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要么一劳永逸,要么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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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寒门第566章要么一劳永逸,要么万劫不复霖州现在的形式非常好。
一个冬季,胡七从辉国贩马两万多匹。
辉国百姓太穷,不得不铤而走险,用马匹互市,带动皮货和牛羊交易。
防御工事也修建的有模有样,逐渐形成一个有层次感的防御圈,若是辉军再次入侵,将会在这些防御工事前碰的灰头土脸。
分成小股的特种兵在边境两侧不时游荡,谁也不知道他们的确切位置和具体任务,反正时不时越境杀几个辉人,然后立刻蹿回来,连辉国都不知道这几个辉人是如何消失的。
开始春种,大多数人家都种了大宇薯,三个月后就会有足够的食物。
而现在霖州最重要的事却是筑城。
孟青云要在青桐峡筑一座军城。
青桐峡附近的地势险要,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也是辉军入侵必争之地,在这里修一座军城,能把辉军主力吸引在这儿,然后聚而歼之。
但这是双刃剑,也是敌我双方共存的死穴,谁点中这个死穴,对手将会一蹶不振。
大军团作战历来如此。
城破,宇军的血就会在城里流干,孟青云所做的一切都会徒劳无功。
城在,就能让数十万辉军的血全部喷洒在城墙外,那也是敌人的噩梦所在。
这要看双方在打仗时坚韧到什么程度。
这是一个冒险的想法,也是一个大胆的工程。
要么一劳永逸,要么万劫不复。
主要看孟青云能不能做完美,做得彻底。
实地考察后,三人组反复论证,最终廖彦文和计文轩都同意了这个策略。
然后在密奏上共同签名,快马加鞭送到盛祯手里。
宰执会议上全体通过,朝廷大力支持孟青云在青桐峡筑城,盛祯将此军城命名为平辉城。
平辉城三个字表露出盛祯内心的殷殷期望。
辉国在霖州边关祸乱多时,该平息了。
······
在青桐峡筑城却不是简单的事,如果被辉斥候发现,刘戚绝对会派一支队伍过来搞事。
他们决不允许在这个地方多一道屏障。
孟青云先放了个烟幕弹,在霖州外围,包括霏州各处都集体开工,发动民兵和百姓修建堡垒。
虽然特种兵在边境线附近截杀敌斥候,但还是有漏网之鱼,辉朝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这儿。
霖州城则秘密筹集好各类建筑材料,以及匠人和民工,看似是向修堡垒的地方走,在中途则是一个华丽的转身,直奔青桐峡。
同时他抽调了五万兵马,撒在青桐峡附近,确保平辉城顺利建成。
当然,孟青云并没有将这五万人马单纯的布防在青桐峡,那样就和告诉辉国人他们在筑城没有区别。
孟青云让这五万人马在边境反复溜达,看起来是要做出攻击态势,似乎还在等其他军队。
辉军见到这种态势,只能始终戒备,睁大眼睛堤防,根本不敢越过边境线,生怕双方打起来。
他们可没有准备好。
平辉城在悄无声息中开始修建。
······
“咻!”
箭矢呼啸而出,一只雄鹿脖颈中箭,蹦跶了几下便死于非命。
“万岁······”
如海啸般的呼喊声此起彼伏。
叶重元得意的笑道:“朕今日要猎一只老虎,给银屏做一双虎皮手套。”
银屏公主是他宝贝女儿,他稀罕的不得了,可现在他觉得有些亏欠。
叶重元本觉得陈元配不上女儿,但搞政治有时候就得做出舍弃。
陈元是毅国一等一的数学天才,又是宇裔,把公主嫁给他,标志着毅人不歧视宇人,这样能安抚在毅国的宇裔,还能吸引大宇能人来投。
银屏倒不是不喜欢陈元,婚后生活还算幸福。
但自从在大宇比试败给孟青云后,陈元心性大变,像一个疯子一样,躲在屋里研究数学,根本不理银屏公主。
到现在,他已经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除了画画算算外,根本不理外事。
人也变得傻傻痴痴,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比五十几的人还老迈。
所以叶重元打猎就把银屏公主也带上,希望通过散心来稀释对女儿的愧疚。
银屏虽为毅人,却不喜欢打打杀杀。
她喜欢读书。
尤其喜欢大宇文化,对大宇历史上的诗词歌赋,传记话本特别上心。
此刻,她正在皇帝的豪华马车中专心看书。
“毕竟南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
这些都是她想办法从大宇搞来孟青云的诗词,抄写在书页上反复诵读。
她很奇怪孟青云这个人。
数学好,生意做的大,仗打得漂亮,文学造诣还不浅。
尤其这几首诗词,都算是名篇,但让她纳闷的是,似乎不是出自一个人之手,偏偏却都出自孟青云之手。
说实话,她对孟青云有些怨气。
如果不是他,自己的丈夫也不可能有了魔障。
但她却恨不起来。
两国相争,自然得尽全力。
自己夫君输给孟青云也是技不如人。
最重要的是孟青云对她说过的几句话,她历历在目。
“公主,大宇有句俗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你嫁给陈元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实在不值!”
“你也看到了,陈元膝盖有多软,昨日跪在毅国,今日跪在大宇,明日呢?不知是不是要跪遍整个世界······”
那时候他就发现我嫁错了郎君,我到现在才发现······不知道何时再能见到孟青云,向他讨教一下,他是如何看出来的。
单纯女生的心思就这么简单。
······
狩猎队伍继续向山林深处走去,这时一骑匆匆赶来,奔到叶重元跟前,下马跪地道:“臣启禀陛下,相国有要事情启奏!”
信使是枢密院事童雄客串,可见事情重要。
“如今国泰民安,边关安宁,能有什么要事,还需要朕亲自做主······”
叶重元说着接过奏折,启封看了一下,又装起来道:“童爱卿回去告诉相国,就说朕知道了!”
童雄呆呆看着皇帝,似乎不认识一般。
这事你都不管,你还是皇帝吗?
“陛下······”
大太监一声怒吼:“大胆童雄,若是惊扰了陛下狩猎的心情,你死不足惜!”
童雄正要再说,就听叶重元淡淡道:“继续狩猎!”
一品寒门第566章要么一劳永逸,要么万劫不复霖州现在的形式非常好。
一个冬季,胡七从辉国贩马两万多匹。
辉国百姓太穷,不得不铤而走险,用马匹互市,带动皮货和牛羊交易。
防御工事也修建的有模有样,逐渐形成一个有层次感的防御圈,若是辉军再次入侵,将会在这些防御工事前碰的灰头土脸。
分成小股的特种兵在边境两侧不时游荡,谁也不知道他们的确切位置和具体任务,反正时不时越境杀几个辉人,然后立刻蹿回来,连辉国都不知道这几个辉人是如何消失的。
开始春种,大多数人家都种了大宇薯,三个月后就会有足够的食物。
而现在霖州最重要的事却是筑城。
孟青云要在青桐峡筑一座军城。
青桐峡附近的地势险要,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也是辉军入侵必争之地,在这里修一座军城,能把辉军主力吸引在这儿,然后聚而歼之。
但这是双刃剑,也是敌我双方共存的死穴,谁点中这个死穴,对手将会一蹶不振。
大军团作战历来如此。
城破,宇军的血就会在城里流干,孟青云所做的一切都会徒劳无功。
城在,就能让数十万辉军的血全部喷洒在城墙外,那也是敌人的噩梦所在。
这要看双方在打仗时坚韧到什么程度。
这是一个冒险的想法,也是一个大胆的工程。
要么一劳永逸,要么万劫不复。
主要看孟青云能不能做完美,做得彻底。
实地考察后,三人组反复论证,最终廖彦文和计文轩都同意了这个策略。
然后在密奏上共同签名,快马加鞭送到盛祯手里。
宰执会议上全体通过,朝廷大力支持孟青云在青桐峡筑城,盛祯将此军城命名为平辉城。
平辉城三个字表露出盛祯内心的殷殷期望。
辉国在霖州边关祸乱多时,该平息了。
······
在青桐峡筑城却不是简单的事,如果被辉斥候发现,刘戚绝对会派一支队伍过来搞事。
他们决不允许在这个地方多一道屏障。
孟青云先放了个烟幕弹,在霖州外围,包括霏州各处都集体开工,发动民兵和百姓修建堡垒。
虽然特种兵在边境线附近截杀敌斥候,但还是有漏网之鱼,辉朝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这儿。
霖州城则秘密筹集好各类建筑材料,以及匠人和民工,看似是向修堡垒的地方走,在中途则是一个华丽的转身,直奔青桐峡。
同时他抽调了五万兵马,撒在青桐峡附近,确保平辉城顺利建成。
当然,孟青云并没有将这五万人马单纯的布防在青桐峡,那样就和告诉辉国人他们在筑城没有区别。
孟青云让这五万人马在边境反复溜达,看起来是要做出攻击态势,似乎还在等其他军队。
辉军见到这种态势,只能始终戒备,睁大眼睛堤防,根本不敢越过边境线,生怕双方打起来。
他们可没有准备好。
平辉城在悄无声息中开始修建。
······
“咻!”
箭矢呼啸而出,一只雄鹿脖颈中箭,蹦跶了几下便死于非命。
“万岁······”
如海啸般的呼喊声此起彼伏。
叶重元得意的笑道:“朕今日要猎一只老虎,给银屏做一双虎皮手套。”
银屏公主是他宝贝女儿,他稀罕的不得了,可现在他觉得有些亏欠。
叶重元本觉得陈元配不上女儿,但搞政治有时候就得做出舍弃。
陈元是毅国一等一的数学天才,又是宇裔,把公主嫁给他,标志着毅人不歧视宇人,这样能安抚在毅国的宇裔,还能吸引大宇能人来投。
银屏倒不是不喜欢陈元,婚后生活还算幸福。
但自从在大宇比试败给孟青云后,陈元心性大变,像一个疯子一样,躲在屋里研究数学,根本不理银屏公主。
到现在,他已经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除了画画算算外,根本不理外事。
人也变得傻傻痴痴,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比五十几的人还老迈。
所以叶重元打猎就把银屏公主也带上,希望通过散心来稀释对女儿的愧疚。
银屏虽为毅人,却不喜欢打打杀杀。
她喜欢读书。
尤其喜欢大宇文化,对大宇历史上的诗词歌赋,传记话本特别上心。
此刻,她正在皇帝的豪华马车中专心看书。
“毕竟南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
这些都是她想办法从大宇搞来孟青云的诗词,抄写在书页上反复诵读。
她很奇怪孟青云这个人。
数学好,生意做的大,仗打得漂亮,文学造诣还不浅。
尤其这几首诗词,都算是名篇,但让她纳闷的是,似乎不是出自一个人之手,偏偏却都出自孟青云之手。
说实话,她对孟青云有些怨气。
如果不是他,自己的丈夫也不可能有了魔障。
但她却恨不起来。
两国相争,自然得尽全力。
自己夫君输给孟青云也是技不如人。
最重要的是孟青云对她说过的几句话,她历历在目。
“公主,大宇有句俗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你嫁给陈元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实在不值!”
“你也看到了,陈元膝盖有多软,昨日跪在毅国,今日跪在大宇,明日呢?不知是不是要跪遍整个世界······”
那时候他就发现我嫁错了郎君,我到现在才发现······不知道何时再能见到孟青云,向他讨教一下,他是如何看出来的。
单纯女生的心思就这么简单。
······
狩猎队伍继续向山林深处走去,这时一骑匆匆赶来,奔到叶重元跟前,下马跪地道:“臣启禀陛下,相国有要事情启奏!”
信使是枢密院事童雄客串,可见事情重要。
“如今国泰民安,边关安宁,能有什么要事,还需要朕亲自做主······”
叶重元说着接过奏折,启封看了一下,又装起来道:“童爱卿回去告诉相国,就说朕知道了!”
童雄呆呆看着皇帝,似乎不认识一般。
这事你都不管,你还是皇帝吗?
“陛下······”
大太监一声怒吼:“大胆童雄,若是惊扰了陛下狩猎的心情,你死不足惜!”
童雄正要再说,就听叶重元淡淡道:“继续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