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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进城务工人员——何风 第三章:出来混,思想觉悟必须到位

作者:L的三次方等于7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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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老头子在弥留之际留给了何风两封信,第一封是给何风的。信中糟老头子让他去魔都投奔自己的一位至交好友,而另外一封信则是让何风带给他那位在魔都的所谓的至交好友的。

    何风可不信糟老头子临死前良心发现,给自己安排出路。多半是对方诓他帮忙去魔都送信的,甚至信封里面的是不是信何风都表示怀疑。毕竟虽说何方小镇偏僻,但是电话还是可以打的,甚至就连微信都可以视频呢,还有什么话是需要用纸笔传递的?

    不过看在自己照顾了糟老头子好几年的份上,何风还是决定帮糟老头子跑一趟。至于自己留不留在魔都........再说吧。

    在外人看来,或许是糟老头子收养了何风十七年。但是只有何风和何方小镇的居民才知道,在何风六七岁之后,基本就是他在养糟老头子了。六岁那年,何风独自一人从后山的森林中走回家,瘦小的身体后面拖着两只兔子。

    这是何风第一次独自一人进山,也是何风第一次打猎,同样也是这一年,何风接过了“养家”的重任。

    人家六七岁的孩子还在读幼儿园呢,闲着没事还能抢抢其他小朋友的棒棒糖。而六七岁的自己就要“养家糊口”,同样是还没有上小学的小朋友,区别咋这么大呢........

    为了去魔都,何风准备了一年。这一年他疯狂的进入后山中打猎、采草药然后拿去小镇上换钱,这些钱被何风用来作为去魔都路上的车费、生活费,当然了,还有一部分买了那部坑爹的山寨手机。

    雄赳赳气昂昂的何风踏出了离开小镇的第一步,只不过在山寨手机坑爹的导航软件之下,离开小镇第二天还没有走出大山的何风就迷路了。

    导航让他跳瀑布,然后游过什么大峡谷你敢信?这特么这个山寨手机的山寨软件是鱼开发的吧?不然正常人类能这样跟着导航走?

    迷路了的何风决定先填饱自己的肚子,好在是大山里长大的孩子,对于在这样的深山老林找食物对于何风这样六岁就进山打猎的小朋友来说,这就和去自己家厨房的冰箱里拿出一根黄瓜洗了洗当零食并没有什么区别。

    何风踢了一脚旺财,这么简单的事情当然不需要他亲自动手。好在自己有个奴隶,所谓大懒使小懒嘛。

    “旺财”是一头狼,几年前进山打猎的何风在一个山洞中躲避暴风雪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还是狼崽子的旺财。然后作为自己进山的战利品,何风在风雪停了之后就带着狼崽子回家了,并取名为旺财。

    何风和糟老头子是小镇上最穷的一家之一了,所以取名旺财也是顾名思义,希望能够给自己一家带来一些财运,当然了,主要是给自己旺财,至于糟老头子就算了,最多是自己发财之后给他打半斤二锅头..........不能再多了。

    从此之后.进山打猎的小身影背后就跟着一条小尾巴,几年之后长大了的旺财则成为了何风打猎的最好助手,也确实如同它名字一样,给何风带来了一些财运,毕竟打到的猎物多了,卖的钱也就多了。

    只不过糟老头子一直想把旺财炖了下酒,所以在每天黄昏的小镇街上就会看见一个穿着邋里邋遢的糟老头子拎着一根木棍追着一条黑白色的狼,而狼则是夹着尾巴乱窜。同时在糟老头子的身后,一位少年举着柴刀在追糟老头子。

    所以在糟老头子挂掉的那晚,最开心的是何风,但是第二开心的一定是旺财。至于终于不用担心被糟老头子惦记了的隔壁张寡妇只能排在第三,而最难过的肯定是“就不卖酒酒铺”的老板老张头了,因为糟老头子挂了的前一天还去了他的店里赊了二两二锅头,至今糟老头子还欠他六十六块六毛六没有结清呢。

    还真是6666........

    所谓人死债消,所以糟老头子挂掉的那晚何方笑的最开心,而酒铺老板肯定哭的很伤心。

    小镇上的居民都是知根知底的,所以对于何风和糟老头子的关系大家也是心中有数,酒铺老板也明白指望何风帮糟老头子换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在糟老头子死后老张头也没有来问何风要过钱。不过糟老头子死的时候,作为小镇的街坊四邻,每家或多或少的都送了一坨黄纸,而唯独酒铺老板什么都没送,只是把糟老头子此前打下的欠条送来了。

    在糟老头子死后,何风既然要离开小镇,自然得把自己打猎的助手旺财带上了。

    在山里迷路之后,肚子饿了踹了旺财一脚。已经都聪明的要成精的旺财自然知道该是自己干活的时候了,于是屁颠屁颠的窜入丛林中给何风找午饭去了。

    何风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已经晕过去了的李晓雅,又回头看了看张着嘴流着哈喇子的旺财:“这就是你花了快一个小时找到的猎物??”

    旺财嗷的叫了一声,好像是在回答何风的话。

    何风当时就是一脚踹了过去:“说了多少次了,人不能吃,不能吃人!!你就不能逮一只狍子?实在不行兔子也可以啊?”

    旺财很委屈,心想在小镇的时候,糟老头子就天天想把自己炖了下酒,酒铺的老板还经常怂恿糟老头子把自己胯下的某样宝贝切下来泡酒。要不是自己跑得快,这会儿指不定在后山的小山坡上和糟老头子埋在一起了呢。不对,自己应该还要比糟老头子先被埋。

    他们都能对自己出手,自己为什么不能对人下手?大家都是在森林和大山里面混的。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在旺财看来遇到它打不过、跑不掉的人被炖了,这属于它自己倒霉。

    那么现在面前这个白白嫩嫩的家伙被自己逮着了,倒霉的就应该是她,谁叫她打不过自己,又跑不掉呢。

    出来混,就要有被炖掉下酒的觉悟,也要有被切掉泡酒的思想准备。

    旺财觉得自己准备好了,就等何风把眼前白白嫩嫩的家伙洗刷好了,清蒸还是红烧它都可以,咋们是个不挑食的乖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