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欢喜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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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明尚正在厨房忙活着,是的,厨房。

    被那个白衣大妈抓住后,倒是没有生命危险,却被抓来当苦力做早饭。

    “让一个六岁小孩做饭,这个孤儿院有没有人性啊!”秦明尚愤怒的搅拌着粥,他真想投点毒进去。

    阻止他行动的有两点,第一他们等会的早餐估计也是粥,第二他没有毒药。

    一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何途小少爷第一次进厨房贡就献给了逃生游戏。

    此刻他正切着萝卜丁,这些也是要加入粥中的,但是却是给大妈她们喝的才加,所有孤儿只能喝白粥。

    他切得很慢,生怕切到手,而且切出的萝卜丁非常的不均匀,有的大有的小。

    他一边切成萝卜丁……嗯,萝卜块,一边和秦明尚说:“有人性的孤儿院也不可能变成‘孤儿怨’,别抱怨了……”

    “抱我吧。”秦明尚特别抖激灵的接上了段子。

    “滚!”

    何途举着刀和要砍人一样,但是很快他的刀就被抢了。

    秦明尚:“还是我来切吧,至于小少爷你就去搅拌粥吧。”

    何途也没推辞,踩上小板凳开始搅粥。

    实际上如果单纯煮粥也不需要一直搅拌,但是这锅粥太大了,不搅拌一下上面还是米汤水。

    何途:“不过这样子也好,省得他们给我们炖人肉汤,不喝不好,喝更不好。”

    秦明尚:“我们也只能这样子安慰自己了。”

    何途:“说起来,我们完成任务会不会获得什么NPC的好感度啊,就像是上一个世界一样。”

    秦明尚:“也许吧。但是上一个世界的好感度没派上什么用场。我估计又是久一诺和夕打破了平衡。原本的任务流程应该是我们获得NPC的好感度,然后NPC告诉我们一些线索,然后我们推测出通关条件是去后山挖尸体。”

    何途:“有可能的,说起来这个世界我还没有见到过久一诺。”

    秦明尚:“希望她在,她在就有大腿抱。”

    何途:“呵,你还敢抱久一诺的大腿,你就不怕夕砍了你吗?”

    秦明尚:“我说的又不是肢体意义上的抱大腿,你脑袋瓜子里面想的都是什么了?”

    两个人吵吵闹闹,倒是显得逃生游戏没有那么吓人了。

    【果然这就是一对欢喜冤家。】

    【我又想磕CP了,清明上河图冲啊!】

    【CP可以冷门,但是不能邪门。】

    护工庄斌见到了吃早餐的时间,院长还没有来,于是去了院长住的地方。

    路过玫瑰花园他看到被挖出来的尸骨吓了一大跳,生怕再被第三个人看到了,连忙将其埋回去。

    他埋完,擦了擦额角的汗水。

    这里的护工都知道孤儿院的小孩永远不会有变成大人的一天,所以才敢肆无忌惮的欺他们。

    但是再小的孩子也会反抗,他们联合起来的力量在十年前就已经展示过了。

    院长等人自然不会再让小孩们重新团结起来。

    庄斌小跑几步,想告诉院长玫瑰地不知道被谁翻开了,但是敲了几次都不见开门。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从窗户将头探了进去,就看到一个俊美的男人正给一个小女孩喂粥。

    小女孩有着一双漂亮的绿色眼睛,白嫩嫩的小脸很想让人捏一下,她的声音奶声奶气的,语调却和大人一样成熟:“我自己能吃,不需要你喂。”

    “这么小的诺诺实在是太可爱了,就让我喂嘛,就当提前锻炼一下养女儿好不好?”

    男人说着又将小勺子送了送。

    小女孩这次倒没有特别抗拒:“你喜欢女儿?”

    “只要是姐姐生的,我都喜欢,”男人说着,突然笑了起来,“不过姐姐现在也是一个小孩了。”

    这是什么诡异的场面?为什么一个大男人要喊一个只有六岁的小豆丁做姐姐?

    不等他想清楚,他的衣领子就被人提了起来。

    他回头一看,提着他的是一个皮肤白得发光的金发少年。

    日对着庄斌笑道:“早安,你是来给我送早餐的吗?”

    他那双冒着绿光的眼睛分明是把庄斌当早餐了,果不其然他的下一句话就是:“我可以吃掉你吗?”

    夕并不是对外界毫无察觉,只是懒得去管而已,而现在他是不能不管了。

    “日,放下他。”

    日有点委屈巴巴的,像是一只面对美味,却被主人呵斥不许吃的大金毛。

    但是他还是什么都没说,乖乖的将庄斌放下了。

    【突然觉得夕和日也可以组成CP来磕。】

    【夕本身的意思就是傍晚的太阳吧?】

    【对对对,夕说过他的名字是纪念一次日落,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样的日落值得用名字去纪念。】

    【那就叫双日CP?】

    【你们真的是一本正经的考虑吗?久一诺还在旁边了!冷漠腹黑霸道君王X吃货忠犬臣子再带感,你们也不能这样子啊!】

    【楼上的秀儿,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支持还是反对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冷漠腹黑霸道有一个字和夕有关系吗?】

    庄斌刚刚被放下,马上拔腿就跑。

    但是夕让日放下,而不是放走,所以他迈出第一步,就迈不出第二步了。

    日一只手掐着庄斌的脖子,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看不见,金色的睫毛仿佛阳光落在上面忘记收回:“你真的想被我吃掉吗?”

    【说实话,我之前还真心喜欢过日。但是现在看来……丧尸果然是丧尸,是会吃人的。】

    【我还写过我本人和日的同人文,文中原本有一句“你想被我吃掉吗?”这个吃掉是带颜色那种,但现在看来,带的不是黄色而是血色啊!】

    【果然再乖巧的丧尸也是时时刻刻想把人类拆吃入腹。】

    【真.拆吃入腹。】

    久一诺吃完最后一口皮蛋瘦肉粥,就从夕怀里面跳了下来,哒哒哒的跑去问庄斌他知道的信息。

    夕没有去追,看着她的背影,默默捂住了下半张脸。

    姐姐真的好萌。

    【可惜久一诺有点白切黑,哪怕她现在再可爱,下一秒都能抽出一把电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