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诸天做土匪 > 第七十三章:【欲杀世子殿下,必先过青衣尸体】

第七十三章:【欲杀世子殿下,必先过青衣尸体】

作者:你是穿越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夜的命名术天机之神局梦醒细无声神级幸运星我的大明星家族大国重工孤岛求生之重生狂蟒位面因果系统都市狐仙养成记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xsz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世子殿下握住长枪,舞弄两下,枪刃撩起一片火化电光,地面赫然裂开。

    锋利无比!

    随手,将长枪递给了立于身旁的青鸟。

    青鸟当即愣住,没伸手去接。

    只是仰头看着徐千秋,目光之中,满是复杂。

    “你也习枪,若无危机,平日里,这枪便借于你感悟之用吧。”

    “公子……”青鸟迟疑,未曾接枪。

    上有真龙盘绕,龙吟北凉三州,由此而来。

    此等圣物,三日前,府邸之人,有目共睹。

    如今,世子殿下却要交于她之手……

    “傻丫头,瞎感动些什么,连你都是我的,既如此,有什么受不得的,接着吧,若真感动,切莫辜负了我的期望才是。”

    “是!青鸟定不负公子栽培。”

    青鸟双手抱拳,单膝跪下。

    徐千秋一把将其扶住,脚尖向前微探。

    那膝盖,终究是未曾落下。

    “你个傻丫头,就是死脑筋,动不动就跪,枕边人可不兴这些。”

    枕边人,此等虎狼之词,使得青鸟忽地红了脖子根。

    世子殿下虽这般说,却从未碰过青鸟的身子。

    但仔细想来,极为霸道的世子殿下,是如何也不会便宜了别人的。

    若真那样,估计会遭天打雷劈,被月票推荐票砸死。

    院里丫头,就青鸟最古板。

    这大抵便是死士与普通人的区别吧。

    平日里,徐千秋入听潮亭看书,青鸟也定会一直守候在听潮亭之外。

    这丫头,如今已然成了世子殿下的影子,如影随形。

    徐千秋走到哪儿,她便跟到哪儿,形影不离。

    世人欲杀世子殿下,必先过那一袭青衣,踏着她的尸体方可。

    只要一口气仍在,世子殿下便可安然无恙,衣衫不乱。

    徐千秋揉揉青鸟头发,将手中长枪交于其手,笑道:

    “从今日起,闲暇之时,你便专心感悟其中枪意,早日破镜。”

    “是!”

    青鸟握住长枪,顿感凌厉枪意,扑面而来,顺着全身经脉,四处游走。

    长枪之上,血煞之气渐起,刹那,已通恢复体血红色。

    见状,世子殿下微微皱眉,低语,喝道:“自己人,温和些!”

    咬破手指,往枪刃之上,滴上三滴鲜血。

    渐渐地,长枪恢复平静,血煞之气,亦慢慢褪去,变得朴实无华,温和起来。

    青鸟双瞳之中,闪过一丝诧异。

    不知是否错觉,方才,她竟感觉,那长枪在她手中晃动了两下,后,渐归于平静。

    亭子里,青鸟盘膝而坐,长枪立与身前,细细感悟。

    徐千秋走至湖边,瞥了一眼捂住裆部不断后退的二王爷,笑道:“这枪,在雷电之中温养十三载,脾气爆烈得紧,你以后少招惹它。”

    二王爷张口欲言,终究还是点点头。

    他也万万没想到,这长枪竟如此小气,而且有偷听墙脚根儿的习惯,不过背后说了它主人两句坏话,至于如此凶残吗。

    二王爷的小二王爷差点就没了。

    听潮亭之中,有两本绝世武功秘籍,名为葵花宝典、辟邪剑法,乃大内高手常习练之武功。

    徐凤年小时候有幸翻看过,那之后,就用来垫桌脚了。

    但那开篇第一句话,却是让他如今仍旧记忆犹新,想忘,难忘。

    今日,他差一点,便可以练那两本武学了。

    “世子殿下!”

    双刀老魁起身,虽未行礼,却点头,微微颔首,以示尊敬之意。

    老魁依旧那副憨样,啃着鸡屁股,流着口水。

    手上的油,往衣服上随便一揩,便算了事。

    如此邋遢之人,多了几分人间真实,却少了几分高手风范。

    乱世风尘,喧嚣之意,芸芸众生,普普通通,苦中作乐。

    一刹那,徐千秋似乎明白了六千里的威力所在。

    人间之力,确实强大。

    “晚辈观之,前辈乃是习武之人,性情豪爽,既如此,那我便开门见山了,我欲招纳前辈入驻我北凉王府,不知前辈承情否?”

    一旁,徐凤年搭腔道:“金钱美女,绝世兵器,武功秘籍,前辈可以随便开价,但是我姐……哥院里的丫鬟,除外!”

    双刀老魁对徐千秋客气抱拳道:“非我不愿,只是在下,如今实属有心愿未了。”

    徐千秋回礼道:“不急在这一时半刻,前辈可先行前往了却心愿,北凉王府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话既已说到这份上,老魁也没再拒绝,抱拳道:“多谢殿下赏识!”

    这便算是应下了。

    老魁双手搭在腰间,轻轻摩挲着双刀,神情姿态,似在抚摸情人的脸,道:

    “不知世子殿下此时放我出来,招纳我入府,有何要事吩咐老夫,但说无妨。”

    徐千秋抱拳道:“前辈果然快人快语,既如此,我便不再隐瞒了,如今天下将乱,我想请前辈护我这傻弟弟一二,保他性命无忧。”

    一旁,二王爷愣住。

    心中,微有些感动,这才是亲哥啊。

    “好,既是世子殿下所托,老夫定当全力而为。”老魁爽朗应了下来。

    “今日我北凉王府再添高手,当贺!二弟啊,你那坛埋于院落之中,桂花树之下的百年女儿红酒,也是时候开封了吧?”

    多年前,北凉王府军中出叛徒,世子殿下一人一枪,率军追杀至离阳皇宫,而徐凤年,则是带人去抄家。

    没收得来的财帛,大都变卖,还富于民。

    这其中,却找到一坛九十五年份的女儿红。

    女儿红,顾名思义,女儿出生之日埋下土中,女儿出嫁之日,便挖出作为陪嫁贺礼。

    故而,莫说百年,就是三十年女儿红,也是稀罕之物。

    封建王朝,女儿家,待阁闺中,大都十一二,便已嫁人,做了人妇。

    如此,女儿红年份,也就更低了。

    百年女儿红,就是当今皇帝陛下,此生也未曾喝过。

    故而,“百年”一出,老黄哈喇子已流了一地。

    那坛酒,他也是知道的。

    如今武帝城之行,势在必行,也不知能不能活着回来,有此等人间美酒践行,死而无憾。

    徐凤年却是变了脸色,也不顾裆部还漏风,当即张开双臂,拦住三人,急道:

    “那可是我准备留给我女儿的陪嫁之物,你等三人,老酒鬼,休想!”

    可怜的二王爷,本以为这坛酒,他藏得严实,天知地知他知,除此之外,人间再无人知晓。

    殊不知,不止徐千秋知道,老黄知道,就连徐晓也是知道的。

    听潮亭湖底压着那位,如果不是一直迫于自己的心境,不肯出来,只怕这坛酒,也不会留到今日。

    埋酒之时,那位也是知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