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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百晓不知寒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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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玄山极陡,尤其谢乐选作接应的这座紫极峰。紫极峰壁立千仞,如遭斧削,崖壁陡滑,高直无缺。更骇人的是,渊底尖锐的骨刺累累成片,莫说掉一个人下去,掉一只野兔都会被撞穿肚腹,当场毙命。

    魔教埋骨地,东面紫极峰。这是寒玄山周遭历来流传的俗语。

    凤归寒自小便养在寒玄山,他不是不清楚这紫极峰的凶险,可当他看见莫柒坠下去的身影时,却还是义无反顾地跳了下来。这已近乎一种下意识的追随。只是,凤归寒并没有察觉到。

    莫柒意识已有些不清,他恍惚间觉得自己在不断向下坠去,呜呜作响的狂风吹翻他的长发衣袍,刮得他脸皮生疼泛冷。他的身体和现实两边拉锯着,一个哄骗着他快快入睡,一个逼仄着,让他全身都放松不下。如此僵持许久,他不由皱紧眉头,表情不适起来。直到他被人拥入怀中,鼻尖感受到的不再是冷冽的风,而是温暖熟悉的味道时,他的神思才终于挣脱了现实,彻底的昏沉起来。

    坠崖殉情是话本里最爱出现的桥段,一道生死仿佛便能鉴出真心假意。可谁又知道,在这坠崖之时,那双自命苦情的鸳鸯会不会后悔,甚至相怨彼此。

    凤归寒并没有时间想这些,当他几番转腾,伸手抓稳莫柒后,便开始极力减缓两人下降的速度。那柄秋水剑被他刻入石壁,可即便如此,他们依旧止不住下滑的趋势。

    两人下坠的力量是极其骇人的。凤归寒执剑的手自握剑的地方开始割裂开来,臂膀上也开始流出蜿蜒的血滴,可即便如此辛苦,生的希望依旧渺小。他皱着眉头,运气增加内力的输出,脑子里也在不断思索着求生方法。

    那柄秋水剑在石壁上划下一道长长的伤疤,原本锃亮的剑刃已经磨损得不成样子,仅凭着精钢打制的剑身强撑着。凤归寒双手都快脱力,他脸上的鬼面具在狂风的摧残之下掉落深渊,一击一撞之下四分五裂,预示着不祥的坠崖后果。

    他俩已经快到崖底,虽然速度在长剑的缓冲下已经不如方才那般可怖,可若是落到底下的骨刺上,他二人依旧是非死即伤。凤归寒亲了亲莫柒的额发,右手已经开始脱力的弯曲,纯凭他的意志在支持。

    可凤归寒不想死,阿七在他怀里,他俩初雪的婚礼尚未举行,阿七还没有真正成为他的人。凤归寒有许多不甘心,可即使如此,死亡的到来已经临近。

    这时,秋水剑发出一声脆响,凤归寒扭头看去,精钢所制的剑身已经断成两半。

    凤归寒已经力竭,如此危急关头,他所能做的只有抱紧莫柒一起坠下去。

    崖顶日头正盛,崖底白骨森森。光影如何流转,都照不亮那黄泉路。

    寒玄山脚,一个遍种青柏的小院。

    卫方泽站在树下,左手扶着挺拔的柏树。金黄色的阳光透过交错合枝的树叶,斑驳地投在他身上,细碎的光斑映得他整个人都虚幻起来。他抬头望着紫极峰,神思飘到昨夜的梦境里。

    不知是“近乡情怯”,还是日有所思,他昨夜在这曾是为卫七准备的院子里,做了一宿关于卫七的梦。

    梦里尽是旧景,重复着他那些肮脏不堪的心思。

    他曾在三月桃花天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卫七弯腰在井边取水,也曾在皑皑白雪间,望着卫七离开时留下的脚印发呆,还有那个荒诞的月夜,他骗卫七坐到床边入睡,自己瞧着卫七的睡颜,意淫着自渎到□□。

    那些不堪又龌龊的心思,最终化为卫七居高临下服侍着他的身影。

    就这样一步步,他对阿七的心思从蒙昧时期的青涩暗恋,化为暴虐自鄙的卑劣破坏。他不能让自己成为双腿健全之人,所以只能让阿七降到与自己一般的同等高度,甚至,故意将阿七送到魔教,让他受尽折磨。

    卫方泽从回忆中挣脱出来,空中扑棱棱飞来了一只白鸽。鸽头画了一道风纹,正是谢平安专用来与他传讯的信鸽。他走了过去,取下竹筒里的纸条。

    纸条上只有两行字--卫凤坠崖生死未卜,联盟亟待攻破魔教。

    卫方泽拿着纸条看了许久,才彻底理解了第一行字的意思。

    坠崖、生死未卜。

    他的阿七。

    卫方泽回到房间,挥退旁人,自己研墨许久,终是写了两句回话:方泽山下恭候,君可调人探查。

    无论是生或死,他终究得探出个结果来。否则,他不甘心。

    卫方泽坐在桌后,闭眸沉思。

    恍惚间,他仿佛又回到了打断卫七双腿那日。

    那天卫府屋顶停了许多的乌鸦,密密麻麻,如盖了一层乌云。凄零的啼声,在院阁间起伏不断。

    他坐在轮椅上,望着乌沉沉的天色,过了许久,终是低下头来,顺着地上斑驳的点点血迹,一步步追逐着血迹的主人。

    那些血迹一直绵延到他的屋子,门大开着,卫七躺在他惯躺的那张软榻上,脸色苍白如纸,乌发上还混着沙尘,额上颗颗汗珠汇成浑浊的液体,从额角滑落,到脖颈,胸膛,渗入胸前的亵衣。

    脏污不堪的身体,和他一样残缺的双腿。

    很可爱。卫方泽想。可爱到让他忍不住暴露了自己的心思。

    他将自己的自卑全都剖给卫七看,唯独不告诉他真心,唯一令他觉得不悔的只要那个疯狂的吻。

    他犹如久旱到裂缝的土地,偶然得了一滴微不足道的甘霖,便仿佛得到了莫大的幸福。

    他又回忆起初时教卫七写字的情景。

    那时卫七稍显年少,家境又不大好,身为他的书童字却写得一塌糊涂,他因为担心带出去不够长脸,便亲自教卫七写字。

    那时天色是连日的青,碧莲天青无日,手中墨笔染得仿佛也是青色,于纸上洇开,便是一个绿色的墨滴。

    他其实不像外人觉着的那般脾气好,只是因为身有残疾,他不想因为这一点被人说成是脾气古怪的瘸子,所以才克制住自己的真实情感,将外人所期待的完美一点点展现出来。

    面对天性迟钝的卫七,他教字时是每时每刻都要后悔一次的。耐心被耗得一干二净,就连静心的香都安抚不了他不平静的心情。

    可卫七却是自觉地提了出来,想要独自练会儿。

    他说:“公子不用太为难,我会将字练好的,实在不行,我以后不写字便是。”

    他是如何反应的来着,像是冷冷地哼了一声,说了句:“你毕竟是我的书童,日后带出去被人说不会写字,该多丢我的脸?”

    卫七没有再说话,只是摒心静气提袖写了一个字--“卫”。

    起笔轻,弯折婉转,竖画线条流畅,横字有粗细之辨,卫方泽练字已久,自然看得出这个字的功力来。

    卫七笑问了一句:“这个字怎么样?”

    彼时他自负意气,自然不愿意承认一个刚练不久表现愚钝的人写得好的,“丑死了,再练!”

    卫七捏着笔,因着他这么一句,便将那个“卫”字练了一千遍。

    卫方泽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让卫七多练几次“卫”字是出于嫉妒还是出于心底那点微妙的窃喜--“卫”字写满一千遍,便生生世世都是卫家的人。

    生生世世都是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