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回家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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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你的手艺比以前更好了,我已经很多年没吃过这道菜了。”
“那是你有口福。”林舒芳笑眯眯地用公筷挟起一块荔枝肉放进他的碗里,“隔壁的小李今天从桃源县回来,带来他们老家自己酿的老醋、红酒糟,和土猪肉,他还说猪里脊没有了,只剩下大排肉,正好做菠萝荔枝肉。”
黄一曦用力地插起一块山药,“妈妈你真偏心,他不来,你都不做菠萝荔枝肉。”
“你又不爱吃酸酸甜甜的菜,再说做这个费工,我们两个人吃不完又不能再加热。”
林舒芳不动声色地看着两个孩子,眼角的皱纹也舒展许多。
正宗的菠萝荔枝肉的确费功夫,首先得把猪瘦肉切成大约长三寸,宽一寸六分,厚四分的肉片,在每片肉面上制一分宽三分深的斜十字花刀,然后把剞上刀花的肉片切成长八分,宽五分,厚四分的斜形块。
改刀的肉加酱油、老醋、糖、蒜泥、姜末腌制一会儿,再用红酒糟,湿淀粉抓匀,放在旺火中炸,待肉片现出似荔枝形状时,倒入漏勺沥去油。
炒锅留余油,先下蒜米再下葱段、白糖、香醋、酱油,湿淀粉调稀勾芡,翻炒几下,最后加入切好的菠萝洒上葱花即成。
“外面煮的的确不好吃,他们没有用红酒糟调色,肉不知道是没有腌制过还是调味不行,总有一股肉臊味,味道也是浮于表面。”
商洛宇吃完碗里的肉,又看向盘里。
一句话哄得林舒芳眉开眼笑,“好吃你就多吃点。”说完直接拿起盘子往他碗里拨。
“马屁精”。
黄一曦“哼”的一声,用勺子给林舒芳添了一勺蒸蛋。“谁说我不爱吃,我是舍不得你辛苦。”
“那你多吃些蒸蛋。”林舒芳为难地看着盘里,刚才她一倒,剩下的几块肉全放入商洛宇碗里。
“阿姨做的蒸蛋也好吃。”
商洛宇从自己碗里挟了两块荔枝肉给黄一曦,又开始拍马屁,“我记得以前每次我们考试前一个晚上,您都做海蚌蒸蛋给我们吃,您说海蚌蒸蛋有助于记忆,吃了考试时记得住能考好,当年我能考那么好,都是阿姨您的功劳。”
“哪有,你会读书是你的本事,喜欢吃就多吃一点,不只是考试,你们现在做这一行业经常动脑,多吃点海蚌蒸蛋补脑。”林舒芳眉开眼笑,又拿起勺子,挖了一大块蒸蛋给商洛宇,“你明天想吃什么菜,我做给你吃。”
“好多呢,我想吃阿姨您做的菜,炒湖头米粉、米粉汤、炒冬粉、卤面、炒面、炒面线、面线糊、包菜饭,芥菜饭,芋头饭,白萝卜饭,菜干饭、马铃薯饭,只要是阿姨您做的,我什么都想吃。”
商洛宇这番饭引得林舒芳心里微涩,“这孩子,当年我煮的你一样都没有忘记呀,那时穷,也只能主食上变花样了。”
“哪能忘记了,做梦都想吃呀。”
真是够了,你以为你在说相声呀,黄一曦拍的一声放下筷子,“别以为你这么拍马屁就不用干活了,吃饱去赶紧刷碗去。”
再哄下去,老太太只怕都忘记她还有一个亲生女儿了。
吃完饭,刷完碗,又给花花和黄黄洗完澡,还陪林舒芳喝了一泡功夫茶,磨磨蹭蹭到晚上十点,商洛宇还是被黄一曦赶走了。
黄一曦以为妈妈会问她商洛宇复合的事,没想到林舒芳根本没问,只是在黄海山牌位前静静了站了许久,上了三柱香,又倒了一杯清茶。
回来的第二天早上是星期天,黄一曦睡到十点才起床,她约了吴青意十一点在律师事务所旁边的茶馆见面,那次投票决议后,吴青意就收拾好东西,没有再去律师所了。
坐在古厝茶馆的座位上,她看着从外面走进来的师父,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好象更老了,头发灰白许多,腰更弯了,走路也蹒跚。
看着师父这个样子,黄一曦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站起来,忍着不去搀扶师父。
吴青意慢慢地坐下来,环视一下四周,这还是他第一次走进这种地方,以往他都离得远远的,舍不得花这个钱。
这个房子是古厝建筑,环境很是古朴清雅,桌椅也都是仿古的,窗前一丛翠竹迎风摇曳,呷了一口黄一曦自己动手泡的茶,吴青意的眉头舒展开来,“不错,泡茶的功夫没有退步。只是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黄一曦眼睛湿润了,她低下头借着茶水氤氲的雾气薰了一下,娇俏地反驳,“哪里有瘦,我还胖了好几斤呢,师父,你就不问问我们比赛得了第几名?”
吴青意瞪了她一眼,“还用问吗?看你喜孜孜的样子,不是第一名你好意思回来?”
“哪有,”黄一曦摸了摸脸颊,她表情有这么明显吗?鼓着嘴,“没有第一名,只有第三名。”
吴青意仔细看下黄一曦的表情,他还不了解自己的徒弟吗?真要第三名,估计她提都不会提起这件事,他的眼角露出一丝笑意,“第三名也不错,下次再去就能第一名了。”
“师父。”黄一曦不依地晃动他的胳膊,“师父你这是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呀,你对你徒弟就这么没信心吗?有个第三名你就满足了?”
吴青意赏黄一曦一个粟子,笑骂道,“小兔崽子,一会儿没有第一,一会儿说我没志气——你是耍我这个老头子玩呀。”
黄一曦嘿嘿笑着把奖状拿出来,尽管已经知道第一名,但是吴青意还是很高兴,看了半天还舍不得黄一曦收起来,要不是服务员上菜来他还能再瞪半天。
吴青意有三高,阿姨平时都不让他吃太过油腻的东西,所以他经常感叹,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若有一天要走,让黄一曦得给煮一大碗的红烧猪脚吃才走。
而黄一曦每次想到爸爸,都觉得人生莫测,事事无常,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所以在世时还是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因此叫菜色丰富,有几道还是吴青意喜欢的鱼肉,不过都是这里的特色,加茶叶特色,点菜时特意吩咐过厨房,煮得克烂些,油和调味少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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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你的手艺比以前更好了,我已经很多年没吃过这道菜了。”
“那是你有口福。”林舒芳笑眯眯地用公筷挟起一块荔枝肉放进他的碗里,“隔壁的小李今天从桃源县回来,带来他们老家自己酿的老醋、红酒糟,和土猪肉,他还说猪里脊没有了,只剩下大排肉,正好做菠萝荔枝肉。”
黄一曦用力地插起一块山药,“妈妈你真偏心,他不来,你都不做菠萝荔枝肉。”
“你又不爱吃酸酸甜甜的菜,再说做这个费工,我们两个人吃不完又不能再加热。”
林舒芳不动声色地看着两个孩子,眼角的皱纹也舒展许多。
正宗的菠萝荔枝肉的确费功夫,首先得把猪瘦肉切成大约长三寸,宽一寸六分,厚四分的肉片,在每片肉面上制一分宽三分深的斜十字花刀,然后把剞上刀花的肉片切成长八分,宽五分,厚四分的斜形块。
改刀的肉加酱油、老醋、糖、蒜泥、姜末腌制一会儿,再用红酒糟,湿淀粉抓匀,放在旺火中炸,待肉片现出似荔枝形状时,倒入漏勺沥去油。
炒锅留余油,先下蒜米再下葱段、白糖、香醋、酱油,湿淀粉调稀勾芡,翻炒几下,最后加入切好的菠萝洒上葱花即成。
“外面煮的的确不好吃,他们没有用红酒糟调色,肉不知道是没有腌制过还是调味不行,总有一股肉臊味,味道也是浮于表面。”
商洛宇吃完碗里的肉,又看向盘里。
一句话哄得林舒芳眉开眼笑,“好吃你就多吃点。”说完直接拿起盘子往他碗里拨。
“马屁精”。
黄一曦“哼”的一声,用勺子给林舒芳添了一勺蒸蛋。“谁说我不爱吃,我是舍不得你辛苦。”
“那你多吃些蒸蛋。”林舒芳为难地看着盘里,刚才她一倒,剩下的几块肉全放入商洛宇碗里。
“阿姨做的蒸蛋也好吃。”
商洛宇从自己碗里挟了两块荔枝肉给黄一曦,又开始拍马屁,“我记得以前每次我们考试前一个晚上,您都做海蚌蒸蛋给我们吃,您说海蚌蒸蛋有助于记忆,吃了考试时记得住能考好,当年我能考那么好,都是阿姨您的功劳。”
“哪有,你会读书是你的本事,喜欢吃就多吃一点,不只是考试,你们现在做这一行业经常动脑,多吃点海蚌蒸蛋补脑。”林舒芳眉开眼笑,又拿起勺子,挖了一大块蒸蛋给商洛宇,“你明天想吃什么菜,我做给你吃。”
“好多呢,我想吃阿姨您做的菜,炒湖头米粉、米粉汤、炒冬粉、卤面、炒面、炒面线、面线糊、包菜饭,芥菜饭,芋头饭,白萝卜饭,菜干饭、马铃薯饭,只要是阿姨您做的,我什么都想吃。”
商洛宇这番饭引得林舒芳心里微涩,“这孩子,当年我煮的你一样都没有忘记呀,那时穷,也只能主食上变花样了。”
“哪能忘记了,做梦都想吃呀。”
真是够了,你以为你在说相声呀,黄一曦拍的一声放下筷子,“别以为你这么拍马屁就不用干活了,吃饱去赶紧刷碗去。”
再哄下去,老太太只怕都忘记她还有一个亲生女儿了。
吃完饭,刷完碗,又给花花和黄黄洗完澡,还陪林舒芳喝了一泡功夫茶,磨磨蹭蹭到晚上十点,商洛宇还是被黄一曦赶走了。
黄一曦以为妈妈会问她商洛宇复合的事,没想到林舒芳根本没问,只是在黄海山牌位前静静了站了许久,上了三柱香,又倒了一杯清茶。
回来的第二天早上是星期天,黄一曦睡到十点才起床,她约了吴青意十一点在律师事务所旁边的茶馆见面,那次投票决议后,吴青意就收拾好东西,没有再去律师所了。
坐在古厝茶馆的座位上,她看着从外面走进来的师父,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好象更老了,头发灰白许多,腰更弯了,走路也蹒跚。
看着师父这个样子,黄一曦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站起来,忍着不去搀扶师父。
吴青意慢慢地坐下来,环视一下四周,这还是他第一次走进这种地方,以往他都离得远远的,舍不得花这个钱。
这个房子是古厝建筑,环境很是古朴清雅,桌椅也都是仿古的,窗前一丛翠竹迎风摇曳,呷了一口黄一曦自己动手泡的茶,吴青意的眉头舒展开来,“不错,泡茶的功夫没有退步。只是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黄一曦眼睛湿润了,她低下头借着茶水氤氲的雾气薰了一下,娇俏地反驳,“哪里有瘦,我还胖了好几斤呢,师父,你就不问问我们比赛得了第几名?”
吴青意瞪了她一眼,“还用问吗?看你喜孜孜的样子,不是第一名你好意思回来?”
“哪有,”黄一曦摸了摸脸颊,她表情有这么明显吗?鼓着嘴,“没有第一名,只有第三名。”
吴青意仔细看下黄一曦的表情,他还不了解自己的徒弟吗?真要第三名,估计她提都不会提起这件事,他的眼角露出一丝笑意,“第三名也不错,下次再去就能第一名了。”
“师父。”黄一曦不依地晃动他的胳膊,“师父你这是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呀,你对你徒弟就这么没信心吗?有个第三名你就满足了?”
吴青意赏黄一曦一个粟子,笑骂道,“小兔崽子,一会儿没有第一,一会儿说我没志气——你是耍我这个老头子玩呀。”
黄一曦嘿嘿笑着把奖状拿出来,尽管已经知道第一名,但是吴青意还是很高兴,看了半天还舍不得黄一曦收起来,要不是服务员上菜来他还能再瞪半天。
吴青意有三高,阿姨平时都不让他吃太过油腻的东西,所以他经常感叹,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若有一天要走,让黄一曦得给煮一大碗的红烧猪脚吃才走。
而黄一曦每次想到爸爸,都觉得人生莫测,事事无常,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所以在世时还是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因此叫菜色丰富,有几道还是吴青意喜欢的鱼肉,不过都是这里的特色,加茶叶特色,点菜时特意吩咐过厨房,煮得克烂些,油和调味少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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