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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不合脚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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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九月,黄叶飘零,乡间的小路两旁,绿叶深厚,不少植物已沾染上枯黄,渐渐走向枯败。

    树梢叶尖带着露珠,被秋风扫落,有些寒凉。

    老旧的教学楼上,电子铃声准时响起,唤醒还没进入学习状态的孩子,催人奋进。

    很快,校园内外,朗读声整齐悦耳,传遍云霄。

    孟萦站在门口,眺望教学楼,此刻,在里面坐着的,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栋梁,是祖国的未来。

    少年强则国强,里面的孩子只要肯努力,不放弃,未来必然光明。

    而她的未来,她已经看不到了。

    她看不到她脚下的路,不知该往何处行走。

    在这世上,又有多少人和她一样?迷茫彷徨,一叶障目,踌躇徘徊,在生活里兜兜转转,看不到希望,看不见归路。

    也许,这就是长大的悲哀!

    不,不对,这是她的悲哀。……孟萦自嘲,心里空落落的。

    不远处,机器轰鸣,穿着长袖T恤,牛仔长裤的季怀正坐在机器旁,眼睛眨也不眨的望着机器。

    季怀什么时候起床的,孟萦不知道,她那时睡得正香。

    模糊记得,季怀起床煮面条吃的时候,问过她,要不要起来吃点。

    中午,放学铃响起,学生们陆陆续续的走出学校,学校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没一会儿,季怀装了孔,停下钻机,回去吃饭。

    进屋,桌子已经摆上了热腾腾的饭菜,还有洗手洗脸的热水。

    季怀会心一笑,这,才像一个家的样子。

    孟萦见他进来,笑了,“快洗手,洗脸,可以吃饭了。今天下班怎么比昨天晚了些?饭菜都快冷了。”

    季怀将东西放下,边洗手洗脸边说道:

    “胡老师要回家吃饭,见马上就可以收孔了,不想跑来跑去的,一直守着,打完收了孔才回来,晚了点。”

    孟萦将帕子递给他,“也没晚多久,跑来跑去的,确实麻烦。”

    季怀“嗯”了一声,将帕子挂号,“以后,你煮好了饭,就先吃,不用等我,我回来,热热就好了。”

    孟萦拿碗盛饭,笑笑,“这怎么行?你又不是不回来吃饭,等等没事。”

    季怀心暖暖的,笑了,“做我们这行,就这样,没个定时的。”

    “这个工地,就我一台机器在上面,还能偷个闲,除非像刚才这样,甲方等收孔,平时还能按时回来。”

    “要是在大工地,七八台,十多台钻机,都在抢孔,遇到好打的孔,一个小时就是一二十米,几大百,跟抢钱一样,谁还顾得上吃饭。”

    孟萦端着碗,愣了下,问道:

    “一个小时几大百,确实跟抢钱差不多,不过,还是尽量按时吃饭对身体好点。”

    季怀扒了两口饭,边吃边说道:

    “以前,我一个人,没得法,只能饿着。现在,不是有你了吗?”

    “以后,要是忙了,回不来,我就给你打电话,你用大碗给我打点饭,装点汤或者带瓶水,给我送过去就行了。”

    孟萦望着他,勾了勾嘴角,“你还真不客气。”

    季怀堆满了笑容,“你是我媳妇,我和你客气啥?”

    一连上了两天。

    晚上,季怀回来,笑着和她说,这工地明天就能打完了。

    第二天中午,季怀回来,拉着她出门逛街。

    孟萦换了身衣服,穿着高跟鞋,背着手机和钱包,叹了口气。

    季怀锁了门,站在路上,等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看到有车进过。

    坐着摩托车,到安阳县内。

    下车的地方,是一处景点。

    说是景点,其实也算不上,就一条河,什么看的都没有。

    街上人很多,站在围栏旁,吹着河风,逛街。

    孟萦走了没一会儿,脚后跟又开始痛了。

    和叶孤城从医院出来后,她就没再穿过高跟鞋,这次来淮市,为了搭衣服,她穿了双中跟的高跟鞋。

    也不高,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穿一次脚后跟痛一次,也不知道是不是长时间没穿高跟鞋,不习惯的缘故?

    走着走着,季怀感觉她全身的重量都快压到他身上了。

    季怀低头看了她脚上的鞋子一眼,皱眉,“脚不舒服?”

    孟萦点头,“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两次穿高跟鞋,脚都又酸又痛的,以前穿高跟鞋,也没有这样过,真郁闷。”

    季怀想也没想就转过身,蹲在她面前,拍拍肩膀,道:

    “上来,我背你。”

    孟萦犹豫了一下,趴到他背上,小声的在他耳边说道:

    “我们到那边找个地方坐坐,遇到鞋店,买双平跟的。”

    季怀背着她慢慢走,“嗯。”

    街上的人都朝他们俩看,孟萦有些不好意思,趴在他耳边问他,“我是不是太重了,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季怀耳朵有点痒,捏了捏她的屁股,打趣道:

    “是有点重,不过,还背的动,就当是提前练习了。”

    “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孟萦恼羞成怒,挣扎着要下来。

    季怀托着她的手紧了紧,紧紧的勒着她,不让她从背上掉下来,哄道:

    “我说笑的,你一点都不重,真的。”

    孟萦:“……”

    不知道胖是女人最不愿意听到的字吗?

    季怀背着她一直走,差不多走了半条街,才找到一家鞋店。

    孟萦直接略过有跟的,选了又选,最后选了双皮面的小白鞋。

    小白鞋好看,但容易脏,皮面的,用湿帕子抹抹,鞋刷子刷刷,还能弄干净。

    要是网面的,就特别难清洗。

    孟萦最讨厌麻烦,喜欢小白鞋又讨厌刷鞋。

    穿着新鞋子出来,孟萦恨不得将高跟鞋丢垃圾桶里,又舍不得。

    这都是她花钱买回来的。

    季怀看着她,一脸无语,提着她手上的鞋子就扔进垃圾箱里。

    孟萦瞪他,“丢了干嘛。”

    季怀拍了拍手,“不能穿,不丢了,留着干嘛?当摆设啊?”

    孟萦嚣张的气焰顿时就矮了三分,低着头,看着脚上的新鞋子,弱弱的反驳道:

    “不能穿了,那也是花钱买的。”

    季怀一脸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能穿的衣服,还可以做其他的,不合脚的鞋子,除了丢掉,一无是处。”

    孟萦木楞的望着他,总有种他在一语双关的感觉。

    叶孤城之于她,就像这双不合脚的鞋子,穿着脚受不了,丢了又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