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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规则

作者:何时秋风悲画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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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凤栖哎哎了几声,却没了回应。

    苦笑不已。

    老先生,我也想回故乡啊,我一点也不想参与这场厮杀,你倒是让我坐个顺风车啊!

    话说,故乡?

    李凤栖眼睛一亮,陷入了沉思。

    人类已经消失。

    回什么故乡,哪个故乡?

    难道……

    自己和所有的天选之子真的只是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空间,而真正的地球上大家依然平安的活着。

    但也说不通。

    既然还在地球上的另一片空间,就不该说是故乡。

    毕竟还在地球。

    只是时空不一样了而已。

    何况,造就这一切的人,似乎也不仅仅是地球人类能做到的事情,莫非陈树老先生口中的故乡,还有其他一层含义?

    李凤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只能听陈树老先生的话,继续前行,等待水落石出。

    收回思绪,眼角一跳。

    弓呢?

    短刀呢?

    陈树带着吴丽华走后,被冻在寒冰中的长弓和短刀,竟然不翼而飞,冰面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似乎……被人凌空取物了?!

    要不要这么坑爹。

    我辛辛苦苦和吴丽华斗智斗勇,最后一无所获?

    是谁?

    应该不是天选之子,貌似还没这么厉害的人物,况且若是有如此厉害的天选之子,老先生陈树怎么着也该帮自己一把。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我觉得我还是可以再拯救一下的。

    万幸长枪龙胆还在。

    云天之上,端坐的女子一手长弓射日,一手短刀遗忘,笑呵呵的,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陈树远赴星空,却在《春秋》上留了一手,救走吴丽华。

    她并不反对。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而且她也没法。

    如今的陈树,已不是她一个小狐狸能赢的。

    吴丽华没死,那么李凤栖也不该得到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

    嗯,都是仿品。

    所谓仿品,是用正品一丝神魂所铸。

    所有的仿品,只要天选之子一死,无论是谁赢,都必须送还原主,而不会成为胜者的战利品,同理,李凤栖得到的朝歌,若是他死了,也会直接回归商皇之手。

    长枪龙胆不一样。

    它并非仿品,而且在九州是无主之物,李凤栖得到了,就是他的。

    这也是规则。

    这个规则是死的。

    女子笑眯眯的表示头疼,“哎哟,老先生嘞,你救走吴丽华也便罢了,为何要帮助李凤栖啊,现在这座空城可就成他的老巢了。”

    陈树那一手并非禁锢结界那么简单,而是改变了结界的规则。

    从此以后,结界不再收缩。

    李凤栖可以出去,但别人……想进也行,但只有境界、实力和李凤栖相当的天选之子才可以。

    公平!

    陈树只是为李凤栖留下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

    当然……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某个天选之子强大到可以直接破碎结界进入,毕竟结界设定的强度并不高,突破秘境踏入玉璞境就能做到。

    李凤栖能得到短时安宁。

    女子起身,蹦蹦跳跳,踏云远去,“我是小狐狸,逍遥又美丽,奉命回故地,不用再受气,坐在白云里,演了一场戏……”

    李凤栖没得到长弓和短刀,有些小小遗憾,旋即欣喜万分。

    背上不疼了。

    伸手一摸,伤口已经愈合。

    数次被吴丽华震伤的五脏六腑,也没了丝毫不适。

    痊愈了。

    这必然是陈树最后墨韵飘散如烟的顺手之举,儒家高人嘛,小说里的儒家圣贤都能出口成宪,对于陈树而言应该也不难。

    提着龙胆,抱着《春秋》,佩着朝歌,找了一座小别墅。

    生活不能亏待自己。

    天色已微明。

    李凤栖一觉到黄昏,起床弄了些吃食,锻炼半个小时,泡了杯茶带入书房,看着老先生陈树留给自己的厚重古卷。

    《春秋》。

    四书五经之一。

    又称《麟经》或《麟史》,古代儒家典籍之一,也是周朝时期鲁国的国史,后世盛行的大多是孔子修订那一版。

    其中《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被称为春秋三传。

    春秋,又是一个时代。

    是中国历史东周前半期历史阶段。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东周开始的一年,是春秋之始,公元前476年,战国前夕,总共295年,是春秋之末。

    又有两种说辞,春秋止于公元前453年,韩、赵、魏灭智氏,和止于公元前403年的三家分晋。

    这本《春秋》是哪种?

    老先生陈树说这这本书是春秋,实际古卷封面上的两个字李凤栖有点不认识。

    应该是古篆。

    两个字溢着厚重、沧桑、悠远之意,一眼望去,内心深处便有深陷一段漫长岁月的泥泞感,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翻开第一页,一行行古篆瞬间将李凤栖压得头晕眼花。

    闭目,凝神。

    片刻后恢复清宁,再看。

    依然瞬间头晕眼花。

    不信邪。

    再试。

    许久后李凤栖一声哀叹,这书有点邪门,无论自己怎么尝试,只要目光一落向第一页的内容,立即头晕眼花。

    半点不由人。

    这书大概也讲缘分吧,毕竟属于修行的世界,无奇不有。

    意欲去翻第二页。

    愣住。

    第二页到后面的张页,似乎凝滞在一起,无论李凤栖用尽多大的力气,哪怕周天气脉运转动用灵力,也依然翻不开。

    李凤栖啼笑皆非。

    不知道老先生陈树送书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空守宝山而不得,李凤栖当下很忧郁啊,他是真的羡慕陈树朝闻道而夕入青云,以为自己看了《春秋》之后也能如他一般。

    还是太天真了。

    无奈收好《春秋》,只能留待以后慢慢参透。

    盘膝而坐,运转《太虚经》。

    陆旭说过,杀一个天选之子,实力就会精进,自己杀了他后,确实开辟了秘境,这一次虽然没杀吴丽华,万一实力还是飙涨了呢。

    气运周天,神识内观。

    先观己身。

    广漠无边世界里,峥嵘山脉如卧龙,代表着五脏六腑的十一座耸入云霄的大山,疤痕累累……皆是败吴丽华所赐。

    代表血肉的广阔平原,青草依然生机盎然,不过多了一道巨大的疤痕,需要一些时日才能恢复原貌。

    应该是背上的伤。

    平原间代表着气脉和血脉的大江、溪流依然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