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佣兵工会,简单任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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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剑镇之战结束之后,莱玥收起她的阔剑,步履蹒跚地走到了陆逸枫跟前,抱拳敬了一礼,说道:
“我是莱玥,莱玥佣兵团的团长。我代表全团上下感谢年轻的勇士。您将永远获得我和我们佣兵团的友谊。这次战斗的战利品收获,包括佣兵工会的奖励,将全部由您进行分配。
除此之外,请问我们还能做什么来报答您?”
听到莱玥的话,陆逸枫笑了笑,抱拳还了一礼,说道:
“莱玥团长,是我要感谢你们佣兵团,除掉这些盗匪,保护了小镇居民。其实,就算你们不出手,我也会与他们战斗。
您也不用称我勇士,我叫陆逸枫,这两位,是我的师弟师妹,欧阳轩宇和楼绮思。”
......
到了晚上,在小镇上的晨风客栈,莱玥望着对面桌子上正在大吃大喝的三个师兄妹,陷入了沉思。
年轻的剑客陆逸枫,竟然用了不到三十招,就击杀了灵力修为不在他之下的狂狼。
尽管狂狼因为先前的作战,灵力消耗了不少,但他对出手时机的选择,以及剑招,速度,和出剑时那种冰寒凌冽的气势,无不说明了他实力的深不可测。
更气人的是,这小子竟然说今天是他第一次杀人,还有些不太适应。
再看他的师弟和师妹,如果没有猜错,这可是两名法师啊。
在修者界,有一部分领悟了奥义的修者,其灵力和神识,大都用来支持他的奥义术法的释放。这种修炼方式的修者,在大陆上被成为法师,与重视武技修炼的武者对应。
法师的修炼,要比武者难上许多倍。
因为奥义术法的使用,对神识的要求很高。而因为神识的修炼提升,则比灵力要艰难数倍,且充满凶险。因此选择修炼法师途径的人,一般都具有逆天的奥义天赋和丰富的修炼资源,普通人是没有条件这样修炼的。再说,领悟了奥义的修者,本就是万中无一的存在。
谷南因为动用了秘法,在战斗结束之后没有多久,就昏迷了过去。
谷南来自龙泽大陆北海之北的的冰封大陆,他的秘法习自家族嫡传,威力强大,但副作用也十分明显。在往常,动用秘法之后,他会昏迷两天两夜,醒来之后,需要以补气养元的丹药调养一月,才能再次动用灵力和神识。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动用秘法的。
但在今天,当谷南昏迷之后,这个十四岁的小女孩伴随着吟唱,对谷南施展了治疗的术法,谷南此时竟然已经醒过来了,还跟众人一起吃喝。
看样子,要不了一个月,他就能恢复实力。要知道,谷南是否能够参加战斗,对于佣兵团的整体实力,有着很大影响。
似乎是决定了什么,莱玥端起面前的一杯酒,一口喝掉,然后站起身,迈着她修长结实的双腿,走到了陆逸枫师兄妹的桌子前。
此时,她没有穿盔甲,而是穿着黑色的紧身练功服,凸显出她火爆的身材和女性成熟的气质。
“咕嘟。”
传来了小胖子吞咽口水的声音。他赶紧低下头,夹了一大块红烧肉放到自己碗里,伴着自己的米饭,大口大口吃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
“香,这红烧肉真香。”
“二师兄你少吃点肥肉,小心肥成猪头,到了学院没有女同学跟你吃饭哦。”
小思还在惦记着今天白天,二师兄舍不得给她灵石,却嚷嚷着要请不知道在哪的未来女同学吃饭的事情。
陆逸枫见到莱玥走了过来,站起身来说道:
“莱玥团长,请问有什么事情?感谢的话,之前已经说的够多了。这不,贵团还请我们师兄妹吃了这一顿大餐么。”
“我想冒昧请问一下,你们这次出行的目的地。还有眼下,有没有什么要紧的事。”
莱玥斟酌着语言说道。因为龙泽大陆,适者生存。杀人越货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一般外出的行者,是不会告诉陌生人自己的具体信息行程的。
看到陆逸枫有些疑惑的眼神,莱玥紧接着解释道:
“是这样的。如果三位觉得合适,我想邀请你们,加入我的莱玥佣兵团,无论是永久加入和临时加入。我们的下一个任务,是护送一批贵重货物和几个雇主前往云来镇。薪水的话,每人一天一块普通灵石,如果遇到战斗,则会依据贡献值发放奖励。”
说完之后,莱玥满怀希冀,看着陆逸枫。
“哦?”
听到莱玥的话,陆逸枫倒是来了兴趣。
在老酒鬼师父的木屋里,珍藏着许多奥创世界的典籍,里面详尽记载着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
对于佣兵,陆逸枫并不陌生。在每个大陆,都有一个佣兵工会总会,而总会在各个城镇,都设有分会,负责接收,发布,授权和验收佣兵任务,并且分发任务奖励。
除此之外,佣兵工会还会出售佣兵所需的各类物品,包括武器,盔甲,法器,丹药,功法,甚至还买卖各种消息和情报。在各个大陆,佣兵工会的触角都是无处不在,乃是一股十分庞大的力量。
当然,佣兵工会能够存在多年,自然有其生存之道。对于各大帝国的政治问题,工会向来不去参与。
龙泽大陆的佣兵工会,世代由神秘的慕容世家管理着。慕容家的嫡系人物,很少出现在各个公众场合。通常,都会有他们的代理人奔波于各个城镇之间,搭理佣兵工会的各个分会。
当然,像古剑镇这样的小地方,是没有佣兵工会分会存在的。
在最早的时候,佣兵团的注册和管理非常简单,只要几个人随便到一个分会处交点钱,领一个牌号,就成了一个佣兵团。
这就造成了佣兵团的鱼龙混杂,甚至有些强盗团伙,还兼做佣兵生意。有时护送雇主的任务,到了半路直接变成了劫杀雇主的情况。在那个时期,佣兵简直就是地痞流氓,无赖恶霸的一种别称。
民间甚至流传了一种传言,叫“佣兵走天下,无罪也该杀”,足见大家对于佣兵的痛恨。
古剑镇之战结束之后,莱玥收起她的阔剑,步履蹒跚地走到了陆逸枫跟前,抱拳敬了一礼,说道:
“我是莱玥,莱玥佣兵团的团长。我代表全团上下感谢年轻的勇士。您将永远获得我和我们佣兵团的友谊。这次战斗的战利品收获,包括佣兵工会的奖励,将全部由您进行分配。
除此之外,请问我们还能做什么来报答您?”
听到莱玥的话,陆逸枫笑了笑,抱拳还了一礼,说道:
“莱玥团长,是我要感谢你们佣兵团,除掉这些盗匪,保护了小镇居民。其实,就算你们不出手,我也会与他们战斗。
您也不用称我勇士,我叫陆逸枫,这两位,是我的师弟师妹,欧阳轩宇和楼绮思。”
......
到了晚上,在小镇上的晨风客栈,莱玥望着对面桌子上正在大吃大喝的三个师兄妹,陷入了沉思。
年轻的剑客陆逸枫,竟然用了不到三十招,就击杀了灵力修为不在他之下的狂狼。
尽管狂狼因为先前的作战,灵力消耗了不少,但他对出手时机的选择,以及剑招,速度,和出剑时那种冰寒凌冽的气势,无不说明了他实力的深不可测。
更气人的是,这小子竟然说今天是他第一次杀人,还有些不太适应。
再看他的师弟和师妹,如果没有猜错,这可是两名法师啊。
在修者界,有一部分领悟了奥义的修者,其灵力和神识,大都用来支持他的奥义术法的释放。这种修炼方式的修者,在大陆上被成为法师,与重视武技修炼的武者对应。
法师的修炼,要比武者难上许多倍。
因为奥义术法的使用,对神识的要求很高。而因为神识的修炼提升,则比灵力要艰难数倍,且充满凶险。因此选择修炼法师途径的人,一般都具有逆天的奥义天赋和丰富的修炼资源,普通人是没有条件这样修炼的。再说,领悟了奥义的修者,本就是万中无一的存在。
谷南因为动用了秘法,在战斗结束之后没有多久,就昏迷了过去。
谷南来自龙泽大陆北海之北的的冰封大陆,他的秘法习自家族嫡传,威力强大,但副作用也十分明显。在往常,动用秘法之后,他会昏迷两天两夜,醒来之后,需要以补气养元的丹药调养一月,才能再次动用灵力和神识。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动用秘法的。
但在今天,当谷南昏迷之后,这个十四岁的小女孩伴随着吟唱,对谷南施展了治疗的术法,谷南此时竟然已经醒过来了,还跟众人一起吃喝。
看样子,要不了一个月,他就能恢复实力。要知道,谷南是否能够参加战斗,对于佣兵团的整体实力,有着很大影响。
似乎是决定了什么,莱玥端起面前的一杯酒,一口喝掉,然后站起身,迈着她修长结实的双腿,走到了陆逸枫师兄妹的桌子前。
此时,她没有穿盔甲,而是穿着黑色的紧身练功服,凸显出她火爆的身材和女性成熟的气质。
“咕嘟。”
传来了小胖子吞咽口水的声音。他赶紧低下头,夹了一大块红烧肉放到自己碗里,伴着自己的米饭,大口大口吃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
“香,这红烧肉真香。”
“二师兄你少吃点肥肉,小心肥成猪头,到了学院没有女同学跟你吃饭哦。”
小思还在惦记着今天白天,二师兄舍不得给她灵石,却嚷嚷着要请不知道在哪的未来女同学吃饭的事情。
陆逸枫见到莱玥走了过来,站起身来说道:
“莱玥团长,请问有什么事情?感谢的话,之前已经说的够多了。这不,贵团还请我们师兄妹吃了这一顿大餐么。”
“我想冒昧请问一下,你们这次出行的目的地。还有眼下,有没有什么要紧的事。”
莱玥斟酌着语言说道。因为龙泽大陆,适者生存。杀人越货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一般外出的行者,是不会告诉陌生人自己的具体信息行程的。
看到陆逸枫有些疑惑的眼神,莱玥紧接着解释道:
“是这样的。如果三位觉得合适,我想邀请你们,加入我的莱玥佣兵团,无论是永久加入和临时加入。我们的下一个任务,是护送一批贵重货物和几个雇主前往云来镇。薪水的话,每人一天一块普通灵石,如果遇到战斗,则会依据贡献值发放奖励。”
说完之后,莱玥满怀希冀,看着陆逸枫。
“哦?”
听到莱玥的话,陆逸枫倒是来了兴趣。
在老酒鬼师父的木屋里,珍藏着许多奥创世界的典籍,里面详尽记载着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
对于佣兵,陆逸枫并不陌生。在每个大陆,都有一个佣兵工会总会,而总会在各个城镇,都设有分会,负责接收,发布,授权和验收佣兵任务,并且分发任务奖励。
除此之外,佣兵工会还会出售佣兵所需的各类物品,包括武器,盔甲,法器,丹药,功法,甚至还买卖各种消息和情报。在各个大陆,佣兵工会的触角都是无处不在,乃是一股十分庞大的力量。
当然,佣兵工会能够存在多年,自然有其生存之道。对于各大帝国的政治问题,工会向来不去参与。
龙泽大陆的佣兵工会,世代由神秘的慕容世家管理着。慕容家的嫡系人物,很少出现在各个公众场合。通常,都会有他们的代理人奔波于各个城镇之间,搭理佣兵工会的各个分会。
当然,像古剑镇这样的小地方,是没有佣兵工会分会存在的。
在最早的时候,佣兵团的注册和管理非常简单,只要几个人随便到一个分会处交点钱,领一个牌号,就成了一个佣兵团。
这就造成了佣兵团的鱼龙混杂,甚至有些强盗团伙,还兼做佣兵生意。有时护送雇主的任务,到了半路直接变成了劫杀雇主的情况。在那个时期,佣兵简直就是地痞流氓,无赖恶霸的一种别称。
民间甚至流传了一种传言,叫“佣兵走天下,无罪也该杀”,足见大家对于佣兵的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