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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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样对湘潇?
开心果,鱼翅,半个西瓜,为了她而冲凉水澡,在小招待所里睡硬板床,为了一个吻而差点下跪……那固然是爱。
但是后来的冷漠怨烦,仅仅因为没有立刻得到她,就怒斥,否认,放弃……
这又怎么解释呢?这也是爱吗?
原来她在他这里这么受气,享受到的却是,这世界上所有女孩子,在他这里,所享受到的,最高礼遇。
连像她这样的女孩,都不能征服,如何谈得上,“从来就没有在女孩子面前失败过”呢?
湘潇在心底冷笑,笑天下矫情的女子,笑天下轻狂的男子。
笑冼锐,也笑那个有潘安之貌,邓通之财,子建之才,并把“玩尽世间美女,一不留情,二不缠身。”作为座右铭的肯尼迪。
风流,只不过是发生在高贵人身上的低贱行为,总被雨打风吹去。
她真的很蠢,她居然把他的真心当作了笑话。
她都没有想过:他说,“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女孩子面前失败过”。他一边说,却一边撤退。
可见,他是多么地理智,不合适,就是要当机立断。
他并不会为了那所谓的面子,所谓的自尊,所谓的怕人嘲笑,而强撑。
“你以前有一个女朋友……”湘潇说。
她想说的是:分手很容易,她好害怕。
然而开了头的话,却并不知道怎么再说下去。
“啊,上海外贸学院的。”冼锐抢白道。
呵!他明明说是两个。
如果只选一个,他选的是有才华的那一个。
湘潇一听,心底更抽一口冷气:如果说论漂亮,她差的是一大截,已经够惨的了。如果说论才华,那她差的一定是十万八千里。
“如果把自己当物品奉献出去,而不长脑子,管不了三天。”这是《粉红色的信箱》那本书里老师说的。
很多书她都表示怀疑,但她却偏偏相信这一句。
如果说这东西真的那么管用,那美女就不会离婚了,而美女恰恰是离婚最多的。
“被你征服了?”湘潇冷笑道。
既然他抢白了她,那她就只有冷笑了。
“啊”。他只说了一个字。
他根本就不想谈这个问题,说她不懂她还不服气。
这世界上,贞洁很重要,智商更重要,夫能唱,妇能随,既不强出头,又不拖后腿,最重要。
是啊,他根本就不需要追女孩子,更不需要这么费力地去表达,哪怕是最优秀的女孩子。
“比你有钱的多的是。”湘潇苍白而无力地说了一句。
她不知自己所言,她只是感觉到,面对他那种一言九鼎的傲,她得说点什么来保护一下自己。
说完,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很蠢,很莫名其妙。
然而这一次,冼锐却连一个字也没有回她。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半晌,湘潇才开口问道:“我送你的小船呢?”
她要问问她的小船,那艘系住了她的心的小船。
还有石榴,是湘潇自己,外表并不美丽,但内心却晶莹剔透。
湘潇将一个又一个的大石榴送给冼锐,用心何其良苦。
然而这一次,分别已成诀别,他永永远远,都无法读懂这个,如石榴般晶莹剔透的女孩子了。
“我一直把它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即使你离开了昆明,我也会永久地保存好它。我会把咱们这段缘分,当作一段美好的回忆。我虽然和那个阆中女孩分手了,但是她送给我的那个大洋娃娃,还放在我南昌的家中。”冼锐对湘潇说。
说完,双手交叉,双唇紧咬,头低低的,盯着地毯发呆。
忆往事,何事曾像别时圆?
在缅怀过去的时候,他恰失了现在。
爱一回,伤一回,几时能圆美?
他把它放在办公桌上?每天都会看到它?它就这么重要?!
以后,他会给它换个位置?
他就这么多情,他就这么无情?
他宁肯给它换个位置,也不愿今天晚上饶过她,说声“没关系”。
他到底是多情还是无情?她真的有这么差劲吗?还是她犯了滔天大罪?
这两个月,一定有朋友去过他的办公室了,他一定向他炫耀过它了,他一定会像他在小招待所里对湘潇所说的:我喜欢你,每天都跟我的朋友谈起你,一天到晚谈好几次。
他一定对他的朋友说:“这是我女朋友送的。”了,他一定对全世界都说过了。
他们都知道他的办公桌上有一艘小船,他的手上戴着表示恋爱的戒指,他恋爱了。
“我在昆明有好多的朋友,他们都很关心我的。”前天他曾对她说。
他们都挺关心他有没有女朋友。
早熟的他,心里早就构想好了,心中的女朋友是什么样子的了,是很清晰的:大学毕业,又漂亮能干,又温柔体贴,能同甘,更能共苦,最重要的是,非常非常喜欢他,崇拜他。
寻觅了这许多年以后,却没有一个女孩子能达到他全部的要求。真是让人沮丧。
而湘潇,倒是非常非常喜欢他,连看他的时侯,眼睛都和别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其他条件勉强过关,但缺了大学毕业,却是万万不能的。
他说了,他要送她回南昌上大学。
可是她的言谈举止,现在就已经让他忍无可忍,忍不到那一天了。
这“女朋友”在他心中的位置,虽然比不了他自己,至少也是他心中的航空母舰级别。
不可能随便将就找一个,宁可缺,也不可将就。
这是他踏入社会以后要找的女朋友,跟念书时不一样。
基本上就是,要娶她过门,相守一生的太太了。
他是比照着,比他母亲,更完美的标准去找的。
而湘潇对男朋友的幻想,虽然也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但却是很模糊的。
因为,她周围没有任何人,可以为她提供一个样板。
她只能想想作文选刊或者杂志上的那些男孩子。
但是,她又很清醒地知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直到,她在初三的时侯做了一个梦,她才知道,原来以前所有的男孩子,都与她无关。
她虽然与梦中那个男孩子无缘走到一起,但也与她以前所想像的,或者是周围认识她所识的男孩子——无关。
再说,上高中以后,她的班主任,那个川大教授的女儿,很蔑视她们班上那个找了车辆段工人的女同学,她对她们说:“我们班女生,怎么也要找个大学生。”
那,她就一定要找个大学本科的吧。
尽管,她连专科和本科都分不太清楚,但是她已经知道了本科比专科好。
那不是她的错,是环境的错,是命不好的错。
以她的天分,她觉得自己随便考个本科。
再说,女孩子的眼睛总是往上看的,高中找个大学,也不太离谱。
那么,她对男朋友的幻想,就是找个大学本科的,身高一米七以上,对她好,性格合得来吧。
别的,没要求。
昨天晚上,冼锐明明白白告诉她说,他要娶她,他们要把家安在南昌。
而今天晚上,再提起小船,她也知道他在幻想恋爱,幻想理想中的女朋友,但已经与她,毫不相干了。
难道,她对他说,你违背了诺言?
这个,远远不只是,穿上婚纱就解决了一切问题,那么简单。
说这句话,就像一团棉花,落到一块铁上面一样,毫无意义。
他的心已经不在,而他又那么强大,气势逼人,这瓜,还能够强扭在一起吗?
湘潇本有沉浮不定的缺点,胡乱地舞了几天笔杆子,更是一个容易为一点细微的小事而动情的女孩子。
听完冼锐饱含深情的叙述,她又不认为他坏,他花心了。
相反,他在她面前有些笨拙和本分,自始至终,他都真挚地对她。
因此这段相处,即便是一段痛苦的回忆,也还值得她去回忆。
是呀,他从来都没有在热恋中昏过头,怕被有才华的第一任控制,怕漂亮的第二任没有学历。
而现在,又把既不漂亮又满口废话的她弄丢,那就一点也不意外了。
也就没有那么伤心了。
值得难过的是,下一次,再怎么开始,都不是初恋了。
她这辈子,本来只打算一生一世只认识一个人,只谈一次恋爱的,她也多么想像布什夫人一样说:“我的初吻给了他,我嫁给了他。”
这才是世界上最浪漫的,最动人的情话,而不是其他。
她对猎艳,对男色,没兴趣。
因此,在周围人十二三岁普遍开始初恋的时候,她却那么沉得住气,她的初恋,现在才刚刚开始。
因为,她是有目标的。
但是现在,从他的身上不断地冲来一股强大的气流,将她推开,让她再也无法靠近他。
她是无法回天,回天乏力了。
初恋就这么匆匆结束了,好心痛,好心疼,好迷茫。
他为什么和第一任分手?
因为他想找的是同类,是母狮子。
能够和雄狮一起,护佑狮群,抚育小狮。
而不是与雄狮争锋,或者直接把自己弄成了猎人。
像他这样的人,谈恋爱是在挑选。
挑选一个合适的同类,一个能并肩前行的伴侣,而不是其他的“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分手只是因为不合适,而不是因为花心。
当初,他之所以选择她,他以为她爱好文学,会有一个好的格局。
没想到,她却是那样的琐碎,比婆婆妈妈还婆婆妈妈。
湘潇的心里也很委屈,她一个弱女子,她是婉约派,她怎么可能是豪放派?
沉默了片刻,冼锐看到了湘潇放在地上的行李,终于发觉自己伤了她。
他长吐了一口气,沉痛地说:“其实我这人很健谈的,但是跟你在一起,却找不到话说……”
虽然她的审美一般,但她穿衣打扮,很懂得简单不繁复,倒也让他找不出什么毛病。
但是,这包,有点太艳了,像大甩卖的时候买来的,实在不敢恭维。
湘潇缄默不言,也将目光投到行李包上。
临走前,她和云都傻了,直将行李往楼上搬,然后他们三人,再一起下的楼。
谁也没有想到,她的宿舍是他们下楼的必经之路。
他到她楼下的宿舍,比她到他楼上的房间,容易得多。
时隔一日,果然是她高攀了,而他却是不肯有一点点屈就,不愿走下楼去帮帮她的。
他们明明可以,到宿舍直接去把包拿了,就下楼的。
顿了顿,冼锐又说:“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但是两个人要生活在一起,不仅仅只靠喜欢。我们俩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差异,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起。”
湘潇仍然不言,双唇冷漠:男追女,隔层沙。女追男,隔层墙。
他都这样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遇到困难,想退的是他,他就等着那个天造一对,地设一双的伴侣,从天而降。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站在你面前,却不能与你在一起。
爱情,就是神仙往两个凡人脸上,撒了金粉,因神秘而美好。
如今,金粉掉了,彼此都那么不堪。
开心果是,滕王阁也是。
但是,在一个会背滕王阁序的人眼里,却不是。
哪怕只是一个重建的新楼,它也是与众不同的楼。
因为它的根就在那里,它的美名,就该在它的根那里,流芳百世。
冼锐再次看了看湘潇,心中更有了歉意,又安慰她说:“你回去吧,让我好好想想。如果我错了,那我以后一定还会去西昌找你的。”
哎!缘分已经尽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好找的?还有什么值得去找的?
湘潇的心是何等的敏感,难道她会听不出来,这是冼锐在故意安慰她?
“你将我们的相识,看作一场梦,你从我身边轻轻走过,也就罢了。何必将一堆湿漉漉的柴火,遗失在我心灵的灶边,难道我能不用火星,就将它熊熊点燃?”
湘潇一听,抬眼去望冼锐,连忙说:“我再也不回一串红了,那不是我呆的地方。”
“那我会去你家。”冼锐坚持说。
就在他看湘潇的时候,就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原来是“失意”,将他重重包围。
他忽然真想走近她,真想再次拥有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孩。但是,她却是那么的烫手。
好吧,只要她不再这么倔强,不怕他刚才的话伤到了她,不计较他,勇敢地走过来,他还是愿意原谅她。
如果她真的这么勇敢,那还有什么是她克服不了的呢?
包括,扔掉她的废话。
他以后,倒是他再也不敢轻慢她,打击她了,倒是要佩服她了。
她今天所受到的挫折,可能就是她的天,她的天都快塌了。
然而对他来说,这并不算个什么,他从小都是在刀光箭影中长大的,被刀伤一下被箭刺一下,不算个什么。
再说,他也有一把年纪了,他不再想,像念书时对前女友一样,想分就分了。
现在,他就念她一点情,就是自从相识以来,她从来都不过分要求他的份上,他原谅她,将他翻下床。
为了她,他连云扔了他的馒头,他都忍了,那他就再忍这一次吧。
看他对小王,就知道他为了她,有多能忍了。
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任何人知道她这么过分,也并不存在,丢不丢面子。
而湘潇想的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多年以后,他的心中还会存有这份永恒的情结,还会记起这个心情如水,肤净如瓷的傻女孩吗?
“这不可能,这又不是琼瑶小说里的故事。”湘潇痴痴地想,凄然地一笑。
她想到了过去,也想到了以后,就是没有想到,她现在该怎么办。
她不害怕过去,不害怕以后,但是她害怕现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它,眼睁睁地看着它离她而去。
在平时,她是爱笑的,舒展的,但是一遇到事情,她的内心就像个刺猬一样,把自己重重地包裹了起来。
她自己也知道她这个毛病,不严重,只是有一点点,很容易改变。
但是没有人鼓励她,引导她,告诉她,到底该怎么办。
“时间不早了,你休息吧。我也累了。”冼锐疲倦地道,缓缓地站起了身,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默默地关上门出去了。
他那瘦长的身影,也随之在湘潇的眼帘之中消失了。
他等了她那么久,他看了她那么久,见她半天不来反应,他只有这样说了。
此时时间正是晚上十点,街上灯火通明,两人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却在屋子里闭门修炼,坐而论道理!
外面的世界,也是不能看的,就是走到外面,他也同样看她不顺眼。
得先找一个一模一样的人,然后再去看。
他要找的是一只能比翼双飞的鸟,而不是一个需要他去时时迁就,耗费精力的——人。
他没那个兴趣。
他怎样对湘潇?
开心果,鱼翅,半个西瓜,为了她而冲凉水澡,在小招待所里睡硬板床,为了一个吻而差点下跪……那固然是爱。
但是后来的冷漠怨烦,仅仅因为没有立刻得到她,就怒斥,否认,放弃……
这又怎么解释呢?这也是爱吗?
原来她在他这里这么受气,享受到的却是,这世界上所有女孩子,在他这里,所享受到的,最高礼遇。
连像她这样的女孩,都不能征服,如何谈得上,“从来就没有在女孩子面前失败过”呢?
湘潇在心底冷笑,笑天下矫情的女子,笑天下轻狂的男子。
笑冼锐,也笑那个有潘安之貌,邓通之财,子建之才,并把“玩尽世间美女,一不留情,二不缠身。”作为座右铭的肯尼迪。
风流,只不过是发生在高贵人身上的低贱行为,总被雨打风吹去。
她真的很蠢,她居然把他的真心当作了笑话。
她都没有想过:他说,“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女孩子面前失败过”。他一边说,却一边撤退。
可见,他是多么地理智,不合适,就是要当机立断。
他并不会为了那所谓的面子,所谓的自尊,所谓的怕人嘲笑,而强撑。
“你以前有一个女朋友……”湘潇说。
她想说的是:分手很容易,她好害怕。
然而开了头的话,却并不知道怎么再说下去。
“啊,上海外贸学院的。”冼锐抢白道。
呵!他明明说是两个。
如果只选一个,他选的是有才华的那一个。
湘潇一听,心底更抽一口冷气:如果说论漂亮,她差的是一大截,已经够惨的了。如果说论才华,那她差的一定是十万八千里。
“如果把自己当物品奉献出去,而不长脑子,管不了三天。”这是《粉红色的信箱》那本书里老师说的。
很多书她都表示怀疑,但她却偏偏相信这一句。
如果说这东西真的那么管用,那美女就不会离婚了,而美女恰恰是离婚最多的。
“被你征服了?”湘潇冷笑道。
既然他抢白了她,那她就只有冷笑了。
“啊”。他只说了一个字。
他根本就不想谈这个问题,说她不懂她还不服气。
这世界上,贞洁很重要,智商更重要,夫能唱,妇能随,既不强出头,又不拖后腿,最重要。
是啊,他根本就不需要追女孩子,更不需要这么费力地去表达,哪怕是最优秀的女孩子。
“比你有钱的多的是。”湘潇苍白而无力地说了一句。
她不知自己所言,她只是感觉到,面对他那种一言九鼎的傲,她得说点什么来保护一下自己。
说完,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很蠢,很莫名其妙。
然而这一次,冼锐却连一个字也没有回她。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半晌,湘潇才开口问道:“我送你的小船呢?”
她要问问她的小船,那艘系住了她的心的小船。
还有石榴,是湘潇自己,外表并不美丽,但内心却晶莹剔透。
湘潇将一个又一个的大石榴送给冼锐,用心何其良苦。
然而这一次,分别已成诀别,他永永远远,都无法读懂这个,如石榴般晶莹剔透的女孩子了。
“我一直把它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即使你离开了昆明,我也会永久地保存好它。我会把咱们这段缘分,当作一段美好的回忆。我虽然和那个阆中女孩分手了,但是她送给我的那个大洋娃娃,还放在我南昌的家中。”冼锐对湘潇说。
说完,双手交叉,双唇紧咬,头低低的,盯着地毯发呆。
忆往事,何事曾像别时圆?
在缅怀过去的时候,他恰失了现在。
爱一回,伤一回,几时能圆美?
他把它放在办公桌上?每天都会看到它?它就这么重要?!
以后,他会给它换个位置?
他就这么多情,他就这么无情?
他宁肯给它换个位置,也不愿今天晚上饶过她,说声“没关系”。
他到底是多情还是无情?她真的有这么差劲吗?还是她犯了滔天大罪?
这两个月,一定有朋友去过他的办公室了,他一定向他炫耀过它了,他一定会像他在小招待所里对湘潇所说的:我喜欢你,每天都跟我的朋友谈起你,一天到晚谈好几次。
他一定对他的朋友说:“这是我女朋友送的。”了,他一定对全世界都说过了。
他们都知道他的办公桌上有一艘小船,他的手上戴着表示恋爱的戒指,他恋爱了。
“我在昆明有好多的朋友,他们都很关心我的。”前天他曾对她说。
他们都挺关心他有没有女朋友。
早熟的他,心里早就构想好了,心中的女朋友是什么样子的了,是很清晰的:大学毕业,又漂亮能干,又温柔体贴,能同甘,更能共苦,最重要的是,非常非常喜欢他,崇拜他。
寻觅了这许多年以后,却没有一个女孩子能达到他全部的要求。真是让人沮丧。
而湘潇,倒是非常非常喜欢他,连看他的时侯,眼睛都和别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其他条件勉强过关,但缺了大学毕业,却是万万不能的。
他说了,他要送她回南昌上大学。
可是她的言谈举止,现在就已经让他忍无可忍,忍不到那一天了。
这“女朋友”在他心中的位置,虽然比不了他自己,至少也是他心中的航空母舰级别。
不可能随便将就找一个,宁可缺,也不可将就。
这是他踏入社会以后要找的女朋友,跟念书时不一样。
基本上就是,要娶她过门,相守一生的太太了。
他是比照着,比他母亲,更完美的标准去找的。
而湘潇对男朋友的幻想,虽然也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但却是很模糊的。
因为,她周围没有任何人,可以为她提供一个样板。
她只能想想作文选刊或者杂志上的那些男孩子。
但是,她又很清醒地知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直到,她在初三的时侯做了一个梦,她才知道,原来以前所有的男孩子,都与她无关。
她虽然与梦中那个男孩子无缘走到一起,但也与她以前所想像的,或者是周围认识她所识的男孩子——无关。
再说,上高中以后,她的班主任,那个川大教授的女儿,很蔑视她们班上那个找了车辆段工人的女同学,她对她们说:“我们班女生,怎么也要找个大学生。”
那,她就一定要找个大学本科的吧。
尽管,她连专科和本科都分不太清楚,但是她已经知道了本科比专科好。
那不是她的错,是环境的错,是命不好的错。
以她的天分,她觉得自己随便考个本科。
再说,女孩子的眼睛总是往上看的,高中找个大学,也不太离谱。
那么,她对男朋友的幻想,就是找个大学本科的,身高一米七以上,对她好,性格合得来吧。
别的,没要求。
昨天晚上,冼锐明明白白告诉她说,他要娶她,他们要把家安在南昌。
而今天晚上,再提起小船,她也知道他在幻想恋爱,幻想理想中的女朋友,但已经与她,毫不相干了。
难道,她对他说,你违背了诺言?
这个,远远不只是,穿上婚纱就解决了一切问题,那么简单。
说这句话,就像一团棉花,落到一块铁上面一样,毫无意义。
他的心已经不在,而他又那么强大,气势逼人,这瓜,还能够强扭在一起吗?
湘潇本有沉浮不定的缺点,胡乱地舞了几天笔杆子,更是一个容易为一点细微的小事而动情的女孩子。
听完冼锐饱含深情的叙述,她又不认为他坏,他花心了。
相反,他在她面前有些笨拙和本分,自始至终,他都真挚地对她。
因此这段相处,即便是一段痛苦的回忆,也还值得她去回忆。
是呀,他从来都没有在热恋中昏过头,怕被有才华的第一任控制,怕漂亮的第二任没有学历。
而现在,又把既不漂亮又满口废话的她弄丢,那就一点也不意外了。
也就没有那么伤心了。
值得难过的是,下一次,再怎么开始,都不是初恋了。
她这辈子,本来只打算一生一世只认识一个人,只谈一次恋爱的,她也多么想像布什夫人一样说:“我的初吻给了他,我嫁给了他。”
这才是世界上最浪漫的,最动人的情话,而不是其他。
她对猎艳,对男色,没兴趣。
因此,在周围人十二三岁普遍开始初恋的时候,她却那么沉得住气,她的初恋,现在才刚刚开始。
因为,她是有目标的。
但是现在,从他的身上不断地冲来一股强大的气流,将她推开,让她再也无法靠近他。
她是无法回天,回天乏力了。
初恋就这么匆匆结束了,好心痛,好心疼,好迷茫。
他为什么和第一任分手?
因为他想找的是同类,是母狮子。
能够和雄狮一起,护佑狮群,抚育小狮。
而不是与雄狮争锋,或者直接把自己弄成了猎人。
像他这样的人,谈恋爱是在挑选。
挑选一个合适的同类,一个能并肩前行的伴侣,而不是其他的“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分手只是因为不合适,而不是因为花心。
当初,他之所以选择她,他以为她爱好文学,会有一个好的格局。
没想到,她却是那样的琐碎,比婆婆妈妈还婆婆妈妈。
湘潇的心里也很委屈,她一个弱女子,她是婉约派,她怎么可能是豪放派?
沉默了片刻,冼锐看到了湘潇放在地上的行李,终于发觉自己伤了她。
他长吐了一口气,沉痛地说:“其实我这人很健谈的,但是跟你在一起,却找不到话说……”
虽然她的审美一般,但她穿衣打扮,很懂得简单不繁复,倒也让他找不出什么毛病。
但是,这包,有点太艳了,像大甩卖的时候买来的,实在不敢恭维。
湘潇缄默不言,也将目光投到行李包上。
临走前,她和云都傻了,直将行李往楼上搬,然后他们三人,再一起下的楼。
谁也没有想到,她的宿舍是他们下楼的必经之路。
他到她楼下的宿舍,比她到他楼上的房间,容易得多。
时隔一日,果然是她高攀了,而他却是不肯有一点点屈就,不愿走下楼去帮帮她的。
他们明明可以,到宿舍直接去把包拿了,就下楼的。
顿了顿,冼锐又说:“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但是两个人要生活在一起,不仅仅只靠喜欢。我们俩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差异,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起。”
湘潇仍然不言,双唇冷漠:男追女,隔层沙。女追男,隔层墙。
他都这样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遇到困难,想退的是他,他就等着那个天造一对,地设一双的伴侣,从天而降。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站在你面前,却不能与你在一起。
爱情,就是神仙往两个凡人脸上,撒了金粉,因神秘而美好。
如今,金粉掉了,彼此都那么不堪。
开心果是,滕王阁也是。
但是,在一个会背滕王阁序的人眼里,却不是。
哪怕只是一个重建的新楼,它也是与众不同的楼。
因为它的根就在那里,它的美名,就该在它的根那里,流芳百世。
冼锐再次看了看湘潇,心中更有了歉意,又安慰她说:“你回去吧,让我好好想想。如果我错了,那我以后一定还会去西昌找你的。”
哎!缘分已经尽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好找的?还有什么值得去找的?
湘潇的心是何等的敏感,难道她会听不出来,这是冼锐在故意安慰她?
“你将我们的相识,看作一场梦,你从我身边轻轻走过,也就罢了。何必将一堆湿漉漉的柴火,遗失在我心灵的灶边,难道我能不用火星,就将它熊熊点燃?”
湘潇一听,抬眼去望冼锐,连忙说:“我再也不回一串红了,那不是我呆的地方。”
“那我会去你家。”冼锐坚持说。
就在他看湘潇的时候,就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原来是“失意”,将他重重包围。
他忽然真想走近她,真想再次拥有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孩。但是,她却是那么的烫手。
好吧,只要她不再这么倔强,不怕他刚才的话伤到了她,不计较他,勇敢地走过来,他还是愿意原谅她。
如果她真的这么勇敢,那还有什么是她克服不了的呢?
包括,扔掉她的废话。
他以后,倒是他再也不敢轻慢她,打击她了,倒是要佩服她了。
她今天所受到的挫折,可能就是她的天,她的天都快塌了。
然而对他来说,这并不算个什么,他从小都是在刀光箭影中长大的,被刀伤一下被箭刺一下,不算个什么。
再说,他也有一把年纪了,他不再想,像念书时对前女友一样,想分就分了。
现在,他就念她一点情,就是自从相识以来,她从来都不过分要求他的份上,他原谅她,将他翻下床。
为了她,他连云扔了他的馒头,他都忍了,那他就再忍这一次吧。
看他对小王,就知道他为了她,有多能忍了。
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任何人知道她这么过分,也并不存在,丢不丢面子。
而湘潇想的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多年以后,他的心中还会存有这份永恒的情结,还会记起这个心情如水,肤净如瓷的傻女孩吗?
“这不可能,这又不是琼瑶小说里的故事。”湘潇痴痴地想,凄然地一笑。
她想到了过去,也想到了以后,就是没有想到,她现在该怎么办。
她不害怕过去,不害怕以后,但是她害怕现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它,眼睁睁地看着它离她而去。
在平时,她是爱笑的,舒展的,但是一遇到事情,她的内心就像个刺猬一样,把自己重重地包裹了起来。
她自己也知道她这个毛病,不严重,只是有一点点,很容易改变。
但是没有人鼓励她,引导她,告诉她,到底该怎么办。
“时间不早了,你休息吧。我也累了。”冼锐疲倦地道,缓缓地站起了身,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默默地关上门出去了。
他那瘦长的身影,也随之在湘潇的眼帘之中消失了。
他等了她那么久,他看了她那么久,见她半天不来反应,他只有这样说了。
此时时间正是晚上十点,街上灯火通明,两人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却在屋子里闭门修炼,坐而论道理!
外面的世界,也是不能看的,就是走到外面,他也同样看她不顺眼。
得先找一个一模一样的人,然后再去看。
他要找的是一只能比翼双飞的鸟,而不是一个需要他去时时迁就,耗费精力的——人。
他没那个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