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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老乡,借你人头立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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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下了一夜,江水水位上涨得厉害,沙洲给淹没了三分之一。看着四周那泡沫翻滚的江面,李思明真的很担心,要是再下一天雨,只怕整个沙洲都得给淹没!

    浑浊的江水裹挟着大量杂物从上游咆哮而下,涛声如雷,震耳欲聋。连日暴雨的直接后果就是江水水位暴涨,江堤随时有可能被撞开,这场面着实让人胆战心惊。不过李思明已经顾不上害怕了,他眼巴巴的看着江中那些顺流而下的浮木,望眼欲穿……

    被江水冲下来的浮木着实不少,可惜他不知道哪里得罪了龙王爷,居然没有一段冲上沙洲来的。难不成还要他跳进江里捞浮木?那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没办法,他只好退而求其次,再将水退后的水洼里寻找起食物来。这沙洲,顾名思义全是沙子,而且三天两头就让江水淹没一次,植被很难长得起来。不过天无绝人之路,在一些水很少能淹到的地方还是长出了一些野葱,而在水洼里也有一些小鱼、小虾、螃蟹之类的,翻开石块下面还会有蛤蜊之类的贝类,鲜嫩美味。总之在这种地方是不缺食物的,只要你会寻找。李思明没费多大的劲就找到了好几条小鱼和十多个又大又肥的贝类,顺便又采集了一小把野葱,这分量足够两个人饱餐一顿了。

    但是看着手中的小鱼,他开始犯愁了。现在沙洲上的一切都湿淋淋的,一根干柴都找不到,他该怎么把这些东西给弄熟啊?当然,对于他来说,生吃小鱼和贝类是完全没问题的,但宋雨薇不同,她生病了,能力大大下降,这个时候再让她吃生的河鲜那无疑是雪上加霜!

    总之就是……愁啊!

    李思明还从来没有试过这么麻爪的。他接受过非常严酷的夜晚生存训练,以他在训练营所学到的生存技能,眼前所面临的这一切根本就称不上难关。但是带着个生了病的女孩子就不一样了!病人需要悉心照顾,否则病情很容易加重,但他连给她搞一身干燥的衣服,一碗热水都做不到!

    脑壳疼,真的是脑壳疼。

    江面上又飘来了一截浮木,那方向正好对准了沙洲。李思明眼睛一亮,紧紧的盯着那边,不断的在心里祈祷着:“飘过来……飘过来……赶紧飘过来……”在他眼里那不是浮木,那是燃料,是他们离开这个沙洲的希望!他仅仅用了三秒钟,就已经把这段服务的用途安排的明明白白:

    这段浮木的直径超过20厘米,没有枝叶,极有可能是被砍倒然后暴晒了好一段时间的。这么大一段木头,哪怕放在江水里泡上一天一夜也不会湿透,表面那一层肯定是湿淋淋了,但里面还是干的。等把它捞上来之后,他就用猎刀将表面那层削掉,然后刨下大量的木屑,用钻木取火的方法生火给宋雨薇煮上一碗鱼汤……然后再捞一些浮木树枝什么的,以浮木为龙骨做成一手简单的筏子,等宋雨薇的身体稍稍好一点之后,就乘坐筏子离开这个鬼地方……

    在这么短时间之内就把一段浮木的用途安排的明明白白,他也算是一个人才了。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还没等那段浮木漂近沙洲,远处的江面就腾起了一道浓烟,一艘巡逻艇滑开江面朝着这边驶了过来。

    李思明的视力非常好,打老远就看到了这艘小火轮上面飘扬的军旗……该死的,这是清军水师的巡逻艇!昨天下暴雨,清军的巡逻艇没能出来巡逻,让他跟宋雨薇安然的度过了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现在这些讨厌的家伙出来找他们麻烦了!

    李思明不无遗憾的看了一眼那段越来越近的浮木,叹了一口气,拿着自己千辛万苦才收集到的食物迅速离开江边,钻回了地窝子。

    这时候宋雨薇已经醒了过来。她那张脸烧的通红,浑身跟个火球似的,烫的吓人,整个脑子都嗡嗡响,连东西都看得不大清楚。好在她的脑子还勉强保持清醒,看到李思明匆匆忙忙地钻进来,她吃了一惊,有些吃力地问:“怎么了?有情况吗?”

    李思明说:“清军的巡逻艇来了。”

    宋雨薇吓了一跳:“清军的巡逻艇来了?你看清楚了没有?这种事情可不能拿来开玩笑的!”

    李思明两手一摊:“你看我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吗?”

    宋雨薇急得汗都冒了出来:“那现在怎么办?我们被困在沙洲上被江水包围,逃都没地方逃!整个沙州就这么大,只要他们不能上沙洲,立刻就能发现我们了……”她用手吃力的撑起身体试图坐起来,却连一丝力气都没有,身体虚弱到了让她绝望的地步。她放弃了,看着李思明,咬咬牙,再一次将那个装着三万两银子庄票的荷包递给他:“你带着它快跑,以你的水性,要游到对岸去完全是做得到的!赶紧跑,趁现在还来得及!”

    李思明笑了笑,轻轻的将她的手推了回去说:“我可没有扔下女人逃跑的习惯。”

    宋雨薇急得不行了:“你再不跑,我们就一个都跑不掉了!”

    李思明淡定的很:“干嘛要跑?人家都把船送到我们面前了,干嘛要跑?”

    宋雨薇气的够呛:“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人家的船?”

    李思明说:“他们除了那条船,还有什么值得我惦记的?”想了想把荷包从宋雨薇手上拿了过来,“这个先给我,我有用。”

    宋雨薇已经没有力气再跟他说话了,闭上眼睛吃力的吐出两个字:“快走……”

    李思明弄了一块新的湿布盖到她的额头,换下那块已经让她的体温熨得发热的湿布,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柢声安慰:“好好休息一下,我们很快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这时,那艘巡逻艇已经抵近沙洲,七八名清军士兵从船上跳了下来,端着步枪开始骂咧咧的搜索,看得出他们并不喜欢这份差事。不过这个也可以理解,下了整整一天一夜的雨,江水汹涌,巡逻艇随时可能被掀翻,在这种鬼天气出来巡逻搜捕,换谁都不乐意。但没办法,上头下了死命令,那两个跳江的乱党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尤其是宋雨蔚,一个知府死在乱军之中,不把这个匪首抓住,谁也没法向上头交差!所以这帮苦哈哈的士兵只能苦着脸开船出来四处乱转,他们也没指望能发现什么。距离李思明和宋雨薇跳江已经过去整整一天了,如果他们死在了江里,那尸体估计早就冲到上海去了,如果他们没死,那也不知道躲到哪里了,根本不可能找得到。所以他们打定主意了,在沙洲上随便转一转,再开着船往下游逛两圈就回去交差,傻子才在这种风高浪急的鬼天气卖力搜索呢!

    但是吧……有的时候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他们刚登上沙洲就发现不远处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这支巡逻小队立即作出反应,放声大喝:“什么人?出来!”

    那个身影瑟缩了一下,整个人把头埋在地上,恨不得钻进地里。

    棚长(相当于现在的班长,不过清代新军一个棚有十四人)厉喝:“出来!再不出来我们就开枪了!”

    几名士兵用务一拉枪栓,发出刷一声大响,然后是霹雳一般的大喝:“出来!”

    那个倒霉蛋抖得更加厉害了,在死亡的威胁下不得不慢慢站了起来,举起双手,哭丧着脸叫:“不要开枪,不要开枪!”

    棚长见他一副平头百姓打扮,不免皱了一下眉头,问:“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里?”

    那货说:“我……我是普通老百姓啊!我家世世代代都在这一带打渔的,,昨晚渔船翻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游上这个沙洲,保住了小命……”

    棚长冷笑,走过去用枪管戳了戳那货的胸口:“普通渔民能有这么结实的身板?嗯?”

    那货说:“我天生的!”

    棚长说:“我还地生的呢!老实交代,你是不是乱党?敢说假话的我就一枪崩了你!”

    那货又瑟缩了一下:“我……我……”

    一名士兵不耐烦的说:“棚长,跟他废话那么多干嘛?我看他年纪、块头都跟那逃脱的乱党差不多,管他是不是呢,借他的脑袋回去换个赏就得了!”

    士兵们纷纷叫:“对咧,上头也不一定知道乱党长什么样子的,直接把他的脑袋拿回去,再把话编得圆满一些,完全可以糊弄过去!”

    很显然,这帮家伙不是第一次干这种杀良冒功的事了,拥有相当丰富的经验,居然就这样围着那个倒霉蛋七嘴八舌的商量着应该怎样让这个倒霉蛋坐实乱党的身份,用他的脑袋去换一大笔赏银。说得激动,连巡逻艇上负责开船的几名士兵的跑了过来,加入讨论的行列。这可是实打实的功劳啊,一个乱党的脑袋可以换一一大笔赏银,而且还可以有机会记功升迁,这种好事自然是越早加入越好。至于良知什么的……

    良心多少钱一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