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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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琼和魏亭一人一辆黄包车来到目的地。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已经停了很多汽车,不少或是穿着长袍, 或是穿着西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 当然了, 也有穿着洋装的女人。
倒是穿旗袍的女人,穆琼一个都没瞧见——这时候穿旗袍的女人还很少。
古时女人的衣服, 都是上下分开的, 男人才穿长袍,民国时期女子穿旗袍, 最初其实根本就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向男人看齐, 学着男人穿长袍。
而这, 差不多也要等新文化运动之后。
穆琼和魏亭在从黄包车上下来, 付了车费, 就往宅子里走去。
穆琼曾经去过魏家, 自觉已经长了见识,现在才发现,自己见识的还是太少。
跟霍二少的这个宅子一比, 魏家的宅子都算不上什么了。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看守, 进去之后则是一个大花园,等穿过花园,就是共有三层的洋房了。
洋房门口,几个穿着西装的侍从、一个穿着长衫的中年男人还有两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正在迎客。
那个中年男人一看就是交游广阔的,来的每个客人,他都能叫出名字来, 然后跟人寒暄几句,再让侍从把人迎进去,至于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男人,他们的腰上别着抢,凌厉的目光从每个客人的身上扫过,但一直一言不发。
“魏先生,您来了,这位是……”看到魏亭,那个中年男人立刻就笑着打招呼,然后又疑惑地看向穆琼。
穆琼可以感受到,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的目光,也都落在了自己身上。
若是换个胆小的,这会儿怕是会忍不住发抖……好在他心理素质不错。
魏亭笑道:“吴掌柜,他是我的朋友,叫穆琼。”
“原来是穆先生,里面请。”吴掌柜道,他说完,便有一个侍从过来,领着穆琼和魏亭往里走去。
这栋洋房的底楼层高有四五米,它并没有隔断,只用一些大理石柱子做支撑,行成了一个巨大的宴会场所,它的中间是供跳舞的地方,周边有沙发,提供冷餐和酒水。
而就是这么一个空旷的巨大空间,它竟然还很热。
穆琼今天穿的是西装,虽然他在西装里面穿了衬衫毛衣,还加了一条秋裤,但一路过来依旧被冻得不行。
可进了这屋子,他却立刻暖和起来了。
一些披着皮毛披肩的女人,一进来就将手上的披肩取下交给侍从,侍从接过披肩,鞠了一躬就走了,也不知道将之放到了哪里去。
穆琼还是第一次见识这个时代的宴会,这会儿很庆幸,庆幸自己写《留学》的时候,将宴会模糊写了。
“站在门口的吴掌柜,是霍二少在上海的代言人,霍二少手上的货物,基本都是通过他卖出的,上海的商人,他几乎全都认识。”魏亭道:“至于那两个军人,应该是霍二少身边的,专门在门口盯着,看有没有可疑的人。”
穆琼点了点头。这样的场合,是要检查的严格一点。
说起来,幸亏这时候局势还没二三十年后那么严峻,要不然……他这样的新面孔多半进不来这样的场合。
魏亭的父母并不是上海人,但他已经在上海住了好几年了,认识很多人。
这会儿,他带着穆琼,跟其中好些人打了招呼。
而他这一打招呼……穆琼突然发现,魏亭好像不怎么受人待见。
在生意人中间,魏亭估计是个异类,自然也就没人喜欢他,尤其是那些年纪大的,那份不喜都明明白白地摆在脸上了。
魏亭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干脆和穆琼一起,找了个角落待着。
宴会还没开始,但人已经来了很多,这会儿正三三两两地聊天。
在这样的场合,大家基本都是不谈私事的。
男人们聊什么洋货比较赚钱,女人们则聊衣服首饰,再不然……就聊聊最近看的书。
“我最近看了《留学》,这是一部好书。”
“我也看了,我还看了《求医》,也不知道作者楼玉宇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听说楼玉宇是个留学生,但不是庚款留学生。”
……
“穆琼,你现在的知名度,一点都不比我低。”魏亭听到这些议论,笑道:“再过不久,楼玉宇这名字,估计就比我这个败家子更有名了。”
“魏先生,你做得是利国利民的事情,跟那些败家子可不一样。”穆琼道。
上海有很多真正的败家子,抽大烟捧戏子什么都玩,而魏亭跟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
魏亭笑笑,转移了话题:“我们去拿点东西吃吧,我要打打牙祭。冯小丫做的菜,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魏亭都这么说了……那就拿点东西吃吧。
穆琼吃了点东西,就看到宴会的主人,赫赫有名的霍二少出现了。
穆琼印象里的“霍爷爷”,是个满头白发,不拘言笑,看着非常严肃的老人。
但现在这个霍二少……
霍二少很年轻,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但身上却没什么年轻人的朝气,看着倒是有点阴沉。
“霍二少性格不太好,但他人不错,信守承诺说一不二,大家都愿意跟他做生意。”魏亭道:“我们也过去。”
穆琼跟着魏亭过去,就看到有个秃顶的男人正在恭维霍二少,他将霍二少夸了又夸,然后又提到了自己的女儿……
他话里话外把霍英跟他的女儿扯到一起,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是想撮合霍英和自己的女儿。
“你话太多了。”霍英突然看向他:“浪费我的时间。”
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表情一僵,穆琼也挺意外。
他没想到热衷慈善事业的“霍爷爷”,年轻时竟然是这样的性格,在这种场合,都能这么不给人面子。
不过,就算霍英这么不给人面子,大家还是要捧着他。
霍家可不好惹!
霍英虽然对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很不客气,但接下来跟人聊天的时候,虽然不热络,倒也不至于说难听话。
“二少,好久不见。”魏亭走上前去,跟霍英打了个招呼。
霍英看向魏亭,扯了扯嘴角:“确实好久不见了,魏先生最近在做什么?”
魏亭这人,霍英是认识的,以前他跟魏亭的父亲做生意,见过魏亭。
不过他会称呼魏亭一声“魏先生”,却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魏亭是傅蕴安的朋友。
他们一家子在国外,一开始是住一起的,但后来不缺钱了,又有各自的路要走,也就分开了。
当时大哥先找关系花钱进了一所军校,学了几年之后又早早回国,而他去读了商科,开始联系国内的商人做生意,至于蕴安,却是去读了医科。
他们那时的接触就不太多了,但还是一直有通信的,魏亭的事情,他就听傅蕴安说起过。
“我最近在筹建大学。”魏亭笑道,然后就说起自己建学校的事情来。
魏亭四处求学回国之后,干过不少事情,学校也筹建了不止一所。
不过其中大部分学校,他都是跟政府合作筹办的,也就平安中学是他自己办的私立学校。
而他这次想办大学,却是因为如今大学的学费,除了少数几所以外都很贵,他希望能办一所普通百姓也能读得起的大学。
霍英听着,嘴角抽了抽,这样的大学就是个无底洞……魏亭这是来跟他要钱来了?
算了,看在傅蕴安的面上,他给个几万块也是可以的。
“办大学不错,魏先生好志气。”霍英道。
魏亭道:“我是想为国内的教育事业略尽绵薄之力。”
“这样的事,大家都该尽点力……这是?”霍英正打算花点钱把魏亭打发掉,突然看到了站在霍英身后的穆琼。
“这是我的朋友穆琼。”魏亭介绍道。
穆琼虽然写了两部书,有点名气,但他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是楼玉宇,这就只有一个中学老师的身份了。
魏亭自己跟霍英都不熟,自然不好把穆琼这么一个小老师介绍给霍英,之前也就没有介绍,没想到霍英竟然会问起。
“穆琼……美玉的那个琼?”霍英问。
“是的。”穆琼点头。
霍英打量了一下穆琼。十六七岁的少年英姿勃发,看着就精神……霍英的笑容里,顿时多了几分真心:“好名字。”
“多谢二少夸奖。”穆琼道。他本以为跟传说中的人接触,他会有点不自在,可事实上……他还挺自在的。
“你是老师,教什么的?”霍英又问。
“现在在教英文。”穆琼道,然后就听到霍英说起了英文。
穆琼当即用英文回答起来。
霍英是用英文问穆琼是哪所大学毕业的,又说穆琼这么年轻就能当老师很了不得。
穆琼就将自己的经历半真半假地说了。
不论男女,青春期刚发育的时候,长身高都是长在腿上的。
也是因为这样,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往往腿都显得长,占身高的比例也大。
穆琼现在还在长身体,腿也就挺长的,这年纪的人又不可能胖……现在西装一穿,他就显得腰细腿长。
霍英对穆琼这样的长相,非常满意。
而穆琼的谈吐和学识也不差……霍英看向魏亭:“教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想要强大,必须要有好的教育,我是很愿意支持教育事业的,魏先生的人品也值得相信。魏先生,我愿意支持十万银元给你办大学。”
魏亭虽然来了这里找霍英,但其实不指望是霍英给钱,毕竟他跟霍英不熟。
没想到……霍英竟然一张口就给了十万!
有了这十万,这大学就能建起来了!甚至马上可以开始筹备招生的事情!
魏亭的心情很激动。
穆琼也有些动容。
一个大洋相当于四百块,十万大洋,就相当于四千万了!
霍二少只听了他们几句话,就愿意拿出这多钱来支持教育事业……虽然霍二少的性格跟他记忆里的霍爷爷不一样,但这支持教育的态度,却是一样的。
穆琼的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来。
不过,他没空细想。
霍英在跟魏亭说过之后,就又问穆琼:“你没上过大学,打不打算去读?”
“我不打算再读大学。”穆琼道:“我对理科不太在行,其他方面的知识的话,可以自学。”
这会儿弃文学理,以他的本事也学不出什么来,既如此,还不如专心写书。
“挺好。”霍英道。
霍英和穆琼说了一会儿话,就不说了。
他是想跟穆琼多接触一下的,但也不好在这样的场合表现地太明显。
霍英身边跟他聊天的人换成了别人,魏亭和穆琼又来到了旁边。
“没想到霍二少这么大方。”魏亭有些感慨:“我一定不能辜负他的信任!”
“魏先生,你要办学校,为什么不办小学,要办大学?”穆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其实按照穆琼的想法,他是倾向于办小学的。
办小学花费要少很多,魏亭用来办大学的钱,足够他办很多所小学,普及基础教育。
“小学见效太慢了……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培养出一些顶尖人才来。”魏亭道。
魏亭的想法是有道理的,但穆琼还是更想办小学,以及……孤儿院。
生活在这个社会,他不可能拯救所有人,但他希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多救一些孩子。
这个宴会一直办到了晚上十点多。
魏亭和穆琼之前多给了钱,让黄包车车夫在外面等着他们,因而倒也不用担心回不了家,就是这一路上,实在有些冻人。
穆琼决定以后若无必要,还是不在大冬天穿西装了。
在现代的时候,家里有空调,出门坐汽车,他一年四季穿西装都没问题,但这个年代可没有这样的条件。
当然,他已经过得比很多人要好了。
“大叔,天这么冷,你们的日子过得怎么样?”穆琼问。
“还不就是这样?我能吃饱,不错了。”拉车的大叔道。
“我之前在路上看到了饿死的孩子……”
“这种啊……这种不少见,有些孩子命不好,没了爹娘,还能怎么样呢?”那大叔道。
这位黄包车车夫,性格跟赵婶子的丈夫完全不一样,他还挺健谈的。
又或者是因为夜晚的路上只有他们,怪冷清的,他就想说话了——魏亭要回平安中学,他们已经分开了。
在穆琼的询问下,这个拉车的车夫说了好些跟流浪的孩子有关的事情。
穆琼将这些一一记下。
回家之后,穆琼早早地睡了。
平安中学要到初七才正式开始上课,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穆琼也不出门,而是摊开稿纸写了起来。
他写的不是自己的新书《流浪记》,而是一封信,一封给霍二少的信。
穆琼上辈子没学化学物理,但他喜欢历史,又看了许多杂书,倒也知道不少事情。
他没办法让自己的国家造出远超别的国家的枪支弹药来,也没办法弄出什么新发明,但他有不少赚钱的点子。
比如说,他知道开珐琅厂,生产搪瓷杯子搪瓷脸盆之类,肯定能赚。
但他自己是做不了的。
这个时代,根本就不让没后台的人好好做实业。
国内某个人把工厂做起来了,不仅那些外国商人为了多赚钱,会想法设法把他的工厂挤垮,就连国内的官员,为了利益也可能出手。
在这个时期,其实很多商人都没好下场,比如云南白药的创始人,就因为不愿意献出配方被害。
穆琼知道自己本事有限,又没有背景,肯定做不好,既如此……不如就给别人做。
而这个人选,他觉得霍二少最合适。
如果霍二少愿意帮忙,他甚至还能做一些别的事情。
穆琼的这封信写得很长,他在信里写了一个赚钱的法子,然后又表示,自己知道一种神奇的药品的制作方法,而那种药品,可以救很多很多人。
穆琼说的药品是抗生素。
之前跟傅蕴安一起去义诊的时候,他就无数次想到抗生素了。
如果这时候有抗生素,很多人就能摆脱病痛的折磨了,在战争中,也能少死很多很多人。
要知道,在原来的历史上,抗生素虽然在十年后出现了,又在四十年代被大量生产,但国内很难买到。
当时,它完全被控制在洋人的手中,只有外资医院才有,价格更是昂贵地不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抗生素挽救了很多欧洲士兵的生命,但在这个国家,拼死驱赶侵略者的士兵的伤口感染后,常常只能等死。
如果他们自己可以生产抗生素……
穆琼深吸了一口气。
这件事,其实一直压在他的心里,他之前考虑过告诉傅蕴安,让傅蕴安去研究抗生素,但想到这时候混乱的官场,还有虎视眈眈的洋人,却又迟疑了,怕自己这么做,反而连累了傅蕴安。
不过,霍二少应该不怕这些。
至少,在他的父亲还活跃着的接下来的十年里,他是不用怕的。
当然了,抗生素也是有缺点的,但相比于优点,那缺点实在微不足道。
而且……滥用抗生素的危害,他以后自然会提醒这个时代的人。
担心这封信落到别人手里,穆琼并没有详细说这药品是什么,只说霍二少若是感兴趣,可以在希望月刊上登一则小通告。
穆琼写完了信,在信的末尾落款“天幸”。
而跟这封信一起寄出去的,还有《我在百年后》的第三份稿子。
在这份稿子里,抗生素首次登场,主角张幸,也将见识到这种神奇的药物。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大洋对现在的钱的兑换,之前我百度什么的,都说民国初期一个大洋,换算人民币是两百到三百的样子。
但我自己看资料的时候,算了算,感觉应该能换算四百块。
后来仔细一琢磨,这些年人民币一直在贬值,前些年换算出来是两百多块,但现在变成四百也正常,所以文里就这么算了~
穆琼和魏亭一人一辆黄包车来到目的地。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已经停了很多汽车,不少或是穿着长袍, 或是穿着西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 当然了, 也有穿着洋装的女人。
倒是穿旗袍的女人,穆琼一个都没瞧见——这时候穿旗袍的女人还很少。
古时女人的衣服, 都是上下分开的, 男人才穿长袍,民国时期女子穿旗袍, 最初其实根本就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向男人看齐, 学着男人穿长袍。
而这, 差不多也要等新文化运动之后。
穆琼和魏亭在从黄包车上下来, 付了车费, 就往宅子里走去。
穆琼曾经去过魏家, 自觉已经长了见识,现在才发现,自己见识的还是太少。
跟霍二少的这个宅子一比, 魏家的宅子都算不上什么了。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看守, 进去之后则是一个大花园,等穿过花园,就是共有三层的洋房了。
洋房门口,几个穿着西装的侍从、一个穿着长衫的中年男人还有两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正在迎客。
那个中年男人一看就是交游广阔的,来的每个客人,他都能叫出名字来, 然后跟人寒暄几句,再让侍从把人迎进去,至于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男人,他们的腰上别着抢,凌厉的目光从每个客人的身上扫过,但一直一言不发。
“魏先生,您来了,这位是……”看到魏亭,那个中年男人立刻就笑着打招呼,然后又疑惑地看向穆琼。
穆琼可以感受到,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的目光,也都落在了自己身上。
若是换个胆小的,这会儿怕是会忍不住发抖……好在他心理素质不错。
魏亭笑道:“吴掌柜,他是我的朋友,叫穆琼。”
“原来是穆先生,里面请。”吴掌柜道,他说完,便有一个侍从过来,领着穆琼和魏亭往里走去。
这栋洋房的底楼层高有四五米,它并没有隔断,只用一些大理石柱子做支撑,行成了一个巨大的宴会场所,它的中间是供跳舞的地方,周边有沙发,提供冷餐和酒水。
而就是这么一个空旷的巨大空间,它竟然还很热。
穆琼今天穿的是西装,虽然他在西装里面穿了衬衫毛衣,还加了一条秋裤,但一路过来依旧被冻得不行。
可进了这屋子,他却立刻暖和起来了。
一些披着皮毛披肩的女人,一进来就将手上的披肩取下交给侍从,侍从接过披肩,鞠了一躬就走了,也不知道将之放到了哪里去。
穆琼还是第一次见识这个时代的宴会,这会儿很庆幸,庆幸自己写《留学》的时候,将宴会模糊写了。
“站在门口的吴掌柜,是霍二少在上海的代言人,霍二少手上的货物,基本都是通过他卖出的,上海的商人,他几乎全都认识。”魏亭道:“至于那两个军人,应该是霍二少身边的,专门在门口盯着,看有没有可疑的人。”
穆琼点了点头。这样的场合,是要检查的严格一点。
说起来,幸亏这时候局势还没二三十年后那么严峻,要不然……他这样的新面孔多半进不来这样的场合。
魏亭的父母并不是上海人,但他已经在上海住了好几年了,认识很多人。
这会儿,他带着穆琼,跟其中好些人打了招呼。
而他这一打招呼……穆琼突然发现,魏亭好像不怎么受人待见。
在生意人中间,魏亭估计是个异类,自然也就没人喜欢他,尤其是那些年纪大的,那份不喜都明明白白地摆在脸上了。
魏亭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干脆和穆琼一起,找了个角落待着。
宴会还没开始,但人已经来了很多,这会儿正三三两两地聊天。
在这样的场合,大家基本都是不谈私事的。
男人们聊什么洋货比较赚钱,女人们则聊衣服首饰,再不然……就聊聊最近看的书。
“我最近看了《留学》,这是一部好书。”
“我也看了,我还看了《求医》,也不知道作者楼玉宇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听说楼玉宇是个留学生,但不是庚款留学生。”
……
“穆琼,你现在的知名度,一点都不比我低。”魏亭听到这些议论,笑道:“再过不久,楼玉宇这名字,估计就比我这个败家子更有名了。”
“魏先生,你做得是利国利民的事情,跟那些败家子可不一样。”穆琼道。
上海有很多真正的败家子,抽大烟捧戏子什么都玩,而魏亭跟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
魏亭笑笑,转移了话题:“我们去拿点东西吃吧,我要打打牙祭。冯小丫做的菜,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魏亭都这么说了……那就拿点东西吃吧。
穆琼吃了点东西,就看到宴会的主人,赫赫有名的霍二少出现了。
穆琼印象里的“霍爷爷”,是个满头白发,不拘言笑,看着非常严肃的老人。
但现在这个霍二少……
霍二少很年轻,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但身上却没什么年轻人的朝气,看着倒是有点阴沉。
“霍二少性格不太好,但他人不错,信守承诺说一不二,大家都愿意跟他做生意。”魏亭道:“我们也过去。”
穆琼跟着魏亭过去,就看到有个秃顶的男人正在恭维霍二少,他将霍二少夸了又夸,然后又提到了自己的女儿……
他话里话外把霍英跟他的女儿扯到一起,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是想撮合霍英和自己的女儿。
“你话太多了。”霍英突然看向他:“浪费我的时间。”
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表情一僵,穆琼也挺意外。
他没想到热衷慈善事业的“霍爷爷”,年轻时竟然是这样的性格,在这种场合,都能这么不给人面子。
不过,就算霍英这么不给人面子,大家还是要捧着他。
霍家可不好惹!
霍英虽然对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很不客气,但接下来跟人聊天的时候,虽然不热络,倒也不至于说难听话。
“二少,好久不见。”魏亭走上前去,跟霍英打了个招呼。
霍英看向魏亭,扯了扯嘴角:“确实好久不见了,魏先生最近在做什么?”
魏亭这人,霍英是认识的,以前他跟魏亭的父亲做生意,见过魏亭。
不过他会称呼魏亭一声“魏先生”,却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魏亭是傅蕴安的朋友。
他们一家子在国外,一开始是住一起的,但后来不缺钱了,又有各自的路要走,也就分开了。
当时大哥先找关系花钱进了一所军校,学了几年之后又早早回国,而他去读了商科,开始联系国内的商人做生意,至于蕴安,却是去读了医科。
他们那时的接触就不太多了,但还是一直有通信的,魏亭的事情,他就听傅蕴安说起过。
“我最近在筹建大学。”魏亭笑道,然后就说起自己建学校的事情来。
魏亭四处求学回国之后,干过不少事情,学校也筹建了不止一所。
不过其中大部分学校,他都是跟政府合作筹办的,也就平安中学是他自己办的私立学校。
而他这次想办大学,却是因为如今大学的学费,除了少数几所以外都很贵,他希望能办一所普通百姓也能读得起的大学。
霍英听着,嘴角抽了抽,这样的大学就是个无底洞……魏亭这是来跟他要钱来了?
算了,看在傅蕴安的面上,他给个几万块也是可以的。
“办大学不错,魏先生好志气。”霍英道。
魏亭道:“我是想为国内的教育事业略尽绵薄之力。”
“这样的事,大家都该尽点力……这是?”霍英正打算花点钱把魏亭打发掉,突然看到了站在霍英身后的穆琼。
“这是我的朋友穆琼。”魏亭介绍道。
穆琼虽然写了两部书,有点名气,但他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是楼玉宇,这就只有一个中学老师的身份了。
魏亭自己跟霍英都不熟,自然不好把穆琼这么一个小老师介绍给霍英,之前也就没有介绍,没想到霍英竟然会问起。
“穆琼……美玉的那个琼?”霍英问。
“是的。”穆琼点头。
霍英打量了一下穆琼。十六七岁的少年英姿勃发,看着就精神……霍英的笑容里,顿时多了几分真心:“好名字。”
“多谢二少夸奖。”穆琼道。他本以为跟传说中的人接触,他会有点不自在,可事实上……他还挺自在的。
“你是老师,教什么的?”霍英又问。
“现在在教英文。”穆琼道,然后就听到霍英说起了英文。
穆琼当即用英文回答起来。
霍英是用英文问穆琼是哪所大学毕业的,又说穆琼这么年轻就能当老师很了不得。
穆琼就将自己的经历半真半假地说了。
不论男女,青春期刚发育的时候,长身高都是长在腿上的。
也是因为这样,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往往腿都显得长,占身高的比例也大。
穆琼现在还在长身体,腿也就挺长的,这年纪的人又不可能胖……现在西装一穿,他就显得腰细腿长。
霍英对穆琼这样的长相,非常满意。
而穆琼的谈吐和学识也不差……霍英看向魏亭:“教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想要强大,必须要有好的教育,我是很愿意支持教育事业的,魏先生的人品也值得相信。魏先生,我愿意支持十万银元给你办大学。”
魏亭虽然来了这里找霍英,但其实不指望是霍英给钱,毕竟他跟霍英不熟。
没想到……霍英竟然一张口就给了十万!
有了这十万,这大学就能建起来了!甚至马上可以开始筹备招生的事情!
魏亭的心情很激动。
穆琼也有些动容。
一个大洋相当于四百块,十万大洋,就相当于四千万了!
霍二少只听了他们几句话,就愿意拿出这多钱来支持教育事业……虽然霍二少的性格跟他记忆里的霍爷爷不一样,但这支持教育的态度,却是一样的。
穆琼的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来。
不过,他没空细想。
霍英在跟魏亭说过之后,就又问穆琼:“你没上过大学,打不打算去读?”
“我不打算再读大学。”穆琼道:“我对理科不太在行,其他方面的知识的话,可以自学。”
这会儿弃文学理,以他的本事也学不出什么来,既如此,还不如专心写书。
“挺好。”霍英道。
霍英和穆琼说了一会儿话,就不说了。
他是想跟穆琼多接触一下的,但也不好在这样的场合表现地太明显。
霍英身边跟他聊天的人换成了别人,魏亭和穆琼又来到了旁边。
“没想到霍二少这么大方。”魏亭有些感慨:“我一定不能辜负他的信任!”
“魏先生,你要办学校,为什么不办小学,要办大学?”穆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其实按照穆琼的想法,他是倾向于办小学的。
办小学花费要少很多,魏亭用来办大学的钱,足够他办很多所小学,普及基础教育。
“小学见效太慢了……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培养出一些顶尖人才来。”魏亭道。
魏亭的想法是有道理的,但穆琼还是更想办小学,以及……孤儿院。
生活在这个社会,他不可能拯救所有人,但他希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多救一些孩子。
这个宴会一直办到了晚上十点多。
魏亭和穆琼之前多给了钱,让黄包车车夫在外面等着他们,因而倒也不用担心回不了家,就是这一路上,实在有些冻人。
穆琼决定以后若无必要,还是不在大冬天穿西装了。
在现代的时候,家里有空调,出门坐汽车,他一年四季穿西装都没问题,但这个年代可没有这样的条件。
当然,他已经过得比很多人要好了。
“大叔,天这么冷,你们的日子过得怎么样?”穆琼问。
“还不就是这样?我能吃饱,不错了。”拉车的大叔道。
“我之前在路上看到了饿死的孩子……”
“这种啊……这种不少见,有些孩子命不好,没了爹娘,还能怎么样呢?”那大叔道。
这位黄包车车夫,性格跟赵婶子的丈夫完全不一样,他还挺健谈的。
又或者是因为夜晚的路上只有他们,怪冷清的,他就想说话了——魏亭要回平安中学,他们已经分开了。
在穆琼的询问下,这个拉车的车夫说了好些跟流浪的孩子有关的事情。
穆琼将这些一一记下。
回家之后,穆琼早早地睡了。
平安中学要到初七才正式开始上课,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穆琼也不出门,而是摊开稿纸写了起来。
他写的不是自己的新书《流浪记》,而是一封信,一封给霍二少的信。
穆琼上辈子没学化学物理,但他喜欢历史,又看了许多杂书,倒也知道不少事情。
他没办法让自己的国家造出远超别的国家的枪支弹药来,也没办法弄出什么新发明,但他有不少赚钱的点子。
比如说,他知道开珐琅厂,生产搪瓷杯子搪瓷脸盆之类,肯定能赚。
但他自己是做不了的。
这个时代,根本就不让没后台的人好好做实业。
国内某个人把工厂做起来了,不仅那些外国商人为了多赚钱,会想法设法把他的工厂挤垮,就连国内的官员,为了利益也可能出手。
在这个时期,其实很多商人都没好下场,比如云南白药的创始人,就因为不愿意献出配方被害。
穆琼知道自己本事有限,又没有背景,肯定做不好,既如此……不如就给别人做。
而这个人选,他觉得霍二少最合适。
如果霍二少愿意帮忙,他甚至还能做一些别的事情。
穆琼的这封信写得很长,他在信里写了一个赚钱的法子,然后又表示,自己知道一种神奇的药品的制作方法,而那种药品,可以救很多很多人。
穆琼说的药品是抗生素。
之前跟傅蕴安一起去义诊的时候,他就无数次想到抗生素了。
如果这时候有抗生素,很多人就能摆脱病痛的折磨了,在战争中,也能少死很多很多人。
要知道,在原来的历史上,抗生素虽然在十年后出现了,又在四十年代被大量生产,但国内很难买到。
当时,它完全被控制在洋人的手中,只有外资医院才有,价格更是昂贵地不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抗生素挽救了很多欧洲士兵的生命,但在这个国家,拼死驱赶侵略者的士兵的伤口感染后,常常只能等死。
如果他们自己可以生产抗生素……
穆琼深吸了一口气。
这件事,其实一直压在他的心里,他之前考虑过告诉傅蕴安,让傅蕴安去研究抗生素,但想到这时候混乱的官场,还有虎视眈眈的洋人,却又迟疑了,怕自己这么做,反而连累了傅蕴安。
不过,霍二少应该不怕这些。
至少,在他的父亲还活跃着的接下来的十年里,他是不用怕的。
当然了,抗生素也是有缺点的,但相比于优点,那缺点实在微不足道。
而且……滥用抗生素的危害,他以后自然会提醒这个时代的人。
担心这封信落到别人手里,穆琼并没有详细说这药品是什么,只说霍二少若是感兴趣,可以在希望月刊上登一则小通告。
穆琼写完了信,在信的末尾落款“天幸”。
而跟这封信一起寄出去的,还有《我在百年后》的第三份稿子。
在这份稿子里,抗生素首次登场,主角张幸,也将见识到这种神奇的药物。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大洋对现在的钱的兑换,之前我百度什么的,都说民国初期一个大洋,换算人民币是两百到三百的样子。
但我自己看资料的时候,算了算,感觉应该能换算四百块。
后来仔细一琢磨,这些年人民币一直在贬值,前些年换算出来是两百多块,但现在变成四百也正常,所以文里就这么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