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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主编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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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杯!喝个痛快!……我没醉,让我喝。”

    正在聚精会神看书的宁采臣,被这突然发出的声音吓一跳,手一抖,书本都差点掉了。

    女人的声音,声音是从隔壁发出的,这里还有人么?宁采臣拉开纱帘,在旁边的一张病床上看到了一个女人。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最上面的两个扣子没有扣好,应该不是故意的,挺着那么大的胸部,想要扣起来也不容易。下身是黑色的短裙,黑色的丝袜,床边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长发用一根紫色的发带束缚着,发尾微微有些曲卷,脸上看起来很干净,没有化妆,只是脸色有些憔悴。紧闭着眼睛,眉头微微皱着,嘴里在不停地嘀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人的容貌与精神状态息息相关,精神差的人容颜都会褪色三分,即使是这样,这个女人还能看得出有几分的姿色。

    宁采臣对于喝酒,还醉酒的人,印象一直不怎么好。而且在梦中还在喝酒的酒鬼,宁采臣更是不喜,所以宁采臣对于这个女人的第一感官不怎么样。

    看书,宁采臣喜欢在安静的地方,身边躺着一位酒鬼,就算没有打扰到他,他也会感到不自在。

    现在时间也不早,算了,先去投稿吧。出版社的编辑下班那就麻烦了。

    “采臣,帮我看一下店,我现在要出诊。”

    走出去,宁采臣便看到许仙正在非常熟练快速地整理着他的医药箱,看到宁采臣出来,说道:“有位病人得了急症,我现在要上门诊治,店你先照看一下,如果到七点我还没回来,你就直接关门。还有,病床上有人在休息。”说着,许仙已经整理好需要的东西,在一个年轻人的带领下,走进门前的一辆黑色汽车。

    出诊,在这个城市已经是非常少见。现在生病什么的,大多都直接去医院,科技的发展,也使得那些行动不便的病人,去医院也不会困难。就算是一些急症,大多也都是叫救护车,很少有人要求医生上门诊断。这其中也有一些硬件的原因,出诊能带去的只是一些简单的器具,比之去医院详细诊断远远不如。

    许仙出诊,很大的原因是由于患者对许仙的信任。这是他在这两年间治好无数病人,精湛的医术让患者认可,名医之名的传播,才会出现的情况。

    有一些人相信,许仙即使只是用着简陋的器具,只靠着望闻问切这传统的技艺,也比在医院用那些高科技医疗器具的医生强。这自然是有些盲目崇拜在内,许仙一般会劝这些得了急病的人去大医院,及时得到治疗。他的医术再强,也会受到客观条件的影响,不比医院的全面。

    但是总有一些顽固的人,他们就是要许仙去诊断,才会安心。所以许仙偶尔也会出诊,去病人的家里。

    许仙是一个心很细的人,出诊的时候,一般是会直接关门的。现在让宁采臣照看一下,很大的原因是在病床上休息的那个女人,不想打扰那个女人的休息。

    宁采臣很了解许仙,也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他坐到医师的位子上。不是坐诊,他对医术没有什么研究,嘛,不过上门的人也不一定都是生什么大病,也有不少的人只是来买几片创可贴,或者有些中暑,要几瓶藿香正气水,还有一些受惊的孩子,买几盒珍珠粉……这些非处方药,宁采臣还是能帮忙的。

    不知道是路途遥远,还是病人真的病情严重,现在还没稳定下来,许仙到七点的时候也没有回来。

    期间,宁采臣接待了七位上门就诊的病人,其中五位听到许仙出诊,说明天再来,有两位在店里等一会儿,发现许仙没回来,也离开了。有两位是上门买东西的,一个是筋骨有些扭伤,买了一瓶红花油和治疗扭伤的贴膏,另一个则是一位家庭主妇,手指不小心被切到,宁采臣简单的帮她消毒,然后一贴创可贴完事。

    天色这么晚,投稿是不可能,只能改天,现在是该回家吃饭。

    只是,病床上的那个女人,现在还在睡觉吗?不管是不是打扰,现在也只能强行叫醒她。

    拉开帘子,宁采臣看到一个女人正坐在宁采臣先前休息的床上,手上翻阅着一本白皮书。醒了啊,还一直静悄悄的没发出任何声音,他还以为她一直在睡觉呢。女人手上的书,正是宁采臣自己装订的《福尔摩斯侦探集》,这个女人,随随便便就翻看别人的书,真是没礼貌。

    宁采臣没好气道:“现在要关门了,麻烦把书还给我。”

    “这书是你的?”女人的声音好像在极力压抑着。

    “当然是我的,我要离开了,把书还给我,还要店门要关了,你也收拾一下。”宁采臣拿过书包,并伸手抓住白皮书,想要把书放回书包。却发现女人很用力的握着书,宁采臣一用力,还拿不过来。什么意思?宁采臣眉头一皱,看着女人,发现这个女人抿着嘴巴,盯着他,眼神十分的火热。

    “看样子是新打印出来的,我能肯定这本书绝对没有出版过。”女人的手紧紧地抓着书,直视着宁采臣的眼睛。

    “我正打算这两天去出版社走一趟。”看她捏得太紧,担心把书弄折皱的宁采臣一直看着她的手,发现这个女人还挺讲究的,虽然很用力地握着书,但拿捏的位置和力道都不会太过分,并不会对书籍造成什么损坏。

    听到宁采臣这句话,女人的眼神变得更加炽热,因为这句话透露出一个信息,这本书的主人就是这个男孩!

    她站了起来,以穿着高跟鞋,比宁采臣高出半个头的优势,靠近宁采臣。红唇微动,吐出热气,微微贴身对宁采臣道:“这是一本好书。”

    宁采臣叹一口气,放开拿着书的手,后退几步,与过于靠近让他有些不舒服的女人拉开距离。

    “有话直说。”宁采臣看出来,这个女人看上了这本书,她是一位出版社的编辑?

    “我是杂志社的主编,这是我的名片,我想签下你这本书。”发觉宁采臣的不自在,女人也退一步,坐赶集到床沿上,把书轻放在床上,从口袋之中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宁采臣。

    主编?酒鬼主编,好像不怎么靠谱。出于礼貌,宁采臣还是接过名片。

    名片很简单,白底黑字,杨晴,智慧果杂志社的主编,旁边还有她的电话和杂志社的图标。看样子这个主编还是货真价实的,不过宁采臣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好,把这本书交给一个酒鬼,似乎也太不负责了。而且杂志社并不能直接出版,只能在杂志上连载,不怎么符合他的初衷。以后要出版还是要找其他的出版社。

    太麻烦,还是直接找出版社,干脆简单。

    “我会考虑的。”点点头,宁采臣没有直接拒绝,他把床上的书拿起,放入书包之中,打算离开。

    杨晴在社会上打拼的时间不短,见过各色的人,宁采臣这样的态度,她马上明白过来,他这是在拒绝。让宁采臣离开,错过这个机会?

    杂志社的主编,听起来好听,若不是智慧果已经衰败破落,又怎么会让年纪轻轻资历尚浅的她当上主编。智慧果也曾经辉煌过,但也正是由于曾经的辉煌,让其全体上下的眼睛都被蒙蔽,他们变得高傲盲目,固守着以前的策略,眼睛只看到过去。然后,他们的辉煌也终于变得只存在于过去。读者渐渐减少,一位位作者离开,一个个有实力的编辑离开,社长换人,主编出走。

    现在的智慧果,只剩下一个空壳,在苟延残喘着,用不了多久,就将完全倒闭。

    她当上这个主编,自然是希望杂志社在她手中重新崛起,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智慧果衰败至此,已经无力回天。就算她再努力,在一个缺少内容的杂志社,也没办法做成任何事。

    支撑了一年的时间,现今终于无法再坚持下去,这个她注入心血和青春的地方,将要消失。

    所以她借酒消愁,酒量不大的她就进了这家诊所。

    然后她看到这本书,这书并不是在市面上买的,而是直接打印,个人装订的。当了多年的编辑,本能之下,她拿起这本书。

    《福尔摩斯侦探集》很普通的名字,这是侦探小说,是智慧果主打的类型。‘血字的研究’也就是说这只是其中的一部,看来写这本书的人心还挺大的,想把它发展成为一个系列。然后她看到了角落的笔名,盗梦者,没有听说过,看来是一位没有名气的新人作者。

    字写的倒是不错,不知道内容怎么样,怀着这样想法,她翻开了书。她没抱什么期待,一位名不经传的新人,写的还是侦探小说,很难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然后……情节的离奇曲折,惊险引人;结构的巧妙安排,丝丝入扣而悬念丛生;前后呼应而跌宕起伏,使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这本书,绝对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侦探小说!她心中重新燃起火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有可能会是智慧果重新崛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