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郑敖的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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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郑敖仍然会想起那个上午,那个,他本该订婚的上午,他站在酒店的门口,看着那个人挽着一个女孩子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他是这样迫切地想要离开自己,哪怕放下尊严都在所不惜。
他是作为郑家唯一的继承人长大的。
他还未出生就已经被放在了那个位置上。他的父亲有着稳定而相爱的同性恋人,他只是个意外,在他之后不可能再有别的兄弟姐妹出生。
他在簇拥中长大,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享受别人的爱与忠诚,而这些词从来不会被用来要求他。
他的祖母是一个手腕非常强硬的妇人。他祖父去世得很早,祖母一直在掌管整个家族。她几乎是握着他的手教会了他:你是郑敖,你是郑家唯一的继承人,你承担着整个家族的未来,你生来就该享受最好的东西。没有人有资格教你怎么做,你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生活,你做一个决定,背后就有无数的人为了你前仆后继,你不需要善良,不需要顾忌任何人,你只需要强大,睿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你只要一直赢下去,你就值得这些东西,因为你是郑敖。
他做得很好。
以至于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压根不知道自己错在那里。他以为他很像他父亲,所以最终会人生圆满,春风得意。
很多年后,他才知道,他的祖母,把他父亲当成了一个失败品。她像任何一个母亲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他,也毫无防备地相信他不会让自己失望,但他最终把家族放在了第二位,因为他找到了比那更好的东西。
所以她吸取了教训。改进了她的教育方法。
有很多年,郑敖一直过得非常幸福,幸福而肆意。他本来就十分优秀,家世,外貌,智商,都是人上人。他身边换过很多人,见过最美的皮相,最柔婉的性格,最张扬的少年,和最荒唐的享受。
他过得太好了,以至于他没有空停下来想一想,这些他拥有的东西里,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家世,是能力,是*的发泄,还是某道一直温柔注视着自己的目光。
-
他一生爱过三个人。
第一个是他的父亲,在很小的时候,他本能地想呆在他父亲身边,父子天性,何况他们长得那样像,也许那时候他还太小,无法察觉自己的处境,只是本能地爱他。
在他发现郑野狐这辈子都只会对外宣称他是自己的侄子的时候,他收回了自己的爱,只余尊敬。
他有郑家人的高傲,什么东西都要最好的,别人心甘情愿奉上来的,差一分一毫,他就宁愿不要。
第二个是他的祖母。
她曾教与他很多做人的道理,教他读左传,学帝王学,御人之策,教他强者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也不需要任何软弱的温情,教他强大就可以获得一切,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一切。因为他是唯一的继承人,身上流着不可取代的血脉,所以她对他纵容得过了分,以至于他把那当成了亲情。
后来关家卷入了大麻烦,她叫他过去,用命令的语气告诉他,他必须帮关家。即使这对郑家来说,会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恶战。
他是怎么回答她的了?
是不是用她教自己的那句话:“这世上没有人有资格教你怎么做。”?
第三个人,叫许朗。
-
郑敖大概是在高中的时候,知道许朗喜欢自己的。
那是在某个下午。他躺在许朗腿上睡着了,正在看书的许朗抬起手来,替他把挡着呼吸的头发挪开,他半梦半醒地眯着眼睛,看见了许朗看自己的眼神。
他喜欢这样的眼神。
仿佛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看着自己仅有的一块钱,好像是在沙漠中走失的旅人,在沙尘暴即将到来的时候,看见了一片绿洲。仿佛自己是他的美梦,唯一的救赎,最初和最后的坚守。
他没有说出来。
他觉得也许说出来,许朗会觉得不好意思,以后大概会藏起来,那可不成。
那时候他已经玩得比较过分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没有人告诉他这样不对,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应该的,没人能留得住他的心。
他其实从小就很喜欢许朗,是那种对小老虎崽的喜欢,对新买的小汽车和对舒适床铺的喜欢。这种喜欢维持了很多年,直到他们都长大了,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
他并没有骗过许朗,他在许朗面前,永远只说自己心里所想,包括他希望一直和许朗这样下去,包括他有时候觉得冷,只能来找许朗,包括他尽管不爱,却愿意和许朗谈恋爱,在一起生活。
他是在许朗一次次的拒绝里,在他的眼泪和抗拒中,才明白自己是多坏的一个人。
但他已经没办法做一个好人了。
已经尝过的温暖,就很难再放手,见过了明亮的阳光,怎么甘心回到黑暗中。他是这样自私的人,没办法委屈自己一天,想要的人,一定要抓住,请不过来,抢也要抢过来,锁在身边,再也不还回去。
他怕许朗离开。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什么都会,后来才知道自己什么都不会。他不会做菜,不会照顾人,他的脾气甚至很坏,每个晚上他半夜醒来,都会发现自己把手脚都缠在许朗身上,许朗已经被缠习惯了,默默地缩成一团睡着。就算他自己抓住自己的手,第二天早上醒来,仍然是原来的样子。
他从来没有意识到,他这样依赖这个叫许朗的人,欺负他,纠缠他,以至于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所以他不能放许朗走。
外面有那么好的人,脾气好的,会照顾人的,不会欺负他的人。只要许朗和他们稍微接触一下,他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优秀,外面的有那么多好人愿意和他相处,许朗会吸引那些人,他们会发现许朗身上的光芒,如获至宝地跟随他,照顾他,最终夺走他。
以前他以为自己喜欢许朗对自己的好,喜欢他对自己笑,喜欢他做的菜,喜欢他看着自己的眼神……
后来这些东西都没有了。
他才发现,他只是喜欢许朗而已。
只要呆在他身边,冷漠也好,沉默也好,只要这个人还在这里,在自己看得见的地方,不会被那些装作温和善良的人骗走,不会因为别人对他好,而觉察到自己有多坏,头也不回地离开。
他跟许朗说,他在学,他会学,学着照顾人,学着爱一个人。许朗告诉他,爱是学不会的。
他学会了。
却发现原来没有人告诉过他,学会了,就要失去许朗了。
他曾经在找不到头绪的时候问过许朗,爱到底是什么,那时候他很愤怒,很急躁,因为他知道他学不会这种东西就留不下许朗。如今他无师自通了。
原来爱一个人,就有了弱点,有了死穴,有了比自己更重要的东西,你会在乎他的皱眉,他的微笑,他的拒绝和疏远,你想抱他,他退开,就算最后抱在一起,心里却是冷的。爱是心甘情愿地委屈自己,只为了那个人过得好。
他因为没有爱上他,所以把他抢了过来。
如今爱上他了,却要放他离开。
-
他在酒店门口站了很久。
他仍然是那个郑敖,高傲的,强大的郑敖,来往客人都对他心有余悸,郑野狐离开之后的半年里,这些人都多多少少见识到他的手段,关家的事更是让人心惊。毕竟也是近百年的大家族,根深叶茂,短短半年,树倒猢狲散,不由得这些人有点兔死狐悲的感慨。
他以前很习惯这样的事,也享受这样的事,他是为了这个位置而生的,他谙熟这片丛林的生存之道,如鱼得水,高处不胜寒。
他转过身来,看着大厅里的人。
金碧辉煌,觥筹交错,最美的皮相,最优雅的礼节,得体的微笑下各自隐藏着锋利的爪牙,这是一场隐晦又危险的游戏,水面之下,激流暗涌。这是他生活的世界。
他这辈子很少失去什么,所以他今天才知道,如果你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整个世界都会像浸泡在水中的画一样,渐渐褪去颜色,寡淡无味。
也有人问他,他在等谁。
他说只是出来看看。
其实他在等人。
他在等叶素素。
-
后来常有人问他,为什么要退婚。
他想,也许是那个下午,他站在自己订婚仪式的现场,天上下起了雨,那一刻他心里想的却是:许朗现在到了哪里,他会不会淋雨呢?
关映教他那么多事,至少有一件事是对的。
他是郑敖,郑家曾经的继承人,如今的家主,没有人能教他怎么做。他不需要勉强自己,他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只要足够强大。
他是郑敖,他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东西。
包括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别担心完结,只是因为要换视角而把番外提前而已,最少还有十万字。
很多年后,郑敖仍然会想起那个上午,那个,他本该订婚的上午,他站在酒店的门口,看着那个人挽着一个女孩子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他是这样迫切地想要离开自己,哪怕放下尊严都在所不惜。
他是作为郑家唯一的继承人长大的。
他还未出生就已经被放在了那个位置上。他的父亲有着稳定而相爱的同性恋人,他只是个意外,在他之后不可能再有别的兄弟姐妹出生。
他在簇拥中长大,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享受别人的爱与忠诚,而这些词从来不会被用来要求他。
他的祖母是一个手腕非常强硬的妇人。他祖父去世得很早,祖母一直在掌管整个家族。她几乎是握着他的手教会了他:你是郑敖,你是郑家唯一的继承人,你承担着整个家族的未来,你生来就该享受最好的东西。没有人有资格教你怎么做,你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生活,你做一个决定,背后就有无数的人为了你前仆后继,你不需要善良,不需要顾忌任何人,你只需要强大,睿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你只要一直赢下去,你就值得这些东西,因为你是郑敖。
他做得很好。
以至于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压根不知道自己错在那里。他以为他很像他父亲,所以最终会人生圆满,春风得意。
很多年后,他才知道,他的祖母,把他父亲当成了一个失败品。她像任何一个母亲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他,也毫无防备地相信他不会让自己失望,但他最终把家族放在了第二位,因为他找到了比那更好的东西。
所以她吸取了教训。改进了她的教育方法。
有很多年,郑敖一直过得非常幸福,幸福而肆意。他本来就十分优秀,家世,外貌,智商,都是人上人。他身边换过很多人,见过最美的皮相,最柔婉的性格,最张扬的少年,和最荒唐的享受。
他过得太好了,以至于他没有空停下来想一想,这些他拥有的东西里,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家世,是能力,是*的发泄,还是某道一直温柔注视着自己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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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生爱过三个人。
第一个是他的父亲,在很小的时候,他本能地想呆在他父亲身边,父子天性,何况他们长得那样像,也许那时候他还太小,无法察觉自己的处境,只是本能地爱他。
在他发现郑野狐这辈子都只会对外宣称他是自己的侄子的时候,他收回了自己的爱,只余尊敬。
他有郑家人的高傲,什么东西都要最好的,别人心甘情愿奉上来的,差一分一毫,他就宁愿不要。
第二个是他的祖母。
她曾教与他很多做人的道理,教他读左传,学帝王学,御人之策,教他强者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也不需要任何软弱的温情,教他强大就可以获得一切,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一切。因为他是唯一的继承人,身上流着不可取代的血脉,所以她对他纵容得过了分,以至于他把那当成了亲情。
后来关家卷入了大麻烦,她叫他过去,用命令的语气告诉他,他必须帮关家。即使这对郑家来说,会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恶战。
他是怎么回答她的了?
是不是用她教自己的那句话:“这世上没有人有资格教你怎么做。”?
第三个人,叫许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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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敖大概是在高中的时候,知道许朗喜欢自己的。
那是在某个下午。他躺在许朗腿上睡着了,正在看书的许朗抬起手来,替他把挡着呼吸的头发挪开,他半梦半醒地眯着眼睛,看见了许朗看自己的眼神。
他喜欢这样的眼神。
仿佛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看着自己仅有的一块钱,好像是在沙漠中走失的旅人,在沙尘暴即将到来的时候,看见了一片绿洲。仿佛自己是他的美梦,唯一的救赎,最初和最后的坚守。
他没有说出来。
他觉得也许说出来,许朗会觉得不好意思,以后大概会藏起来,那可不成。
那时候他已经玩得比较过分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没有人告诉他这样不对,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应该的,没人能留得住他的心。
他其实从小就很喜欢许朗,是那种对小老虎崽的喜欢,对新买的小汽车和对舒适床铺的喜欢。这种喜欢维持了很多年,直到他们都长大了,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
他并没有骗过许朗,他在许朗面前,永远只说自己心里所想,包括他希望一直和许朗这样下去,包括他有时候觉得冷,只能来找许朗,包括他尽管不爱,却愿意和许朗谈恋爱,在一起生活。
他是在许朗一次次的拒绝里,在他的眼泪和抗拒中,才明白自己是多坏的一个人。
但他已经没办法做一个好人了。
已经尝过的温暖,就很难再放手,见过了明亮的阳光,怎么甘心回到黑暗中。他是这样自私的人,没办法委屈自己一天,想要的人,一定要抓住,请不过来,抢也要抢过来,锁在身边,再也不还回去。
他怕许朗离开。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什么都会,后来才知道自己什么都不会。他不会做菜,不会照顾人,他的脾气甚至很坏,每个晚上他半夜醒来,都会发现自己把手脚都缠在许朗身上,许朗已经被缠习惯了,默默地缩成一团睡着。就算他自己抓住自己的手,第二天早上醒来,仍然是原来的样子。
他从来没有意识到,他这样依赖这个叫许朗的人,欺负他,纠缠他,以至于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所以他不能放许朗走。
外面有那么好的人,脾气好的,会照顾人的,不会欺负他的人。只要许朗和他们稍微接触一下,他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优秀,外面的有那么多好人愿意和他相处,许朗会吸引那些人,他们会发现许朗身上的光芒,如获至宝地跟随他,照顾他,最终夺走他。
以前他以为自己喜欢许朗对自己的好,喜欢他对自己笑,喜欢他做的菜,喜欢他看着自己的眼神……
后来这些东西都没有了。
他才发现,他只是喜欢许朗而已。
只要呆在他身边,冷漠也好,沉默也好,只要这个人还在这里,在自己看得见的地方,不会被那些装作温和善良的人骗走,不会因为别人对他好,而觉察到自己有多坏,头也不回地离开。
他跟许朗说,他在学,他会学,学着照顾人,学着爱一个人。许朗告诉他,爱是学不会的。
他学会了。
却发现原来没有人告诉过他,学会了,就要失去许朗了。
他曾经在找不到头绪的时候问过许朗,爱到底是什么,那时候他很愤怒,很急躁,因为他知道他学不会这种东西就留不下许朗。如今他无师自通了。
原来爱一个人,就有了弱点,有了死穴,有了比自己更重要的东西,你会在乎他的皱眉,他的微笑,他的拒绝和疏远,你想抱他,他退开,就算最后抱在一起,心里却是冷的。爱是心甘情愿地委屈自己,只为了那个人过得好。
他因为没有爱上他,所以把他抢了过来。
如今爱上他了,却要放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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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酒店门口站了很久。
他仍然是那个郑敖,高傲的,强大的郑敖,来往客人都对他心有余悸,郑野狐离开之后的半年里,这些人都多多少少见识到他的手段,关家的事更是让人心惊。毕竟也是近百年的大家族,根深叶茂,短短半年,树倒猢狲散,不由得这些人有点兔死狐悲的感慨。
他以前很习惯这样的事,也享受这样的事,他是为了这个位置而生的,他谙熟这片丛林的生存之道,如鱼得水,高处不胜寒。
他转过身来,看着大厅里的人。
金碧辉煌,觥筹交错,最美的皮相,最优雅的礼节,得体的微笑下各自隐藏着锋利的爪牙,这是一场隐晦又危险的游戏,水面之下,激流暗涌。这是他生活的世界。
他这辈子很少失去什么,所以他今天才知道,如果你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整个世界都会像浸泡在水中的画一样,渐渐褪去颜色,寡淡无味。
也有人问他,他在等谁。
他说只是出来看看。
其实他在等人。
他在等叶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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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常有人问他,为什么要退婚。
他想,也许是那个下午,他站在自己订婚仪式的现场,天上下起了雨,那一刻他心里想的却是:许朗现在到了哪里,他会不会淋雨呢?
关映教他那么多事,至少有一件事是对的。
他是郑敖,郑家曾经的继承人,如今的家主,没有人能教他怎么做。他不需要勉强自己,他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只要足够强大。
他是郑敖,他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东西。
包括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别担心完结,只是因为要换视角而把番外提前而已,最少还有十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