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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摸两下小手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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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传说中的二老板?

    红姐是第一次见金铃。

    她没想到金铃这么年轻,还漂亮。

    一看气质就是那种大家闺秀型的。

    那句老板娘完全是下意识喊出的,虽然这也只是她的猜测。

    郑烨咳嗽一声。

    “是二老板。”

    还没在一起呢,不能瞎喊。

    红姐一脸尴尬,喊错了?

    金铃脸色羞红,却并没有否认。

    “红姐辛苦了,叫我铃铃就好。”

    “金总。”

    红姐打拼多年,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再年轻人家也是老板。

    “两位老板来公司是有什么安排吗?”

    红姐问道。

    “我们来录首歌,录音室装好了吗?”

    这个是租下这里的时候就规划好的,只是郑烨很快就去京都参加比赛了,一直是红姐在看着弄。

    “好了,测试过没有问题。”

    别看公司不大,这个录音棚可没少花钱。

    可以说是照着许大龙的豪华录音棚复刻的。

    但是时间紧,没有许大龙的那么完善。

    怎么说无虑传媒也是个以音乐起步的娱乐公司,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以歌曲制作为主。

    这个钱,不能省。

    红姐说完站在原地,等待老板下一步吩咐。

    郑烨看看她,“还有事吗?”

    “没了。”

    没事郑烨就不再理她了,径直走向了录音室。

    金铃走到红姐旁边,柔声说道:

    “红姐辛苦了,没什么事就下班吧,不用在公司耗着。”

    红姐很想说,她家在魔城,江城这边是租的房子。

    让她回家,还不如在公司待着舒服呢。

    尤其是她这种事业刚有点苗头的中年女性。

    恨不得住在公司,哪怕没什么事做。

    但是老板发话了,她要是意识到不到问题,那她就是傻子。

    “谢谢老板,那我就先回去了。”

    走的时候还不忘好奇的偷偷打量一下两人。

    办公室,二人世界?

    这事要跟章瑟晚说一声。

    在她心里,章瑟晚和她才是一伙的。

    她内心当然是希望章瑟晚能和郑烨走近一点,关系越近越好。

    最好是能当老板娘。

    这个金铃不知道什么来头,但一看就是还没得手。

    没得手那就还有机会。

    得让章瑟晚主动点,不然后悔都没地哭去。

    想到这里,她一个电话打给了章瑟晚。

    “晚晚,你干嘛呢?”

    “我要去上课,怎么了?”

    红姐把刚刚的事给她一说。

    “你别说你不喜欢郑总?”

    红姐过来人了,这些事看的一清二楚。

    “我...”

    章瑟晚嘴上不想承认。

    但她知道,学长很好,对她也好,她确实有好感。

    “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我俩才是一伙的,我能害你吗?

    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你不争取,那可就是别人的了。”

    红姐继续添油加醋。

    “你是没看到他俩的样子,那金铃一双眼睛都快粘到郑总身上了。

    还特意把我支走,两人过二人世界,她百分百是对郑总有意思。

    重点是什么?郑总不排斥她,两人气氛特别融洽。

    你要不主动点,那可真一点机会都没了。

    反正我话就说到这里,怎么做你自己考虑好。”

    挂掉电话,章瑟晚陷入呆滞,口中不断呢喃。

    “骗人的,都是骗人的......”

    学长还说什么这个公司都是为她开的。

    现在想想就是哄她玩的。

    偏偏她还傻傻当真了。

    本来说好的她是公司第一个艺人,结果一号艺人是那个陆漫漫。

    当然他们认识早,关系好。

    而且平时看群里聊天,陆漫漫就是把郑烨当哥哥处,她觉得没什么。

    这个二老板金铃,她也一直以为是郑烨凭实力拉来的投资。

    这么一看,很可能是金铃这个富婆,看上郑烨了。

    可是学长之前明明对她那么好。

    现在就要转投别人的怀抱了吗?

    这说明什么?

    他变心了。

    章瑟晚不愿相信这个结论。

    “也可能是学长比较缺钱吧,才不得不虚以逶迤,学长一定是有苦衷的。”

    这就是恋爱脑的好处,总能找到理由安慰自己。

    “我要相信学长,他才不是那种肤浅的人。他只是为了公司能更好的发展。”

    章瑟晚想到这里,心中愈发坚定,要努力赚钱,回报学长。

    学长迟早有一天会明白她的用心。

    另一边,录音室。

    “红姐怎么走了?”

    郑烨还想让她一起帮忙录制歌曲呢,就算不会操作,也能听听效果。

    “她没什么事,我就让她先回去了,没必要在公司耗着。”

    金铃微微笑,平静地说。

    “铃铃和我一样心善,天下最好的老板非你我莫属。”

    郑烨表示认同,工作完成就好,不一定非在公司耗着。

    他这次选的歌曲,也是一首经典古风合唱,《是风动》。

    伴奏还没制作,两人就先一起制作伴奏。

    郑烨脑海中有完整的伴奏制作,自己做会很快。

    可金铃非要自己来,郑烨就在旁边看着。

    两个人共用一台电脑很容易发生的操作就是,抢鼠标。

    郑烨看到不合适的地方,就直接上手指导。

    一开始还有点拘谨,碰到手了会触电般闪开。

    后来次数多了。

    摸两下小手怎么了?

    磨蹭一上午,将将把伴奏弄好。

    郑烨很想吐槽一声,这效率太低。

    但是想到...

    算了不能乱想。

    反正效率低点也没什么,他有的是时间。

    中午两人在办公室吃的外卖。

    金铃吃的津津有味。

    用她的话说就是,家里有专门的做饭阿姨,从小到大没吃过这种外卖。

    很新奇。

    这就不得不说,富二代也是有区别的。

    郑烨记忆中也是富二代,也有做饭的大厨,但他就不爱吃家里的。

    他就喜欢点那种很贵的外卖,吃几口就扔。

    或者干脆去外面吃,点一桌子,吃几口就走。

    现在想想,真是浪费。

    吃完两人靠在沙发上休息。

    然后,没多会儿金铃就靠着他睡着了。

    这丫头看来平时过得挺累。

    说睡就睡了。

    郑烨把她轻轻放倒在沙发上,枕着自己的腿。

    他低头看着她精致的面容。

    她的皮肤很好,轻微的淡妆便能使她光彩照人。

    金铃是那种睡相很好的美人,嘴角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只是郑烨也没想到,她这一个午休睡了两个多小时。

    他腿都快没知觉了。

    几次想着要不把她叫醒,又心疼舍不得。

    有人会说为什么不直接放沙发上,换抱枕。

    废话,那他辛苦这半天岂不是白忙活了?

    那铃铃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效果和现在能一样吗?

    等金铃醒来,睡眼惺忪。

    这一觉没人提前叫醒她,睡得很香。

    第一眼看到郑烨僵坐的身姿,心中既感动又心疼。

    “对不起,我太困了...”

    “不要说对不起,你最好现在扶我起来活动一下。”

    郑烨没有邀功,但很明确的让金铃知道,为了让她好好睡觉,他忍得很辛苦。

    金铃将他搀起,看着他两腿连站立都困难,心中更添愧疚。

    这个男人对她真的好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