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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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魂者——人死而神不灭,暗渡阴阳两界,于茫茫人世间寻一尸身而借尸还魂。)木莲华是还魂者,且知晓这个身体所有的过往记忆。
这个身体是一名官妓的女儿。
官妓在其五岁那年,偷偷把她送到一个姓杜的农户家里,给她取了其意非凡的莲华的名字,并留下了她毕生的积蓄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杜氏夫妇当时心地良善,在收了小莲华母亲的大量金钱后,也没亏待她。加上这对夫妇没有子女,对她视若己出,而邻里乡亲的说三道四也都置之不理。后来,实在是不胜其扰,为了掩人耳目彻底摆脱那些尖酸刻薄和污言秽语,夫妇俩带着她背井离乡,去了外地生活。
几经辗转,杜氏夫妇带着小莲华来到了繁华的京都——明城。
杜氏夫妇花了大半她母亲留下的金钱,在京城买了一处两进的宅子,然后用剩下的钱做起了粮油生意。
杜氏夫妇运气不错,生意越做越红火。后来更是中年得子,生了一个儿子。
有了亲的,小莲华就成了后的了。
好在小莲华已经长大了,杜氏夫妇就早早的给她说了一门亲,把她嫁了出去。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莲华十四岁就做了新娘。虽说大部分人家会让女儿过了及笄再成亲,但十三四岁豆蔻之年成亲的也不少见。
小莲华的夫家远在洛城,距离明城有万里之遥。坐着车轿摇摇晃晃,等到了夫家,已经过了半年有余。
拜了天地,入了洞房,第二天新郎官儿就走了,上京赶考去了。
家里,就只剩下小莲华和她的婆婆封杨氏。
小莲华肚皮够彪悍,竟然一夜就怀上了。婆婆封杨氏喜极而泣,烧香拜佛感谢神明。
然,十五六岁的身体生孩子那就是过鬼门关。
小莲华没能挺过去。
结果,木莲华来了。
木莲华初初了解了境况后,先是一鼓作气生了娃,然后逼迫自己吃那些极不合口味的食物。她需要奶水养娃,需要做一个好月子养身体,不能生气不能乱想也没有条件给她挑三拣四。
封杨氏见儿媳妇给自家生了个大胖孙子,奶水够足,也没有了以前的娇气模样,更满意了。于是越发的照顾木莲华,并把自己舍不得吃穿省下的钱,全给木莲华买鸡蛋鱼肉,甚至最后当了她唯一的陪嫁一个金镯子,卖了给木莲华买好吃的。
小莲华的陪嫁没多少,且在她怀孕时,就已经吃光了,不然也不会长一个大胎儿,要了自己的小命。
月子过去后,木莲华没瘦还胖了些许。
那小娃更是在充沛的奶水喂养下,长得圆圆白白,虎头虎脑的。封杨氏是乐的见牙不见眼,天天抱着不离眼手。
木莲华见封杨氏照顾孩子还不错,也就不管了,开始想着赚钱养家。
因为月子里没有亏了身体,更是把一些小毛病都掰正了,木莲华干起活儿来格外卖力。
洗衣服,砍柴,打野味儿,甚至是代人写信,雕刻牌匾……但凡能挣钱她都干。她现在没有功夫去想别的。她一切的谋划都必须在一家三口能吃饱穿暖的条件下。
封杨氏见木莲华如此能干,对她更是好了。而木莲华在前世大学时选修的公共关系,毕业后更是在外交部工作,对付一个中年妇女,那是手到擒来。
两个人关系好的如同母女。白胖的小奶娃在两个女人的教导下,一天天长大了。
三年后——
“娘,这是昨天的纯利,您收好了。我去看看宝儿。”木莲华把五两七钱的碎银放到线箩里,就朝内室跑去。
封杨氏正在给自己的孙儿缝补衣服。瞧着线箩里多了五两七钱的银子,轻叹了一声。
这个儿媳妇,是越来越精干了。一年前竟然自己开了个福记豆腐坊,现在生意很是红火。每天都能吃上肉,还有不少的余钱积攒。
虽然琴棋书画一样不会,长得也不算多出挑,可贤惠顾家会生养孩子,四周邻居没有一个不夸的。每次她带着聪明机灵的漂亮孙子出去,都是称赞羡慕的,她脸上别提多有光了。
然,她满意,不表示她儿子满意。
三个月前,她收到了一直没有音讯的儿子的信。
原来三年前的科考,儿子高中状元,更是被他的祖父接回了本家。后来在他要回洛城时,发生了意外……之后,又有了一些别的事加上朝廷给他派了工作,便一直没能来接。然后就是儿子不孝云云……
只是,这信她都没有告诉儿媳妇。
因为,她的公公竟然在信里夹了手书。称他不承认这个出身低贱的媳妇,并要为她的儿子另择贵妻。
她忙加急去了一封信,夸了这媳妇性子多好多贤惠多能干,而且最重要的是:还生了个大胖孙子。
一个月后,有了回信,信里是一封休书和一张一万两的银票。还有一个名字——封瑾诺。这是……要孙子,不要媳妇!
公公家那是京城的达官权贵人家。当初她和她的夫君是私奔,才落脚在了这洛城。
因为她的夫君在那个大家族里只是个小小的、连宗谱都没上、还不受公公待见的庶子。所以他们的私奔也没有引起多大的风波,更没有几人知道。
不能归家始终是夫君临死前的遗憾。如今儿子争气,不仅中了状元,还被接回了本家。她夫君在天有灵也是该能安然了。
然,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现在公公和儿子都决定放弃,她心里固然寒凉不忿,可也知道这结果无法更改。
她也只能遵从。
就是不知该怎么对木莲华说这事。
可终究要说……
把手里做到一半的小衣服放到线箩里,起身去了内室。
木莲华正在给宝儿打扇子去热。见孙子睡的香,就招手让木莲华出来。
木莲华放下蒲扇,跟着出来。
此时正值盛夏,午后的太阳虽说没有正午的熏人,可也热的人心浮气躁,大街上更是鲜有行人。
封杨氏走到厨房,从大锅里舀了两碗凉白开,递给木莲华一碗,自己则咕咚咕咚先来了一气,喝完打了个饱嗝,道:“宝儿他娘,娘对不起你。”都说酒壮胆,凉白开也不差啊哈==!
木莲华不明所以,把碗放到石桌上,“娘,出什么事了?咱商量商量,可不能说这话。”
封杨氏深深的看了木莲华一眼,叹气道:“宝儿他爹来信了。”
木莲华心下‘咯噔’一声,面上却喜笑颜开,后又急切的道:“信上都说了什么?他现在在哪儿啊?还有宝儿……”
见封杨氏面色沉重,木莲华慢慢住了口,满眼惊恐,“该不会是……”心下却浑然不在意。虽然拜了堂,也洞了房,可那是另一个小莲华,不是她啊。她一来就是生孩子。孩子她认,至于孩子他爹,她持保留意见。如果好,能搭伙过日子,她就认了。不能,她就带着孩子走人。如果是死了……这个不可能,封杨氏一点儿丧子悲戚的表情都没有。有得只是怜惜和懊悔,貌似这表情还是看向她的。
封杨氏见木莲华想歪了,忙出口道:“祁儿很好,他中了状元还当官了。”
封祁——木莲华的相公,宝儿他爹,封杨氏的独子。
“中了状元,当官了?”木莲华有点儿懵。继而恍然,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道:“这是好事啊,娘怎么一脸不高兴啊。”
这可不是好事啊!搞不好,为了前途就会把这个糟糠之妻给休了,另择高门女为妻。这样的事,在政治圈里她见得多了!
封杨氏从袖子里拿出了那封,写有休书和一万两银票以及宝儿名字的信封,给木莲华看。
木莲华打开,心中冷意顿生:果不其然。
面上却噼里啪啦的掉眼泪……
良久——
“娘,相公要想政途顺利,少不得一个出身名门的正妻。我、我同意和离。可休妻我不同意——
我照顾娘,邻人都说咱们婆媳像是母女。
我生了宝儿。这得多大的机缘才能一夜就怀上。还有宝儿那酷似相公的脸,谁敢说不是相公的种。谁敢说,估计娘您头一个不答应。
邻里间的话,入于耳,止于口,从不对外言人是非。
身体也壮的像小牛犊子能抗五十斤的麻袋豆子。
客人买豆干我会搭上一块豆腐,乞丐来了我施舍馒头豆浆。我自认气量心地还是没有到不及格的程度。
来来往往的客人旅人,但凡掉落在我的店门口或者店里的钱物,我何曾贪过?偷盗更不可能。
虽说我给人干活做买卖抛头露面,可那全是为了生计,为了咱们三口人能吃饱穿暖。我自认没有做半点出格的事,更别说红杏出墙,我敢拿命发毒誓,我没有!
七出之条我没有犯一样,凭什么休我。”声声掷地,说的封杨氏哑口无言。
是啊,识大体明事理,又能干会养孩子,对自己更是孝顺如亲母,除了出身低微些,哪里又不对了呢?
(还魂者——人死而神不灭,暗渡阴阳两界,于茫茫人世间寻一尸身而借尸还魂。)木莲华是还魂者,且知晓这个身体所有的过往记忆。
这个身体是一名官妓的女儿。
官妓在其五岁那年,偷偷把她送到一个姓杜的农户家里,给她取了其意非凡的莲华的名字,并留下了她毕生的积蓄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杜氏夫妇当时心地良善,在收了小莲华母亲的大量金钱后,也没亏待她。加上这对夫妇没有子女,对她视若己出,而邻里乡亲的说三道四也都置之不理。后来,实在是不胜其扰,为了掩人耳目彻底摆脱那些尖酸刻薄和污言秽语,夫妇俩带着她背井离乡,去了外地生活。
几经辗转,杜氏夫妇带着小莲华来到了繁华的京都——明城。
杜氏夫妇花了大半她母亲留下的金钱,在京城买了一处两进的宅子,然后用剩下的钱做起了粮油生意。
杜氏夫妇运气不错,生意越做越红火。后来更是中年得子,生了一个儿子。
有了亲的,小莲华就成了后的了。
好在小莲华已经长大了,杜氏夫妇就早早的给她说了一门亲,把她嫁了出去。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莲华十四岁就做了新娘。虽说大部分人家会让女儿过了及笄再成亲,但十三四岁豆蔻之年成亲的也不少见。
小莲华的夫家远在洛城,距离明城有万里之遥。坐着车轿摇摇晃晃,等到了夫家,已经过了半年有余。
拜了天地,入了洞房,第二天新郎官儿就走了,上京赶考去了。
家里,就只剩下小莲华和她的婆婆封杨氏。
小莲华肚皮够彪悍,竟然一夜就怀上了。婆婆封杨氏喜极而泣,烧香拜佛感谢神明。
然,十五六岁的身体生孩子那就是过鬼门关。
小莲华没能挺过去。
结果,木莲华来了。
木莲华初初了解了境况后,先是一鼓作气生了娃,然后逼迫自己吃那些极不合口味的食物。她需要奶水养娃,需要做一个好月子养身体,不能生气不能乱想也没有条件给她挑三拣四。
封杨氏见儿媳妇给自家生了个大胖孙子,奶水够足,也没有了以前的娇气模样,更满意了。于是越发的照顾木莲华,并把自己舍不得吃穿省下的钱,全给木莲华买鸡蛋鱼肉,甚至最后当了她唯一的陪嫁一个金镯子,卖了给木莲华买好吃的。
小莲华的陪嫁没多少,且在她怀孕时,就已经吃光了,不然也不会长一个大胎儿,要了自己的小命。
月子过去后,木莲华没瘦还胖了些许。
那小娃更是在充沛的奶水喂养下,长得圆圆白白,虎头虎脑的。封杨氏是乐的见牙不见眼,天天抱着不离眼手。
木莲华见封杨氏照顾孩子还不错,也就不管了,开始想着赚钱养家。
因为月子里没有亏了身体,更是把一些小毛病都掰正了,木莲华干起活儿来格外卖力。
洗衣服,砍柴,打野味儿,甚至是代人写信,雕刻牌匾……但凡能挣钱她都干。她现在没有功夫去想别的。她一切的谋划都必须在一家三口能吃饱穿暖的条件下。
封杨氏见木莲华如此能干,对她更是好了。而木莲华在前世大学时选修的公共关系,毕业后更是在外交部工作,对付一个中年妇女,那是手到擒来。
两个人关系好的如同母女。白胖的小奶娃在两个女人的教导下,一天天长大了。
三年后——
“娘,这是昨天的纯利,您收好了。我去看看宝儿。”木莲华把五两七钱的碎银放到线箩里,就朝内室跑去。
封杨氏正在给自己的孙儿缝补衣服。瞧着线箩里多了五两七钱的银子,轻叹了一声。
这个儿媳妇,是越来越精干了。一年前竟然自己开了个福记豆腐坊,现在生意很是红火。每天都能吃上肉,还有不少的余钱积攒。
虽然琴棋书画一样不会,长得也不算多出挑,可贤惠顾家会生养孩子,四周邻居没有一个不夸的。每次她带着聪明机灵的漂亮孙子出去,都是称赞羡慕的,她脸上别提多有光了。
然,她满意,不表示她儿子满意。
三个月前,她收到了一直没有音讯的儿子的信。
原来三年前的科考,儿子高中状元,更是被他的祖父接回了本家。后来在他要回洛城时,发生了意外……之后,又有了一些别的事加上朝廷给他派了工作,便一直没能来接。然后就是儿子不孝云云……
只是,这信她都没有告诉儿媳妇。
因为,她的公公竟然在信里夹了手书。称他不承认这个出身低贱的媳妇,并要为她的儿子另择贵妻。
她忙加急去了一封信,夸了这媳妇性子多好多贤惠多能干,而且最重要的是:还生了个大胖孙子。
一个月后,有了回信,信里是一封休书和一张一万两的银票。还有一个名字——封瑾诺。这是……要孙子,不要媳妇!
公公家那是京城的达官权贵人家。当初她和她的夫君是私奔,才落脚在了这洛城。
因为她的夫君在那个大家族里只是个小小的、连宗谱都没上、还不受公公待见的庶子。所以他们的私奔也没有引起多大的风波,更没有几人知道。
不能归家始终是夫君临死前的遗憾。如今儿子争气,不仅中了状元,还被接回了本家。她夫君在天有灵也是该能安然了。
然,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现在公公和儿子都决定放弃,她心里固然寒凉不忿,可也知道这结果无法更改。
她也只能遵从。
就是不知该怎么对木莲华说这事。
可终究要说……
把手里做到一半的小衣服放到线箩里,起身去了内室。
木莲华正在给宝儿打扇子去热。见孙子睡的香,就招手让木莲华出来。
木莲华放下蒲扇,跟着出来。
此时正值盛夏,午后的太阳虽说没有正午的熏人,可也热的人心浮气躁,大街上更是鲜有行人。
封杨氏走到厨房,从大锅里舀了两碗凉白开,递给木莲华一碗,自己则咕咚咕咚先来了一气,喝完打了个饱嗝,道:“宝儿他娘,娘对不起你。”都说酒壮胆,凉白开也不差啊哈==!
木莲华不明所以,把碗放到石桌上,“娘,出什么事了?咱商量商量,可不能说这话。”
封杨氏深深的看了木莲华一眼,叹气道:“宝儿他爹来信了。”
木莲华心下‘咯噔’一声,面上却喜笑颜开,后又急切的道:“信上都说了什么?他现在在哪儿啊?还有宝儿……”
见封杨氏面色沉重,木莲华慢慢住了口,满眼惊恐,“该不会是……”心下却浑然不在意。虽然拜了堂,也洞了房,可那是另一个小莲华,不是她啊。她一来就是生孩子。孩子她认,至于孩子他爹,她持保留意见。如果好,能搭伙过日子,她就认了。不能,她就带着孩子走人。如果是死了……这个不可能,封杨氏一点儿丧子悲戚的表情都没有。有得只是怜惜和懊悔,貌似这表情还是看向她的。
封杨氏见木莲华想歪了,忙出口道:“祁儿很好,他中了状元还当官了。”
封祁——木莲华的相公,宝儿他爹,封杨氏的独子。
“中了状元,当官了?”木莲华有点儿懵。继而恍然,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道:“这是好事啊,娘怎么一脸不高兴啊。”
这可不是好事啊!搞不好,为了前途就会把这个糟糠之妻给休了,另择高门女为妻。这样的事,在政治圈里她见得多了!
封杨氏从袖子里拿出了那封,写有休书和一万两银票以及宝儿名字的信封,给木莲华看。
木莲华打开,心中冷意顿生:果不其然。
面上却噼里啪啦的掉眼泪……
良久——
“娘,相公要想政途顺利,少不得一个出身名门的正妻。我、我同意和离。可休妻我不同意——
我照顾娘,邻人都说咱们婆媳像是母女。
我生了宝儿。这得多大的机缘才能一夜就怀上。还有宝儿那酷似相公的脸,谁敢说不是相公的种。谁敢说,估计娘您头一个不答应。
邻里间的话,入于耳,止于口,从不对外言人是非。
身体也壮的像小牛犊子能抗五十斤的麻袋豆子。
客人买豆干我会搭上一块豆腐,乞丐来了我施舍馒头豆浆。我自认气量心地还是没有到不及格的程度。
来来往往的客人旅人,但凡掉落在我的店门口或者店里的钱物,我何曾贪过?偷盗更不可能。
虽说我给人干活做买卖抛头露面,可那全是为了生计,为了咱们三口人能吃饱穿暖。我自认没有做半点出格的事,更别说红杏出墙,我敢拿命发毒誓,我没有!
七出之条我没有犯一样,凭什么休我。”声声掷地,说的封杨氏哑口无言。
是啊,识大体明事理,又能干会养孩子,对自己更是孝顺如亲母,除了出身低微些,哪里又不对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