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一见任千秋,误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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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木山。
山巅。
周围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在滚滚云海之中,偶尔会有一两只人形那般大小的白鹤飞过。
墓碑前,就有一只白鹤收拢翅膀,学着人的模样,和任千秋一起,朝那墓碑恭恭敬敬地行完跪礼。
“师傅啊,您老人家一路走好,如果你的修为可以,就娶了孟婆为妻吧,我看她和您倒是真的挺般配……”
“如果再过了三五年,您还是找不到媳妇儿的话,托个梦给我,我给您老人家烧两个过去。”
老疯子一生的口头禅就是:这世上,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所以,一生未娶。
无家业,也无儿无女。
就任千秋这么个徒弟。
还是个不孝徒弟。
估计老疯子是因为上辈子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所以这辈子才会这么惨。
“师傅,这是您最爱的女儿红,喝完最后一口,就好好渡过奈何桥吧,千万别忘了喝孟婆汤。”
任千秋将那坛女儿红潇潇洒洒地倒在墓碑前的泥土上。
本是一坛五十年份的女儿红,此刻却没有一丝酒味儿。
因为……
酒已经被任千秋全给喝光了。
临了,没办法,只能装了一坛水,以示敬意。
敬了酒,任千秋看了身后的小木屋,带着一丝恋恋不舍地童年回忆,踏上白鹤的翅膀,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小木屋。
这十年,除了必要的上课时间之外,他一直都是住在这里,和老疯子学习修练。
如今老疯子去世了,他也该离开了。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那根天地灵脉,在他的修炼下,已经枯竭。
接下来想要继续修炼,只能另找灵脉了。
但是,在这个灵气枯竭,高楼大厦,烟火浓厚的年代,想要找到灵脉,谈何容易。
白鹤名叫:小黑。
再其头冠之上,有着一个奇怪的符文印记,听老疯子神神叨叨地说过,仿佛是某种上古血脉的印记。
但是,即便有着什么血脉,在这个灵气枯竭的世界,只怕,也难以有什么大的成就了。
但是小黑点飞行速度,是真的很快。
日行万里,完全没有问题。
比摩托车还要快!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白鹤会说话。
口吐人言!
至于它为什么要当任千秋的坐骑……
用白鹤自己的话说:“小子,我看你天生俊朗,以后定然会是一个好夫君……”
那年,任千秋才六岁。
事实证明,只要颜值够高,恋爱也是可以跨越种族的。
年龄也不是问题。
于是,任千秋就白捡了一头坐骑。
还别说,这白鹤真的非常漂亮。
全身羽毛雪白透亮,在阳光的照耀下,还能折射出七彩光芒。
每每在月圆之夜,月光精华都会源源不断地被白鹤头冠上的符文吸收。
用老疯子的话说,这白鹤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天地造化,懵懵懂懂地领悟了属于自己的修炼之法。
枯木山离家相隔千里,但是只不过片刻功夫,任千秋就到家了。
回到家,最想念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红烧肉啊。
而且,还有一件事也值得高兴。
他现在已经初中毕业了。
今年就要上高中了。
这也就意味着,终于可以摆脱那个恶魔班主任了。
哈哈哈哈……
只是想想,就觉得心情舒畅。
.
.
小西天,小雷音寺。
傻妞在操控者的命令下,将自己化为数字信息,成功从金铙里逃了出来。
在黄眉大王的分神空隙,一脚将其踢飞。
金铙落到了不远处的草丛堆里。
“傻妞!”唐僧看到傻妞,似是有些惊讶,于是双手合十于胸前,道了一声佛号。
“阿弥陀佛……”
“老和尚,你死到临头,居然还惦记什么傻妞精妞,出家人不是应该四大皆空吗?”
唐僧也不辩解,只是又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
黄眉大王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从地上爬了起来,就要和傻妞进行决战。
“天女散花!”
傻妞出手就是大招,这让黄眉大王急忙脚尖轻轻一蹬,飞身而退。
这招天女散花很诡异,能够禁锢他的法力,因此不得不小心。
可是,等了半天,却不见那种诡异的符文飞出来。
原来,经过刚才和孙悟空的一战,傻妞的能量已经耗尽了。
“能量不足,能力不足,请及时补充能量!”
实验室之中,一众科学家面露担忧,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傻妞一旦没了能量,就会变成一个手机娃娃,任人宰割。
“傻妞,快回来!”
傻妞收到命令,立即打开时空隧道,飞入其中。
这时候,黄眉大王却突然反应过来,自己的人种袋还在傻妞手中,于是飞身而上,就要夺回自己的宝物。
“还我人种袋!”
傻妞只是一个机器人,没有主人的命令,她当然不会放手。
于是,黄眉大王也被傻妞代入了时空隧道之中。
“出大事了,出大事了,把妖怪带回现实世界,这是要出大乱子啊!”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实验室里的所有科学家都慌了,也表示,束手无策。
突然,老科学家发话了:“都安静,事情既然已经出了,我们只能尽快想办法解决。”
“怎么解决,难道要动用核弹?”
“动用至尊武器,那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动用。”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老科学家一声令下,决定道:“尽快联系那个土匪,请求他的帮助。”
“对啊,我们怎么把他忘了!”
这时候,有人疑惑问道:“他不是还没崛起吗?”
“哎呀,你真是糊涂了,组长说的是我们这个时空的那个任千秋,而不是我们刚刚看到的那个。”
“哦哦,是我糊涂了!”那人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尽快联系到他!”
“可是,组长,那个土匪的规矩是,事后,他会任意拿走一件东西当作报酬,我们真的要找他来帮忙吗?”
老科学家叹息,又摇摇头,最后又点点头,说道:
“他拿走一件东西当做报酬,这无可厚非,可是……
那就是个毫无底线,毫无节操,最不要脸,最帅,也是最强大,打遍宇宙无敌手的……土匪啊!
改拿的报酬,他不会放过,其余的,只要他看上什么,定然是要抢走的。
但是,我们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办法了,还是尽快联系他吧。
记住,在这期间,把所有宝物尽快转移走。
还有就是,别忘了把自家女儿和老婆藏好了!”
“糟糕,傻妞能量耗尽,被空间雷电劈中,暂时回不了现代时空了,也暂时……不用请那个土匪来帮忙了。”
所有人,忽然松了一口气。
之所以要把女儿藏好,是因为:
只要是个女性,一见任千秋,误终身!
枯木山。
山巅。
周围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在滚滚云海之中,偶尔会有一两只人形那般大小的白鹤飞过。
墓碑前,就有一只白鹤收拢翅膀,学着人的模样,和任千秋一起,朝那墓碑恭恭敬敬地行完跪礼。
“师傅啊,您老人家一路走好,如果你的修为可以,就娶了孟婆为妻吧,我看她和您倒是真的挺般配……”
“如果再过了三五年,您还是找不到媳妇儿的话,托个梦给我,我给您老人家烧两个过去。”
老疯子一生的口头禅就是:这世上,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所以,一生未娶。
无家业,也无儿无女。
就任千秋这么个徒弟。
还是个不孝徒弟。
估计老疯子是因为上辈子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所以这辈子才会这么惨。
“师傅,这是您最爱的女儿红,喝完最后一口,就好好渡过奈何桥吧,千万别忘了喝孟婆汤。”
任千秋将那坛女儿红潇潇洒洒地倒在墓碑前的泥土上。
本是一坛五十年份的女儿红,此刻却没有一丝酒味儿。
因为……
酒已经被任千秋全给喝光了。
临了,没办法,只能装了一坛水,以示敬意。
敬了酒,任千秋看了身后的小木屋,带着一丝恋恋不舍地童年回忆,踏上白鹤的翅膀,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小木屋。
这十年,除了必要的上课时间之外,他一直都是住在这里,和老疯子学习修练。
如今老疯子去世了,他也该离开了。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那根天地灵脉,在他的修炼下,已经枯竭。
接下来想要继续修炼,只能另找灵脉了。
但是,在这个灵气枯竭,高楼大厦,烟火浓厚的年代,想要找到灵脉,谈何容易。
白鹤名叫:小黑。
再其头冠之上,有着一个奇怪的符文印记,听老疯子神神叨叨地说过,仿佛是某种上古血脉的印记。
但是,即便有着什么血脉,在这个灵气枯竭的世界,只怕,也难以有什么大的成就了。
但是小黑点飞行速度,是真的很快。
日行万里,完全没有问题。
比摩托车还要快!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白鹤会说话。
口吐人言!
至于它为什么要当任千秋的坐骑……
用白鹤自己的话说:“小子,我看你天生俊朗,以后定然会是一个好夫君……”
那年,任千秋才六岁。
事实证明,只要颜值够高,恋爱也是可以跨越种族的。
年龄也不是问题。
于是,任千秋就白捡了一头坐骑。
还别说,这白鹤真的非常漂亮。
全身羽毛雪白透亮,在阳光的照耀下,还能折射出七彩光芒。
每每在月圆之夜,月光精华都会源源不断地被白鹤头冠上的符文吸收。
用老疯子的话说,这白鹤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天地造化,懵懵懂懂地领悟了属于自己的修炼之法。
枯木山离家相隔千里,但是只不过片刻功夫,任千秋就到家了。
回到家,最想念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红烧肉啊。
而且,还有一件事也值得高兴。
他现在已经初中毕业了。
今年就要上高中了。
这也就意味着,终于可以摆脱那个恶魔班主任了。
哈哈哈哈……
只是想想,就觉得心情舒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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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天,小雷音寺。
傻妞在操控者的命令下,将自己化为数字信息,成功从金铙里逃了出来。
在黄眉大王的分神空隙,一脚将其踢飞。
金铙落到了不远处的草丛堆里。
“傻妞!”唐僧看到傻妞,似是有些惊讶,于是双手合十于胸前,道了一声佛号。
“阿弥陀佛……”
“老和尚,你死到临头,居然还惦记什么傻妞精妞,出家人不是应该四大皆空吗?”
唐僧也不辩解,只是又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
黄眉大王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从地上爬了起来,就要和傻妞进行决战。
“天女散花!”
傻妞出手就是大招,这让黄眉大王急忙脚尖轻轻一蹬,飞身而退。
这招天女散花很诡异,能够禁锢他的法力,因此不得不小心。
可是,等了半天,却不见那种诡异的符文飞出来。
原来,经过刚才和孙悟空的一战,傻妞的能量已经耗尽了。
“能量不足,能力不足,请及时补充能量!”
实验室之中,一众科学家面露担忧,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傻妞一旦没了能量,就会变成一个手机娃娃,任人宰割。
“傻妞,快回来!”
傻妞收到命令,立即打开时空隧道,飞入其中。
这时候,黄眉大王却突然反应过来,自己的人种袋还在傻妞手中,于是飞身而上,就要夺回自己的宝物。
“还我人种袋!”
傻妞只是一个机器人,没有主人的命令,她当然不会放手。
于是,黄眉大王也被傻妞代入了时空隧道之中。
“出大事了,出大事了,把妖怪带回现实世界,这是要出大乱子啊!”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实验室里的所有科学家都慌了,也表示,束手无策。
突然,老科学家发话了:“都安静,事情既然已经出了,我们只能尽快想办法解决。”
“怎么解决,难道要动用核弹?”
“动用至尊武器,那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动用。”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老科学家一声令下,决定道:“尽快联系那个土匪,请求他的帮助。”
“对啊,我们怎么把他忘了!”
这时候,有人疑惑问道:“他不是还没崛起吗?”
“哎呀,你真是糊涂了,组长说的是我们这个时空的那个任千秋,而不是我们刚刚看到的那个。”
“哦哦,是我糊涂了!”那人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尽快联系到他!”
“可是,组长,那个土匪的规矩是,事后,他会任意拿走一件东西当作报酬,我们真的要找他来帮忙吗?”
老科学家叹息,又摇摇头,最后又点点头,说道:
“他拿走一件东西当做报酬,这无可厚非,可是……
那就是个毫无底线,毫无节操,最不要脸,最帅,也是最强大,打遍宇宙无敌手的……土匪啊!
改拿的报酬,他不会放过,其余的,只要他看上什么,定然是要抢走的。
但是,我们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办法了,还是尽快联系他吧。
记住,在这期间,把所有宝物尽快转移走。
还有就是,别忘了把自家女儿和老婆藏好了!”
“糟糕,傻妞能量耗尽,被空间雷电劈中,暂时回不了现代时空了,也暂时……不用请那个土匪来帮忙了。”
所有人,忽然松了一口气。
之所以要把女儿藏好,是因为:
只要是个女性,一见任千秋,误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