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你终将会忘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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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回家三天,但连绵不绝的雨已经下了七天,至今还没有要停的迹象。
桂省,素有“天无三日晴”之说,这绝不是夸张。
作为土生土长的桂省人,明月自有体会。
桂省的雨,不似江南烟雨那样胭脂气,就像是一个豪情万丈的江湖侠客,一张口,就是气吞山河般的磅礴大气。
人啊,总是念旧。
以前她特别讨厌雨天,只能待在家里,一个人做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画画。
特别无聊。
可是,当她已几度离开家乡,又重新回到故土时,突然觉得,这所有的一切,都亲切许多。
乡愁是一种情绪,每一个作客他乡的人,都会有。
从第一次离家开始,直到入土,乡愁,让每一个游子都魂牵梦萦。
雨敲打着窗户,似是一曲欢乐的赞歌。
回家真好!
“囡囡,收拾完了没,走了。”明月妈妈催促道。
“好了好了,走吧。”明月牵着妈妈的手,无奈道:“催的我眉都没画好。”
回家的孩子,只有那一两天是妈妈手心上,宝宝。每一次刚回家的那几天,妈妈说话都是温声细语,早上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
一口一个宝贝的叫着。
那真是宠到了天上。
这才过了多久?
就已经不耐烦了!
菜要自己去买,饭要自己起来做……
再待下去估计都要成仇人了。
“快点,慢了你外婆又要发脾气了。”明月妈妈拉着女儿快步离开。
明月的舅舅舅妈受不了气,老太太只能一个劲儿的“折磨”女儿。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行将就木的老太太床前只有一个“泼出去的水”,还有一个“没有关系”的外孙女。
是的,小时候老太太说外孙不如没有。
明月和外婆相处的时间屈指可数,但已经对这个人厌烦透了。
天知道和她朝夕相处的舅舅舅妈有多么难受。
明月没有说话,耐心的喂她喝粥。冷眼听着她对母亲颐指气使,沉浸在年轻时说一不二的无限光彩中。
“以前啊,你嫂子都是站着吃饭的,我要不离桌,她都不敢坐下……
现在嫌弃我老了,敢给我脸色看,要是……”
明月妈妈只是听着,也不搭话。
嫂子忙前忙后,她是从来也看不见,真不能怪人家。
明月妈妈常常想,要是自己遇上这么个婆婆,那可怎么活?
可是,想起自己连名分也没有,好像也没资格可怜嫂嫂。
“妈,您要吃鸡蛋吗,农村的土鸡蛋。”明月妈妈给自己的妈妈剥着壳,听着她絮絮叨叨的,也没和她说这是大嫂专门买来的。
“我不吃,你是想噎死我……”
明月:“…”
昨天晚上才说的要吃鸡蛋,还得是农村的土鸡下的蛋。
这会儿功夫就啥都忘了?
“我去洗碗去。”听着老太太的埋怨,明月很是烦躁。
……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段宏宇站在门外,等了很久,不过没有进去。
他是一个骄傲的人,来医院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已。
他知道明月不待见他,即使明月脸蛋还算标志,只不过他早已经对美女免疫了,又何必热脸贴冷屁股。
他的对策是先顺着老头子的意思来,等哪天可以全盘掌握公司的时候,就是他可以挺着腰杆、站着表达观点的时候。
所以,哪怕是让他这个省里排得上号的富二代,去追求一个没有背景还死了爹的女孩,他也没有二话。
现在去反抗,不是明智之举。
他老妈是只有他一个儿子,他老爹就不一定了。
不过,这其中难道就没有什么猫腻?
明月的母亲,只是一个县级医院的主任,她舅舅家更是上不了台面。
段宏宇需要搞清楚,他父亲联姻的目的是什么。
见面,也是解开疑惑的机会。
“前两天忙得晕头转向的,早就该来看看老太太的。”段宏宇早就深谙说话的艺术,瞎话张口就来。
“谢谢你,我外婆醒着呢,你进去吧。”明月就坡下驴,让他进去看望老太太。
段宏宇:“……”
“行,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有事和你说。”
段宏宇进门以后,明月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她耳朵不好,什么都没听到。
人生,往往充满无数的苟且之事。
她的爸爸,为了仕途,给自己选择了一个富二代。
她没有选择,为了妈妈,也为了夏陌,她反抗不了。
她只能强迫自己不去想,以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
她的一生,好像只有二十年。
于后的每一天,都如同被命运判了“斩监候”,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煎熬中等待达摩克利斯之剑的降临。
“我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你怎么突然要说分手。”
“没有为什么。
我不喜欢你了,真的。
谢谢你曾经给过我美好的回忆,希望你将来会遇到另一个更好的女孩。”
两个人恋爱,一个人分手。
他可能会伤心许久。
但她愿意承担更多的痛苦。
一个人难过一辈子,总比两个人痛苦一生好些。
明月望着天空,无边无际。
风很大,改变了雨的轨迹,雨最终也能落到地上,归于江流湖泊。
可是,在几万米高空中的际遇,再也回不去了吧。
“哎,你这么不愿意见我?”段宏宇追上明月,“你要去哪儿。”
“女生厕所,你要跟就跟着吧。”明月很反感这种死缠烂打的人。
富二代又怎么了,她不喜欢。
“你没必要这么讨厌我。你因为要嫁不喜欢的人而难受,难道你以为我就开心了?”
“或者,你还念着旧情人?”段宏宇面色不善,“我相信,时间会让你忘记一切的。”
“要不要我们打个赌,你会花多久忘记他,怎么样?”
“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玩世不恭的性格,在你这种人的眼睛里,是不是别人所珍视的东西就一文不值?”
明月看着段宏宇玩味的笑容,悲伤似乎融入了血液。
这就是以后要结婚的东西?
“行,心意也送达了,我还有事儿,就先回去了。”段宏宇才衣兜里拿出一个盒子,“本想着亲自去西交大送你的,择日不如撞日吧。”
“我先放在这,不要也没关系,垃圾桶就在旁边。”反正是两元店里顺手买的,扔了也不可惜。
段宏宇潇洒的走了。
那些话,她信了固然好,不信也没关系。
反正没什么损失就是了。
明月没有管座椅上的盒子,那是保洁阿姨的活。
踏着雨,明月离开了医院。
雨依然还在下。
头顶的伞,可以挡住冰冷的雨滴,却阻止不了悲伤的蔓延。
一种悲恸的情绪,自心底发出,沿着血管,流过每一寸肌肤。
你终将会忘记他的。
我终会忘记他吗?
泪,从脸颊滑落,掉在地上,融进雨水,又流淌去远处。
模糊的眼里,他的音容笑貌也跟着虚幻。
夏陌,多日不见,如今的你,是何模样。
风采依旧否?
春城的冬天,应该会温柔许多,你的脚应该不会再起冻疮了吧。
手,还会不会冷?
以前,幻想过你蓄胡须的样子。
现在的你,不可能还没长胡子吧。
如果我终将忘记,但愿再见时,可以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寻到你。
那时,或许你已经握住了另一个不会放弃你的女孩子,那时,我会衷心的祝福,祝福你,婚姻幸福。
现在,我也会时常祈愿,你一世平安。
明月回家三天,但连绵不绝的雨已经下了七天,至今还没有要停的迹象。
桂省,素有“天无三日晴”之说,这绝不是夸张。
作为土生土长的桂省人,明月自有体会。
桂省的雨,不似江南烟雨那样胭脂气,就像是一个豪情万丈的江湖侠客,一张口,就是气吞山河般的磅礴大气。
人啊,总是念旧。
以前她特别讨厌雨天,只能待在家里,一个人做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画画。
特别无聊。
可是,当她已几度离开家乡,又重新回到故土时,突然觉得,这所有的一切,都亲切许多。
乡愁是一种情绪,每一个作客他乡的人,都会有。
从第一次离家开始,直到入土,乡愁,让每一个游子都魂牵梦萦。
雨敲打着窗户,似是一曲欢乐的赞歌。
回家真好!
“囡囡,收拾完了没,走了。”明月妈妈催促道。
“好了好了,走吧。”明月牵着妈妈的手,无奈道:“催的我眉都没画好。”
回家的孩子,只有那一两天是妈妈手心上,宝宝。每一次刚回家的那几天,妈妈说话都是温声细语,早上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
一口一个宝贝的叫着。
那真是宠到了天上。
这才过了多久?
就已经不耐烦了!
菜要自己去买,饭要自己起来做……
再待下去估计都要成仇人了。
“快点,慢了你外婆又要发脾气了。”明月妈妈拉着女儿快步离开。
明月的舅舅舅妈受不了气,老太太只能一个劲儿的“折磨”女儿。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行将就木的老太太床前只有一个“泼出去的水”,还有一个“没有关系”的外孙女。
是的,小时候老太太说外孙不如没有。
明月和外婆相处的时间屈指可数,但已经对这个人厌烦透了。
天知道和她朝夕相处的舅舅舅妈有多么难受。
明月没有说话,耐心的喂她喝粥。冷眼听着她对母亲颐指气使,沉浸在年轻时说一不二的无限光彩中。
“以前啊,你嫂子都是站着吃饭的,我要不离桌,她都不敢坐下……
现在嫌弃我老了,敢给我脸色看,要是……”
明月妈妈只是听着,也不搭话。
嫂子忙前忙后,她是从来也看不见,真不能怪人家。
明月妈妈常常想,要是自己遇上这么个婆婆,那可怎么活?
可是,想起自己连名分也没有,好像也没资格可怜嫂嫂。
“妈,您要吃鸡蛋吗,农村的土鸡蛋。”明月妈妈给自己的妈妈剥着壳,听着她絮絮叨叨的,也没和她说这是大嫂专门买来的。
“我不吃,你是想噎死我……”
明月:“…”
昨天晚上才说的要吃鸡蛋,还得是农村的土鸡下的蛋。
这会儿功夫就啥都忘了?
“我去洗碗去。”听着老太太的埋怨,明月很是烦躁。
……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段宏宇站在门外,等了很久,不过没有进去。
他是一个骄傲的人,来医院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已。
他知道明月不待见他,即使明月脸蛋还算标志,只不过他早已经对美女免疫了,又何必热脸贴冷屁股。
他的对策是先顺着老头子的意思来,等哪天可以全盘掌握公司的时候,就是他可以挺着腰杆、站着表达观点的时候。
所以,哪怕是让他这个省里排得上号的富二代,去追求一个没有背景还死了爹的女孩,他也没有二话。
现在去反抗,不是明智之举。
他老妈是只有他一个儿子,他老爹就不一定了。
不过,这其中难道就没有什么猫腻?
明月的母亲,只是一个县级医院的主任,她舅舅家更是上不了台面。
段宏宇需要搞清楚,他父亲联姻的目的是什么。
见面,也是解开疑惑的机会。
“前两天忙得晕头转向的,早就该来看看老太太的。”段宏宇早就深谙说话的艺术,瞎话张口就来。
“谢谢你,我外婆醒着呢,你进去吧。”明月就坡下驴,让他进去看望老太太。
段宏宇:“……”
“行,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有事和你说。”
段宏宇进门以后,明月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她耳朵不好,什么都没听到。
人生,往往充满无数的苟且之事。
她的爸爸,为了仕途,给自己选择了一个富二代。
她没有选择,为了妈妈,也为了夏陌,她反抗不了。
她只能强迫自己不去想,以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
她的一生,好像只有二十年。
于后的每一天,都如同被命运判了“斩监候”,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煎熬中等待达摩克利斯之剑的降临。
“我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你怎么突然要说分手。”
“没有为什么。
我不喜欢你了,真的。
谢谢你曾经给过我美好的回忆,希望你将来会遇到另一个更好的女孩。”
两个人恋爱,一个人分手。
他可能会伤心许久。
但她愿意承担更多的痛苦。
一个人难过一辈子,总比两个人痛苦一生好些。
明月望着天空,无边无际。
风很大,改变了雨的轨迹,雨最终也能落到地上,归于江流湖泊。
可是,在几万米高空中的际遇,再也回不去了吧。
“哎,你这么不愿意见我?”段宏宇追上明月,“你要去哪儿。”
“女生厕所,你要跟就跟着吧。”明月很反感这种死缠烂打的人。
富二代又怎么了,她不喜欢。
“你没必要这么讨厌我。你因为要嫁不喜欢的人而难受,难道你以为我就开心了?”
“或者,你还念着旧情人?”段宏宇面色不善,“我相信,时间会让你忘记一切的。”
“要不要我们打个赌,你会花多久忘记他,怎么样?”
“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玩世不恭的性格,在你这种人的眼睛里,是不是别人所珍视的东西就一文不值?”
明月看着段宏宇玩味的笑容,悲伤似乎融入了血液。
这就是以后要结婚的东西?
“行,心意也送达了,我还有事儿,就先回去了。”段宏宇才衣兜里拿出一个盒子,“本想着亲自去西交大送你的,择日不如撞日吧。”
“我先放在这,不要也没关系,垃圾桶就在旁边。”反正是两元店里顺手买的,扔了也不可惜。
段宏宇潇洒的走了。
那些话,她信了固然好,不信也没关系。
反正没什么损失就是了。
明月没有管座椅上的盒子,那是保洁阿姨的活。
踏着雨,明月离开了医院。
雨依然还在下。
头顶的伞,可以挡住冰冷的雨滴,却阻止不了悲伤的蔓延。
一种悲恸的情绪,自心底发出,沿着血管,流过每一寸肌肤。
你终将会忘记他的。
我终会忘记他吗?
泪,从脸颊滑落,掉在地上,融进雨水,又流淌去远处。
模糊的眼里,他的音容笑貌也跟着虚幻。
夏陌,多日不见,如今的你,是何模样。
风采依旧否?
春城的冬天,应该会温柔许多,你的脚应该不会再起冻疮了吧。
手,还会不会冷?
以前,幻想过你蓄胡须的样子。
现在的你,不可能还没长胡子吧。
如果我终将忘记,但愿再见时,可以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寻到你。
那时,或许你已经握住了另一个不会放弃你的女孩子,那时,我会衷心的祝福,祝福你,婚姻幸福。
现在,我也会时常祈愿,你一世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