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大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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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魂魄的人要马上采取措施,把丢失的魂魄找回来,否则时间长了,就算把丢的魂魄找了回来,也会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轻则大病一场,重则变成精神失常的疯子、傻子,甚至醒不过来也有可能。
沈翊对副局长说:“张局,勇哥的情况很明显是的丢魂了,必须尽快招魂,否则后果很严重。”
张副局长点头道:“行,需要我们做什么准备,你尽管提!”
沈翊说:“其他东西我可以准备,只需要在子时之前,把勇哥转移到发现他的地方,另外作法时,不能被别人打扰。”
听说只需要这么简单,张副局长忙不迭地答应下来,之后又把手机号码给了沈翊,并表示如果还有需要尽可联系他。
马千路也住在这家医院,不过沈翊急着回去准备招魂所需要的物品,只能下次再来看望他们。
驱车赶回店里,沈翊很快便准备好了招魂所需的符、灵牌等物,只缺一样东西,合适的公鸡。
鸡作为具有神性动物,它能将人间和阴间,鬼魂和人类联系起来,起到沟通和交流的作用。
招魂最好使用白公鸡,尤其是养了三年的白公鸡,能为鬼神所役使。然而,现在白公鸡都难找,更别说养了三年的白公鸡了,所以一般为亡灵超度时,使用公鸡便可,因此现在都改用公鸡引魂。
不过,史明勇的情况不太一样,沈翊认为保险起见,还是要用三年以上的白公鸡,这一时半会还真不太容易找到。
于是,沈翊便向金宇朗打听。
金宇朗想了一下,又向朋友打听,几个电话下来,高兴地说:“沈师,我打听到了,三环村那边有家农家乐,专门以鸡为主题,各种各样的鸡都有。我朋友说,有年岁大的白羽鸡,就是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要求。”
沈翊没有去运三环村,问道:“你对那边熟悉吗?”
“只是路过几次。”金宇朗说:“我让我朋友到那等咱们就行了。”
沈翊闻言也没废话,和金宇朗一起出发。
三环村离市区比较远,俩人到那的时候,已经是四十分钟后的事情了。
“咦!”
正在停车的沈翊,突然注意到车前不远处,有些新奇的一幕。
“沈师,发生什么事了么?”金宇朗很好奇。
“左前方,有只鸡在天上飞。”沈翊回道。
金宇朗连忙顺着沈翊示意的方向看去,顿时愕然,天上居然真有一只大公鸡在飞。
这事应该刚刚才发生,注意到的人不多,不过随着大公鸡飞来飞去,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这有些奇怪的一幕,纷纷拿起手机、照相机开始拍照。
到最后,周围注意到的人都停下脚步,抬头观望。
那只会飞的大公鸡全身羽毛呈白色,看起来比普通鸡要大的多,就快比得上一只大鹅了,它头顶上有一簇艳丽的红冠,看上去非常威风。
在万众瞩目下,大公鸡从天上飞了下来,落在地面,扑扇着翅膀咯咯地叫,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就好像在宣誓,这里是它的领地一般。
“这只公鸡真大,不会是有火鸡的血统吧。”
“我记得火鸡毛大部分是黑色的,这只公鸡浑身雪白,明显不是。再说了,火鸡能飞吗?”
“那这只鸡是怎么回事?”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估计是变异品种吧……”
游客们此时才发现,这只大公鸡比他们认知中的公鸡要大得多,顿时议论纷纷。许多人脸上都露出了惊奇的神色。
大家对这么大一只,还会飞的纯白色大公鸡,相当稀奇,没一会,就有一位游客,拿着相机朝大公鸡走去,准备跟它一起拍个照,好回去显摆一下。
正在这个时候,大公鸡却扑扇着翅膀,朝着那个游客飞奔而去。
“啊!我的手!”
面对一只大公鸡,那游客也没怎么在意,等到大公鸡扑来的时候又没有来得及躲避,手上就被啄了一个血洞,凄厉的惨叫起来。
游客们都惊呆了,这大公鸡也太猛了吧。
有自持身高体壮之人上前,想要制服那大公鸡,却被啄的惨叫连连,鲜血直流。
而且也不知道是把这只公鸡惹怒了,还是怎么,大公鸡突然就疯狂起来,见到人就冲上去来上几口,一条看门的大黄狗,也受了无妄之灾,被大公鸡啄的嗷嗷直叫唤,就像是现实版的“鸡飞狗跳”。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被啄,游客们这才开始惊慌起来,
一片混乱中,有人拿着棍棒前去制止罪魁祸首。
沈翊停好车,看到不少表情之中带着惊恐的人们,连忙采取了行动,否则照这么下去,这只大公鸡肯定必死无疑。
禽畜毕竟是禽畜,没有多少智商,而且这只公鸡也不知是吃了什么,还是发病,再加上可能是觉得刚刚的所向披靡,让它产生了一种老子天下无敌的错觉,根本没有害怕的想法,扑棱着就朝手上拿着棍棒的人冲了过去,准备继续大战三百回合。
好在沈翊动作迅速,一眨眼的功夫,就出现在了那只大公鸡的面前,还没等大公鸡反应过来,就揪住了它的脖子,另一只手控制住了它的翅膀。
大公鸡出于本能拼命挣扎,不过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等它感觉到沈翊身上传来的气势,哪还有刚才的威风劲,动都不敢动了。
看到刚刚还让四周一片混乱的罪魁祸首,不过眨眼之间,就让一个看起来二十不到的年轻人制的规规矩矩,许多人都有一种不现实的感觉,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纸糊的。
瞬间,狗的惨叫声,再加上受伤之人的痛呼声,让大家又回过神来。
马上,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有人去拿来止血消毒的工具,给受伤之人处理伤口。还有人嚷嚷着,要找公鸡的主人算账,询问公鸡的主人是谁。
这时,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面带笑容,对着周围的人连连作揖:“诸位,真是对不住,这只公鸡是我养的,我一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待!”
丢了魂魄的人要马上采取措施,把丢失的魂魄找回来,否则时间长了,就算把丢的魂魄找了回来,也会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轻则大病一场,重则变成精神失常的疯子、傻子,甚至醒不过来也有可能。
沈翊对副局长说:“张局,勇哥的情况很明显是的丢魂了,必须尽快招魂,否则后果很严重。”
张副局长点头道:“行,需要我们做什么准备,你尽管提!”
沈翊说:“其他东西我可以准备,只需要在子时之前,把勇哥转移到发现他的地方,另外作法时,不能被别人打扰。”
听说只需要这么简单,张副局长忙不迭地答应下来,之后又把手机号码给了沈翊,并表示如果还有需要尽可联系他。
马千路也住在这家医院,不过沈翊急着回去准备招魂所需要的物品,只能下次再来看望他们。
驱车赶回店里,沈翊很快便准备好了招魂所需的符、灵牌等物,只缺一样东西,合适的公鸡。
鸡作为具有神性动物,它能将人间和阴间,鬼魂和人类联系起来,起到沟通和交流的作用。
招魂最好使用白公鸡,尤其是养了三年的白公鸡,能为鬼神所役使。然而,现在白公鸡都难找,更别说养了三年的白公鸡了,所以一般为亡灵超度时,使用公鸡便可,因此现在都改用公鸡引魂。
不过,史明勇的情况不太一样,沈翊认为保险起见,还是要用三年以上的白公鸡,这一时半会还真不太容易找到。
于是,沈翊便向金宇朗打听。
金宇朗想了一下,又向朋友打听,几个电话下来,高兴地说:“沈师,我打听到了,三环村那边有家农家乐,专门以鸡为主题,各种各样的鸡都有。我朋友说,有年岁大的白羽鸡,就是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要求。”
沈翊没有去运三环村,问道:“你对那边熟悉吗?”
“只是路过几次。”金宇朗说:“我让我朋友到那等咱们就行了。”
沈翊闻言也没废话,和金宇朗一起出发。
三环村离市区比较远,俩人到那的时候,已经是四十分钟后的事情了。
“咦!”
正在停车的沈翊,突然注意到车前不远处,有些新奇的一幕。
“沈师,发生什么事了么?”金宇朗很好奇。
“左前方,有只鸡在天上飞。”沈翊回道。
金宇朗连忙顺着沈翊示意的方向看去,顿时愕然,天上居然真有一只大公鸡在飞。
这事应该刚刚才发生,注意到的人不多,不过随着大公鸡飞来飞去,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这有些奇怪的一幕,纷纷拿起手机、照相机开始拍照。
到最后,周围注意到的人都停下脚步,抬头观望。
那只会飞的大公鸡全身羽毛呈白色,看起来比普通鸡要大的多,就快比得上一只大鹅了,它头顶上有一簇艳丽的红冠,看上去非常威风。
在万众瞩目下,大公鸡从天上飞了下来,落在地面,扑扇着翅膀咯咯地叫,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就好像在宣誓,这里是它的领地一般。
“这只公鸡真大,不会是有火鸡的血统吧。”
“我记得火鸡毛大部分是黑色的,这只公鸡浑身雪白,明显不是。再说了,火鸡能飞吗?”
“那这只鸡是怎么回事?”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估计是变异品种吧……”
游客们此时才发现,这只大公鸡比他们认知中的公鸡要大得多,顿时议论纷纷。许多人脸上都露出了惊奇的神色。
大家对这么大一只,还会飞的纯白色大公鸡,相当稀奇,没一会,就有一位游客,拿着相机朝大公鸡走去,准备跟它一起拍个照,好回去显摆一下。
正在这个时候,大公鸡却扑扇着翅膀,朝着那个游客飞奔而去。
“啊!我的手!”
面对一只大公鸡,那游客也没怎么在意,等到大公鸡扑来的时候又没有来得及躲避,手上就被啄了一个血洞,凄厉的惨叫起来。
游客们都惊呆了,这大公鸡也太猛了吧。
有自持身高体壮之人上前,想要制服那大公鸡,却被啄的惨叫连连,鲜血直流。
而且也不知道是把这只公鸡惹怒了,还是怎么,大公鸡突然就疯狂起来,见到人就冲上去来上几口,一条看门的大黄狗,也受了无妄之灾,被大公鸡啄的嗷嗷直叫唤,就像是现实版的“鸡飞狗跳”。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被啄,游客们这才开始惊慌起来,
一片混乱中,有人拿着棍棒前去制止罪魁祸首。
沈翊停好车,看到不少表情之中带着惊恐的人们,连忙采取了行动,否则照这么下去,这只大公鸡肯定必死无疑。
禽畜毕竟是禽畜,没有多少智商,而且这只公鸡也不知是吃了什么,还是发病,再加上可能是觉得刚刚的所向披靡,让它产生了一种老子天下无敌的错觉,根本没有害怕的想法,扑棱着就朝手上拿着棍棒的人冲了过去,准备继续大战三百回合。
好在沈翊动作迅速,一眨眼的功夫,就出现在了那只大公鸡的面前,还没等大公鸡反应过来,就揪住了它的脖子,另一只手控制住了它的翅膀。
大公鸡出于本能拼命挣扎,不过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等它感觉到沈翊身上传来的气势,哪还有刚才的威风劲,动都不敢动了。
看到刚刚还让四周一片混乱的罪魁祸首,不过眨眼之间,就让一个看起来二十不到的年轻人制的规规矩矩,许多人都有一种不现实的感觉,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纸糊的。
瞬间,狗的惨叫声,再加上受伤之人的痛呼声,让大家又回过神来。
马上,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有人去拿来止血消毒的工具,给受伤之人处理伤口。还有人嚷嚷着,要找公鸡的主人算账,询问公鸡的主人是谁。
这时,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面带笑容,对着周围的人连连作揖:“诸位,真是对不住,这只公鸡是我养的,我一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