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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甩开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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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嘛,大家喝喝酒,讨论讨论合作,挺开心的一件事。

    叶朝歌也很专业的给“鲁克”讲解了凉城目前的投资环境。

    可酒喝着喝着,她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为什么,头一直昏昏沉沉的?

    而且,越来越有种不听自己使唤的感觉?

    “来,叶总,我再敬你一杯。”

    “不了,我、我今天有点不在状态。”

    说着,叶朝歌就想站起来告辞:“小雅,我们先……”

    话没说完,叶朝歌就发现一旁的田小雅竟然已经趴在桌子上昏睡了过去。

    她喝酒后晕晕乎乎,还能说自己是酒量不好。

    可田小雅平时酒量可不错呀,怎么才两杯,她也喝醉了?

    叶朝歌正茫然时,就见俩老外站起,缓缓走了过来。

    他们围过来干嘛?

    一种不好的预感,从叶朝歌心底升起。

    她下意识就想赶紧溜走,可是还没动,鲁克已经抢先一步,捂住了她的嘴巴!

    乙醚!

    叶朝歌一下就闻到了对方手上不对劲的味道,也瞬间就明白了这是什么。

    但她却没法反抗,更来不及思考,双眼一翻昏睡了过去。

    “哼,杀手之王的老婆,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轻易搞定她后,谢恩冷笑一声,招呼索克赶紧把旅行袋拿出来。

    俩人一边把她装进旅行袋中,一边看着她那张熟睡的脸蛋,也是忍不住赞叹:“要不是这次还有更重要的事,我非得先和她好好爽一发,啧,极品啊。”

    “哼,等干掉沈欢,有的是时间。走!”

    索克说着,一把扛起了旅行袋,趁走廊四下无人时,由谢恩先出门摁下上菜和搬运用的货用电梯,等电梯门开了,才招呼索克扛着叶朝歌进去。

    下楼后,两人速度飞快,把叶朝歌塞进后座后,计划就算成功了一半。

    因为计划顺利,索克也笑眯眯的点上一根烟时,谢恩忽然瞪着四楼窗口,大惊失色的喊:“索克,快走,有人追上来了!”

    “什么?”

    索克扭头一看,就见一个四楼窗口一个男人,竟一跃而出翻了出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个不要命跳楼的呢?

    可事实上,男人脚步极准,一下就跳到了外面的空调外机上。

    每一层,每个包厢,都是有空调外机的。

    这成了男人的踏脚石,下楼速度飞快。

    索克赶紧丢掉烟头,快速绕过车头上车时,后视镜中,那个男人竟然已经跳下了一楼,正从对面向着他们狂奔而来。

    他的速度极快,在黑暗中几乎只能看到一阵黑影。

    不知道的,恐怕会以为是见了鬼!

    索克和谢恩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读出了一句话:他,恐怕就是沈欢!

    沈欢虽然没跟叶朝歌一块去包厢,但也来了江流酒店。

    两人心里一凛,单以对方这个速度来看,他们就不是他的对手。

    必须赶紧走!

    面包车,快速启动,破旧的车仍旧有优秀的引擎,从起步道百米加速只需要十几秒。

    而沈欢,距离他们还有大半个广场的距离!

    眼看着对方启动了车子,沈欢眼眶也开始发红,他的确是和叶朝歌离婚了,但杀手是因他而来,如果叶朝歌出了什么事,他有何颜面面对老太太?

    “站住!”

    暴喝一声的同时,沈欢一刀飞出,狠狠扎向对方车窗。

    魔刀血影锋利无比,钢铁都能斩断,何况玻璃?

    幽蓝的光化成一刀流星,飞也似的冲了过来,砰的一声刺破车窗,就跟刺裂开冰面一样,刀锋直接就要刺入开车的谢恩脑壳中。

    好在,更宽的刀柄卡在了玻璃上,谢恩还及时弹开车门,拉开了一点距离。

    刀尖刺破了他的头皮,削掉了他一片头发。

    血也冒了出来。

    可是,仅此而已。

    谢恩咽了口口水,突然就有些明白为啥沈欢会被称为杀手之王了:决不能在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对付他!

    他再也不犹豫,狠狠跺下油门,车子呼啸着一个转弯,就朝山下驶去。

    留给沈欢的,只有一段瘆人的轮胎摩擦声。

    “别想逃!”

    接着甩出飞刀,又拉近几步的沈欢厉声大喝着,全身的骨骼都在此刻咬紧,肌肉中蕴藏的力量,此刻也全部被调动起来,隔着五六米远,沈欢就一跃而起,直接跺向了还没关上的车门。

    自从汽车发明以来,就一句代替了人们使用了千年的马匹。

    原因无他:汽车的功能太过强悍!

    没有任何肉体生命,力量能超过大马力的机器,何况面包已经启动,引擎正朝着一百迈的速度加快。

    谁要是碰着,都得掉一块皮。

    谁要是撞着,非得被撞飞!

    所以跺下油门后,谢恩就很自信能甩开沈欢了,只是他们却没想到,沈欢竟然有如此强大的爆发力,在车子彻底发动前,一下就扑在了车门上。

    他双脚撑在门上,一只手抓着车门把手,像个横在树上的猴子。

    另一只手,则猛地拔出卡在车窗上的血影,朝车里狠狠一扎:卡啦!

    车窗应声而碎,沈欢只需要再一刀,就能刺进对方的咽喉。

    可是对方也不是木头人。

    早在沈欢一跃而起的时候,驾驶座上的谢恩就开始猛打转向,让沈欢着力不佳。

    副驾驶的索克骂了句疯子后,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沈欢扣下了扳机:哒哒、哒哒!!

    近距离遭到枪击,被击中部分的肌肉组织会遭到大面积破坏。

    一旦被击中,沈欢别想再有战斗力。

    子弹呼啸,沈欢即使再着急,也只能猛地一个侧身,避开子弹。

    噗嗤!

    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肩膀滑过,带起一大蓬鲜血。

    其余的子弹,却都没射中,而是擦着沈欢的身体划过,消失在了黑夜中。

    索克看的眼睛都直了,心里忍不住的大骂:这特码是人?

    这特码根本就是个人形怪物!

    眼看,沈欢又要拔刀再次刺进来,索克忙要换子弹时,谢恩也不管方向盘了,猛地拔出了自己的手枪。

    这次,他却没对准沈欢,而是对准了老式面包的车门把手。

    砰!砰砰!

    接连三枪,都打在门把上。

    这辆破面包的质量本来就不好,车把在内部遭到冲击后,外面的立马就松了。

    沈欢全靠这车把维持着不掉下去呢,结果却连车把一块拽了出来,被狠狠甩在了地上,几个翻滚滚进了旁边的草丛中。

    车身呢,也狠狠的一个摇晃后恢复正常,谢恩把满方向盘,狠狠一个甩尾。

    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一声瘆人的吱嘎声后,车身大转弯,驶上了山下的宽阔公路。

    如入海之鱼,飞也似的消失在了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