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灵宝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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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金万壑天金境巅峰的修为,再加上足够的财宝,他在大顺帝国也能活得很滋润。

    到那时,不知道又会有多少大顺帝国的妇女惨遭他的毒手。

    “大哥,此人万万放不得!”

    宋尘继续说道:“就算不要财宝,也要将他诛杀!

    等也不是办法,据我所知,这种丹药在失效前,如果不服用解药,就会永久封印意识。

    那样的话,他固然会变成白痴,但我们还是得不到开阵的方法。”

    “那好吧!只是可惜了地宫里的珍宝,原本哥哥还想将那些东西送给兄弟呢。”

    葛礼苦笑着摇摇头。

    “我不缺财宝,再说,那地宫的阵法,未必能难得住我。”

    宋尘很淡然,他随便拍卖几坛酒,金山银山就来了,别说还有大把仙丹妙药。

    “兄弟对阵法也有研究?”

    刚沉寂下去的葛礼,又来了精神。

    “多深的造诣谈不上,但凡界的这些阵法皮毛,我还真不放在眼里。”

    宋尘没有谦虚。

    “那我们现在就过去看看。”

    葛礼说完,向沉彦用手掌比划了一个“杀”的动作。

    沉彦会意,直奔后殿而去。

    宋尘知道,沉彦这一去,必然是去除掉金万壑,这算是报仇,也算是为民除害吧。

    不久之后,葛礼和宋尘乘坐鹿马车来到金福路的灵宝斋。

    这里距离金沙轩较远,鹿马车行驶了近半个时辰。不过依然是繁华路段,或者说金沙之城就没有不繁华的地方。

    好气派!是一大幢临街的六层高楼,“灵宝斋”三个金色大字,数里外都清晰可见。

    大门前,一对十米左右高大的铜狮,比宋尘前世见过的银行大楼还要气派得多。

    走进大门,才发现大厅居然是五层中空,中心处是一棵十几人才能环抱的巨型“胡杨树”。

    “胡杨”是宋尘给这种奇树命的名,其实在这里叫铁蒺树。

    树上有上万颗夜明珠,虽然个头不大,如同满天的繁星,但比“珍馐阁”的那棵摇钱树,要壮观大气得多。

    关键,这是棵活树!

    大厅的四周,摆满了两米多高的灵宝模型,都是由黄金和玉石打造而成。

    “这里是石垚的产业,金沙之城共有六个这样的灵宝斋,金、木、水、火、土,再加上特殊属性,各有一个。”

    葛礼见宋尘四处张望,开口说道。“不过,土系现在想要拥有灵宝斋,只能让他们重新去建了。这里现在是哥哥的战利品,兄弟要是看得上眼,就归兄弟了。”

    “不用不用!”

    宋尘急忙拒绝。“我又不开钱庄,要这么奢侈的地方干嘛?”

    “钱到用时方恨少!哥哥也知道兄弟志不在此,但谁又能肯定将来用不上呢?”葛礼劝道。

    “可是我不会经营呀!放在我手里,也是明珠暗投。”

    宋尘知道这是大哥的一番好意,但他确实不知自己拿来能做什么。

    “继续经营灵宝斋。”

    葛礼说道。“不会经营没关系,大把这方面的人才,大哥我会给兄弟全都配上自己人。”

    见宋尘还在犹豫,葛礼继续说道:“灵宝斋可不是鉴别宝物和定价那么简单,这可是获取天材地宝的一条捷径。

    黄金有价,灵药无价!这个道理不用哥哥多说吧?”

    其实,当初听金顺说起灵宝斋时,宋尘就知道这是一个既赚钱,又可以低价获得宝物的行业。

    他前世是一个穷屌丝,更知道财富的重要性。这个世界也一样,没有强大的财富做支撑,修炼一途就寸步难行。

    为什么灵气充沛的天乾大陆,普通人还是占了九成以上?因为修炼天赋固然重要,但没有强大的财力,是走不远的。

    无论是帝国还是宗门,虽然都拥有庞大的资源,但也只是重点培养天才。

    而且,一旦那些所谓的天才,三十岁左右依然止步于地银境巅峰,帝国和宗门就会大大减少在他们身上的投入。

    灵宝斋其实就是金沙之城的银行,说是一个富得流油的行业也不为过。

    仅仅是它掌控宝物的定价权,这一项每年的收入就是天文数字。再将低价收到的宝物,拿到拍卖行去拍卖,收入又是天文数字。

    宋尘有些意动,在金沙之城开“银行”,当然比在“姽婳坊”当设计师高大上多了。

    黄金他不缺,想再赚点也很容易。但天材地宝,没人会嫌多,何况他还是炼丹师和炼器师。

    见宋尘没有表态,葛礼又说道:“现在,大商帝国和大玄帝国组成联军,正猛攻你们大顺帝国,几十万大军已攻进大商帝国境内。

    兄弟的老家朔州,凌承恩虽然还在与敌人激战,但战局很难预料。

    何不将兄弟的亲人和朋友迁到金沙之城?家族的繁衍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再说,这里灵气充沛,又远离战火,还是哥哥的地盘,修炼居家都是上佳之选!”

    葛礼真诚地邀请道。

    这一世的宋尘是一个孤儿,父母亲都死于战乱,老家只有一个与父亲同父异母的叔叔。

    叔叔宋仝对宋尘很好,当初,他把七岁的宋尘送到圣武殿,是花了不少钱的。

    打杂弟子在圣武殿地位低下,但在普通人眼里,那也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能将叔叔一家接到金沙之城,又何尝不是大好事。

    还有钟满大哥,朔州虽然是州城,但与金沙之城相比,就差远了。

    关键是远离战火。

    “那我就不客气了!多谢大哥美意,这处产业我就收下了。”

    宋尘同意了。“我们去地宫看看。”

    对于别人,无论是搬家,还是千里迢迢凶险无比的旅途,都是天大的难题,但对于他来说,一切都不是事。

    宋尘可不管什么爱国不爱国,怎么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有利,就怎么做。

    凭他现在的精神力和修为,将宋家和钟满大哥几十口人装进须弥空间,没有任何问题。

    行程就更简单了,龙儿现在已是凝元境中期,飞越几千里,非常轻松。

    经营一个灵宝斋,自己可能力有不逮,但钟大哥可以啊!灵宝斋与宏盛斋的经营模式大同小异。

    见宋尘同意,葛礼大喜:“这才是好兄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