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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太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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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天下这款游戏里面,战马这种坐骑之所以很少见,除了他的竞争对手太强大,这个重要原因以外,还因为在莫陌所在的区域内,没有战马存在的。所谓的马上需要横渡一条大河山越岭之后,躲过一片沙漠,来到北边的一个大草原上,那里才有成群结队的战马。

    然而马商大多亏得血本无归,久而久之,也就放弃了这个发家致富的营生。

    另一方面,在天下这款游戏中游戏玩家等级达到十级以上,速度也会得到大幅度提升。对比之下,一个十级玩家速度和战马等同,一个15级玩家奔跑速度和马王相同。所以,战马这种坐骑相对于游戏中的玩家来说,只在新手村的玩家里面有作用。

    十级以下的玩家还可以骑一头战马用来代步,但这里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十级以下玩家是不可以进入黑市交易区的。所以十级以下玩家几乎不可能从黑市中获得,任何一匹战马。

    偶尔有运气好的家伙,也只是机缘巧合,在打野过程中意外发现一两匹走失的战马,又或者是在打家劫舍的时候,从商队里面抢来一两头用来拉车的老马。

    此时,莫陌和刑天一行人看着那颤巍巍,随时可能会马失前蹄,趴在地上的六七匹老马,忍不住体检前这几个山贼捏了一把冷汗,这要是马失前蹄,六七个山贼直接从马上一头栽下来,会不会摔死啊?

    坐骑是一匹匹老的不成样子的战马。

    瘦骨嶙峋,老的牙齿都快要脱落了。

    混成这样,还学人家拦路抢劫脑袋让马给踢了吧?

    最好笑的还在后头,莫陌目光微微上移看了一眼马上的六七个山贼,有几个山贼里面年龄大的40多岁,年龄小的二十出头,一脸菜色,精神萎糜。

    六七个人也是饿得头昏眼花,住马缰绳的一双手都在发抖,仿佛随时可能从马背上掉下来一样。一脸菜色,典型的营养不良,有一个小年轻,马贼胸前的扣子还打开了两个露出了左右两侧的排骨,小身板,瘦的皮包骨头比战马还惨?

    就这样还打劫?

    莫陌和刑天两人相视一眼,面面相觑。

    马上,六七个山贼,却不如他们想象当中的那样弱不禁风,此时目光凶狠的盯住了莫陌一行人,眼睛里冒出绿光,病态的脸上涌起一抹异样的潮红,喘息声也比平时粗重了几分,就仿佛路边饿得快要死了的乞丐突然看到一盘,香喷喷的烤鸡腿。

    垂涎欲滴,恨不得把莫陌一行人活吞了下去。

    鬼知道他们在这一小片山头上占山为王的日子,混成了什么鸟样?

    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饿啊!

    饿的一伙山贼,眼珠子都绿油油的,据说这伙山贼饿到了发疯,又不敢离开这片山头,太远,毕竟是他们的老巢,所以马上跑的兔子野鸡遭了殃,被饿得发疯的六七个山贼宰了吃肉,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山上的野鸡兔子已经快要吃没了,我要疯了的一伙山贼真的是掘地三尺最后实在是饿的快要死了,就连山上所有能吃的,野菜树皮都扒下来回家煮粥喝。

    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平时连个过路的商家都没有,一会儿山贼饥一顿饱一顿,好死赖活着。偶尔能开一次荤,可转眼又要饿个十天半个月,倒也并不是说,从这片山头路过的人少,大部分路过的单独的散修或者是成群结队的队伍,实力又太强大,属于这伙山贼不敢惹的那种层次。

    哪怕是饿的发疯至少他们脑子还是正常,像那种高手,一旦扑了上去对方一怒之下,这六七个山贼,一个也活不了。

    所以此时对这一伙山贼来说,能遇到实力比他们弱的队伍,简直比天上掉馅饼都要令人高兴。

    莫陌一行人的路过,顿时成了一伙山贼,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骑在马上的山贼头目一声大喝,本来声如洪钟的一声怒吼,因为肚子里一点存粮也没有变的虚弱不堪,有点有气无力的感觉。

    “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要死还是要活?”

    刑天一伙人气乐了。

    莫陌一张脸更黑了。

    你妈,这伙山贼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吗?

    话又说回来了,莫陌看了看刑天形象,也看了看他,两人,点了点头,心里电光火石般闪过了几个念头。

    第一个念头就是庆幸不已。

    险啊,太特么险了!

    莫陌,可是记得一开始我屌很大提议,让整个逍遥门的人占山为王,也学眼前这伙强盗一样拦路打劫。

    再看看眼前这火弱不惊风,瘦的像麻秸秆一样的一伙山贼,莫陌心里后怕不已。

    幸好他当时听了形象的意见,没有坚持下去,要不然眼前的一伙山贼,就是日后莫陌的榜样。

    当然同情归同情,既然对方打上门来了,莫陌可不会坐以待毙。

    给刑天大白兔几人使了一个眼色,莫陌自己笑嘻嘻的拱了拱手,打着哈哈道:“敢问几位绿林好汉,大家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有胳膊有腿的,为什么不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呢?非要拦路打劫,这是不对的。”

    擦!

    山贼头目恶狠狠的瞪了莫陌一眼:“少他妈废话,打劫把身上的战装财富都给老子交上来。”

    莫陌一阵火大:“给脸不要脸是不?”

    眼珠一转,他又贱兮兮的道:“话不能这么说嘛,出来混的,大家谁也不容易。我这是苦心劝各位,距离这里不远,就有一个清风黑市,我听说清风黑市正在招人,管吃管住,每个月还给发工资,我看几位混得也不咋滴嘛,何不上门去应聘给人家打打工,哪怕端茶递水也能混口饭吃不是?”

    山贼头目更怒了,哼了一声道:“放屁!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嘛,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嘛,做生意又不会做,只有打劫才可以维持生活。闲话少说,就问你们几个是要钱还是要命?”

    莫陌一张脸冷了下来:“我要是两样都要呢。”

    “找死。”

    “妈的,大当家的还跟他废什么话,干他!”

    六七个山贼在身后嗷嗷叫。

    山贼头目挥手制止了,他们却不敢轻举妄动。一会儿山贼在出来准备打劫叶凡一星人的时候,就已经在远处观察了这个队伍的实力,队伍中,叶凡的等级最高。十八级。

    除了叶凡以外,剩下的人大多是10到15级之间。

    反观一伙山贼,山贼头目是19级,可他现在饿得头晕眼花,真要是动起手来战斗力顶了天,能达到正常情况下的七成,手底下的小跟班也差不多是同样的情况,这次估计也实在是一伙山贼,饿的快要发疯了,不然也不会找叶凡这种硬茬子下手。

    实力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双方真要火拼起来估计是伤敌一千,自损800。所以山贼头目心里最理想的战斗方式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自己这边虚张声势,让对方主动害怕,然后乖乖的把财物和粮食交出来。

    但似乎莫陌不太配合……

    莫陌能配合才见鬼了,这几个弱鸡也敢拦路抢劫,还好他当初听取了刑天的建议没学这伙山贼一样这么干,找一个山头,建一个老窝,学别人打家劫舍,既富救贫。在小说里面,绿林好汉的日子过得那可是相当滋润,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现实却是,这伙山贼混得跟丐帮弟子一样,穿的脏兮兮的不说,也不知道几天没吃饭了但凡见到一个过路的客人就像大灰狼碰见了一只大白兔子一样,眼睛都冒出绿油油的光。

    呸!

    忒tnd,给绿林好汉丢人。

    “大白兔,我屌很大,刑天,交给你们了,速战速决。咱们还急着赶路呢,懒得跟这几个小毛贼唧唧歪歪。”莫陌一脸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之余,他亲自上阵,还是算了吧。就这几块料,饿得走路都站不稳了不用别人出手,就只是刑天一个人,如果是时间足够容许的话1V他们一群都很正常。

    这还真不是,莫陌自夸,您把手底下的这几个人除了每天只会溜须拍马的大白兔不算,其余的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是精兵悍将。尤其是星期天和我聊很大,这两个主力成员,我都有很大,暂时先不说了,邢天跟莫陌混的时间最久,两个人同样是白手起家,但后来发迹了以后莫陌可不是那种发财了就死抠死抠的家伙,从来都不会吃独食,所以刑天,现在几乎都被战装武装到了牙齿。

    加上刚刚进入天下这款游戏世界时,莫陌还和刑天交过手,逆战刑天的表现,就让莫陌有种惊艳的感觉,战斗的预判能力和极其丰富的战斗经验,就连莫陌也自认逊了一筹。

    毫不吹牛逼的说,逍遥门现在人员虽然少可每一个弟子都是精品,随随便便拿一个出来,那都是能够越级杀人的高手。

    眼前这几块料,让刑天我屌很大,还有大白兔子他们一起上,纯粹是因为赶时间。

    刑天和我屌很大,也是一脸满不在乎的向前了一步。相比于战斗,更擅长于拍莫陌马屁的大白兔藏在了人群最中间,一群人里面就大白兔子战斗力最差,偏偏这家伙还非常的怕死,所以每次战斗都形成一个规律了,刑天和我屌很大,冲锋在前,大白兔子在冲锋大堆的后面,嗷嗷叫着666.

    看到莫陌不由得翻了一个白眼儿,有时候有他还不如没他呢,简直就是一个累赘嘛、大白兔子这家伙还有一个特点,在摸不清对手实力的情况下,从来不轻易犯险,而在痛打落水狗,这种得之不易的机会下,他冲的比谁都猛。

    反正别人骂他是马屁精,累赘,大白兔子也不在乎。

    人各有志。

    从别人眼里,似乎只能看到大白兔子一身的缺点,但莫陌却知道,这小子有时候也是一个活宝。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马屁拍的舒服吗?

    扯淡!

    莫陌又不是古代的地主,土皇帝,更不是被几个马屁就拍的得意忘形的傻逼,之所以一直留着大白兔子在身边,还对他特别的看重,是因为大白兔子这家伙虽然战斗力渣,但心思灵活,尤其鬼心眼子特别多。远的不说,就说在上次黑市,刑天和其他人都出去打探消息,而最后所有人打探出来的消息加起来还没有大白,兔子一个人多。

    这也是一种能力的体现,用好了比实打实的战斗力,有时候发挥的作用还要大。

    另外,大白兔的身上还有一个难能可贵的品质,老子虽然胆子小怕死,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每每队伍陷入绝境的时候,大白兔子也不知道是因为实在怕死惜命还是怎么回事儿,往往能够激发出,骨子里潜藏的血性。

    那可真不是说着玩儿的,在地狱里,莫陌一星人对付一头大僵尸的时候,莫陌就亲眼看到,当所有人都逼入险境,被大僵尸压着打,大白兔子突然爆发,眼睛都红了,冲上去嗷嗷叫,扑过去,一把抱住大僵尸的脖子,双腿缠在他的两肋上,红着眼睛嗷嗷叫,一口下去从大僵尸的脸皮上咬下一块带着黑血的皮肉,血淋淋那一幕,给莫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以说人尽其才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