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迷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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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郑敖会生气。
但他没有。
如果是李貅,这时候罗熙已经被揍了两拳了。但他是郑敖,他和他父亲一样,天生的情商高,知道先发难的人先理亏,何况我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对罗熙做什么,等我不在的时候,有的是机会。
“有东西吃吗?我快饿死了。”他俨然只是发生了一段平安无事的对话一样,大大咧咧地走到沙发上,坐了下去,安然若素地看着我。
我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看不透,后来渐渐明白,他和李貅其实是一类人,他们并不是骨子里缺少柔软善良的那一部分,只是那一部分不会随便给予别人。因为家世缘故,他们天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群人,不会像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一样,对每个人都亲善友爱。
李貅那么凶,他那么玩世不恭却心性凉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冷漠,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但是,真正无可救药的是我。
因为,就算知道这些,我也还是没有办法不喜欢他。
-
罗熙买了不少东西,虽然多是西式食材,但做一碗海鲜粥也够了,因为还算上午,我还煎了两个鸡蛋。罗熙正在厨房里打扫卫生,他大概也喜欢植物,出去买菜还买回一盆迷迭香,摆在厨房床头上,和我养的那几杯丑丑的蒜苗摆在一起。
“你今天不回学校?”狭小的厨房里,两人难免擦身而过,气氛有点尴尬,我只能找话题来说。
他看出了我的窘状。
“我给花浇完水就回去。”他指指窗台上那盆迷迭香:“花店的人说一天浇一次水就好。”
“好,我会记得的。”
一直不养花,除了是因为没时间去花店之外,也怕什么时候留在事务所加班,忘记了家里的植物。
他收拾好,洗了手,去卧室拿外套,我跟了过去。
“郑敖他,脾气有点不好。”我小声提醒他:“他以后可能会为难你,你不要理他就好了。”
罗熙笑了笑,只是这笑没有到眼底。
“我知道的。”他说。
送他走出门口,我才想起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和我相处过就知道,我并不是很有趣的人,连一个简单的玩笑都听不懂。何况,今天的经历不算愉快,想必他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小朗,粥好了没有……”郑敖枕着头,躺在沙发上,拖长音叫我。
我连忙跑过去。
“还要等一会,粥还在熬。”我习惯性地把手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才发现自己没有穿围裙。
“我知道。”郑敖勾着唇角对我笑,深琥珀色眼睛像一潭水:“我就是不想你送他出去而已。”
-
两个人对坐在餐桌上,他喝粥,我喝水。
他父亲虽然聪明,却也玩心重,小时候他跟在他祖母身边的时间比较多。所以一举一动都合乎礼仪,事实上,只有没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是你见过的最优雅的翩翩公子。
“对了,你要喝果汁吗?”我看他不紧不慢地喝一口牛奶,忽然想起冰箱里还有果汁。
“谁榨的?”他抬起眼睛看我一眼,不用我回答就知道了答案,顿时哼了一声:“不喝。”
我没办法地看着他。
他喝了两口粥,拿勺子碾着粥里的虾仁,忿忿不平:“会榨果汁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榨。”
我笑了起来。
“你如果想学做饭的话,肯定会很快学会的。”我夸他。
他哼了一声,算是接受我的表扬。
“Shakira回国了。”喝了一会粥,他忽然说。
“哦,好。”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这样说,大概是最近没发生什么值得说的事,又或许是身边换了新的人,所以跟我预告一下。
时至今日,我已经不会因为他身边人的变迁,产生多余的想法,无论如何不会是我的,那么,是Shakira抑或是Tiffany的,又有什么区别呢?他自己喜欢就好了。
至于他说这话的最后一种可能,我不愿意去想。
那是每一个暗恋者的末日。
叫做:他知道我喜欢他。
-
一碗粥喝了十多分钟,他大概不是很饿,拿勺子插着我给他拌的蔬菜沙拉玩,我找不到话来说,事务所没有什么新鲜事,我最近看的也是一些专业书。看他的样子,似乎还对罗熙出现在这里忿忿不平,我不找话说,他是不会说的。
“对了,你知道有一种职业叫程序员吗?”我问他。
他挑起眉毛看着我:“猿猴的猿?”
我没料到他知道这个笑话,不知道怎么回答好。
他埋头插沙拉:“一点都不好笑。”
-
我其实能理解他忙完之后,去找贺连山他们玩。其实我这里也不好玩,我没有玩的习惯,多余的时间只会用来工作和做清洁。他来了,除了做饭给他吃,我不知道该怎么招待他才好,除了专业领域,我做得最好的就是做饭,我讲个笑话也将不会。而他的世界太精彩,即使是我能给出的最好的,放到那个世界,都不值一提。
好在他不知道是真的累了还是将就我这里,也没挑剔什么,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嚷着说无聊,让我陪他玩。我其实还蛮佩服他,都十九岁了还能把“快来陪我玩”这五个字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他看到外面阳光好,想晒太阳,我把阳台上的瓷砖地拖干净,又拿毛巾擦过一遍,然后把席子铺在地上,明明是老居民区狭窄的阳台,他躺在那里,侧身屈着一条腿,面对着外面高大的槭树和阳光,却惬意得跟躺在马尔代夫的沙滩上一样。我抱了枕头给他靠,他不要,要靠在我身上,我只好把书搬到阳台上看,靠墙坐着,让他把头枕在我腿上。
看完一章,他已经换了个姿势,仰躺着,屈着一条腿,另外一条腿盘起来搭在上面,一晃一晃地,还惬意地哼着歌。阳光透过槭树的缝隙照下来,斑斑点点地落在他脸上,他的皮肤光滑得像玉石,眼睛半眯着,琥珀色的瞳仁在阳光下清澈得像宝石。
“你好像一只猫啊……”我感慨道,只有那种平时让人很有距离感的动物,躺在太阳下把肚皮露出来的时候,才会让人看得心都软了。
他听了我的话,翻身起来。
“怎么了?”我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伸手准备给他拿水杯:“你要喝水吗……”
我的话戛然而止,因为他凑过来,把头凑到我的脸上,然后蹭了蹭。
柔软的头发擦过我额头,我闻见他身上像森林一样的香味,而碰到我脸颊的,是他的鼻尖,和嘴唇。
他用这样近的距离看着我,然后笑了起来,他的眼睛像阳光下的海洋,我的灵魂像插在船头猎猎飞舞的旗帜,仿佛下一秒就要离体而去,投进那片深邃的海洋里。
他说:“猫就是这样蹭的。”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郑敖会生气。
但他没有。
如果是李貅,这时候罗熙已经被揍了两拳了。但他是郑敖,他和他父亲一样,天生的情商高,知道先发难的人先理亏,何况我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对罗熙做什么,等我不在的时候,有的是机会。
“有东西吃吗?我快饿死了。”他俨然只是发生了一段平安无事的对话一样,大大咧咧地走到沙发上,坐了下去,安然若素地看着我。
我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看不透,后来渐渐明白,他和李貅其实是一类人,他们并不是骨子里缺少柔软善良的那一部分,只是那一部分不会随便给予别人。因为家世缘故,他们天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群人,不会像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一样,对每个人都亲善友爱。
李貅那么凶,他那么玩世不恭却心性凉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冷漠,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但是,真正无可救药的是我。
因为,就算知道这些,我也还是没有办法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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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熙买了不少东西,虽然多是西式食材,但做一碗海鲜粥也够了,因为还算上午,我还煎了两个鸡蛋。罗熙正在厨房里打扫卫生,他大概也喜欢植物,出去买菜还买回一盆迷迭香,摆在厨房床头上,和我养的那几杯丑丑的蒜苗摆在一起。
“你今天不回学校?”狭小的厨房里,两人难免擦身而过,气氛有点尴尬,我只能找话题来说。
他看出了我的窘状。
“我给花浇完水就回去。”他指指窗台上那盆迷迭香:“花店的人说一天浇一次水就好。”
“好,我会记得的。”
一直不养花,除了是因为没时间去花店之外,也怕什么时候留在事务所加班,忘记了家里的植物。
他收拾好,洗了手,去卧室拿外套,我跟了过去。
“郑敖他,脾气有点不好。”我小声提醒他:“他以后可能会为难你,你不要理他就好了。”
罗熙笑了笑,只是这笑没有到眼底。
“我知道的。”他说。
送他走出门口,我才想起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和我相处过就知道,我并不是很有趣的人,连一个简单的玩笑都听不懂。何况,今天的经历不算愉快,想必他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小朗,粥好了没有……”郑敖枕着头,躺在沙发上,拖长音叫我。
我连忙跑过去。
“还要等一会,粥还在熬。”我习惯性地把手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才发现自己没有穿围裙。
“我知道。”郑敖勾着唇角对我笑,深琥珀色眼睛像一潭水:“我就是不想你送他出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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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对坐在餐桌上,他喝粥,我喝水。
他父亲虽然聪明,却也玩心重,小时候他跟在他祖母身边的时间比较多。所以一举一动都合乎礼仪,事实上,只有没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是你见过的最优雅的翩翩公子。
“对了,你要喝果汁吗?”我看他不紧不慢地喝一口牛奶,忽然想起冰箱里还有果汁。
“谁榨的?”他抬起眼睛看我一眼,不用我回答就知道了答案,顿时哼了一声:“不喝。”
我没办法地看着他。
他喝了两口粥,拿勺子碾着粥里的虾仁,忿忿不平:“会榨果汁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榨。”
我笑了起来。
“你如果想学做饭的话,肯定会很快学会的。”我夸他。
他哼了一声,算是接受我的表扬。
“Shakira回国了。”喝了一会粥,他忽然说。
“哦,好。”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这样说,大概是最近没发生什么值得说的事,又或许是身边换了新的人,所以跟我预告一下。
时至今日,我已经不会因为他身边人的变迁,产生多余的想法,无论如何不会是我的,那么,是Shakira抑或是Tiffany的,又有什么区别呢?他自己喜欢就好了。
至于他说这话的最后一种可能,我不愿意去想。
那是每一个暗恋者的末日。
叫做:他知道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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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粥喝了十多分钟,他大概不是很饿,拿勺子插着我给他拌的蔬菜沙拉玩,我找不到话来说,事务所没有什么新鲜事,我最近看的也是一些专业书。看他的样子,似乎还对罗熙出现在这里忿忿不平,我不找话说,他是不会说的。
“对了,你知道有一种职业叫程序员吗?”我问他。
他挑起眉毛看着我:“猿猴的猿?”
我没料到他知道这个笑话,不知道怎么回答好。
他埋头插沙拉:“一点都不好笑。”
-
我其实能理解他忙完之后,去找贺连山他们玩。其实我这里也不好玩,我没有玩的习惯,多余的时间只会用来工作和做清洁。他来了,除了做饭给他吃,我不知道该怎么招待他才好,除了专业领域,我做得最好的就是做饭,我讲个笑话也将不会。而他的世界太精彩,即使是我能给出的最好的,放到那个世界,都不值一提。
好在他不知道是真的累了还是将就我这里,也没挑剔什么,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嚷着说无聊,让我陪他玩。我其实还蛮佩服他,都十九岁了还能把“快来陪我玩”这五个字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他看到外面阳光好,想晒太阳,我把阳台上的瓷砖地拖干净,又拿毛巾擦过一遍,然后把席子铺在地上,明明是老居民区狭窄的阳台,他躺在那里,侧身屈着一条腿,面对着外面高大的槭树和阳光,却惬意得跟躺在马尔代夫的沙滩上一样。我抱了枕头给他靠,他不要,要靠在我身上,我只好把书搬到阳台上看,靠墙坐着,让他把头枕在我腿上。
看完一章,他已经换了个姿势,仰躺着,屈着一条腿,另外一条腿盘起来搭在上面,一晃一晃地,还惬意地哼着歌。阳光透过槭树的缝隙照下来,斑斑点点地落在他脸上,他的皮肤光滑得像玉石,眼睛半眯着,琥珀色的瞳仁在阳光下清澈得像宝石。
“你好像一只猫啊……”我感慨道,只有那种平时让人很有距离感的动物,躺在太阳下把肚皮露出来的时候,才会让人看得心都软了。
他听了我的话,翻身起来。
“怎么了?”我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伸手准备给他拿水杯:“你要喝水吗……”
我的话戛然而止,因为他凑过来,把头凑到我的脸上,然后蹭了蹭。
柔软的头发擦过我额头,我闻见他身上像森林一样的香味,而碰到我脸颊的,是他的鼻尖,和嘴唇。
他用这样近的距离看着我,然后笑了起来,他的眼睛像阳光下的海洋,我的灵魂像插在船头猎猎飞舞的旗帜,仿佛下一秒就要离体而去,投进那片深邃的海洋里。
他说:“猫就是这样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