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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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疯了吗?”我无言以对地看着他:“他什么都没跟我说,你就要跟他分手?还在电话里面分?”
“不是因为你的原因,是我本来就想分了。”他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还夹了鱼块给我:“这鱼好香。”
我不是故意要掺杂在这件事里,只是觉得他的处理方式有点欠妥。
“但你们才在一起没多久吧?”我忍不住问。
他笑了起来。抬起一只手,在我面前晃了晃,他的手和人一样好看,手指修长,皮肤白。
“包括今天,一共五天。”
他态度坦荡得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别操心这些事了,皱着眉头,跟个小老头一样的。”他伸手按了按我的眉心:“来,笑一笑。”
我没有心思笑。
我不是善良到要普度众生的人,我没那么担心宁越,我只是不喜欢他在这件事里表现出来的态度。如果需要分手,那就算是正式的交往,有谁正式交往只五天就分手的?我原先以为他是没遇到喜欢的人,才会在私生活上那样轻浮,现在却有点困惑了。
我心里,其实很希望他以后能过得好一点,找到一个可以相伴一生的人。他以后要待的那个位置,太寂寞了,高处不胜寒,不是一场一夜情就能温暖得了的。我做不了他的那个人,却很希望他能遇到那个人。
我虽然喜欢他,却也还是他十五年的朋友。
-
郑家和李家教儿子,完全是两个极端,李家虽然行事霸道,却完全是按着接班人的标准在培养李貅,所以李貅子自制力很强,而且很能吃苦——这点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他上学时间比一般人短,刚成年就被扔到西南部队里,虽然脾气让很多人无法忍受,却从没人会说他是不能吃苦的纨绔子弟。我小时候放假在家,发现李祝融平时都是放养他,但是一旦发现他沉迷什么东西,拿起来就扔到一边,碰都不准再碰。我唯一一次见过李祝融教他做人的道理,就是说“你不能有弱点”。
相比之下,郑敖简直是蜜罐子里长大的。他学武术,打拳击,弹钢琴,在国外的时候通宵泡吧,玩车,骑马,不管做什么,郑家从未阻止过他。如果说李貅是按着完美继承人的标准培养了,那郑家就是没有标准,放他自己去长,他是什么样子,继承人就是什么样子。好在他从小就很聪明,也没有痴迷过什么东西,包括感情。
这也导致他长成现在这个样子。
他智商很高,做事也很厉害,身体好得很,拳击沙袋打烂过几个。只是喜欢舒适昂贵的东西,享受起来毫无一点后顾之忧,用的什么都是最好的,像李貅那样在泥里土里打滚地做新兵训练,在他看来就是吃饱了撑的。
我进去洗澡的时候,他就已经仰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出来的时候,他还躺在床上,还滚来滚去的,把被子搅成了咸菜干。见到我出来,还振振有词地抱怨:“小朗的床怎么一点都不软?”
我和他相处十多年,还是改不了试图跟他讲道理的习惯。
“睡太软的床对脊椎不好的。”我坐在床边,开始擦头发。
他不赞同地哼了两声,把被子踢到一边:“好热。”
我把空调温度调低了:“你越动就会越热。”
他对一切不合心意的东西——无论是温度还是衣服或者别的什么,容忍度都比一般人要低。所以经常没事就喊热。
我靠在床头看资料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倒在一边,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第二天还要上班,懒得管他,给他倒好水,自己摘了眼镜睡觉。
-
起床的时候他还在睡,所以我尽量把动作放轻点。好在他赖着床,也没有要醒的意思,早上走得急,给他煎了鸡蛋,温好牛奶,就匆匆带着早餐出了门,也不知道他起床之后会不会饿得到处找吃的。
整个上午都在不停地接电话,为了不打扰钱教授休息,很多人都是先打电话到事务所来问,我一个个回答,说钱教授没有大碍了。
其实钱教授人很好,他自己其实有学者风范,就算不说桃李满天下,也是律师界里一位处事公正平和的长者。当初新修订的《律师法》出台,新中银当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接下来陆陆续续也有几家律师事务所从原本的合伙制改成新出台的特殊合伙制,而我们中正则是全部洗牌重来,原有的主要合伙人移民了,只剩下黄律师和白律师,是钱教授把这事揽了过来,找了当时正如日中天的苏律师过来合伙。当时我在上钱教授的专业课,班上学生都知道他在筹办事务所的事,要他详细讲一讲,满足一下好奇心,钱教授也就说了一下注册资金门槛高。我当时刚成年,李祝融转了一大笔钱和房产到我名下,我连他面都见不到,找他助理说我不要,那个姓袁的助理俨然门神,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这是李先生的意思”。
那时候我手握着这么大一笔财产,忧心得睡不着。那时候房市正热,我也知道经济规律,钱留在手上只有贬值,到时候就算还给他,也是缩水了的。
现在想想,钱教授当时肯定被我吓了一跳。一个平时默不作声的大学生忽然跑过去,说要投资他的事务所,简直是异想天开。
但最终钱教授还是让我入伙了,不过是以他的名义,说是一个世交家的晚辈投资的,没有说是我。只是和我私底下签了协议,苏律师他们都蒙在鼓里。
至于进来实习的事,是我自己靠着司法考试证书和在校期间的成绩争取到的。
许煦,我父亲,曾经很希望我学物理,但我知道我天资并不高,可能难有大成,撑死了一个大学教授。我学法,是想成为像苏律师那样的社会精英,有一天能够堂堂正正地站在李家面前,然后把他们给我的,都还给他们,从此两不相欠。
我知道于道理上,李家对我有养育的情分,我小时候读的私立学校,这些年的教育费用,生活费用……
我都会还给他们,连着利息一起。
如果非要有一位父亲的话,许煦就够了。
我不想欠任何人。
-
十二点一到,我就去敲苏律师的办公室门了。
苏律师正在整理下周上庭的书面证据,我进去问了句:“苏律师,要订午餐吗?”
他头也不抬:“你中午有事?”
太聪明有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事。
“我家里有人在……”我努力斟酌措词:“我得回去看看。”
苏律师总算抬起眼睛看了我一眼。
“赶时间?要借我的车吗?”
“不用不用。”我连忙摆手:“我打的过去,上班之前就能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苏律师最后看我的眼神有一种“看不出你平时上班宁愿被挤扁都要坐地铁,现在竟然舍得打车”的感觉。
-
家里的门没关。
我在门口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因为买菜耽误了点时间,急着回家做饭,就没注意看,结果推开门就被眼前的场景震惊了。
我家客厅里的沙发、茶几、桌椅,连带着厨房的整个流理台台面、置物柜、窗台、还有地面、墙面、全部变了。
地上铺了薄薄的深色地毯,墙壁是米白色,面积不大的客厅里挤满了崭新的沙发、茶几、空调、落地灯,我只往厨房流理台扫了一眼,就看到了一溜的西厨刀具,还多出了一个庞大的烤箱。至于阳台上悬挂的那个拳击沙袋,让我很容易分辨出这是谁干的好事。
“小朗回来了……”我一穿过卧室,正穿着一件睡袍仰在一个圆圆的像沙发的东西上的郑敖,就得意地跟我打招呼:“家里是不是舒服很多了?”
他的周围,是三个席地而坐的,西装革履的青年。每人拿着一台笔记本,在那个狭窄的阳台上根本施展不开,简直捉襟见肘,但看我疑惑地看着他们,一个个都很有礼貌地冲我微笑点头。只是因为所处的场景,所以显得有点滑稽。
我实在做不到在有陌生人的时候冲他发脾气。
“你们要谈事情的话到客厅来谈吧。”那个阳台,实在容不下这么多尊大佛,何况郑敖一个人就身姿舒展地占了大半的面积,其余人还不好意思和他抢。
“在这晒着太阳挺好的嘛。”郑敖盘腿坐在那一团软软的沙发上面,敲着笔记本:“刚才说到哪了,风险评估是谁负责的?”
一个青年默默举起手,其他两个人默契地往旁边移了移,给他让出打开笔记本的空间。
这场面实在太心酸,我看不下去,干脆进厨房做饭。
等我把红烧肉烧好的时候,那几个青年已经站在门口穿鞋了。
“不留下来吃饭吗?”我有点疑惑,虽然这几个青年看起来更像他的下属而不是朋友,但是郑敖也不至于在饭点把人赶走吧。
“我们去外面吃。”其中看起来成熟点的条纹领带青年跟我解释:“等吃完了继续来开会。”
我责备地看了郑敖一眼,后者已经充耳不闻地坐在沙发上拿筷子戳凉拌海带了。
十分钟之后,三个青年又提着外卖袋出现在了门口。
“不好意思,饭店里没有位置了。”他们对我的态度很友善。
“没关系,一起吃吧。我给你们搬椅子。”
整个午餐就在那三个青年和我礼貌的问答以及郑敖的“不许吃我的红烧肉”中愉快地渡过了。
我从来没有在郑敖的朋友里看到这样的类型——虽然是下属关系,但是让他们上门来开会,就基本是交情不错了。这三个青年家世应该都不差,行事很有风度,但是为人很友善,我给他们倒水,都要认真地齐声道谢。倒是郑敖,很没有主人的样子,一直在用“自己没手吗”这样的句式和他们交流。
弄完午餐,我准备回公司上班,结果苏律师发了个简讯过来,说他下午不在事务所,我可以在家里做一点文件工作,不用去事务所,同事都以为我跟他一起出去了。
我只好回了个“谢谢苏律师”。
他们的会议一直开到下午,主要是另外两个青年在陈述,看起来成熟点的那个在补充,因为家里没有咖啡豆,中途还叫了一次咖啡。我已经知道那个成熟点的青年叫于骏,他们似乎是做软件工程的,在筹备一个什么项目,郑敖是决策者。
这个下午一直延续到他们几个很有礼貌地告别。
我中途起身去看炉子上的汤,发现郑敖的手机还扔在昨天的地方没有动过。
我其实很喜欢这样的午后,他做他的事,我做我的事,互不干扰,最多倒咖啡的时候过来在我旁边闹一闹。不用太近,我离他太近会紧张,也不用太远,不用超出我视线。
暗恋最好的距离就是这样,因为已经知道不可能在一起,所以只要和他待在同一个空间,,知道他也在这里,偶尔不着痕迹地偷看两眼,说两句话,就已经幸福到极致。
这就是姓郑的人的天赋。
他天生能够无师自通地觉察到我想疏远他的情绪,然后本能地找到应对的办法。
不管情况有多差,先蛮不讲理地闯进来,依赖我,缠着我,俨然我是他最在乎的人。让我得到他朋友的尊重,甚至毫不犹豫地和正在交往的人分手,全心全意地赖着我。他知道只要他好好和我相处,甚至根本不用去问我在生什么气,我都会原谅他。继续像以前一样,做他一个人的小朗。
他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喜欢上了我。
他第二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在乎我。
现在我已经什么都不敢猜了。
他就像个擅长放风筝的人,离得太近了,跑远一点。飞远了,又收紧线,我是他手里的风筝,他不可能放我走,却也不会爱上我。
而这一切,也许是他本能的反应。就像我从不去想他知不知道我喜欢他,他大概也从来不会去定义我们的关系。
只是他忘了,我是一个活人,不是风筝。风筝身体里栓了线,不会痛。我心上被栓了一根线,牵扯着五脏六腑,稍一动作,就撕扯得血肉淋漓。喜怒哀乐,全然不由自己。
所以才要放弃。
“你疯了吗?”我无言以对地看着他:“他什么都没跟我说,你就要跟他分手?还在电话里面分?”
“不是因为你的原因,是我本来就想分了。”他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还夹了鱼块给我:“这鱼好香。”
我不是故意要掺杂在这件事里,只是觉得他的处理方式有点欠妥。
“但你们才在一起没多久吧?”我忍不住问。
他笑了起来。抬起一只手,在我面前晃了晃,他的手和人一样好看,手指修长,皮肤白。
“包括今天,一共五天。”
他态度坦荡得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别操心这些事了,皱着眉头,跟个小老头一样的。”他伸手按了按我的眉心:“来,笑一笑。”
我没有心思笑。
我不是善良到要普度众生的人,我没那么担心宁越,我只是不喜欢他在这件事里表现出来的态度。如果需要分手,那就算是正式的交往,有谁正式交往只五天就分手的?我原先以为他是没遇到喜欢的人,才会在私生活上那样轻浮,现在却有点困惑了。
我心里,其实很希望他以后能过得好一点,找到一个可以相伴一生的人。他以后要待的那个位置,太寂寞了,高处不胜寒,不是一场一夜情就能温暖得了的。我做不了他的那个人,却很希望他能遇到那个人。
我虽然喜欢他,却也还是他十五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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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和李家教儿子,完全是两个极端,李家虽然行事霸道,却完全是按着接班人的标准在培养李貅,所以李貅子自制力很强,而且很能吃苦——这点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他上学时间比一般人短,刚成年就被扔到西南部队里,虽然脾气让很多人无法忍受,却从没人会说他是不能吃苦的纨绔子弟。我小时候放假在家,发现李祝融平时都是放养他,但是一旦发现他沉迷什么东西,拿起来就扔到一边,碰都不准再碰。我唯一一次见过李祝融教他做人的道理,就是说“你不能有弱点”。
相比之下,郑敖简直是蜜罐子里长大的。他学武术,打拳击,弹钢琴,在国外的时候通宵泡吧,玩车,骑马,不管做什么,郑家从未阻止过他。如果说李貅是按着完美继承人的标准培养了,那郑家就是没有标准,放他自己去长,他是什么样子,继承人就是什么样子。好在他从小就很聪明,也没有痴迷过什么东西,包括感情。
这也导致他长成现在这个样子。
他智商很高,做事也很厉害,身体好得很,拳击沙袋打烂过几个。只是喜欢舒适昂贵的东西,享受起来毫无一点后顾之忧,用的什么都是最好的,像李貅那样在泥里土里打滚地做新兵训练,在他看来就是吃饱了撑的。
我进去洗澡的时候,他就已经仰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出来的时候,他还躺在床上,还滚来滚去的,把被子搅成了咸菜干。见到我出来,还振振有词地抱怨:“小朗的床怎么一点都不软?”
我和他相处十多年,还是改不了试图跟他讲道理的习惯。
“睡太软的床对脊椎不好的。”我坐在床边,开始擦头发。
他不赞同地哼了两声,把被子踢到一边:“好热。”
我把空调温度调低了:“你越动就会越热。”
他对一切不合心意的东西——无论是温度还是衣服或者别的什么,容忍度都比一般人要低。所以经常没事就喊热。
我靠在床头看资料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倒在一边,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第二天还要上班,懒得管他,给他倒好水,自己摘了眼镜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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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的时候他还在睡,所以我尽量把动作放轻点。好在他赖着床,也没有要醒的意思,早上走得急,给他煎了鸡蛋,温好牛奶,就匆匆带着早餐出了门,也不知道他起床之后会不会饿得到处找吃的。
整个上午都在不停地接电话,为了不打扰钱教授休息,很多人都是先打电话到事务所来问,我一个个回答,说钱教授没有大碍了。
其实钱教授人很好,他自己其实有学者风范,就算不说桃李满天下,也是律师界里一位处事公正平和的长者。当初新修订的《律师法》出台,新中银当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接下来陆陆续续也有几家律师事务所从原本的合伙制改成新出台的特殊合伙制,而我们中正则是全部洗牌重来,原有的主要合伙人移民了,只剩下黄律师和白律师,是钱教授把这事揽了过来,找了当时正如日中天的苏律师过来合伙。当时我在上钱教授的专业课,班上学生都知道他在筹办事务所的事,要他详细讲一讲,满足一下好奇心,钱教授也就说了一下注册资金门槛高。我当时刚成年,李祝融转了一大笔钱和房产到我名下,我连他面都见不到,找他助理说我不要,那个姓袁的助理俨然门神,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这是李先生的意思”。
那时候我手握着这么大一笔财产,忧心得睡不着。那时候房市正热,我也知道经济规律,钱留在手上只有贬值,到时候就算还给他,也是缩水了的。
现在想想,钱教授当时肯定被我吓了一跳。一个平时默不作声的大学生忽然跑过去,说要投资他的事务所,简直是异想天开。
但最终钱教授还是让我入伙了,不过是以他的名义,说是一个世交家的晚辈投资的,没有说是我。只是和我私底下签了协议,苏律师他们都蒙在鼓里。
至于进来实习的事,是我自己靠着司法考试证书和在校期间的成绩争取到的。
许煦,我父亲,曾经很希望我学物理,但我知道我天资并不高,可能难有大成,撑死了一个大学教授。我学法,是想成为像苏律师那样的社会精英,有一天能够堂堂正正地站在李家面前,然后把他们给我的,都还给他们,从此两不相欠。
我知道于道理上,李家对我有养育的情分,我小时候读的私立学校,这些年的教育费用,生活费用……
我都会还给他们,连着利息一起。
如果非要有一位父亲的话,许煦就够了。
我不想欠任何人。
-
十二点一到,我就去敲苏律师的办公室门了。
苏律师正在整理下周上庭的书面证据,我进去问了句:“苏律师,要订午餐吗?”
他头也不抬:“你中午有事?”
太聪明有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事。
“我家里有人在……”我努力斟酌措词:“我得回去看看。”
苏律师总算抬起眼睛看了我一眼。
“赶时间?要借我的车吗?”
“不用不用。”我连忙摆手:“我打的过去,上班之前就能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苏律师最后看我的眼神有一种“看不出你平时上班宁愿被挤扁都要坐地铁,现在竟然舍得打车”的感觉。
-
家里的门没关。
我在门口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因为买菜耽误了点时间,急着回家做饭,就没注意看,结果推开门就被眼前的场景震惊了。
我家客厅里的沙发、茶几、桌椅,连带着厨房的整个流理台台面、置物柜、窗台、还有地面、墙面、全部变了。
地上铺了薄薄的深色地毯,墙壁是米白色,面积不大的客厅里挤满了崭新的沙发、茶几、空调、落地灯,我只往厨房流理台扫了一眼,就看到了一溜的西厨刀具,还多出了一个庞大的烤箱。至于阳台上悬挂的那个拳击沙袋,让我很容易分辨出这是谁干的好事。
“小朗回来了……”我一穿过卧室,正穿着一件睡袍仰在一个圆圆的像沙发的东西上的郑敖,就得意地跟我打招呼:“家里是不是舒服很多了?”
他的周围,是三个席地而坐的,西装革履的青年。每人拿着一台笔记本,在那个狭窄的阳台上根本施展不开,简直捉襟见肘,但看我疑惑地看着他们,一个个都很有礼貌地冲我微笑点头。只是因为所处的场景,所以显得有点滑稽。
我实在做不到在有陌生人的时候冲他发脾气。
“你们要谈事情的话到客厅来谈吧。”那个阳台,实在容不下这么多尊大佛,何况郑敖一个人就身姿舒展地占了大半的面积,其余人还不好意思和他抢。
“在这晒着太阳挺好的嘛。”郑敖盘腿坐在那一团软软的沙发上面,敲着笔记本:“刚才说到哪了,风险评估是谁负责的?”
一个青年默默举起手,其他两个人默契地往旁边移了移,给他让出打开笔记本的空间。
这场面实在太心酸,我看不下去,干脆进厨房做饭。
等我把红烧肉烧好的时候,那几个青年已经站在门口穿鞋了。
“不留下来吃饭吗?”我有点疑惑,虽然这几个青年看起来更像他的下属而不是朋友,但是郑敖也不至于在饭点把人赶走吧。
“我们去外面吃。”其中看起来成熟点的条纹领带青年跟我解释:“等吃完了继续来开会。”
我责备地看了郑敖一眼,后者已经充耳不闻地坐在沙发上拿筷子戳凉拌海带了。
十分钟之后,三个青年又提着外卖袋出现在了门口。
“不好意思,饭店里没有位置了。”他们对我的态度很友善。
“没关系,一起吃吧。我给你们搬椅子。”
整个午餐就在那三个青年和我礼貌的问答以及郑敖的“不许吃我的红烧肉”中愉快地渡过了。
我从来没有在郑敖的朋友里看到这样的类型——虽然是下属关系,但是让他们上门来开会,就基本是交情不错了。这三个青年家世应该都不差,行事很有风度,但是为人很友善,我给他们倒水,都要认真地齐声道谢。倒是郑敖,很没有主人的样子,一直在用“自己没手吗”这样的句式和他们交流。
弄完午餐,我准备回公司上班,结果苏律师发了个简讯过来,说他下午不在事务所,我可以在家里做一点文件工作,不用去事务所,同事都以为我跟他一起出去了。
我只好回了个“谢谢苏律师”。
他们的会议一直开到下午,主要是另外两个青年在陈述,看起来成熟点的那个在补充,因为家里没有咖啡豆,中途还叫了一次咖啡。我已经知道那个成熟点的青年叫于骏,他们似乎是做软件工程的,在筹备一个什么项目,郑敖是决策者。
这个下午一直延续到他们几个很有礼貌地告别。
我中途起身去看炉子上的汤,发现郑敖的手机还扔在昨天的地方没有动过。
我其实很喜欢这样的午后,他做他的事,我做我的事,互不干扰,最多倒咖啡的时候过来在我旁边闹一闹。不用太近,我离他太近会紧张,也不用太远,不用超出我视线。
暗恋最好的距离就是这样,因为已经知道不可能在一起,所以只要和他待在同一个空间,,知道他也在这里,偶尔不着痕迹地偷看两眼,说两句话,就已经幸福到极致。
这就是姓郑的人的天赋。
他天生能够无师自通地觉察到我想疏远他的情绪,然后本能地找到应对的办法。
不管情况有多差,先蛮不讲理地闯进来,依赖我,缠着我,俨然我是他最在乎的人。让我得到他朋友的尊重,甚至毫不犹豫地和正在交往的人分手,全心全意地赖着我。他知道只要他好好和我相处,甚至根本不用去问我在生什么气,我都会原谅他。继续像以前一样,做他一个人的小朗。
他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喜欢上了我。
他第二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在乎我。
现在我已经什么都不敢猜了。
他就像个擅长放风筝的人,离得太近了,跑远一点。飞远了,又收紧线,我是他手里的风筝,他不可能放我走,却也不会爱上我。
而这一切,也许是他本能的反应。就像我从不去想他知不知道我喜欢他,他大概也从来不会去定义我们的关系。
只是他忘了,我是一个活人,不是风筝。风筝身体里栓了线,不会痛。我心上被栓了一根线,牵扯着五脏六腑,稍一动作,就撕扯得血肉淋漓。喜怒哀乐,全然不由自己。
所以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