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山口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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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赤那和伊丽莎白,都是顶尖高手。
当然了,他们再怎么说也只有三个人,如果是在正面战场上,面对十几个全副武装恐怖分子,绝对会被火力压制到动弹不得。
毕竟子弹编织出火力网,是肉体凡胎的人类不可能逾越的。
但此时此时来宾混乱,天色又昏暗,以他们的单兵作战能力,要对付恐怖分子就简单多了。
何况他们也有别的优势:除了三人,其他所有人都不是好东西,死了,也就死了!不用怕误伤!
所以帕瓦接连解决几个安保后,狠狠拿起了冲锋,对准了老乔治所在的位置,扣下扳机——
哒哒、哒哒哒!
枪口喷射着火焰,不过数秒,一整个弹夹的子弹就全部倾泻而出。
无数的灯光碎裂,酒瓶爆开。
还有四五个武装安保的性命,也消失在枪林弹雨中。
教堂里,哀鸿遍野。
浓郁的血腥气味,充斥着整个场地。
说到底,巨蝰组织只是乌合之众,他们没有经过军队式的训练,就连面对三个人,都没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
根本没有任何悬念,那群武装安保就被尽数消灭。
老乔治也身中数弹,当场嗝屁了。
而逃到外面的宾客,也没有谁原意掺和这件热闹事,都相互拥簇逃离。
反正他们也看出来了,人家是来找巨蝰组织麻烦的,和他们没关系。
至于听到枪声赶来的其他巨蝰组织成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又没法用强强留这些随身携带保镖的宾客。
毕竟这群保镖也是有武器的,一旦组织起反击,他们更承受不起。
“草,这个也是假的。”
蹲在地上,一把扯掉老乔治脸上的人皮面具后,帕瓦忍不住骂了句:“走,我们去山谷口,多人行动只会被当成靶子,等沈欢的好消息吧。”
……
也就是在这时,沈欢已经干掉了秦轩身边最后一个武装分子。
他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
沈欢脸上还花着博恩保镖的妆容,所以秦轩也根本认不出他来,只是被追赶着冲进了雨林中。
秦轩越跑,越绝望。
叶朝歌是假的,是菲尔斯极力主张的,害怕中途出差错。
他可不是假的啊。
秦轩更纳闷,追上来的那家伙到底是什么人?身手怎么这么厉害?轻而易举就解决了他的保镖?
两人身形,也眼看越来越近了。
直到只有半米之远时,他已经意识到自己不可能跑掉了,心里发狠,反手就是拔枪就想射击。
但沈欢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反手就捏住了他的手腕,冷冷喝问:“告诉我,叶朝歌在哪?!”
听到声音,秦轩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瞪大了眼惊喝:“你是沈欢?你没死!!”
“再废话,你就等死吧!”
沈欢弄掉他手里的枪,掐住他的脖子语气阴森:“我再问一遍,叶朝歌在哪?”
沈欢是真的有些气急了,动手时毫不留情,差点没一下把秦轩脖子捏碎。
秦轩也是吓坏了,忙眨眼表示自己会乖乖回答。
这个没啥出息的公子哥,可没有宁死不屈的决心。沈欢松开他后,他立马穿着粗气的指着西边:“她、她就在——”
咔!
一声脆响从秦轩的嘴巴里响起。
接着,就好像碎掉的西瓜一眼,他的脑袋急速膨胀,瞬间爆开。
死了。
沈欢身前,只剩了一具无头尸体。
“远程炸弹?”
沈欢眼角狠狠一抽时,无数脚步声响起,还有武装分子的怒吼:“谁在哪?!”
草!
行动失败!
沈欢骂了一声,知道不能再犹豫了,接着树林的阴影,飞也似的离开。
现在当务之急,是出去和帕瓦他们汇合,之后再另作打算。
沈欢速度极快,穿梭在阴影中也自信不会被这些水准不一的恐怖分子干掉。
不过短短几分钟,他就追赶上了来宾队伍。
来宾队伍也厚百十多人,其中有武装的保镖超过一半。而此前,山谷中总共也才一百多武装人员,又被帕瓦等人干掉二十多个,加上还有部分在峡谷西山口。
按理来说,剩下的武装人员说根本压制不住来宾才对。
但事实上,山中楼阁中又涌出来起码一倍的武装分子。
他们之前都在休息室中养精蓄锐,此时足有一百多人,都快速包围住了宾客们,用武力逼迫他们不准离开峡谷。
三十多个武装安保人员,直接举着冲锋守在绿洲山口,两侧甚至还架起了机枪,对准了来宾们。
他们随时能制造出密不透风的火力网,干掉任何来宾。
而就在峡谷外,还有等候的保镖什么的,都在焦急的望着这边。有些想过来询问情况,却被直接赶走了。
可这些来宾也不是能随意拿捏的,离欢粉虽好,命却更重要。
所以很快,山谷口就混乱起来。
“我们的监控,清晰的记录了混乱的过程,只要能分辨出谁是杀手后,无辜的人就可以离开了。不然,就是在逼我们赶尽杀绝!”
随着索斯卡说完这句话,留下来宾客终于安静了下来。
他们遇到这种事虽然也很不忿,但没谁愿意和巨蝰组织玩命。
而此时,沈欢也已经和帕瓦三人汇合了。
“不能等他们一个个的辨认,不然很快就能认出我们。”
沈欢快速判断道:“在这种空旷的地方,我们根本没有掩体,能阻挡对方的火力网。”
说着,他眸中也闪过一丝不甘。
他之前明明有机会抓住秦轩,可没想到巨蝰组织连他的身上,都装有了遥控炸弹。
难道说叶朝歌对他们来说,比秦轩还重要?
咬了咬牙,沈欢轻声对耳麦说:“斯萝丝,开车过来,随时掩护我们撤离,不能在这拼命。”
“等你下令。”
帕瓦三人全身肌肉紧绷,就好像以前合作执行任务一样,随时准备动手。
赤那和伊丽莎白,也立马全神贯注,进入了战斗状态,都竖起耳朵等待沈欢指挥。
而沈欢,则在等斯萝丝开车过来。
等一辆越野呼啸的卷起沙尘而来,武装分子注意力看向那边时,沈欢开口道:“行动!”
一声令下后,四人同时行动,齐刷刷拔出手枪,用最快的速度扣下了扳机。
啪啪、啪啪!
一连串的枪响后,最近的武装人员直接毙命。
突如其来的击杀,让所有在场人员都有了瞬间的诧异,也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沈欢死人已经电闪般冲向死了的那些武装人员。
接着,最快夺走武装人员武器的沈欢扔出了一颗手雷:轰!
帕瓦,赤那和伊丽莎白,都是顶尖高手。
当然了,他们再怎么说也只有三个人,如果是在正面战场上,面对十几个全副武装恐怖分子,绝对会被火力压制到动弹不得。
毕竟子弹编织出火力网,是肉体凡胎的人类不可能逾越的。
但此时此时来宾混乱,天色又昏暗,以他们的单兵作战能力,要对付恐怖分子就简单多了。
何况他们也有别的优势:除了三人,其他所有人都不是好东西,死了,也就死了!不用怕误伤!
所以帕瓦接连解决几个安保后,狠狠拿起了冲锋,对准了老乔治所在的位置,扣下扳机——
哒哒、哒哒哒!
枪口喷射着火焰,不过数秒,一整个弹夹的子弹就全部倾泻而出。
无数的灯光碎裂,酒瓶爆开。
还有四五个武装安保的性命,也消失在枪林弹雨中。
教堂里,哀鸿遍野。
浓郁的血腥气味,充斥着整个场地。
说到底,巨蝰组织只是乌合之众,他们没有经过军队式的训练,就连面对三个人,都没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
根本没有任何悬念,那群武装安保就被尽数消灭。
老乔治也身中数弹,当场嗝屁了。
而逃到外面的宾客,也没有谁原意掺和这件热闹事,都相互拥簇逃离。
反正他们也看出来了,人家是来找巨蝰组织麻烦的,和他们没关系。
至于听到枪声赶来的其他巨蝰组织成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又没法用强强留这些随身携带保镖的宾客。
毕竟这群保镖也是有武器的,一旦组织起反击,他们更承受不起。
“草,这个也是假的。”
蹲在地上,一把扯掉老乔治脸上的人皮面具后,帕瓦忍不住骂了句:“走,我们去山谷口,多人行动只会被当成靶子,等沈欢的好消息吧。”
……
也就是在这时,沈欢已经干掉了秦轩身边最后一个武装分子。
他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
沈欢脸上还花着博恩保镖的妆容,所以秦轩也根本认不出他来,只是被追赶着冲进了雨林中。
秦轩越跑,越绝望。
叶朝歌是假的,是菲尔斯极力主张的,害怕中途出差错。
他可不是假的啊。
秦轩更纳闷,追上来的那家伙到底是什么人?身手怎么这么厉害?轻而易举就解决了他的保镖?
两人身形,也眼看越来越近了。
直到只有半米之远时,他已经意识到自己不可能跑掉了,心里发狠,反手就是拔枪就想射击。
但沈欢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反手就捏住了他的手腕,冷冷喝问:“告诉我,叶朝歌在哪?!”
听到声音,秦轩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瞪大了眼惊喝:“你是沈欢?你没死!!”
“再废话,你就等死吧!”
沈欢弄掉他手里的枪,掐住他的脖子语气阴森:“我再问一遍,叶朝歌在哪?”
沈欢是真的有些气急了,动手时毫不留情,差点没一下把秦轩脖子捏碎。
秦轩也是吓坏了,忙眨眼表示自己会乖乖回答。
这个没啥出息的公子哥,可没有宁死不屈的决心。沈欢松开他后,他立马穿着粗气的指着西边:“她、她就在——”
咔!
一声脆响从秦轩的嘴巴里响起。
接着,就好像碎掉的西瓜一眼,他的脑袋急速膨胀,瞬间爆开。
死了。
沈欢身前,只剩了一具无头尸体。
“远程炸弹?”
沈欢眼角狠狠一抽时,无数脚步声响起,还有武装分子的怒吼:“谁在哪?!”
草!
行动失败!
沈欢骂了一声,知道不能再犹豫了,接着树林的阴影,飞也似的离开。
现在当务之急,是出去和帕瓦他们汇合,之后再另作打算。
沈欢速度极快,穿梭在阴影中也自信不会被这些水准不一的恐怖分子干掉。
不过短短几分钟,他就追赶上了来宾队伍。
来宾队伍也厚百十多人,其中有武装的保镖超过一半。而此前,山谷中总共也才一百多武装人员,又被帕瓦等人干掉二十多个,加上还有部分在峡谷西山口。
按理来说,剩下的武装人员说根本压制不住来宾才对。
但事实上,山中楼阁中又涌出来起码一倍的武装分子。
他们之前都在休息室中养精蓄锐,此时足有一百多人,都快速包围住了宾客们,用武力逼迫他们不准离开峡谷。
三十多个武装安保人员,直接举着冲锋守在绿洲山口,两侧甚至还架起了机枪,对准了来宾们。
他们随时能制造出密不透风的火力网,干掉任何来宾。
而就在峡谷外,还有等候的保镖什么的,都在焦急的望着这边。有些想过来询问情况,却被直接赶走了。
可这些来宾也不是能随意拿捏的,离欢粉虽好,命却更重要。
所以很快,山谷口就混乱起来。
“我们的监控,清晰的记录了混乱的过程,只要能分辨出谁是杀手后,无辜的人就可以离开了。不然,就是在逼我们赶尽杀绝!”
随着索斯卡说完这句话,留下来宾客终于安静了下来。
他们遇到这种事虽然也很不忿,但没谁愿意和巨蝰组织玩命。
而此时,沈欢也已经和帕瓦三人汇合了。
“不能等他们一个个的辨认,不然很快就能认出我们。”
沈欢快速判断道:“在这种空旷的地方,我们根本没有掩体,能阻挡对方的火力网。”
说着,他眸中也闪过一丝不甘。
他之前明明有机会抓住秦轩,可没想到巨蝰组织连他的身上,都装有了遥控炸弹。
难道说叶朝歌对他们来说,比秦轩还重要?
咬了咬牙,沈欢轻声对耳麦说:“斯萝丝,开车过来,随时掩护我们撤离,不能在这拼命。”
“等你下令。”
帕瓦三人全身肌肉紧绷,就好像以前合作执行任务一样,随时准备动手。
赤那和伊丽莎白,也立马全神贯注,进入了战斗状态,都竖起耳朵等待沈欢指挥。
而沈欢,则在等斯萝丝开车过来。
等一辆越野呼啸的卷起沙尘而来,武装分子注意力看向那边时,沈欢开口道:“行动!”
一声令下后,四人同时行动,齐刷刷拔出手枪,用最快的速度扣下了扳机。
啪啪、啪啪!
一连串的枪响后,最近的武装人员直接毙命。
突如其来的击杀,让所有在场人员都有了瞬间的诧异,也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沈欢死人已经电闪般冲向死了的那些武装人员。
接着,最快夺走武装人员武器的沈欢扔出了一颗手雷: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