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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等在尘世相遇了,花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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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倒是记得铜南街,那片街区开了许多卖古玩字画的店,仿旧的招牌铁画银钩,镌刻着她看不懂的字体,檐角连廊,有的挂着红灯笼、有的挂着长长的木签,被风一吹,就丁铃铛啦的乍响。

    铜南街也叫古玩街,人流不算多,一条街的店铺都是冷冷清清半死不活的,做生意三成靠实力七成靠缘分。因为地理位置较偏僻,只有爱好倒腾古董的人才会赶趟。

    其如酒捡到她的那天,她本该随着乞讨大队窝在天桥那儿的,要么就是在市中心亦或者商业街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人多,机会就多,万一好人也多、大发善心就多施舍她几两银钱了呢?

    可她那天属实是倒霉到家了,好不容装聋作哑、拼命卖惨讨来了十几块钱,正打算买几只包子回天桥的狗窝那儿好好享用一顿,碗里的钱就被一个老乞丐抢走了。

    一上午的劳动成果不翼而飞,棠之出离愤怒了,撒丫子就紧追着老乞丐不放。

    别看老乞丐人老,但可能是因为抢同行钱这样的缺德事儿干多了,熟门熟路相当顺手,跑起来跟踩了风火轮似的,走位又骚,她一个七八岁手脚算敏捷的小姑娘,愣是追不上。

    追不上也就罢了,她追着追着竟然还迷路了。

    棠之孤零零地站在冷清辽阔、没有几丝烟火气的铜南街道上,茫然无措地张望着四周,委屈得想哭。

    在她的乞讨生涯里,在那之前,她当然也哭过,但从没有一次,像迷路的那次一样,叫她感到那般的绝望和无助。

    后来,其如酒就出现了。

    他就那样突然的出现,令她有些措不及防,一时惊诧地都忘了哭泣。

    似乎饱经风霜,他面相十足老态,满脸皱纹,头发犹如严冬初雪落地,披了一层白。

    但他眼瞳却深邃幽亮、黑白分明,一点都不符合他面相看上去的老态龙钟的年龄——上了年纪的老人家,眼球多少会泛黄浑浊。而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原本不属于他的眼睛,镶嵌在了他那幅躯体里。

    其如酒穿的是很普通的小老头的装束,长衫长裤,衣袂飘飘,因着他那讳莫如深的气质,有几分仙风道骨。

    他蹲下身来,两眼弯成好看的弧度,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嗓音有些嘶哑,是独特的深沉。

    面对未知的陌生人会怀揣敌意,她默默地看着他,不回答。

    其如酒浅笑了下,哄劝道:“说话啊,难不成是个小哑巴?”

    她锁着眉,勉强挤出两个字:“棠之。”

    “好名字。”他笑说。

    其如酒要来牵她的手,被她躲开,于是他便一手直接将她托抱了起来,眸子浮了光影,他轻声说:“别怕,我们回家。”

    后来她就被他带回了那栋四合院养着了。

    住进四合院的第一天夜晚,他拉着她的手,在后院种下了一株海棠。

    她默不作声地看着他拨土、将一小抔海棠花的种子认认真真地埋下,他满头白发渡了如水月色,就像洒了层银霜。

    她问:“什么时候开花?”

    他回答了一句令她不明所以的话,他说:“等在尘世相遇了,花就开了。”

    这真是很奇怪,那株海棠也很奇怪。因为自从种下,到后来那么多年,它生根、发芽、逐渐枝繁叶茂、绿荫如盖,就是不开花。

    四季更迭、风浇日晒,花期过了又来,旁边栽种的一些栀子和山茶都循着自然规律肆意生长,唯独那株海棠,保持着万年不变的绿意,不枯萎、也不结果。

    仿佛是一株不老的死物,等一个人来浇灌,再度盛放出夭夭的花色。

    她对其如酒的记忆也很模糊,主要是因为他死得早,应该是带自己回来的下半年吧,他就不明不白地死了。

    他不仅死得早,活着的时候还经常不在四合院,她碰不到他的面,印象星星寥寥的,时间一长,就更记不起来了。

    后来逐渐长大了,她也逐渐了解到有关其如酒、有关通灵的一些事情。

    用驱鬼散灾这个词语来形容其实不大合适、不够尊重,他们所做的,是送这些不管怎么死的也好、是不是死有余辜也罢,送这些人离开尘世的最后一程,是挺庄重神圣的一件事。

    历经久了,大概就会变得满怀慈悲,时常对弱者施以同情。

    就像其如酒他带自己回家一样。

    她想,她当时站在他面前——衣衫褴褛、蓬头垢面,鞋子踢踏久了磨破了皮,露出脏兮兮的几只脚趾,浑身散发着一股下水沟的熏人臭味,还哭得眼泪鼻涕混作一团,就像一只没人要、被丢弃的破布娃娃。

    她那幅模样,一定让他觉得很可怜吧,所以他才会忍着她身上臭熏熏的味道和肮脏污秽,单手捞起了她,就那样把她抱回了家,让她有了依靠。

    棠之本没有来处,其如酒把她带回四合院时,他便成了她的来处,可是他死了,从此,她就只剩归途。

    ......

    棠之一觉醒来,眼眶酸胀,伸手一摸脸颊,成片黏糊的湿润。

    该是哭成什么样了。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她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这样哭过了,还是做梦哭。

    都是其如酒那个死老头惹的祸。

    起床拉开了窗帘,日光普照,融地人心痒痒。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朝西厢房那儿看去,房门窗户都紧闭着,透不出一丝人声。

    可能是还在睡懒觉吧。

    棠之收起了窥觑的心思,穿好衣服洗漱完,一下楼就看到老三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想来是昨晚干活累着了。

    这一出活计,赚来的钱一夜暴富是不可能的,但好歹能撑个一段时间,就不用天天吃过期食品和清汤寡水的面、以及上街收破烂捡垃圾了。

    棠之小心翼翼地翻着熟睡当中的老三的裤袋,只翻出几个钢镚,顿时就郁闷了。

    这人藏钱还是藏得那么深,身上连一点儿零角都不肯放。

    越想就越郁闷,越郁闷就越怄火,棠之当即就揣了他一脚。

    偏生他睡得跟死猪一样,怎么踹都踹不醒,她只好放弃,惨兮兮地喝了杯白开水当早餐。

    家里的财政大权都是由老三掌管的,除却日常开销,比如给她钱打发她去买菜做饭之类的必须项目,其余她一概无法染指,零花钱也得靠自己捡垃圾来挣,小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她知道他是为了自己,毕竟上学几年的费用都是靠老三砸锅卖铁、勒紧了裤腰带给挤出来的。

    ......

    21:红嫁衣

    A大一年的学费不算高,放眼整个庆州可以说是门槛最低的大学了,但每年近万的支出,对于俩人来说还是有些困难,特别她如今才上大二,还有两三年,老三这个中国好哥哥就不得不存钱提前做好准备。

    想一想老三的好,真是有如再生父母、感天动地。

    棠之抓着书包正要出门时,倏然想起昨晚做的梦。

    于是她又跑到了后院角落里那株繁茂的海棠花前,仔细扒拉了几下枝桠,绿叶葱葱如盖,找不见丁点儿花骨朵的形影。

    等在尘世相遇了,花就开了。

    海棠花依旧没开,既如此,那就是还没有等来一场相遇吧。

    虽说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要相遇的人是谁。

    棠之到了学校,课表安排的一天课程挺轻松的,几节必修课,末尾一节选修,等选修课结束,预算时间的话,差不多在下午三四点钟就可以回家了。

    那她还能赶在天黑前去收收破烂,再把上次捡回来打包好的塑料瓶给卖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挣一顿麻辣烫的钱。

    她正看着手机地图盘算着待会儿放学了该去哪条街拾荒,闹哄哄的教室倏然间就寂静了许多,学生们私语窃窃,翁杂的声调中含了点打了鸡血似的亢奋。

    察觉出一道幽深的目光落在了她身上,她硬着头皮抬眸,果不其然,地狱男爵终于现身了。

    她一看课程表,明明没他的课啊怎么又跑过来了?

    傅深只清风掠过般扫了她一眼,继而便浅笑着冲学生们打招呼:“你们好啊,高老师临时有事儿,这节课给我,所以...我们提前见面了。”

    语调温柔是真温柔的,脸又生的俊美无双,地狱男爵阴狠凶煞的固有观念被正式打破,一众女大学生交头接耳,眼里冒出花痴的小星星。

    棠之依稀能听见同桌的同桌的唐意小姐暗骂了声:“卧槽,这俊俏地有点犯规了吧?”

    同桌搭腔:“比你那个八国混血的小男友还俊?”

    唐意:“别提他了,在我们傅老师面前,他就算是混十八国的血,都比不上。”

    同桌:“十八国...你当杂种呢。”

    唐意:“......”

    棠之偷笑了下。

    她这嘴角刚翘起没多久,就被讲台上地狱男爵的目光给掠了一道,虽是平静无波,但棠之还是急忙收敛了,坐地端端正正,准备好听这位病歪歪的傅老师授课。

    傅深做完简单的自我介绍,点了一圈名号,应声的只有一半。估计因为是选修课,不少学生旷课,严厉点的老师都会记个小过什么的。

    但很显然傅深没什么严师的架子,点完名,花名册一扔,漫不经心道:“开始上课吧。”

    立即就有同学喊道:“老师!我们没带书。”

    接着附和:“是啊是啊,您临时换课,我们也没收到通知,带的还是世界通史呢。”

    傅深讲授的文化人类学,和世界通史沾点边,但课程内容肯定是对应不上的。

    傅深道:“那就不用书了,随便讲点什么吧,听听就行。”

    听听就行...

    一众学生微笑:“......”

    这也太随便了吧。

    面对一众求知若渴、嗷嗷待哺的学子们,傅深还真就随便起了个话题,他道:“听说过名婚么?”

    教室里叽叽喳喳:“知道啊,就是死人和死人结婚嘛。”

    傅深道:“不准确。名婚的情况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死婚,另一种是死死婚,按照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了。如果死的是男方,就叫做嫁殇,如果死的——”

    有调皮的捣蛋鬼插话:“如果死的是女方,那就叫做*了鬼了。”

    此话一出,教室里瞬时哄堂大笑。

    “哈哈哈哈哈!”

    “哈哈,那不就是宁采臣转世么?”

    傅深被打断也不恼,仍旧浅笑吟吟的,只是那双眼似一片能吃人的千尺幽潭,不起一丝涟漪,也不带一丝烟火气。

    一众学生在他这样诡异的目光下,哈哈的笑声戛然而止,莫名感到头皮发麻,全体立时噤了声,都不敢大喘气儿。

    当然,这全体里排除了棠之。

    她不是第一次见他这种鬼表情了,不会轻易被吓着。虽如此,她心还是暗道:这人不去拍恐怖片真是可惜了,多优秀一人才,光一个眼神就能秒杀那些鬼怪神佛了。

    傅深环视了一圈,慢悠悠地接着道:“如果是女方,就叫做娶鬼妻”

    “古代很多活人结名婚,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冲喜,据说只要八字相合,就能带来好运,所以这其实和泰国的请佛牌、镀金婴尸,都是同样的目的。”

    “在唐宋时期,名婚就十分流行。康誉之的《昨梦录》就有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得到允婚后,就各自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并骨合葬...”

    因为对这种阴间的东西比较感兴趣,所以棠之听得还算认真,但她听着听着,就感觉不大对劲。

    周遭太死寂了,教室内的温度猛然骤降,一阵阵阴冷的风无起便有。棠之被这阴风给刮地眯了眯眼,再度睁开,眼前是一片飘荡的暗红,遮住了视线。

    为什么是飘荡的暗红呢?她抬起指尖去触摸,摸到了一个温软顺滑的丝绸类的东西。

    原来是自己头顶盖了方喜帕。

    棠之不明就里,心道这该不会是给闹鬼了吧?大白天的还在上学...她除了几张符可是什么厉害的家伙都没带啊。

    她刚想掀了喜帕,却在这一动作中看到了自己的手腕,准确来说,是看到了自己的衣摆。

    朱红色的缎面以金线镶边,销金描银的绣着双花鸟纹,流苏和碧玺垂角,明珠翠玉作底,艳艳夺目。她视线随着衣摆而下,便看见了更雍容的繁复裙摆,以及那双刺着并蒂莲的绣花鞋。

    是了,她现在居然穿着一身红嫁衣,跟即将出嫁的大家闺秀似的。

    哪个鬼这么丧心病狂?搞这种把戏?

    她郁结了片刻,垂眸看向自己的绣花鞋,可视范围里又出现了一双漆黑的马靴,锦纹覆履,华贵至极。

    她这鬼新郎的脚步相当轻巧,几近无声,在她跟前站定了,她正要掀起喜帕一睹真容,那抹暗红之下便施施然穿过来一只手,停在喜帕之下,似乎在邀约,在等她把手托付给他。

    棠之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