地盘太小了,弹丸之地没办法,活人占地盘,死人就迁就一下。
和男子谈好价钱后,客户带我们去看了下坟地。让我们看日子起棺,不过宝哥跟我说马上就要清明了,到时候很忙的,这个活早点弄完结单。所以对客户瞎掐了掐手指说明天就是起棺的好日子。
白天起棺规矩太多,又要打伞照着尸骨不能被太阳照到,又要避免自己的影子印在尸骸上,费工费时,所以决定晚上我们两个去起棺。傍晚临行前,表舅给我们画了两张符,说这符是防身用的,情况不是太危急的话不要亮出来。因为符对于阴物来讲就是武器,亮了武器就等于撕破了脸,我们做生意的,不管对人对鬼,一切和气生财。
宝哥看着表舅给的符,不屑的说他自己已经画了,很工整,不需要他给。但是表舅却很严肃的说符无常形,以灵为力。他现在还没练出那股力,画的就是一张废纸。
表舅还叮嘱我把头发往后梳,以前干这行的都得剪寸头或者光头,不能遮住印堂上的“火”,但是让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剪寸头明显不合实际,所以就梳小背头,亮出印堂就行了。
等表舅交待完一些要注意的事宜后,我们两个就带着东西出发了。到坟场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山腰上望下去一片灯火阑珊,宝哥指着远处的一片霓虹灯跟我说:“表弟,那里就是钵兰街了,今天我们早点收工,宝哥带你去那喝酒。”
不过那晚我们并没有去成钵兰街,因为这个单子的难度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到目标坟后,宝哥似模似样的点了几根香,拜了拜。然后我们就开始移砖挖坟了,挖到棺材后,我们站在左边合力将棺材撬开,然后退开几步。宝哥拿出带来的高度数烈酒,各含住满满的一口,等会喷在尸骸上消毒。
可是棺盖撬开后,我俩都傻眼了,先是朦胧月色下棺材里面散出一股黑气,等黑气挥散掉,里面的年轻女尸居然没有腐烂,脸上还是完好的样子,可是客户给的资料说已经死了七年了啊。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角度问题,我看过去她居然还微微扬起嘴角笑了。我没见过这阵势,下意识的张开嘴,含在嘴里的烈酒向口水一样流了出来。看向宝哥,等他拿主意,宝哥一动不动的看着女尸,然后喉咙拱了一下,酒吞了下去,弱弱骂道:“叼你老母。”
我叫卫沐光,在国内一所三流大学毕业后理所当然的失业后,从香港的表哥口中得知现在那里的人死了都没地方下葬,得租房子存放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排到骨灰龛位。一看商机满满的,本着两地“精英”联手赚钱的初衷,就和他一起干了这行,这种死人旅店,我们也称之为黄泉客栈。
可是干起来了才知道资本主义社会钱也不好赚啊,除了每天和上千坛骨灰同住外,有时还得去坟场捡骨头,碰到没腐烂的尸体,还得削骨,当然,经常跟死人打交道,那方面的鬼事自然也碰到不少,现在我就慢慢说一说。
黄泉客栈应该是香港特有的,因为地少人多,每年都有四万多人去世,而骨灰龛位又是有限的。
很多人死了才开始申请龛位,然后要等五六年才有位置,等到了也不便宜,一般贵的四十多万,便宜的也要十来万,而私人龛位则更贵,是属于真正的死不起地方。人死了又没有龛位,总不能把骨灰放家里吧。
虽然当局呼吁过把先人骨灰放家里或者撒公园撒海里去,不过全当无奈的笑话,谁会把先人骨灰放家里供奉?还撒公园里?让那些专家做个表率先。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我们这一行的繁荣,专门寄存骨灰,在香港这样的店有七八十家,一间小小的房间能存下上千个骨灰,每个龛位租金五六百块不等,当然,也有些人交了几个月的租就没来了,这样我们也不能把骨灰扔掉,就只好放进一个大箱子,像货物一样的堆积着,没有钱租龛位的,也可以免费寄放,当然也是放进大箱子里,像存货一样存在那里。
我是零九年过去的,当时毕业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在家待业半年。过年的时候在香港的表舅和表哥回家探亲。表哥只比我大一个月,却一直要求我叫他宝哥,是个人来疯,以前乡下条件比较差时回来蹲旱厕也不会嫌这嫌那,什么都挺好的,就是智商有点让人着急。
我们在一起玩了两天后,知道他前年就没读了,继承了表舅的事业,打理着自家的长生店。他准备细分骨灰龛位出租这个领域,大干一场,只是一个人转不过来,而这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核心工作不外招人员,都是家属亲戚之类的接手,便邀我过去给他帮忙。
清明前夕办好工作签证后,我就过去了。一去我才发现香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跟内地一些大城市差不多。并且让我感到不适的是香港到处都是坟山,很多地方前面是高楼大厦,后面就是一阶一阶的坟山。
香港的长生店大多集中在红磡,一来这是九龙岛的老城区,很多传统行业都在这,二来这里有个很出名的红馆,当然不是开演唱会的红磡体育馆,而是红磡殡仪馆。
不过表舅的长生店并不在红磡,而在慈云山,是原先强占的老屋改的。没错,是强占的,香港的法律很好玩,很多没主的东西谁占到就是谁的,不会有穿制服的人来说这是组织的。就连房子都这样,表舅以前是租在那里的,但是在九七回归前夕,暗流涌动的香港很多势力帮派大清算,房东一家都被仇家给活埋了。
房子无主了,于是表舅再住了十年,就成了名正言顺的屋主了。因为香港规定一个无主的房子,有人无偿居住了十年的话,那这房子就是他的了。以前战乱时,很多鬼佬回国,房子什么的都扔在这里,一些移民过来的人占着了,慢慢就成了主人。
宝哥还有个妹妹,但是个典型的港女,有些看看不起内地,对我的态度也很傲慢。用宝哥自己的话说,她从没出过香港,加上本地的电视电影拍来拍去还是新界九龙,慢慢以为香港就是整个世界,鼠目寸光,不知道天高地厚。
由于跟表妹有点不对眼,所以我不愿意住表舅家,租房子也租不起,十几平米的隔间都要三四千,就搬到店里面去住。一开始表舅和宝哥都比较反对,因为长生店都是骨灰,阴气太重,人不能住。但是我执意这样,他们也没反对。
住下后就开始谈酬劳的事,宝哥让我自己开,我开五千,心里有点虚。但是宝哥却给我加到月薪一万,说这是新人行情价。当然我作为表兄弟,肯定不能当成普通员工,所以除了月薪外,每个月还有10%的净利润分红。
这工资有点超乎我的心理预期,一开始还以为资本家的钱好赚,但事实证明钱是永远不容易赚的,一分功一分酬。第二天我们就要去坟场起坟捡骨头,一个中年男子找上门,让我们帮忙起坟,先把骨灰寄存在这里几个月,然后带回内地安葬。
因为香港规定除了永远坟场外,连棺下葬的,十年内必须起坟火化或者把骨头装起来放金塔里去。沿海一带确实有这种习俗,客家人笃信风水,而尸骨放久了,容易招惹蛇鼠,坏了风水,所以喜欢迁坟,谓之十葬九迁,一迁更比一迁好。而在这里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地盘太小了,弹丸之地没办法,活人占地盘,死人就迁就一下。
和男子谈好价钱后,客户带我们去看了下坟地。让我们看日子起棺,不过宝哥跟我说马上就要清明了,到时候很忙的,这个活早点弄完结单。所以对客户瞎掐了掐手指说明天就是起棺的好日子。
白天起棺规矩太多,又要打伞照着尸骨不能被太阳照到,又要避免自己的影子印在尸骸上,费工费时,所以决定晚上我们两个去起棺。傍晚临行前,表舅给我们画了两张符,说这符是防身用的,情况不是太危急的话不要亮出来。因为符对于阴物来讲就是武器,亮了武器就等于撕破了脸,我们做生意的,不管对人对鬼,一切和气生财。
宝哥看着表舅给的符,不屑的说他自己已经画了,很工整,不需要他给。但是表舅却很严肃的说符无常形,以灵为力。他现在还没练出那股力,画的就是一张废纸。
表舅还叮嘱我把头发往后梳,以前干这行的都得剪寸头或者光头,不能遮住印堂上的“火”,但是让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剪寸头明显不合实际,所以就梳小背头,亮出印堂就行了。
等表舅交待完一些要注意的事宜后,我们两个就带着东西出发了。到坟场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山腰上望下去一片灯火阑珊,宝哥指着远处的一片霓虹灯跟我说:“表弟,那里就是钵兰街了,今天我们早点收工,宝哥带你去那喝酒。”
不过那晚我们并没有去成钵兰街,因为这个单子的难度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到目标坟后,宝哥似模似样的点了几根香,拜了拜。然后我们就开始移砖挖坟了,挖到棺材后,我们站在左边合力将棺材撬开,然后退开几步。宝哥拿出带来的高度数烈酒,各含住满满的一口,等会喷在尸骸上消毒。
可是棺盖撬开后,我俩都傻眼了,先是朦胧月色下棺材里面散出一股黑气,等黑气挥散掉,里面的年轻女尸居然没有腐烂,脸上还是完好的样子,可是客户给的资料说已经死了七年了啊。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角度问题,我看过去她居然还微微扬起嘴角笑了。我没见过这阵势,下意识的张开嘴,含在嘴里的烈酒向口水一样流了出来。看向宝哥,等他拿主意,宝哥一动不动的看着女尸,然后喉咙拱了一下,酒吞了下去,弱弱骂道:“叼你老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