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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徐一指,被人当街非礼】

作者:你是穿越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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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此地城池,已经过重筑,由圆形,改为方形关城。

    城围,已由六里,扩至九里。

    城墙,皆以夯土为砖石。

    城外, 建有垛口,外包青砖,作为抵挡马匪之用。

    甚至,便是连点将台,都已竖起,看着,竟有种……乌龟缩成了壳的错觉。

    此地虽乱,徐千秋却不甚在意,心有打算,进城改善伙食。

    本不打算入城的二公子徐凤年,在远望雁回关城墙后,毛遂自荐,跟着刘妮容,公孙杨,及三名鱼龙帮青壮,一同入城。

    此地并无城卫, 便不需要任何路引。

    徐千秋走入城内,下意识眯起眼。

    第一眼,并非去看那些, 锐气与匪气十足的人,而是,盯着一反常态, 不在城外,而是在城内建造的瓮城。

    按兵书旧制,瓮城,皆会建在城外。

    再者,雁回关里的内瓮城,在城体上,挖出用作藏兵的孔洞。

    早些年,徐千秋曾听无双国士李义山,与徐骁谈及,瓮城改良,便有设置藏兵洞一说。

    但,内瓮城,多半用于死守。

    小小雁回关,夹在两大帝国之间,为三不管地带,哪怕做出兵粮寸断,选择死守,又经得起几千铁骑的蹂躏?

    在这荒瘠大漠之中,千里孤城, 无依无靠,孤立无援。

    雁回关,本是一块鸡肋,无论添加多少佐料,也难以美味。

    可是,此地,显然已被人砸下无数金银,耗费无数心血。

    背后主谋,意欲何为?

    二公子徐凤年,瞥了自己兄长一眼,蓦地升起一股冲动,要将这颗钉子,狠狠拔掉。

    因为太过碍眼!

    注意到他的目光,徐千秋并无任何反应,泰然处之。

    公孙杨于少年时代,便流亡北莽,此刻归来,露出一种浓浓的缅怀之情。

    前方,几名追逐玩耍的孩童,灰头土脸,朝他们一行人,有意无意接近。

    公孙杨上前两步,好似主动迎接。

    与两名孩子的同时碰撞,那两个瞧着六七岁,并非没有跌倒,而是如游鱼一般,从公孙杨身侧,分别滑过。

    见此一幕,刘妮容顿感讶异。

    公孙杨轻笑道:“不过丢了几两碎银罢了,这在边境,叫进山拜桩子,乃常有之事。

    若是不给,这些孩子身后,便是盘根交错的地头蛇,等于打了他们的脸面。

    之后,便少不得被一大群人当面讹诈。

    不过,也不能给太多,出门在外,少有随身携带太多黄白物的傻子。

    若是被当做可宰的肥羊,更麻烦!”

    顺着公孙杨隐蔽的眼神方向,刘妮容果真看到街道拐角处,一名满身痞气的中年壮汉,从两个孩子手中,接过方才从这边顺手牵走的钱袋。

    掂量了一番,与刘妮容对视,手臂刺青,很是狰狞,壮汉脸色,毫无变换。

    反而看向商队几人,极不耐烦地,打了个滚蛋的手势。

    见状,刘妮容哭笑不得,与公孙杨低声说道:

    “在雁回关,当贼的,都这么豪气,明目张胆吗?”

    脚步瘸拐的公孙杨,轻笑道:

    “在这里,当官的,当兵的,不过是过街老鼠罢了,当贼的,当匪的,才是大爷。”

    公孙杨犹豫了一下,说道:

    “小姐,此地不宜久留,可是,上次在倒马关,我以为,必死无疑,不想让陪了自己大半辈子的牛角弓,被他人拉开,故而,便自己绷断了弓弦。

    弓弦特制,材料只在这边境,方能找到,那店面,不易寻见。”

    刘妮容点头道:“不碍事,公孙叔叔,你自去寻找弦丝即可,我們约好,一个时辰后,在城门口会和,可否?”

    公孙杨考虑了一下,叮嘱道:

    “小姐,千万记得,莫要进那些生意冷淡的店铺。

    城内铺子,大都有靠山,才能在雁回关扎根,挣的,都是大银子,常人不好打交道。

    还有,于雁回关这等地方买东西,自然要比在别的地方,破费银子许多。

    这钱,心疼不得。

    你越讨价还价,那些精明,已渗透到骨子里的商贾,越是往贵了卖。

    便是把价格喊破天,也不觉着腰疼,在这沙漠之中,爱买不买。

    再有就是,在雁回关,虽说,遇到大事,力求能忍则忍,但,切记,不可行路低头。

    若是露了怯,极易招来欺软怕硬的苍蝇。

    这些角色,鼻子比狗好,眼睛比鹰毒。”

    刘妮容一一记在心里。

    公孙杨走时,又附加一句,道:

    “一个时辰后,若我没回来,便不用等了。”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刘妮容正欲说话,却被公孙杨摆摆手,阻止了。

    一言不发,径直离开。

    此言一出,几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鱼龙帮青壮,当即缩头缩脑。

    刘妮容看到后,气不打一处来。

    反观那位白衣公子,似已见惯生死,脸色平静,站在她身旁。

    边境之地,民风,极其朴素。

    这不,几人走着走着,前方,一位穿着清凉,并且裸露白花花双腿的女子,迎面走来。

    这女子,衣衫单薄,胸前危险物品,摇摇欲坠。

    女子身材娇小,身高,比刘妮容要矮上半个脑袋。

    可,便是这么个诱人女子,走路时,让人担心,前面太重,导致失去重心,会扑倒在地。

    突然,一彪形大汉,斜撞向她的胸脯。

    电光火石间,她一记迅猛撩阴腿,干净利落,瞬间造就一个阉人。

    抬腿,收脚,一气呵成。

    看也不看那体重,是她三倍,却满地打滚的汉子。

    抚摸着,大概是嫌弃他的哀嚎声,太过吵闹。

    转过身,又朝胸毛茂密的汉子胸膛,便是一脚。

    一只绣花鞋,直接踩进这可怜虫的胸腔。

    女子面不改色,提起脚,鲜血滴落无数。

    这时,围观之人,有轰然喝彩的,有言语调侃的。

    却唯独没有,路见命案,而仗义执言的。

    那女子,在见到徐千秋后,眼前一亮,妩媚一笑。

    两人擦肩而过,她反手,一巴掌拍在徐千秋屁股上。

    响声不小!

    徐千秋身后,三位鱼龙帮之人,及二公子徐凤年,皆是目瞪口呆。

    刘妮容转头,看了看那媚态横生,却不忘朝徐千秋嫣然回眸的女子。

    再看了看身旁,这姓徐的,竟眼观鼻,鼻观心,笔直向前,毫无反应。

    似察觉到刘妮容的愤懑,徐千秋笑道:

    “怎么,你觉得,此刻,我该高喊一句非礼?

    到时候,放眼整条街,就你一位女侠,愿意出手相助,试想那等场面,很好玩吗?

    若无女子同意,男子便强硬拉弓,射箭,这是犯法。

    可,若男女两者,角色调换,女子主动,却不犯法。”

    闻言,刘妮容撇过头,嘴角,微微翘起一丝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