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三角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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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你认错人了!”
“你这张脸,我不会认错的,说,你那天在公交车上穿的那套睡衣,是不是我的?”
“喂,你干什么!”
任千秋不理会她,而是轻轻抬起右手,变掌为爪,嘴里念道:
“五指乾坤,掌中宇宙,开!”
在肖楚楚既惊恐又害怕的目光下,她看见自己的身体飘浮了起来。
“你,你到底是人是鬼?”
【滴!】
【请选择一项东西作为报酬!】
任千秋纠结了一会儿,无奈叹息,说道:“你个穷鬼!”
肖楚楚:“……”
虽然穷,但是,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
又开始纠结了。
这女二号,怎么能这么穷呢。
除了一套房子,别无所有。
“你厨艺不错,今晚给我做顿红烧肉吧。”
“啊???”
两人的思维,所思所想,显然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菜市场,肖楚楚不情愿地在挑选最好的五花肉,又买了一块排骨。
三斤多的鲫鱼一条。
各种配料,一应俱全。
被人威胁着给做饭吃,她还出来没见过这样的。
“喂,真不是你偷了我的睡衣?可是那款式,颜色,香味都一模一样。”
“你的问题好像很多。”
趁任千秋不注意,肖楚楚给何蓝发了一条消息:
“你心上人今晚在我家吃饭,你赶紧过来认认。”
公司里,何蓝正在审核一份策划文案。
听到手机的铃声,拿起来一看。
“哈哈哈,太好了!”
立即关掉电脑,这才想起来文件忘了保存。
也不在意了。
打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张符咒放进手提包中,顺手捞起车钥匙,噔噔噔就往外跑。
高跟鞋和地板的摩擦声音,敲击在每一个员工的心上。
不敢抬头,只能偷偷瞥一眼。
老板可是从来不早退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游总那边有好消息了?
何蓝喜欢游所为,游总,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但是游所为似乎对这个高冷女总裁不怎么感冒,爱答不理。
熟悉的别墅,任千秋看向那扇窗户。
肖楚楚看着他,顺着目光,她脸色一黑。
果然是他!
地上铺着圆滑的小石头,花圃里的花已经凋谢。
池塘里,两条小金鱼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不时吐一些泡泡。
恬静的环境,少有的舒适。
肖楚楚在厨房不断忙活,叮叮当当的声音,熟练的刀法,很有韵律。
屋顶天台,任千秋躺在躺椅上,傻妞在他身后慢慢悠悠地摇晃着椅子。
“傻妞,我有种感觉,我们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不管千秋哥哥去哪儿,傻妞都愿意陪着千秋哥哥。”
“小子,你不好好练功,又要去哪儿?”器灵苍老的声音传来。
“这方天地灵气太稀薄,根本不利于我修炼,得换个地方。”
器灵又沉默了。
任千秋知道,器灵始终看不上自己。
九霄噬神枪之所以最终能够认主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了系统的强迫。
逼良为娼。
如今他这般弱,这器灵看不上,也不足为奇。
任千秋却也不甚在意。
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一定会让这条小泥鳅刮目相看的。
他对自己有信心。
在离开之前,有几件事他必须要完美解决,方能离开。
其一,将黄眉大王送回小西天。
其二,找到牛魔王,也把他送走。
其三,自己应该给父母留下一笔钱,以养老之用。
他这一去,再回来,只怕要在很久以后了。
再有就是,甘老师的事儿,他总要弄个清楚明白。
心中烦闷,他竟在天台之上缓缓练起枪来。
长枪之器,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枪之来,实始于此。
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己。
相传枪实传自苗蛮,枪谱载:
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其族尤以长枪法着,枪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枪法之始也。
阳光撒下,汗滴点点,不已多时,任千秋早已汗流浃背。
练武,须精、气、神,合为一处,方为最佳境界。
杂念太多,则不宜练武,易走火入魔,心力憔悴。
“小子,没想到你镜心通明,练武悟性颇高,只是,老夫劝你,还是劳逸结合最为上佳,枪法,是所有兵器之中最难练的,你还是从基础开始练吧,扎扎实实练好基本功,比什么都强。”
果真是一语道破天机,任千秋恍然大悟。
枪法和剑法,刀法,有所不同。
前者可以花里胡哨,以快取胜。
但是枪法不同,威力无穷,却更注重根基。
根基不稳,生死之战中,就极容易露出破绽,被人斩杀。
“色虫,多谢了!”
九霄噬神枪忽然颤抖起来,“小子,老子是龙,不是虫!更不是什么色虫。”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繁衍分支,更是遍布天下,不是色虫又是什么?”
龙族,在天庭成立之前,曾是大荒第一大势力,压得无数生灵抬不起头来。
其血脉固然强大,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其繁衍能力太强,数量庞大。
只要体内带有一丝龙族血脉,便算是其族人。
上古十大神兽,十大魔兽,十大凶兽,超过三分之二,都是龙族一脉。
饕餮,也是龙之九子之一。
任千秋收枪而立,傻妞手中拿着已经洗好的手帕,细心地给他擦着额头的汗水。
不一会儿,鼻尖飘来饭菜香味的时候,两辆豪车在院子里停了下来。
何蓝到了。
游所为,也到了。
何蓝喜欢游所为,而游所为切却喜欢肖楚楚。
典型的三角恋。
可惜,如果肖楚楚喜欢何蓝就好了。
这个三角形才算完整。
厨房里,肖楚楚听到外面的声音,高兴地前往开门迎接。
“楚楚,他人呢?”
“在天台呢,上去有好一会儿了,也不知道在上面干什么。”
“我知道了,你慢慢忙啊,我先上去看看。”
何蓝丢下手中的包,就要朝天台跑去,却被肖楚楚一把抓住。
“何姐,你上次给我,我没要的那张符咒,还在不,我跟你说,这家伙就是一神棍骗子,你把那符咒还我吧,待会儿我给它扔了。”
“啊,你不早说,上次你不要,我出门就给扔垃圾桶里了。”
“姑娘,你认错人了!”
“你这张脸,我不会认错的,说,你那天在公交车上穿的那套睡衣,是不是我的?”
“喂,你干什么!”
任千秋不理会她,而是轻轻抬起右手,变掌为爪,嘴里念道:
“五指乾坤,掌中宇宙,开!”
在肖楚楚既惊恐又害怕的目光下,她看见自己的身体飘浮了起来。
“你,你到底是人是鬼?”
【滴!】
【请选择一项东西作为报酬!】
任千秋纠结了一会儿,无奈叹息,说道:“你个穷鬼!”
肖楚楚:“……”
虽然穷,但是,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
又开始纠结了。
这女二号,怎么能这么穷呢。
除了一套房子,别无所有。
“你厨艺不错,今晚给我做顿红烧肉吧。”
“啊???”
两人的思维,所思所想,显然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菜市场,肖楚楚不情愿地在挑选最好的五花肉,又买了一块排骨。
三斤多的鲫鱼一条。
各种配料,一应俱全。
被人威胁着给做饭吃,她还出来没见过这样的。
“喂,真不是你偷了我的睡衣?可是那款式,颜色,香味都一模一样。”
“你的问题好像很多。”
趁任千秋不注意,肖楚楚给何蓝发了一条消息:
“你心上人今晚在我家吃饭,你赶紧过来认认。”
公司里,何蓝正在审核一份策划文案。
听到手机的铃声,拿起来一看。
“哈哈哈,太好了!”
立即关掉电脑,这才想起来文件忘了保存。
也不在意了。
打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张符咒放进手提包中,顺手捞起车钥匙,噔噔噔就往外跑。
高跟鞋和地板的摩擦声音,敲击在每一个员工的心上。
不敢抬头,只能偷偷瞥一眼。
老板可是从来不早退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游总那边有好消息了?
何蓝喜欢游所为,游总,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但是游所为似乎对这个高冷女总裁不怎么感冒,爱答不理。
熟悉的别墅,任千秋看向那扇窗户。
肖楚楚看着他,顺着目光,她脸色一黑。
果然是他!
地上铺着圆滑的小石头,花圃里的花已经凋谢。
池塘里,两条小金鱼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不时吐一些泡泡。
恬静的环境,少有的舒适。
肖楚楚在厨房不断忙活,叮叮当当的声音,熟练的刀法,很有韵律。
屋顶天台,任千秋躺在躺椅上,傻妞在他身后慢慢悠悠地摇晃着椅子。
“傻妞,我有种感觉,我们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不管千秋哥哥去哪儿,傻妞都愿意陪着千秋哥哥。”
“小子,你不好好练功,又要去哪儿?”器灵苍老的声音传来。
“这方天地灵气太稀薄,根本不利于我修炼,得换个地方。”
器灵又沉默了。
任千秋知道,器灵始终看不上自己。
九霄噬神枪之所以最终能够认主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了系统的强迫。
逼良为娼。
如今他这般弱,这器灵看不上,也不足为奇。
任千秋却也不甚在意。
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一定会让这条小泥鳅刮目相看的。
他对自己有信心。
在离开之前,有几件事他必须要完美解决,方能离开。
其一,将黄眉大王送回小西天。
其二,找到牛魔王,也把他送走。
其三,自己应该给父母留下一笔钱,以养老之用。
他这一去,再回来,只怕要在很久以后了。
再有就是,甘老师的事儿,他总要弄个清楚明白。
心中烦闷,他竟在天台之上缓缓练起枪来。
长枪之器,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枪之来,实始于此。
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己。
相传枪实传自苗蛮,枪谱载:
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其族尤以长枪法着,枪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枪法之始也。
阳光撒下,汗滴点点,不已多时,任千秋早已汗流浃背。
练武,须精、气、神,合为一处,方为最佳境界。
杂念太多,则不宜练武,易走火入魔,心力憔悴。
“小子,没想到你镜心通明,练武悟性颇高,只是,老夫劝你,还是劳逸结合最为上佳,枪法,是所有兵器之中最难练的,你还是从基础开始练吧,扎扎实实练好基本功,比什么都强。”
果真是一语道破天机,任千秋恍然大悟。
枪法和剑法,刀法,有所不同。
前者可以花里胡哨,以快取胜。
但是枪法不同,威力无穷,却更注重根基。
根基不稳,生死之战中,就极容易露出破绽,被人斩杀。
“色虫,多谢了!”
九霄噬神枪忽然颤抖起来,“小子,老子是龙,不是虫!更不是什么色虫。”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繁衍分支,更是遍布天下,不是色虫又是什么?”
龙族,在天庭成立之前,曾是大荒第一大势力,压得无数生灵抬不起头来。
其血脉固然强大,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其繁衍能力太强,数量庞大。
只要体内带有一丝龙族血脉,便算是其族人。
上古十大神兽,十大魔兽,十大凶兽,超过三分之二,都是龙族一脉。
饕餮,也是龙之九子之一。
任千秋收枪而立,傻妞手中拿着已经洗好的手帕,细心地给他擦着额头的汗水。
不一会儿,鼻尖飘来饭菜香味的时候,两辆豪车在院子里停了下来。
何蓝到了。
游所为,也到了。
何蓝喜欢游所为,而游所为切却喜欢肖楚楚。
典型的三角恋。
可惜,如果肖楚楚喜欢何蓝就好了。
这个三角形才算完整。
厨房里,肖楚楚听到外面的声音,高兴地前往开门迎接。
“楚楚,他人呢?”
“在天台呢,上去有好一会儿了,也不知道在上面干什么。”
“我知道了,你慢慢忙啊,我先上去看看。”
何蓝丢下手中的包,就要朝天台跑去,却被肖楚楚一把抓住。
“何姐,你上次给我,我没要的那张符咒,还在不,我跟你说,这家伙就是一神棍骗子,你把那符咒还我吧,待会儿我给它扔了。”
“啊,你不早说,上次你不要,我出门就给扔垃圾桶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