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山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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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奶奶疼爱孙女,这么多年,孙女第一次回老家过暑假,她欢天喜地地第二天一大早就自掏腰包让外孙去镇上找人来安装网线。
梁赳送了李奶奶一只翡翠镯子作为见面礼,宝石养人,最适合送老人家。
梁赳奶奶是翡翠行家,梁赳在奶奶那里继承了不少翡翠首饰,但是她没有送出任何一只。因为她清楚她随手一送,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有何意义,到底人的命运在于人本身。
这只镯子是她在市里随意一家珠宝店挑选的,不贵,十三万八。
李奶奶收到礼物,甚是欢喜,翌日大早上就揣着镯子坐顺风车去镇上给懂点行头的大女儿过目。
下午回家,李奶奶像捡了宝似的,买回了很多菜,对梁赳更是亲和周到。
梁赳心想,一只镯子换住个十天半月,应该足足有余。
搞定老人,就剩下两个小的。
李家有个帅小伙,是李梦瑶亲表哥,从小住在李家,容貌俊美,眉眼如画,沉默寡言,冷漠疏离。
梁赳和他混不熟。
尽管她已经非常友好主动。
可是阿湛就像山沟里的一桩木头,推一下挪一寸,任他风吹雨打,始终面不改色。
好在梁赳和陈景湛的妹妹,陈初语非常熟悉。
小语五岁半,看着就像四岁的孩子,大概是山里的孩子没有城里的孩子营养全面,小语眼睛圆圆的,脸圆圆的,嘴巴也圆圆的,就像小汤圆一样,软软糯糯的可爱。
小语非常喜欢梁赳,梁赳一点她鼻头,她就咯咯地笑,笑声似黄莺在歌唱。
李奶奶说,小语和梁赳有缘,小语不太像小孩子,和他哥哥一样,话很少,总是默默地玩自己的,除了哥哥,很少对人笑,也不爱和村里的孩子玩,平时都是在家自己一个人玩。
梁赳看着小语,会想起自己小时候。父母工作忙,各种忙,把梁赳扔给保姆,时常忘记家里有个女儿在等他们回家,希望他们抱一抱她,陪她去玩。
梁赳从来都是别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好孩子,只是她的记忆中,她很少会当爸爸妈妈的孩子。
爸爸妈妈很少会想起梁赳,偶尔想起也只会是检查她的功课,如果功课不好,爸爸妈妈就会皱眉,所以她成绩一直很好,爸爸妈妈不皱眉了,也没时间陪她玩,她若哭闹,爸爸妈妈就会求助保姆,随后转身离开。
梁赳总是充满希望地等待,又从一次次希望落空以后重拾希望。
后来,梁赳不再等待,她从书本中学到,孩子的成长除了爸爸妈妈的陪伴,还需要朋友,于是她交了很多朋友,尤其男孩子,他们都喜欢和梁赳玩,他们都说喜欢梁赳,顾砚是最喜欢的那个。
顾砚讨厌其他男孩子亲近梁赳,于是他总是在梁赳看得见的地方,亲近和梁赳玩的所有女孩,在那些女孩都喜欢上顾砚的时候,顾砚就会谢谢她们的喜欢,告诉她们,顾砚最喜欢梁赳,她们谁都没有梁赳好。
那些被拒绝了的女孩子每一个都恨上了梁赳。
还有那些原本和梁赳要好的男孩子,他们都没有顾砚优秀,没有顾砚好看,没有顾砚有钱,顾砚总是会让他们知道这些区别,最终,那些男孩也渐渐离开了梁赳。
慢慢地,梁赳只剩下顾砚。
梁赳小时候单纯,总以为顾砚最好,只有顾砚对她不离不弃。
他们很好很好,好到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在谈恋爱。
那时候,才初三啊,梁赳都还没有读懂男女情愫,双方父母就被请到了教导处。
教导处老师们被双方父母气场所打动,又为他们的教养所折服,最后恭恭敬敬地送客。
初三那年暑假,梁赳父母和顾砚父母决定两家结亲,条件是,两个孩子须要分开学校,考上大学才能订婚恋爱。
高中,梁赳上了贵族女子学校,身边除了女性朋友,就只有顾砚一个男性朋友。
顾砚变成了稀有物种。
梁赳心中珍藏的稀有物种。
他们曾经有未来,曾经有永远,如今,只剩下曾经。
梁赳现在已经不喜欢永远,只喜欢当下。
“阿湛,我很丑吗?你为什么老不看我?”梁赳奇怪地问道。
阿湛在晒草药,阿湛会很多东西,认识草药是他其中一个技能,听李奶奶说,他在家的时候,就会上山采药,拿到镇上或者附近县城里的药铺换钱,有好几家药铺都和他长期买货。
梁赳用的是小语那种为什么不能在家陪她的语气,有点失落,有点埋怨,又有点无奈。
阿湛转头看了梁赳一眼,随即又移开目光,沉默不语。
梁赳不丑,她美得不真实,美得和这大山,田野包围的村子不相衬。她那双眼睛,晶莹明亮,胜过山水,她的皮肤白得晃眼,太阳射在她身上,都似在贪恋她。
她没有城市人在山里人面前特有的优越感,反而友好亲近,浑身都透着一股温柔而美好的气息。
梁赳总是带小语跟着阿湛走东走西,每次阿湛不耐烦地回头看去,她都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半点不矜持,像是他们很熟悉一样,其实他们一点不熟。
小语呢,以前很听话,阿湛让她待在家里就绝对不会跟屁股,有梁赳在,她就都听梁赳的,也一副笑嘻嘻的模样看着他。
不过,阿湛这几天除了接了一户人家安装水电的工作,就是到果园里替人收果子,都有地方让他们乘凉,他才没说什么,小语喜欢跟他随她去吧,他平时没什么时间陪她,趁现在弥补一下都好。
至于梁赳,好比山佬出城,她出身大城市,第一次进村,看什么都好奇罢了。
看腻了也就甩开。
确实如此,等到果园收完果子,阿湛要上山采药,梁赳没有再跟,在客厅里唱歌给小语听,小语听得入迷,都没有来和他说,哥哥注意安全,哥哥早点回来。
梁赳唱的是一首粤语歌,她的声音温柔清甜,语调软软的,像桃花村的山泉水,没有半点杂质,说不出的舒然。
那首歌,是某位香港男歌手比较出名的单曲,她唱出了另一番滋味,更好听吗,确实好听,只是感觉不一样,她的声音里有一种风轻云淡之后的释然。
“你快乐过生活,我拼命去生存,几多人位于山之巅俯瞰我的疲倦,渴望被成全,怒人做人谁怕气喘......”
陈景湛不知不觉地停在门口,听她唱完了一首。
“好听吗?”
“好听,姐姐好厉害。”
“谢谢宝贝。”
在他们才认识的那天晚上,梁赳就亲热地叫小语“宝贝”。
小语和哥哥说,她好喜欢姐姐,不要姐姐走,姐姐会叫她宝贝,丽丽的妈妈就是那样叫丽丽的,没有人那样叫过小语,哥哥也没有,姐姐是第一个。
陈景湛从小无父无母,母亲在他两岁那年失手杀人,坐牢十年,出狱后和其他男人给他生了个妹妹,产后大出血走了,父亲没怎么管过他,七年前去北方打工,喝醉酒死在零下二十几度大雪纷飞的异乡街头。
阿湛由爷爷养到五岁,爷爷去世后被送到外婆家,一直寄人篱下至今。
很多时候,他如空气一般存在,被需要,又遗忘。
外公养他,是因为养活他,他能帮忙种地,外婆照料他,是因为和小女儿的情分,女儿走了,留下一个更小的以后,外婆心底只有叹息,她信奉命理,似乎认定小女儿凄苦的一生皆因她一双儿女而起。
自从陈景湛妈妈走后,外婆对他们的态度就大不如前。
小语从外婆那里没得过什么温柔,阿湛要赚钱,以后带妹妹离开这大山去外面上学,没什么时间陪伴,即使在身边也不会是那种能开口就是宝贝心肝的性子,他从不知道简单一声宝贝,就可以让妹妹感到幸福。
夏日的阳光有毒,阿湛觉得屋里那个女孩也有毒。
她怎么能这么厉害。
短短五天,就差点把人家养了五年的妹妹,转眼变成跟捡来似的。
李奶奶疼爱孙女,这么多年,孙女第一次回老家过暑假,她欢天喜地地第二天一大早就自掏腰包让外孙去镇上找人来安装网线。
梁赳送了李奶奶一只翡翠镯子作为见面礼,宝石养人,最适合送老人家。
梁赳奶奶是翡翠行家,梁赳在奶奶那里继承了不少翡翠首饰,但是她没有送出任何一只。因为她清楚她随手一送,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有何意义,到底人的命运在于人本身。
这只镯子是她在市里随意一家珠宝店挑选的,不贵,十三万八。
李奶奶收到礼物,甚是欢喜,翌日大早上就揣着镯子坐顺风车去镇上给懂点行头的大女儿过目。
下午回家,李奶奶像捡了宝似的,买回了很多菜,对梁赳更是亲和周到。
梁赳心想,一只镯子换住个十天半月,应该足足有余。
搞定老人,就剩下两个小的。
李家有个帅小伙,是李梦瑶亲表哥,从小住在李家,容貌俊美,眉眼如画,沉默寡言,冷漠疏离。
梁赳和他混不熟。
尽管她已经非常友好主动。
可是阿湛就像山沟里的一桩木头,推一下挪一寸,任他风吹雨打,始终面不改色。
好在梁赳和陈景湛的妹妹,陈初语非常熟悉。
小语五岁半,看着就像四岁的孩子,大概是山里的孩子没有城里的孩子营养全面,小语眼睛圆圆的,脸圆圆的,嘴巴也圆圆的,就像小汤圆一样,软软糯糯的可爱。
小语非常喜欢梁赳,梁赳一点她鼻头,她就咯咯地笑,笑声似黄莺在歌唱。
李奶奶说,小语和梁赳有缘,小语不太像小孩子,和他哥哥一样,话很少,总是默默地玩自己的,除了哥哥,很少对人笑,也不爱和村里的孩子玩,平时都是在家自己一个人玩。
梁赳看着小语,会想起自己小时候。父母工作忙,各种忙,把梁赳扔给保姆,时常忘记家里有个女儿在等他们回家,希望他们抱一抱她,陪她去玩。
梁赳从来都是别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好孩子,只是她的记忆中,她很少会当爸爸妈妈的孩子。
爸爸妈妈很少会想起梁赳,偶尔想起也只会是检查她的功课,如果功课不好,爸爸妈妈就会皱眉,所以她成绩一直很好,爸爸妈妈不皱眉了,也没时间陪她玩,她若哭闹,爸爸妈妈就会求助保姆,随后转身离开。
梁赳总是充满希望地等待,又从一次次希望落空以后重拾希望。
后来,梁赳不再等待,她从书本中学到,孩子的成长除了爸爸妈妈的陪伴,还需要朋友,于是她交了很多朋友,尤其男孩子,他们都喜欢和梁赳玩,他们都说喜欢梁赳,顾砚是最喜欢的那个。
顾砚讨厌其他男孩子亲近梁赳,于是他总是在梁赳看得见的地方,亲近和梁赳玩的所有女孩,在那些女孩都喜欢上顾砚的时候,顾砚就会谢谢她们的喜欢,告诉她们,顾砚最喜欢梁赳,她们谁都没有梁赳好。
那些被拒绝了的女孩子每一个都恨上了梁赳。
还有那些原本和梁赳要好的男孩子,他们都没有顾砚优秀,没有顾砚好看,没有顾砚有钱,顾砚总是会让他们知道这些区别,最终,那些男孩也渐渐离开了梁赳。
慢慢地,梁赳只剩下顾砚。
梁赳小时候单纯,总以为顾砚最好,只有顾砚对她不离不弃。
他们很好很好,好到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在谈恋爱。
那时候,才初三啊,梁赳都还没有读懂男女情愫,双方父母就被请到了教导处。
教导处老师们被双方父母气场所打动,又为他们的教养所折服,最后恭恭敬敬地送客。
初三那年暑假,梁赳父母和顾砚父母决定两家结亲,条件是,两个孩子须要分开学校,考上大学才能订婚恋爱。
高中,梁赳上了贵族女子学校,身边除了女性朋友,就只有顾砚一个男性朋友。
顾砚变成了稀有物种。
梁赳心中珍藏的稀有物种。
他们曾经有未来,曾经有永远,如今,只剩下曾经。
梁赳现在已经不喜欢永远,只喜欢当下。
“阿湛,我很丑吗?你为什么老不看我?”梁赳奇怪地问道。
阿湛在晒草药,阿湛会很多东西,认识草药是他其中一个技能,听李奶奶说,他在家的时候,就会上山采药,拿到镇上或者附近县城里的药铺换钱,有好几家药铺都和他长期买货。
梁赳用的是小语那种为什么不能在家陪她的语气,有点失落,有点埋怨,又有点无奈。
阿湛转头看了梁赳一眼,随即又移开目光,沉默不语。
梁赳不丑,她美得不真实,美得和这大山,田野包围的村子不相衬。她那双眼睛,晶莹明亮,胜过山水,她的皮肤白得晃眼,太阳射在她身上,都似在贪恋她。
她没有城市人在山里人面前特有的优越感,反而友好亲近,浑身都透着一股温柔而美好的气息。
梁赳总是带小语跟着阿湛走东走西,每次阿湛不耐烦地回头看去,她都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半点不矜持,像是他们很熟悉一样,其实他们一点不熟。
小语呢,以前很听话,阿湛让她待在家里就绝对不会跟屁股,有梁赳在,她就都听梁赳的,也一副笑嘻嘻的模样看着他。
不过,阿湛这几天除了接了一户人家安装水电的工作,就是到果园里替人收果子,都有地方让他们乘凉,他才没说什么,小语喜欢跟他随她去吧,他平时没什么时间陪她,趁现在弥补一下都好。
至于梁赳,好比山佬出城,她出身大城市,第一次进村,看什么都好奇罢了。
看腻了也就甩开。
确实如此,等到果园收完果子,阿湛要上山采药,梁赳没有再跟,在客厅里唱歌给小语听,小语听得入迷,都没有来和他说,哥哥注意安全,哥哥早点回来。
梁赳唱的是一首粤语歌,她的声音温柔清甜,语调软软的,像桃花村的山泉水,没有半点杂质,说不出的舒然。
那首歌,是某位香港男歌手比较出名的单曲,她唱出了另一番滋味,更好听吗,确实好听,只是感觉不一样,她的声音里有一种风轻云淡之后的释然。
“你快乐过生活,我拼命去生存,几多人位于山之巅俯瞰我的疲倦,渴望被成全,怒人做人谁怕气喘......”
陈景湛不知不觉地停在门口,听她唱完了一首。
“好听吗?”
“好听,姐姐好厉害。”
“谢谢宝贝。”
在他们才认识的那天晚上,梁赳就亲热地叫小语“宝贝”。
小语和哥哥说,她好喜欢姐姐,不要姐姐走,姐姐会叫她宝贝,丽丽的妈妈就是那样叫丽丽的,没有人那样叫过小语,哥哥也没有,姐姐是第一个。
陈景湛从小无父无母,母亲在他两岁那年失手杀人,坐牢十年,出狱后和其他男人给他生了个妹妹,产后大出血走了,父亲没怎么管过他,七年前去北方打工,喝醉酒死在零下二十几度大雪纷飞的异乡街头。
阿湛由爷爷养到五岁,爷爷去世后被送到外婆家,一直寄人篱下至今。
很多时候,他如空气一般存在,被需要,又遗忘。
外公养他,是因为养活他,他能帮忙种地,外婆照料他,是因为和小女儿的情分,女儿走了,留下一个更小的以后,外婆心底只有叹息,她信奉命理,似乎认定小女儿凄苦的一生皆因她一双儿女而起。
自从陈景湛妈妈走后,外婆对他们的态度就大不如前。
小语从外婆那里没得过什么温柔,阿湛要赚钱,以后带妹妹离开这大山去外面上学,没什么时间陪伴,即使在身边也不会是那种能开口就是宝贝心肝的性子,他从不知道简单一声宝贝,就可以让妹妹感到幸福。
夏日的阳光有毒,阿湛觉得屋里那个女孩也有毒。
她怎么能这么厉害。
短短五天,就差点把人家养了五年的妹妹,转眼变成跟捡来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