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闷酒消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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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寞,原本是沈欢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品尝到的一种感情。
就算两年多前被众叛亲离,他也没有体会到这种感受。
因为他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就算被最信任的女人背叛,也能快速冷静。
但现在,他却因为王雪曼短短的一句话,失去了冷静。
走。
沈欢现在根本没有心情干别的,只能漫无目的的往前走去。
擦着一个又一个的行人肩膀过去,面对一张张陌生的脸。
以前沈欢从没觉得路人的脸竟然能这样冷漠,让他感受不到一丁点活在世上的实感。
他的心很乱,哪怕是当年是在枪林弹雨中,他也没有这样乱过。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的孤儿,他早就习惯没有亲人的事实了。
但王芙的一句沈惊弦却让他猛地回忆起了往事。
而王雪曼的告知,又让他知道了自己有一个亲生母亲。
如果仅仅只是知道这些,那怀抱着希望过日子,也挺好的,但王雪曼偏偏又说了,他还有个弟弟。
父母,和孩子。
是一个家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
而这个家庭里,似乎没有了沈欢的位置。
沈欢很清楚这叫什么:私生子。
他的心,彻底乱了。
甚至,竟然生出了自从七岁那年生出过一次后,就再也没生气过的念头:她为什么要把我遗弃?为什么把我生下来,却又不养我?
他很多余。
天很冷,前面街头的小商铺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和他的妻子、儿子手拉着手,逛街。
小儿子看起来也就五六岁,看到街头柜子里展品的冰激凌就走不动了了,哭着喊闹:“爸爸,我就要吃那个,不嘛,我要!”
男孩的父亲语气很严肃:“现在天气这么冷,吃了拉肚子怎么办?”
“呜呜,我就要,求你了爸爸。”
小男孩开始撒娇,见爸爸怎么也说不动后,可怜巴巴的看向了妈妈。
男孩的妈妈模样很普通,因为生过孩子身材也有些走样,但笑容却很温柔,笑道:“那吃多了拉肚子,怎么办?”
小男孩愣了下,咬着手指说:“那我少吃一点嘛,我、我吃一半就不会拉肚子了。”
“那剩下的一半怎么办呢?妈妈在家不是教过你,不能浪费吗?”
妈妈适时教育。
小男孩只好又可怜巴巴的看向了爸爸,这次爸爸脸上终于有了笑容:“那这样好了,剩下的一半爸爸来吃。”
“耶!”
小男孩的欢呼声,在沈欢耳中听来是那样刺耳。
这样的画面,在大街上太普通了。沈欢小时候去乡镇“集市”上赶集时,就曾看过无数次。
那时,他只会在心里不屑的吐槽一句:小孩真幼稚。
可现在,他却只有失落。
无比的,用再多的烟草也填补不满的,失落。
“我的亲生父母,和我的弟弟们,生活应该也像这样幸福吧?”
沈欢喃喃想着:那现在的我,何必再去打扰他们呢?
人家过的那样幸福,他要是冒然凑上去,就算表面上不说,说不定背地里也会很讨厌的。
深深的吸了口气,沈欢闭上了眼睛,轻声自言自语:“忘了吧,你是个孤儿,更是个杀手,没有亲情的羁绊,才是最好的杀手,不是吗?”
沈欢突然觉得自己很累,想找个地方喝酒。
只要他知会一声,安谷和帕瓦肯定能陪他大醉三天三夜。
但他却不想叫别人,只想自己喝一点闷酒。
抬头看了下街道,发现自己已经来到市中心附近了,而且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家酒吧后,他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
大醉一场,再说其他!
沈欢相当急促的走进酒吧后,随便找了个位置钻进去后,又点了一打香槟。
现在这个时间段,酒吧里几乎没什么人。
沈欢也正想要这种喝闷酒的效果,咕嘟嘟喝干一杯后,打了个酒嗝骂道:“沈欢啊沈欢,亏你还号称杀手之王。你手上沾的血,也就比杀猪的少。因为你造成的妻离子散,更是数不胜数。怎么到你自己身上,就想不开了呢?”
就跟和自己较劲一样,沈欢再次仰头,咕嘟嘟又喝下一杯酒:你现在有兄弟,有女人,更不用在江湖飘荡,完全能最惬意的过完下半生,还想那些有的没的,有用吗?
咕嘟嘟,咕嘟嘟。
随着几瓶香槟不要命似的灌下肚子里,沈欢心情终于恢复了不少。
靠在椅背上,欣赏着对面皮裤妞的修长美腿,沈欢随意拿出了手机。
看到qq图标时,心里一动,典籍打开了qq聊天界面。
沈欢的qq界面很简单,好友成员也不多。
毕竟他那些好友都是国外的,基本很少用qq,至于国内的,基本也就叶朝歌一个。
相处这么久,他也知道些叶朝歌的生活习惯,平常工作交流,她基本都是用邮箱短信,不怎么用qq的。
但现在半晌不夜的点,叶朝歌竟然手机qq在线。
“刚刚无视那妞,估计她气得不行吧?”
沈欢心里呵呵一笑,点开了了空间,发了一条动态:在酒吧喝酒,有没有人来陪?
他想看看,这妞是不是真的对是龙首很上心。
没想到才过了几分钟,叶朝歌还真的发消息来了:“你在凉城酒吧吗?为什么大白天的去喝酒?”
靠,这妞真的喜欢上龙首了。
沈欢心里骂了句,但随后就升起一股戏谑:“是啊,心情不好,你在干嘛呢?”
我在干嘛?我在停车。
叶朝歌哼哼两声,把车停在车库后,脑海中又浮现了沈欢的模样,咬牙骂道:“那个臭家伙,竟然敢无视我,今晚他回来,我、我一定……”
我一定能怎么着他呢?
不让他进门?
奶奶回骂的。
不让他吃饭?也不行。想要欺负、不,报复回来,只能在奶奶看不到的地方,也就是卧室……对了,本小姐可以不让他上床——
刚想到这,叶朝歌自己俏脸都红了。
我怎么现在的思维方式,好像真把沈欢当成丈夫一样?
难道,我对他也有好感了?
就因为他不像以前那样,对我百依百顺,变得有了个性?
可要论起个性,龙首不比沈欢强多了?而且人家还救过她。
想到这,叶朝歌看向手机屏幕,发现龙首回复说心情不好后,她眨了眨眼:“沈欢好像也心情不好……晦气,我想他干嘛。”
嘟囔了一句,叶朝歌关上车库门后,回复道:“我刚去了公司,刚回家呢,真巧,我在路上也遇到个心情不好的朋友。”
“朋友?男人还是女人?”
落寞,原本是沈欢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品尝到的一种感情。
就算两年多前被众叛亲离,他也没有体会到这种感受。
因为他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就算被最信任的女人背叛,也能快速冷静。
但现在,他却因为王雪曼短短的一句话,失去了冷静。
走。
沈欢现在根本没有心情干别的,只能漫无目的的往前走去。
擦着一个又一个的行人肩膀过去,面对一张张陌生的脸。
以前沈欢从没觉得路人的脸竟然能这样冷漠,让他感受不到一丁点活在世上的实感。
他的心很乱,哪怕是当年是在枪林弹雨中,他也没有这样乱过。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的孤儿,他早就习惯没有亲人的事实了。
但王芙的一句沈惊弦却让他猛地回忆起了往事。
而王雪曼的告知,又让他知道了自己有一个亲生母亲。
如果仅仅只是知道这些,那怀抱着希望过日子,也挺好的,但王雪曼偏偏又说了,他还有个弟弟。
父母,和孩子。
是一个家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
而这个家庭里,似乎没有了沈欢的位置。
沈欢很清楚这叫什么:私生子。
他的心,彻底乱了。
甚至,竟然生出了自从七岁那年生出过一次后,就再也没生气过的念头:她为什么要把我遗弃?为什么把我生下来,却又不养我?
他很多余。
天很冷,前面街头的小商铺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和他的妻子、儿子手拉着手,逛街。
小儿子看起来也就五六岁,看到街头柜子里展品的冰激凌就走不动了了,哭着喊闹:“爸爸,我就要吃那个,不嘛,我要!”
男孩的父亲语气很严肃:“现在天气这么冷,吃了拉肚子怎么办?”
“呜呜,我就要,求你了爸爸。”
小男孩开始撒娇,见爸爸怎么也说不动后,可怜巴巴的看向了妈妈。
男孩的妈妈模样很普通,因为生过孩子身材也有些走样,但笑容却很温柔,笑道:“那吃多了拉肚子,怎么办?”
小男孩愣了下,咬着手指说:“那我少吃一点嘛,我、我吃一半就不会拉肚子了。”
“那剩下的一半怎么办呢?妈妈在家不是教过你,不能浪费吗?”
妈妈适时教育。
小男孩只好又可怜巴巴的看向了爸爸,这次爸爸脸上终于有了笑容:“那这样好了,剩下的一半爸爸来吃。”
“耶!”
小男孩的欢呼声,在沈欢耳中听来是那样刺耳。
这样的画面,在大街上太普通了。沈欢小时候去乡镇“集市”上赶集时,就曾看过无数次。
那时,他只会在心里不屑的吐槽一句:小孩真幼稚。
可现在,他却只有失落。
无比的,用再多的烟草也填补不满的,失落。
“我的亲生父母,和我的弟弟们,生活应该也像这样幸福吧?”
沈欢喃喃想着:那现在的我,何必再去打扰他们呢?
人家过的那样幸福,他要是冒然凑上去,就算表面上不说,说不定背地里也会很讨厌的。
深深的吸了口气,沈欢闭上了眼睛,轻声自言自语:“忘了吧,你是个孤儿,更是个杀手,没有亲情的羁绊,才是最好的杀手,不是吗?”
沈欢突然觉得自己很累,想找个地方喝酒。
只要他知会一声,安谷和帕瓦肯定能陪他大醉三天三夜。
但他却不想叫别人,只想自己喝一点闷酒。
抬头看了下街道,发现自己已经来到市中心附近了,而且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家酒吧后,他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
大醉一场,再说其他!
沈欢相当急促的走进酒吧后,随便找了个位置钻进去后,又点了一打香槟。
现在这个时间段,酒吧里几乎没什么人。
沈欢也正想要这种喝闷酒的效果,咕嘟嘟喝干一杯后,打了个酒嗝骂道:“沈欢啊沈欢,亏你还号称杀手之王。你手上沾的血,也就比杀猪的少。因为你造成的妻离子散,更是数不胜数。怎么到你自己身上,就想不开了呢?”
就跟和自己较劲一样,沈欢再次仰头,咕嘟嘟又喝下一杯酒:你现在有兄弟,有女人,更不用在江湖飘荡,完全能最惬意的过完下半生,还想那些有的没的,有用吗?
咕嘟嘟,咕嘟嘟。
随着几瓶香槟不要命似的灌下肚子里,沈欢心情终于恢复了不少。
靠在椅背上,欣赏着对面皮裤妞的修长美腿,沈欢随意拿出了手机。
看到qq图标时,心里一动,典籍打开了qq聊天界面。
沈欢的qq界面很简单,好友成员也不多。
毕竟他那些好友都是国外的,基本很少用qq,至于国内的,基本也就叶朝歌一个。
相处这么久,他也知道些叶朝歌的生活习惯,平常工作交流,她基本都是用邮箱短信,不怎么用qq的。
但现在半晌不夜的点,叶朝歌竟然手机qq在线。
“刚刚无视那妞,估计她气得不行吧?”
沈欢心里呵呵一笑,点开了了空间,发了一条动态:在酒吧喝酒,有没有人来陪?
他想看看,这妞是不是真的对是龙首很上心。
没想到才过了几分钟,叶朝歌还真的发消息来了:“你在凉城酒吧吗?为什么大白天的去喝酒?”
靠,这妞真的喜欢上龙首了。
沈欢心里骂了句,但随后就升起一股戏谑:“是啊,心情不好,你在干嘛呢?”
我在干嘛?我在停车。
叶朝歌哼哼两声,把车停在车库后,脑海中又浮现了沈欢的模样,咬牙骂道:“那个臭家伙,竟然敢无视我,今晚他回来,我、我一定……”
我一定能怎么着他呢?
不让他进门?
奶奶回骂的。
不让他吃饭?也不行。想要欺负、不,报复回来,只能在奶奶看不到的地方,也就是卧室……对了,本小姐可以不让他上床——
刚想到这,叶朝歌自己俏脸都红了。
我怎么现在的思维方式,好像真把沈欢当成丈夫一样?
难道,我对他也有好感了?
就因为他不像以前那样,对我百依百顺,变得有了个性?
可要论起个性,龙首不比沈欢强多了?而且人家还救过她。
想到这,叶朝歌看向手机屏幕,发现龙首回复说心情不好后,她眨了眨眼:“沈欢好像也心情不好……晦气,我想他干嘛。”
嘟囔了一句,叶朝歌关上车库门后,回复道:“我刚去了公司,刚回家呢,真巧,我在路上也遇到个心情不好的朋友。”
“朋友?男人还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