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赶海

作者:春华秋实一号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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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修远回到家,洗漱完毕,就躺在炕上进入空间。

    进到空间,他就看到那颗夜明珠已经发亮。

    说明,他又可以穿越了。

    李修远操纵识海去碰触发亮的夜明珠,一股熟悉的吸力,李修远瞬间失去知觉。

    等他再次醒来,就感觉自己是躺在一块木板上,身上还盖着一条硬邦邦的薄被。

    过了一会儿,李修远才知道,自己穿到了一个八岁的小男孩身上,他的名字叫余乐,小名叫乐乐。

    乐乐家住鲁省的一个岛上,父亲是渔民,余家祖辈都是渔民。

    现在打渔归政府管,渔船归生产队统一管理。

    然后计分,每月发工资,他们渔民每个月国家供应口粮。

    这时候的渔船多是帆船,机器船很少。

    乐乐父亲几乎每天都跟渔船打渔,每天早出晚归,很是辛苦。

    母亲刚生了小妹妹,在家里坐月子。

    李修远想到这,就赶紧起床。

    “乐乐,饭菜在锅里热着呢,想吃自己拿,小心点。”

    乐乐妈在另一个屋里交代道。

    “知道了。”

    李修远打开锅盖,看到里面有一个窝头,还有一条蒸海鱼。

    李修远很快吃完了饭,就着锅里的水,把碗刷了,然后就出了屋门。

    打量了院子一圈,院里晒满了各种鱼干,大虾,海参,海菜等。

    李修远抬腿走过去,拿起墙角落放着的一个小桶和一把铲子,朝着家门外走去。

    出了门,李修远脚步一顿,就朝着左边一户人家走去。

    “海洋,海洋!赶海去啦!”

    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跑出来,看到李修远同样喊道:“乐乐,你等我一下,我去拿铲子。”

    只见小男孩边拿工具,边冲屋里喊道:“妈,我和乐乐赶海去啦!”

    “那你小心点,早点回来。”

    “知道了。”

    海洋比乐乐大一岁,两家离得近,平时都在一块玩,一起去赶海。

    在海边长大的孩子,赶海是很稀松平常的事。

    他们在大海边长大,对于大海一点也不陌生。

    两人做伴朝着海边走去,路上还碰到许多来赶海的人,她们大多数都不是渔村的人,她们都是有耕地,可以挣工分的附近村民。

    闲着的时候,妇女们会约着,走个十几,二十里路,一起来海边赶海。

    有时候,她们会在下了工,一家人一起晚上来赶海。

    而像余乐乐这种住在海边的渔民,家里海鲜根本吃不完,赶海对于他们,只是一种消遣。

    李修远两人来到海边,这时海水逐渐退去,露出海底和礁石,还有密密麻麻来不及随海水退去的各种海产品。

    众人轻松的走到海滩上,开始捡各种海鲜,有海蛎子,海参,各种螺蛳,蛤蜊,蛏子,螃蟹等。

    这时的螃蟹最肥,味道最鲜。

    还有海菜。

    这海鲜真的是捡,有的石头中间,扒开一看,里面就是个蛤蜊窝,无数的蛤蜊等着你去捡。

    李修远拿的小桶根本装不了多少,他就一边捡,一边往空间里扔,小桶里始终是半桶。

    妇女们都拿着小板凳,一边坐那挖,一边说说笑笑,她们拿了麻袋,桶里装满了,就倒进袋子里,然后放到推来的推车里。

    这时候的海产品真的很丰富,个大还多,根本捡不完。

    有报道说,六十年代渔网粗大,渔民一网能打一万斤鱼,而现在的渔网细密,却只能打五十斤。

    可以说明,这时的大海物产多么丰富,而现代,海洋被人类无节制的捕捞,变的贫乏。

    李修远和海洋来到一处大石头跟前,忽然眼前滚落一个东西,吓了两人一跳。

    是一块石头。

    李修远很生气,谁朝着他们扔石头,这么大一块石头,要是砸到他们,不死也得伤!

    不对!

    李修远赶紧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头,抱在手里果然不那么重。

    “你给我放下!”

    李修远寻声望去,就看到村里一群比他们大些的少年,正坐在石头上钓鱼。

    他们用鱼竿,在退潮露出的大石头底部和裂缝里钓鱼,这样能钓到黑鲷,黄鱼,鳝鱼,石蟹等。

    一个晒的黝黑的少年,指着李修远手里的石头让他放下。

    “那是我们从海里捞的,你不许拿走!”

    海洋说道:“你们不是扔了么?还差点砸到我们。”

    “我们不要的,也不许你们捡,给我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