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林中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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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小雪重新走出树林时,天色更阴沉了。
两辆车,还有赵雅丽都还在。
可让韩小雪意外的是,车又多了一辆:叶朝歌,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到了路旁,倚在车头,紧蹙眉头看着赵雅丽。
两人都没有说话,赵雅丽倒是一直倚在车头,默默吸烟。
直到韩小雪走过来,皱眉问:“叶小姐,你怎么也来了,难道警方没有提醒过你,最近不要出门吗?还有,赵董,你——”
“韩小姐,我知道你要问什么,能不能先听我说?”
赵雅丽打断了韩小雪的话。
除了听她说,韩小雪也没别的办法,点了点头。
赵雅丽又看向一脸敌意的叶朝歌,她也点头后才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们第一个想问的,肯定就是为什么我和沈欢会出现在这,对吧?”
韩小雪是追着杀手而来,而赵雅丽是追着她来的。
叶朝歌又是追着赵雅丽来的。
那赵雅丽为什么来这里呢?
她一脸无奈的样子,看向叶朝歌:“我也是被逼的,叶总,被杀手刺杀的一方,是您家老太太,对吧?”
叶朝歌不置可否。
赵雅丽叹了口气,又说:“昨天下午,沈欢不知道从谁哪里听说,凶手是之前一直藏匿在我家码头的杀手后,就找到我,非要让我带他找到杀手报仇。昨天一整晚,他都在我公司赖着不走,我只好答应他,打算去警局问问有没有凶手的情况,结果刚路过高速站,就看到韩小姐正在追人。”
赵氏集团的总部不在凉城,要送沈欢回凉城警局的确要经过那个高速站。
她的解释很合理,只是韩小雪有些尴尬。
昨天下午,不正是他在陈千娇的病房外,不小心在电话中暴露了机密吗?
没想到竟然被沈欢听了去了。
可话又说回来了,一个普通人敢追上去,找有枪的杀手报仇?
韩小雪古怪的问:“赵董,你在说谎吧?哪有人这么……”
他就是这么一根筋!
叶朝歌好看的眼角忍不住抽动,轮到她叹气了:“韩小姐,我倒是觉得赵董说的是真的,因、因为沈欢他一直这样。”
沈欢可是在明珠海上酒店,面对那么多华国顶级富豪,都敢耍横的主啊。
头脑一热找杀手报仇,一点也不难理解。
相反,这样想来反而让叶朝歌心里有了安慰:沈欢失踪,不是因为怕杀手,而是为了给奶奶报仇!
韩小雪还有些不信,正想再追问什么,树林遥远的深处,却突兀响起了一声脆响:啪!
声音不高,却一下打断了三人的思考。
韩小雪更是脸色剧变:“有人开枪!”
说罢,她赶紧抬脚冲了进去,丝毫不顾天上已经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冬熊,一米九五,体重两百斤。
满身的肌肉,即使穿着宽松的运动服也遮掩不住。
而沈欢呢,起码从外表上看,他还是很削瘦的。
可他拽着冬熊的衣领,提着他狠狠撞向乱石时,动作轻松的好像扔玩具的小孩。
冬熊只感觉自己的脑袋都要被撞开花了,被狠狠丢在地上时,也根本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沈欢这才蹲下拽着他的衣领,再次问:“说吧,你是什么人。”
再不说,他会杀了我!
冬熊惊恐的看着沈欢,还是松了口:“侬氏雄,代号冬熊,为龙渊效力。”
“我可不知道,龙渊什么时候有了你这么一号。”
沈欢冷冰冰的追问。
冬熊此时真的老老实实的,回答:“因为我去年才加入龙渊,还是新人。”
“新人?”
沈欢嗤笑一声:“卡宾都失败了,龙渊还敢派新人来暗杀我?他们还没那么蠢,不想死就说实话。”
说着,沈欢再次拖着他的衣领对准了乱石。
吓得冬熊赶紧大喊:“没骗你!我、我不是来暗杀你的,我甚至不知道你是谁!”
这下,沈欢愣住了:“你不认识我?”
“千真万确!”
冬熊哀嚎着说:“我们的目标,是把活的陈千娇带回去!”
沈欢哪里会信,狠狠将他脑袋砸向巨石:砰!
一声闷响后,冬熊脑门直接冒血,一颗大包肉眼可见的肿了起来,冬熊更是差点没翻着白眼疼晕过去。
像是丢死狗一样,沈欢把他丢在地上。
老大一坨的冬熊,也跟烂肉似的趴在那,艰难的抬头:“我、我没骗你。”
冬熊这样坚持,反而让沈欢皱紧眉头,重新问:“那派你来的,不是顾凌霄?”
冬熊也是一愣,随即苦笑:“兄弟,顾凌霄是龙渊龙首,我、我还没有资格见到他。”
“那是谁,派你们来凉城的?”
“是组织。”
冬熊似乎下定了决心,毫不保留的说:“三个月前,龙渊和北非巨蝰组织签订了合约。不久前,我们接到了巨蝰组织的委托,就是要把陈千娇活着带回去。其他的,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北非巨蝰?
重复了一边这个名字,沈欢很快想起了有关这个组织的资料。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世界各地都掀起了不少恐怖主义狂潮,据说最多的时候恐怖组织多达一千多个。
而巨蝰组织,在其中相当不起眼。
据说所有成员加起来,也不超过三百人。
顾凌霄,怎么会和他们合作。而他们,又为什么会对陈千娇下手?
陈千娇有什么价值?
冬熊出乎意料的回答,让沈欢彻底陷入了思考中。
而冬熊,等得就是这个机会。
除了刚刚被沈欢一刀砍烂的消音手枪,他的袖子里,还藏着一把袖珍型的手枪。
沈欢很强,被他抓住的时候,冬熊甚至有种无法抵抗的无力感。
他很讨厌这种无力感,为此,冬熊不得不合盘托出一切。
要知道,杀手的原则就是不能透露雇主信息,更不能透露组织信息。
如果他暴露雇主信息这件事传出去,冬熊在杀手界也就别混了。所以他必须挽回这一切,方法就是,干掉沈欢!
见沈欢还在思索,已经悄无声息把袖珍手枪上好保险的冬熊,知道时机已到。
袖珍手枪的口径,也很小,且子弹只有六发。
但在如此近距离下,杀人需要六发子弹吗?
只用一发就够了!
冬熊本以为,射出这发子弹后,他就安全了。
“混蛋,去死吧!”
伴随着一声喝骂,他猛地拧身,枪口对准沈欢重重扣下扳机:砰!
韩小雪重新走出树林时,天色更阴沉了。
两辆车,还有赵雅丽都还在。
可让韩小雪意外的是,车又多了一辆:叶朝歌,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到了路旁,倚在车头,紧蹙眉头看着赵雅丽。
两人都没有说话,赵雅丽倒是一直倚在车头,默默吸烟。
直到韩小雪走过来,皱眉问:“叶小姐,你怎么也来了,难道警方没有提醒过你,最近不要出门吗?还有,赵董,你——”
“韩小姐,我知道你要问什么,能不能先听我说?”
赵雅丽打断了韩小雪的话。
除了听她说,韩小雪也没别的办法,点了点头。
赵雅丽又看向一脸敌意的叶朝歌,她也点头后才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们第一个想问的,肯定就是为什么我和沈欢会出现在这,对吧?”
韩小雪是追着杀手而来,而赵雅丽是追着她来的。
叶朝歌又是追着赵雅丽来的。
那赵雅丽为什么来这里呢?
她一脸无奈的样子,看向叶朝歌:“我也是被逼的,叶总,被杀手刺杀的一方,是您家老太太,对吧?”
叶朝歌不置可否。
赵雅丽叹了口气,又说:“昨天下午,沈欢不知道从谁哪里听说,凶手是之前一直藏匿在我家码头的杀手后,就找到我,非要让我带他找到杀手报仇。昨天一整晚,他都在我公司赖着不走,我只好答应他,打算去警局问问有没有凶手的情况,结果刚路过高速站,就看到韩小姐正在追人。”
赵氏集团的总部不在凉城,要送沈欢回凉城警局的确要经过那个高速站。
她的解释很合理,只是韩小雪有些尴尬。
昨天下午,不正是他在陈千娇的病房外,不小心在电话中暴露了机密吗?
没想到竟然被沈欢听了去了。
可话又说回来了,一个普通人敢追上去,找有枪的杀手报仇?
韩小雪古怪的问:“赵董,你在说谎吧?哪有人这么……”
他就是这么一根筋!
叶朝歌好看的眼角忍不住抽动,轮到她叹气了:“韩小姐,我倒是觉得赵董说的是真的,因、因为沈欢他一直这样。”
沈欢可是在明珠海上酒店,面对那么多华国顶级富豪,都敢耍横的主啊。
头脑一热找杀手报仇,一点也不难理解。
相反,这样想来反而让叶朝歌心里有了安慰:沈欢失踪,不是因为怕杀手,而是为了给奶奶报仇!
韩小雪还有些不信,正想再追问什么,树林遥远的深处,却突兀响起了一声脆响:啪!
声音不高,却一下打断了三人的思考。
韩小雪更是脸色剧变:“有人开枪!”
说罢,她赶紧抬脚冲了进去,丝毫不顾天上已经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冬熊,一米九五,体重两百斤。
满身的肌肉,即使穿着宽松的运动服也遮掩不住。
而沈欢呢,起码从外表上看,他还是很削瘦的。
可他拽着冬熊的衣领,提着他狠狠撞向乱石时,动作轻松的好像扔玩具的小孩。
冬熊只感觉自己的脑袋都要被撞开花了,被狠狠丢在地上时,也根本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沈欢这才蹲下拽着他的衣领,再次问:“说吧,你是什么人。”
再不说,他会杀了我!
冬熊惊恐的看着沈欢,还是松了口:“侬氏雄,代号冬熊,为龙渊效力。”
“我可不知道,龙渊什么时候有了你这么一号。”
沈欢冷冰冰的追问。
冬熊此时真的老老实实的,回答:“因为我去年才加入龙渊,还是新人。”
“新人?”
沈欢嗤笑一声:“卡宾都失败了,龙渊还敢派新人来暗杀我?他们还没那么蠢,不想死就说实话。”
说着,沈欢再次拖着他的衣领对准了乱石。
吓得冬熊赶紧大喊:“没骗你!我、我不是来暗杀你的,我甚至不知道你是谁!”
这下,沈欢愣住了:“你不认识我?”
“千真万确!”
冬熊哀嚎着说:“我们的目标,是把活的陈千娇带回去!”
沈欢哪里会信,狠狠将他脑袋砸向巨石:砰!
一声闷响后,冬熊脑门直接冒血,一颗大包肉眼可见的肿了起来,冬熊更是差点没翻着白眼疼晕过去。
像是丢死狗一样,沈欢把他丢在地上。
老大一坨的冬熊,也跟烂肉似的趴在那,艰难的抬头:“我、我没骗你。”
冬熊这样坚持,反而让沈欢皱紧眉头,重新问:“那派你来的,不是顾凌霄?”
冬熊也是一愣,随即苦笑:“兄弟,顾凌霄是龙渊龙首,我、我还没有资格见到他。”
“那是谁,派你们来凉城的?”
“是组织。”
冬熊似乎下定了决心,毫不保留的说:“三个月前,龙渊和北非巨蝰组织签订了合约。不久前,我们接到了巨蝰组织的委托,就是要把陈千娇活着带回去。其他的,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北非巨蝰?
重复了一边这个名字,沈欢很快想起了有关这个组织的资料。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世界各地都掀起了不少恐怖主义狂潮,据说最多的时候恐怖组织多达一千多个。
而巨蝰组织,在其中相当不起眼。
据说所有成员加起来,也不超过三百人。
顾凌霄,怎么会和他们合作。而他们,又为什么会对陈千娇下手?
陈千娇有什么价值?
冬熊出乎意料的回答,让沈欢彻底陷入了思考中。
而冬熊,等得就是这个机会。
除了刚刚被沈欢一刀砍烂的消音手枪,他的袖子里,还藏着一把袖珍型的手枪。
沈欢很强,被他抓住的时候,冬熊甚至有种无法抵抗的无力感。
他很讨厌这种无力感,为此,冬熊不得不合盘托出一切。
要知道,杀手的原则就是不能透露雇主信息,更不能透露组织信息。
如果他暴露雇主信息这件事传出去,冬熊在杀手界也就别混了。所以他必须挽回这一切,方法就是,干掉沈欢!
见沈欢还在思索,已经悄无声息把袖珍手枪上好保险的冬熊,知道时机已到。
袖珍手枪的口径,也很小,且子弹只有六发。
但在如此近距离下,杀人需要六发子弹吗?
只用一发就够了!
冬熊本以为,射出这发子弹后,他就安全了。
“混蛋,去死吧!”
伴随着一声喝骂,他猛地拧身,枪口对准沈欢重重扣下扳机: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