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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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都答应?”

    “对,什么都答应你。”

    “好,你来魏氏附近的那家咖啡店吧。”

    嘟嘟嘟,魏晏诚不给她说话的机会,直接挂上电话。

    他唇角扬起一抹浅笑,“你妈咪来找我们了。”

    小家伙眼睛一亮,如漫天繁星,“真的?你没有骗我?”

    “信不信由你。”魏晏诚把他放下来,“跟不跟我走,也随你。”

    喜欢嘟着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算了,跟上去看看再说,堂堂魏氏总裁总不能做出拐卖儿童的勾当。

    秦书瑶心里急,来的快,路上一秒钟都没耽搁。

    她心急如焚的推门,目光扫视一圈,最终落在靠窗的位置。

    小小的身影向她飞奔而来,还很远的地方就开始嚷着“妈咪,妈咪”,然后用力扑进秦书瑶怀里。

    思念,害怕,恐惧一时间全部化作泪水,喜欢哭成了小泪人,“妈咪,你去哪了啊,怎么都不回家。”

    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秦书瑶的眼泪也止不住的流,抱紧怀里的儿子,“妈咪出了点意外,怕你们担心就没告诉你们。妈咪保证,再也不会了好不好?”

    届时,喜欢才注意到她脸颊的伤,目光忽的就冷了,“你的脸怎么了?妈咪,是不是魏晏诚伤了你?”

    虽然不是他,但也和他脱不了关系。

    秦书瑶摇头,“不是的,不是他。”

    “那是谁?”习惯性打破砂锅问到底,喜欢表情严肃。

    她是很难骗得过喜欢,所以,也就如实把昨天在机场附近咖啡厅的经过讲给喜欢听。

    而喜欢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妈咪,说到底你受伤和他还是脱不了干系。而且,他不是和你在交往吗?怎么还没把之前的烂桃花处理干净?哼,真是渣男里面的战斗机。”

    没错,魏晏诚就是彻头彻尾的渣男。秦书瑶心里一万个赞同,她也不反驳,还偷偷点头。

    喜欢把眼泪擦干,继续训斥,“妈咪,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还这么让人不省心?尤其是在看男人的眼光上,简直就是差到极致。”

    一想到魏晏诚亲口说他讨厌孩子,喜欢就忍不蹙眉。他心里想,就算是有一天确定魏晏诚才是他亲爹,他也不会认他的。

    不负责任的坏男人。

    “额……妈咪错了。”

    “每次认错态度都很好,可就是改了再犯,没完没了。妈咪,你没救了。”

    “哪有你说的那样啊。”

    “怎么没有,不信你问妹妹们。”

    一大一小争论上,泪水也化为了雾气。

    不远处的魏晏诚若有所思的凝视她们母子,画面和谐,和谐到他又开始乱想。

    如果喜欢是他的孩子,他们一家三口在一起是不是也会很幸福?

    想了一半,秦书瑶抱着喜欢走过来,她诚恳的说,“魏晏诚,谢谢你,这次是真心的。”

    昨晚他保释她出来,送他去医院,今天又帮忙找到喜欢,即便他没怎么出力,可这声谢谢不为过。

    “不用谢我,毕竟电话里你答应了我提出任何条件你都会答应。”

    魏晏诚优雅的喝咖啡,目光随意瞥向一处,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在刻意回避。也许是年纪大了,所以才会总生出那种想法。

    他是不是也该结婚生个孩子了?

    秦书瑶咬咬唇,“魏总想要我做什么?”

    “还没想好,等想到了自然会让你兑现诺言。”冷峻的侧脸棱角分明,英气逼人。

    “好。”

    凤城不是久留之地,秦书瑶想了想和他道别,“今天我就要带喜欢回利海市,魏总再见。”

    她不愿意面对魏晏诚,尤其是孩子也在场的时候。

    说完再见,秦书瑶就要走,是魏晏诚又叫住她,“吃过午饭再走吧,不然下次再见你,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她脸颊一红,他的话太暧昧了。

    “妈咪,我们走。我不想和他一起吃饭。”喜欢替秦书瑶回答,又对魏晏诚说,“你不要纠缠我妈咪,我们都讨厌你。”

    哼,他讨厌孩子,那他凭什么要喜欢他?

    喜欢拉着秦书瑶向外走,“妈咪,我们走。我想吃儿童套餐,你带我去,等一会儿你在带我去商场,我要给妹妹和苗青阿姨带礼物。”

    喋喋不休说个没完没了,还很急促的模样。

    就这样,秦书瑶离开了魏晏诚的视线。他坐在那儿许久,咖啡都冷了。

    不觉间魏晏诚发觉,他竟然开始想她。

    想她的笑,想她的泪,想她委屈求全的样子……

    看来,他是真的疯了。

    不可以,秦书瑶是害死秦书菱的女人,只配被折磨,只配被侮辱,心里那点火苗被压下去。

    魏晏诚想,或许他真该找个女人做魏太太了。

    凤城对喜欢来说是陌生的,又是新鲜的。凤城经济发达,是摩登之都在这儿可以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潮流体验。

    没到午饭时间,秦书瑶先带他去商场挑选礼物。喜欢给妹妹买了最新的芭比娃娃,给苗青选了一个红色皮包,都是从自己的小金库里出资。

    秦书瑶定期给每个孩子零花钱,她以为喜欢的钱都是攒的。殊不知,这些钱都是喜欢做出来的软件卖的钱。

    这两年加一起应该也有几百万了吧。

    从商场出来,秦书瑶带喜欢去了一家素食餐厅。在凤城土生土长,吃喝玩乐没有她不知道的。

    喜欢不喜欢吃肉,对素食却没有抵抗力。

    他吃的津津有味,“妈咪,你的吃货技能真不是盖的。”

    “你是在夸我?”

    “可以这么理解。”喜欢细细品尝,色香味俱全,每一道菜都是精品。

    吃饱喝足,喜欢从椅子上下来,“妈咪,我去洗手间,你可不要乱跑哦。”

    “安啦,我哪也不去。”

    小小年纪一副老头的样子,等长大了那还得了啊?哎呦,真替以后的儿媳担忧。

    人小鬼大,喜欢心智成熟,做事也不同于同龄人。

    还没到洗手间,喜欢听见了一个人名,他立刻竖起耳朵去听。

    “白娇娇就是仗着白家在凤城的地位才敢对你我招来喝去,没有白家,她屁都不算。”女人的头上还绑着绑带,目光狠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