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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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逢

    “我师傅是佛光剑客苏白云,你说,咱们是不是师兄弟?”邓九如说完,把佛光剑从背上摘下来,手上一用力,宝剑出鞘,屋里就仿佛电闪一般闪过九道电光,这一下田伯光看傻了眼,就连不明白发生什么的小公子也吃了一惊。

    佛光剑在兵器谱上也排着数呢,田伯光自然知道,这把宝剑是佛光剑客寸不离身的宝剑,此时出现在这半大孩子的身上,足以说明他的身份,难不成,这个半大孩子真是自己的师弟?

    田伯光的神情说明了一切,邓九如笑着把宝剑背好,然后扭回头对一直躲在自己背后的小公子笑道:“这位是我师兄田伯光,天下有名的采花贼,不过你不用害怕,你不是花,我师兄也不会对你下手,这是好事。不过呢,人都说福祸相依,眼下就有件不好的事,我,是他师弟,师兄采花我采草,你嘛……”

    这话还没说完呢,小公子已经两眼一闭,噗通一声,昏过去了。

    “我还没说完呢你怎么就晕了,我刚要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啧啧,这胆子,真是胆小如鼠啊!”邓九如晃着脑袋,一副惋惜的模样,这种神情出现在一个半大孩子的脸上,着实滑稽的很。

    一旁的田伯光立刻对自己这个素未谋面的师弟亲近起来。

    “师兄,小弟我刚刚踏入江湖,心里雄心万丈想要采草,奈何一窍不通啊,师兄可要多提点提点我。”邓九如真是真心讨教,嗯,谁让自家的东方为了练就神功牺牲了某个器官,他可肩负着千斤重任呐!

    “包在师兄身上,我告诉你,这江夏县我是无处不知无处不晓,现在正是时候,走,师兄带你去个好地方观摩观摩。”

    于是乎,邓九如在江夏县最大的小倌馆的最红头牌的房顶上当了一周的屋脊兽,把个采草七十二式掌握得是淋漓尽致,邓九如咂咂嘴,这光看明白了,没做过就不够火候,但愿给东方一个最美好的第一次,人不都说,要俘获他的心,就先俘获他的菊花嘛!

    邓九如志得意满牵着自己的小毛驴,拜别田伯光,田伯光塞给他一大包袱的春宫图,“兄弟,师兄我可把这江夏县挨门挨户的搜刮了一通,把人家家压箱底的都给摸出来给你当见面礼,怎么样,我这个师兄还称职吧?”

    邓九如打开一看,桃花眼笑弯了,对着田伯光一抱拳,连声称谢,田伯光摇晃着大手掌连声说不用,这个师弟,虽然相处的时间很短,却格外投脾气,田伯光想着,瞧瞧咱这师弟,对师兄这态度多恭敬,天天笑容满面的看着就喜气,嗯,爱好还和别人两样,够奇特!

    田伯光很快就见识到,自己这个师弟的审美也异于常人,江夏县是个小地方,最东边这家出了什么新鲜事,不到半天的功夫,最西边的人家就全知道了,而也是这种小县城,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很新鲜,也是大家伙津津乐道的。

    这不,眼下最新鲜的,莫过于县城一座凶宅终于低价卖出去了,买宅子的是一个年轻的寡妇董氏,说起这个董氏,所有人都皱眉,这位年纪轻轻的,又死了丈夫,却天天穿得色彩鲜艳浑似新婚燕尔的新娘子一般,一张脸也是浓妆艳抹,周围的邻居最开始见了她,心里都揣测着这位不是什么正经娘子。

    过了一阵时间,大家发现,董家娘子虽然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却是除了买菜,基本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和周围的邻居也不过是偶尔说上一两句话,倒规矩得很,这样一来,大家也就不再觉得人家不守妇道了。

    不过,大家瞧着这董家娘子脸蛋煞白,涂着红艳艳的胭脂,一张脸弄得跟调色盘似的,有时候黑夜里见了都有些吓人,便有些传言说难怪她会住进这凶宅平安无事,正是以阴克阴,绝配。

    一来二去,流言越传越离谱,田伯光初到江夏县的时候,也一时好奇半夜跑到这董家娘子的宅子里一探究竟,一看之下,田伯光也是大摇其头,这要是个美女,浓妆艳抹得倒多了几分妖冶的风情,这位呀,田伯光以他阅人无数的经验而谈,要是不画这么浓的状,也能用清秀来形容,可现在,可真是让人不敢恭维。

    可让田伯光下巴差点儿掉了的是,他又看走了眼一回,这位董家娘子,和那县太爷千金一样,女子打扮,其实是个男儿身,而且,又是他这位奇特的师弟告诉他的。

    “师兄,告诉你个大事,你师弟我从今儿起要金盆洗手了!”

    田伯光当时听了差点儿吐血:“你才闯荡江湖几天,就要金盆洗手了,孩子发烧脑袋糊涂了吧?”

    邓九如一摇头,桃花眼里亮晶晶的,全是笑容:“咱们江湖人遍地是江湖,哪里能金盆洗手呢,我说的是,师弟我对人一见钟情,决定许配终身,野草哪有家草好,从今儿起,我对外面的野草一概无视,怎么样,这难道还不叫金盆洗手?嗯,或许叫从良?”

    田伯光脑筋蹦起来多高,还从良?又不是沦落风尘了!不过,田伯光对邓九如一见钟情的对象可是万分好奇。

    “师兄你应该听说过吧,城东那个大凶宅住了个董家娘子,其实啊,他也是男儿身,我第一眼看到他,我的心就姓董了。”邓九如说完,心里面更改,不是姓董,是姓东方。

    不错,这个让小县城议论纷纷的董家娘子,正是东方不败。

    神功并未大成的东方不败先下手为强击败了任我行,自己也受了内伤,当下最要紧的,是先养好伤,然后突破葵花宝典最后一重,只要神功大成,天下间,他就再无敌手。

    天下这么大,他要去哪里养伤?黑木崖不安全,向问天不是省油的灯,任我行之前也有死忠的部下。东方不败想着这些,忽然心里面难以遏制一股想法。

    自从练了葵花宝典,他越来越不喜欢臭男人的东西,他羡慕年轻的女孩儿,喜欢鲜艳的衣服,也想螂僦练郏庑魑谀狙氯赵律窠探讨鞯亩讲话埽荒茏觥

    现在,可以了吧?全当放肆这一回,从另一方面说,这不也是绝佳的掩护吗?

    于是,东方去掉一个字,谐音董姓的董家娘子就出现在了偏僻的江夏县,纵然成为了街坊邻里全县议论的一个话题,却并没有任何一路江湖人士来注意这么一个妇人,谁也想不到,“她”会是东方不败。

    东方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满足中又有些落寞,他可以尽情的穿漂亮的裙子,画最艳丽的妆,可以面对世人大大方方的自称“奴家”,别人也会笑着对她说“董家娘子”,他觉得很舒服。

    可是,又觉得少了点儿什么。小时候遭逢大难被熊大哥救上黑木崖,一步步从小帮众爬起来,那时候他目标很明确,可是现在,任我行已经一败涂地,他的神功即将大成,放眼天下绝无敌手之后,他却觉得寂寞。

    是高处不胜寒吗?东方想了想,摇头,然后轻轻叹息,“董家娘子吗,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能成为谁家娘子,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正自言自语的说完,却见窗户一动,从窗户外跳进一个人影来,东方没动,抬眼看向来人,发现对方是个半大孩子,东方以为,他是个小飞贼,看自己一个“妇道人家”独居,便想着来做一票。

    东方心里想道,就算只恢复了三成功力,对付一个半大孩子小毛贼还是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