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平淡为官 > 508.法律的观念

508.法律的观念

推荐阅读:明克街13号弃宇宙渡劫之王第九特区三寸人间大符篆师仙宫大侠萧金衍英雄联盟:我的时代问道章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xsz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强大的媒体业给人们提供了新型的娱乐方式,而报纸也成为了各种娱乐的阵地,在这种报纸上,卖的最多的当然是趣事八卦报纸,还有就是讲城市发展规划的报纸,这两种报纸是卖得最多的,毕竟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关心国家大事,许多事情大家也不是特别想知道,但尽管如此,因为宋朝人口着实非常庞大,那些有关思想、文化的报纸虽然买的人不多,但依旧还是有很多人看的。

    而这些人看到之后,若是认同的话便会到处去宣传,这起码比口口相传要来的方便许多,所以报纸行业就也成为了如今许多思想家,文学家的阵地,用来宣传自己的思想,当然其中也不乏一些邪教徒会用这种媒体来宣传自己的思想。

    因为对于报纸这个东西,它创建的时间并不长,大概也就十几年的时间,在规范程度上是非常低的,这也让报纸的自由度非常的高,只要不涉及到颠覆国家之类的事情,朝廷也基本不会对这些媒体采取什么样的报复,这无疑是一个十分开放的环境,但在民智还不健全的时代,太过开放的媒体其实也不是一件好事情,许多媒体为了赚钱会刊登虚假的广告,然后欺骗消费者让他们去购买,这种事情屡屡发生,已经不止有一两次了,民众们也因为报纸的权威性而选择相信,有些人直到别人告诉他们自己买的东西是次品,甚至都还有不相信的,流毒之深可谓是祸害一方。

    除此之外,还有用报纸传播一些极端思想的,他们通过发行报纸,跳动人们心中一些十分负面的情绪,然后在报纸上登基一些碰面的方式,最后把人凑活在一起,搞集会,然后等众人矢志不移的相信一件事情之后,便开始诈骗他们手中的金钱,像这样的组织为数不少,利用报纸这个媒体,原本他们需要辛苦去找傻子的工作就完全可以让报纸去完成了,省去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赚到的钱却是百倍的增长。

    至于会不会被其他有心人看到,他们倒也不担心,毕竟对于报纸的问题,国家也没有什么详细的法律,想要管到他们是非常难得,而除了报纸之外,其实如今宋朝的许多法律都是相当不完善的,比如说关于盗窃罪的判决,如果放在现代,他考虑的因素有很多,盗窃的金额数量,盗窃的原因,盗窃时有没有伤人这些都是罪行需要考量的,但在这个时代,你只要是盗窃,统统需要挨一顿板子,然后再关上一个月的时间,基本没有什么商量的地方,如果盗窃到了一个相当大的数额,则直接剁手,一般来说就这两种刑罚,没有再细分了。

    在商业法上也是如此,如果进行商业诈骗,放到现在会根据原因、金额、结果、方式等渠道来决定判刑的轻重,但在这里,大多数情况下都只会采取一张判罚的方式,这对于许多人来说无疑就是一件极其不公平的事情了,但在如今这个时代却只能如此了,毕竟徐清在前世也没有学过什么法律,更没有系统的接触过法律系统,甚至连法院他都没有进去过,这让他来进行改革,自然是不可能的。

    毕竟法律并不简简单单只是道德的总结,以及法律其实在各个国家都是不同的,每一个国家对于法律的看法也是不同的,比如说一些北欧发达国家,他们就认为法律是一种让人改过自新的手段,他的重点便是在改造人身上,所以他们的监狱大多修建的十分豪华,同时在法律上是没有死刑的,这是他们的道德观念认为人是可以得到拯救的,无论再坏的人,都可以做回一个好人,这就是他们法律的基调,是他们的道德观所造就的。

    而像英国,他则是跟传统的大陆法系不同,采取的是自己本身所拥有的英美法系,相比起大陆法系通过法律来进行判决,英美法系则是参照判例来判决,就是以前的法官怎么判,就把他的做法当做判例然后来判决,他所坚持的道德观就是自由心证,法官不拥有决定罪犯有罪无罪的权力,这个权力是在陪审团那里的,陪审团认为犯人有罪,那么犯人就有罪,法官唯一的职责就是通过法律,来决定判多少年而已,至于有罪没罪,则通过陪审团来决定,这就是所谓的自由心证。

    在中国和使用大陆法系的国家,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十分荒唐的,毕竟陪审团的成员大部分都不是学习法律出生,让他们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无疑是非常儿戏的事情,但在英美国家,这却是他们的传统,他们认为每一个人都是接受上帝感恩的基督徒,所以陪审团审判嫌疑人的时候,是带着一颗上帝的公正之心来评判的,只要他们认为有罪,那么就是有罪的,自由心证便是如此,这颇有点像是中世纪时代,说一个女人是女巫。

    那女人却说自己不是,怎么证明呢,就让女人绑上一块石头然后跳进水里,若是能够浮起来,那么就代表不是女巫,而是一个清白的人,大家向她道歉,如果没有浮起来,则代表就是女巫,他们杀对了人,这种十分荒唐无理的事情,便是自由心证最开始的样子,但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陪审团制度也越来越严格,所以英美法系也发挥出了他的优势,那就是不拘泥于法律的框架,而是从全局上去俯瞰一件案子对于社会的理想,从而做出最佳的判断,以此来让司法得到进步,嫌疑犯获得公正的对待,这就是美国人的想法,也正是美国人的道德观,最后奠定了美国法律的诞生。

    而中国的法律则也必须要符合中国的价值观,而宋朝的价值观念与现代中国的价值观念,在许多地方则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现代价值观中,因为受到西方的影响,显然更加注意个人的权利,比如说财产权、隐私权、肖像权,但在古代,人们更加重视家庭的权利,孝道则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在古代一个人若是不孝,那么他是连都没法做的,这在现代显然是不可能的,在现代一个人不孝或许会受到千万人指责,但是在法律上,你除了警告之外,也做不了什么了。

    除此之外,对于结婚和离婚这件事,古代与现代也不一样,在现代,尤其是大城市,年轻人的离婚率堪称是以火箭飞升的速度在向前行进着,像上海这样的城市,离婚率为百分之三点二,也就是一百对人里得有三对离婚,这样一个高度的离婚比例,在宋朝显然是不可能接受的,而且在现代,不仅男人可以提出离婚,女人也可以提出离婚,而在古代,只有男人可以提出离婚,女人是没有权力的,且女人相比起男人来说,很难再婚,像李清照这样的奇女子是很少的,大部分被男人休掉的女人都只能孤苦无依的在娘家度过一辈子而已,然后被人所瞧不起,这个时代,女人的地位无疑是非常非常低的。

    除此之外,家庭财产的分割权在现代也被交代的非常详细,而在宋代则是一片模糊的,至于子女抚养权,在现代则是可以交予诉讼,由法庭来审判,并不是直接由男方来带孩子的,而在这个时代,女人是不可能在离婚后还能照顾孩子的,只有男方才有资格,这种传统习惯的惯性是非常大的,也绝不是徐清一个人能够轻易改变的,在比如说杀人,放到现代,如果只是杀一个人,是不可能执行死刑的。

    随着中国现代化的脚步越来越快,人类社会文明也越来越开始被提倡,执行死刑的可能性也降低到了一个非常低的水平,虽然不能跟那些没有死刑的国家比,但跟自己比,死刑的执行率确实是非常低的了,在八十年代,只需要一个流氓罪就能把人定成死刑,什么叫流氓罪,就是一个男人摸了一下女人的屁股,这就是死刑,至于抢劫,超过五十块钱,也是死刑,那是一个用重典的时代,其当然有特殊的时代背景造就,在那个年代里,任何错误都会承担死刑这样沉重的法律,每年光是枪毙的人就得上万,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发展,到如今,便是杀死一个人,都很难再判处死刑。

    除非是非常恶劣的行为,比如说分尸、藏尸、强尸之类的事情,不然一般也就是无期而已,唯有杀死人数非常多,手段非常血腥的,才会被判死刑了,这就是因为价值观的改变,导致死刑的数量开始减少的缘故,但是在宋朝,这显然是不被这个社会所认同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以来的铁则,定律,若是在这个时代,你跟他们说激情杀人属于过失杀人,可以挽救,不需要执行死刑,死者的家属不把你家给砸了这就怪了,这就是这个时代人们心中的想法,你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

    甚至别说是以前了,便是现在,依旧有许多人觉得杀人偿命,这才是对的,对于如今司法制度也有着种种的不满,认为当今的司法系统对于罪犯判处的刑罚实在是太低了,认为应该提高现在的刑罚,比如说拐卖儿童的人就应该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至于骚扰女性的,则也要去做大牢,这就是中国人朴素的观念,而中国的法律,从最开始就是照搬德国大陆法系的,自然会有许多不融通的地方,随着当今法律的在建设,一些不合理的法规也开始慢慢被删除了,这就是时代的变革,而在宋代,到底应该怎么变,徐清实在是很难抓得住其中的脉搏。

    他虽然如今在这个时代已经生活了十几年的时间,但对于这个时代依旧有一种疏离感,毕竟他前二十几年都是在现代社会生活的,那段时间是他认知世界,奠定世界观的基础,是很难被改变的,所以即便在这个世界生活了那么就,对于这个世界的很多东西他还是看不惯的,比如说妇女权利得不到保障,在这里,男人依旧可以三妻四妾,而女人则必须要遵守三纲五常,这在徐清看来无疑是不符合时代的,是压抑女性,贬低女性的一种方式,如果要让他来修改法律,必然会增加女子的权利,这几乎是他潜意识就会想到的事情。

    比如说在现代,只要是一个正常的,道德品行良好的男人,基本上不会无缘无故去打女人,而在这个时代,男人喝醉打女人几乎是常态,结婚之后去嫖妓也是常态,隔三差五带个女人回家就在老婆隔壁房间赤膊上阵也是常事,至于私生子的问题那就更是非常普遍了,在这样一个时代,如果让徐清去订立法律,最后这部法律必然是违背这个社会规则一大截的,他虽然意义是正面的,则也必然会激起人民的反抗,改革始终是要循序渐进比较好,若是一步到位对于国家来说伤害太大。

    那种伤害是要远远超过如今女性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的,甚至这种改变,还会让女人的地位继续下降也说不定,现代也有那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就是中东伊拉克出现的IS恐怖主义国,他也是一个极端产物,也是当地在极端西化之后保守派极端化之后的一种产物,在那里女人被完全物化成为商品,没有丝毫的自由与权力,只是男人们生养下一代的工具而已,这就是过度变革之后造成的反噬,对此徐清是极力避免的,如今宋朝的女性虽然依旧遭受到压迫,但是情况正在改变,越来越多接受教育的女性也投身其中,在为他们的女性同胞争取着权益,这种方式虽然见效慢,但是润物细无声,才是最为合适的手段,所以徐清最终还是没有干涉的。

    而没有了徐清的干涉,法律的完善自然不可能有多快,毕竟法律是什么东西,是一种滞后的东西,也是一种由问题推动的东西,只有杀了人,我们才能判刑,打个比方,在互联网出现之前,这个世界上有互联网犯罪么?在金融市场出现前,同样也没有金融犯罪,唯有当一个新的事物出现的时候,才会诞生新的犯罪,这就是法律,它是一定滞后性的,这也让它的完善需要非常长的时间才可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