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火堆旁的商业互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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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问天式”1教训的李承乾现在很嗨,以前这种一匹大肥马,千里快哉风的场景,只能在斗气化马之类的影视剧里面看到,哪有自己亲身体会来的爽?
他们两人的马在马场呆的时间久了,也都憋着一股气,腿痒的厉害,一口气奔了半个时辰,才渐渐放慢速度,还是薛仁贵让它们放慢速度的,细水长流才好。
马蹄声哒哒,李承乾心情大好,问道:“仁贵,你应该不是长安人吧,那你必然闯过江湖,这江湖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薛仁贵陷入沉思,他在想怎么措辞。
“这个江湖,有时候让人挺失望的。”薛仁贵娓娓道来。
两年前他踌躇满志地离开家乡,租一匹瘦马,往长安而来,没走多远,就遇到了骗子,骗走了他的大半盘缠,就是太缺社会经验。
一路上因为没钱,阿猫阿狗都要上来欺负他一下,大唐是个法治社会,他总不能因为别人对他恶语相向,对他没有好脸色就把人杀了吧,他又不是强盗。那时候的他只要出手,照样不是这些泥腿子能承受住的。
一路受了许多的气,终于来到长安,结果爷爷认识的朋友对他却并不好,只是给了他一个不死不活的家仆活计,他怎么能受得了这个?
摔门而出,长安米贵,白居不易,两年时间,吃的苦头,看的脸色,又岂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在市井里,渐渐学会了如何能在这个谁都想咬他一口的社会活下去的办法,那就是狠。
游侠儿似乎不太受唐律的保护,特别是外来的游侠儿,他当然也不受唐律的保护,但他的生活却渐渐好起来,甚至可以庇护几个弱小的同伴,也算是小有成就吧。
直到遇到李承乾,他的命运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给李承乾挑一些不那么难以接受的真实故事讲讲,至于血和泪的故事,埋在心底就好,毕竟殿下在他来看来,虽然文武双全,也只是个十岁的少年。
李承乾听完薛仁贵的讲述,也是叹口气,一个十四岁的家伙,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说出这句仿佛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才说出的话:我对这个社会很失望。
毕竟这里是大唐,江湖就是社会。
他也不能说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多好,但就他而言,高智商意味着学习好,他不论是在自己村子里的小学,或是小县城的中学高中,亦或是大学,都没有经历过太大的黑暗。
当然,也有糟心的事情,譬如小混混让他去买烟啊,恶人先告状啊之类的事情,但这些事情也没什么,混混哥让他去买烟,买就是了,恶人先告状,给恶人认个错就是了,反正他心里清楚,大家以后不是一路人。
后来他就去了实验室,成了不少人仰望的存在,接着,就成了大唐的太子,巨牛逼的存在。
“没事,薛仁贵,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困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李承乾道,“现在不是好起来了?”
薛仁贵点点头,确实是这样,李承乾于他,仿佛黑暗世界的一道光,让他看到这世界原来是有另一番美景的,这话他当然没有说出来,说出来就显得太过矫情。
急着闯江湖的李承乾,害的二人午饭都没吃就上路了,系统时间1:20的时候,李承乾饿了,恰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二人下马,生一堆火,烤炸鸡吃。
官道上偶尔有人经过,都是匆匆过去,直到一辆马车,在遇到他俩时候停下来。
马车里下来的,是一个俊朗的男子,二十岁左右的样子。
“二位小郎君,你们烤的东西,可是近来风靡长安城的炸鸡?”年轻人盯着炸鸡,眼睛都直了,应该是个吃货无疑。
“小哥好眼力,这就是长安城的炸鸡,若是不嫌弃,坐下来一起吃吧。”李承乾说话的时候,一点太子的架子都没有。
“好,小郎君果然大气。”男子往火堆前一坐,打量起李承乾和薛仁贵,二人也打量着男子。
男子在看到李承乾腰间的金牌时候,眼中流露出一丝震惊,然后被他悄无声息的化解掉。
他这一丝震惊李承乾和薛仁贵都捕捉到了,李承乾没什么表示,他很好地掩饰自己的情绪;薛仁贵则是眉头微皱,显然很不喜欢这个年轻人。
“小哥可是要去长安城?”李承乾问。
“哈哈,我这个前进方向,难不成还能去别处?”年轻人笑道。
“那小哥你一定要尝尝长安城的炸鸡和手撕白菜,都是新发明的菜式,很美味。”李承乾道,说话时候不自觉露出一丝得意,这俩菜,他发明的。
“一定一定,小郎君这是要去哪?”年轻人问。
“春光灿烂,我兄弟二人走马观花,游历一下大好河山,长长见识。”李承乾道。
“好一个走马观花,没想到小郎君也是个骚客,厉害。”年轻人夸赞道,毕竟要吃李承乾的东西,而且他也看出来李承乾身份的不凡,吹嘘一番李承乾很有必要。
李承乾心里连翻白眼,神特么骚客,迁客骚人你特么减俩字还倒着说,听着跟骂人一样。
“嗨,随口一说,倒是小哥你,这马车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坐的。”李承乾道。
两人在这商业互吹,薛仁贵则默默烤着炸鸡,有些不明白二人说这些废话的意义是什么。
“炸鸡烤好了。”薛仁贵道。
三人一人一个,年轻人让人拿来一张纸,包着炸鸡吃,免得脏手,李承乾和薛仁贵则没这么多事情,直接用手拿着啃。
李承乾觉得吃排骨啊,炸鸡,饼子之类的东西,还是得用手拿着吃才舒服,垫一层东西吃着没意思,当然,他也觉得这个年轻人……挺讲究的。
炸鸡这东西油腻,也不是刚出锅的,肉老了,不好吃,三人吃了不多,就不想再多吃。
灭掉火堆,准备上路。
年轻人突然道:“小郎君的炸鸡,早些吃掉的好,胡椒味太重;腰间的金牌,也塞进衣服,财不露白嘛。”
显然,腰牌,胡椒炸鸡,李承乾的身份,呼之欲出。
“嘿嘿,小哥,期待以后可以和你在长安城见面。”李承乾只得回一句,他还是太年轻,没走几步就被人认出来。
只是在这里他怕被人认出来,之后却要生怕别人不认识了。
没有被“问天式”1教训的李承乾现在很嗨,以前这种一匹大肥马,千里快哉风的场景,只能在斗气化马之类的影视剧里面看到,哪有自己亲身体会来的爽?
他们两人的马在马场呆的时间久了,也都憋着一股气,腿痒的厉害,一口气奔了半个时辰,才渐渐放慢速度,还是薛仁贵让它们放慢速度的,细水长流才好。
马蹄声哒哒,李承乾心情大好,问道:“仁贵,你应该不是长安人吧,那你必然闯过江湖,这江湖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薛仁贵陷入沉思,他在想怎么措辞。
“这个江湖,有时候让人挺失望的。”薛仁贵娓娓道来。
两年前他踌躇满志地离开家乡,租一匹瘦马,往长安而来,没走多远,就遇到了骗子,骗走了他的大半盘缠,就是太缺社会经验。
一路上因为没钱,阿猫阿狗都要上来欺负他一下,大唐是个法治社会,他总不能因为别人对他恶语相向,对他没有好脸色就把人杀了吧,他又不是强盗。那时候的他只要出手,照样不是这些泥腿子能承受住的。
一路受了许多的气,终于来到长安,结果爷爷认识的朋友对他却并不好,只是给了他一个不死不活的家仆活计,他怎么能受得了这个?
摔门而出,长安米贵,白居不易,两年时间,吃的苦头,看的脸色,又岂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在市井里,渐渐学会了如何能在这个谁都想咬他一口的社会活下去的办法,那就是狠。
游侠儿似乎不太受唐律的保护,特别是外来的游侠儿,他当然也不受唐律的保护,但他的生活却渐渐好起来,甚至可以庇护几个弱小的同伴,也算是小有成就吧。
直到遇到李承乾,他的命运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给李承乾挑一些不那么难以接受的真实故事讲讲,至于血和泪的故事,埋在心底就好,毕竟殿下在他来看来,虽然文武双全,也只是个十岁的少年。
李承乾听完薛仁贵的讲述,也是叹口气,一个十四岁的家伙,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说出这句仿佛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才说出的话:我对这个社会很失望。
毕竟这里是大唐,江湖就是社会。
他也不能说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多好,但就他而言,高智商意味着学习好,他不论是在自己村子里的小学,或是小县城的中学高中,亦或是大学,都没有经历过太大的黑暗。
当然,也有糟心的事情,譬如小混混让他去买烟啊,恶人先告状啊之类的事情,但这些事情也没什么,混混哥让他去买烟,买就是了,恶人先告状,给恶人认个错就是了,反正他心里清楚,大家以后不是一路人。
后来他就去了实验室,成了不少人仰望的存在,接着,就成了大唐的太子,巨牛逼的存在。
“没事,薛仁贵,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困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李承乾道,“现在不是好起来了?”
薛仁贵点点头,确实是这样,李承乾于他,仿佛黑暗世界的一道光,让他看到这世界原来是有另一番美景的,这话他当然没有说出来,说出来就显得太过矫情。
急着闯江湖的李承乾,害的二人午饭都没吃就上路了,系统时间1:20的时候,李承乾饿了,恰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二人下马,生一堆火,烤炸鸡吃。
官道上偶尔有人经过,都是匆匆过去,直到一辆马车,在遇到他俩时候停下来。
马车里下来的,是一个俊朗的男子,二十岁左右的样子。
“二位小郎君,你们烤的东西,可是近来风靡长安城的炸鸡?”年轻人盯着炸鸡,眼睛都直了,应该是个吃货无疑。
“小哥好眼力,这就是长安城的炸鸡,若是不嫌弃,坐下来一起吃吧。”李承乾说话的时候,一点太子的架子都没有。
“好,小郎君果然大气。”男子往火堆前一坐,打量起李承乾和薛仁贵,二人也打量着男子。
男子在看到李承乾腰间的金牌时候,眼中流露出一丝震惊,然后被他悄无声息的化解掉。
他这一丝震惊李承乾和薛仁贵都捕捉到了,李承乾没什么表示,他很好地掩饰自己的情绪;薛仁贵则是眉头微皱,显然很不喜欢这个年轻人。
“小哥可是要去长安城?”李承乾问。
“哈哈,我这个前进方向,难不成还能去别处?”年轻人笑道。
“那小哥你一定要尝尝长安城的炸鸡和手撕白菜,都是新发明的菜式,很美味。”李承乾道,说话时候不自觉露出一丝得意,这俩菜,他发明的。
“一定一定,小郎君这是要去哪?”年轻人问。
“春光灿烂,我兄弟二人走马观花,游历一下大好河山,长长见识。”李承乾道。
“好一个走马观花,没想到小郎君也是个骚客,厉害。”年轻人夸赞道,毕竟要吃李承乾的东西,而且他也看出来李承乾身份的不凡,吹嘘一番李承乾很有必要。
李承乾心里连翻白眼,神特么骚客,迁客骚人你特么减俩字还倒着说,听着跟骂人一样。
“嗨,随口一说,倒是小哥你,这马车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坐的。”李承乾道。
两人在这商业互吹,薛仁贵则默默烤着炸鸡,有些不明白二人说这些废话的意义是什么。
“炸鸡烤好了。”薛仁贵道。
三人一人一个,年轻人让人拿来一张纸,包着炸鸡吃,免得脏手,李承乾和薛仁贵则没这么多事情,直接用手拿着啃。
李承乾觉得吃排骨啊,炸鸡,饼子之类的东西,还是得用手拿着吃才舒服,垫一层东西吃着没意思,当然,他也觉得这个年轻人……挺讲究的。
炸鸡这东西油腻,也不是刚出锅的,肉老了,不好吃,三人吃了不多,就不想再多吃。
灭掉火堆,准备上路。
年轻人突然道:“小郎君的炸鸡,早些吃掉的好,胡椒味太重;腰间的金牌,也塞进衣服,财不露白嘛。”
显然,腰牌,胡椒炸鸡,李承乾的身份,呼之欲出。
“嘿嘿,小哥,期待以后可以和你在长安城见面。”李承乾只得回一句,他还是太年轻,没走几步就被人认出来。
只是在这里他怕被人认出来,之后却要生怕别人不认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