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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是非黑白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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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荀咬咬牙,道:“左右都要回去钱塘,我们现在一直往南,在通州附近一定有去莲花渡的渡口。”

    李见叹了口气,道:“希望这一路上,大帅不会招来别的麻烦。”

    “我怎么可能招得来麻烦?”萧荀虽然这么,他自己也忐忑得很。上一次出门还是因为接了一个吃力不讨好的阴谋,还没回来便已听江南大乱,千辛万苦回到家,家里却给烧了个精光。这回好不容易出了家门,正要一展拳脚,却接连败北,输得糊里糊涂。

    更重要的是,他甚至不知该往哪里使力气,才能挽回不断倾颓的败势。

    萧荀热得脱了盔甲,从头顶蒸腾出热气。金铃仍旧在发烧,半死不活地躺着。

    他略觉奇怪,问道:“你身上是不是还有别的伤?”

    “小伤,不碍事。”

    “你总烧,我们还得去偷点药吧?”

    金铃挣扎着爬起来,萧荀见状赶忙扶她,金铃道:“我涂药,义兄,你回避一下。”

    萧荀道:“我回避你就倒了!我不看你就是,有药你不快点涂,拖到现在是什么意思?”

    金铃打出一个呵欠,道:“困。”

    萧荀晒了一天,赶了一天的路,恨不得脱光了衣服,李见忙劝:“已经烧了一个了,大帅还想做第二个?”

    萧荀烦躁不安,捏着缰绳,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赶得马也上气不接下气,李见几次劝他慢点,他心里却清楚这是一场看不到对手样貌的赛跑,丝毫不敢松懈。

    橘生淮南为橘,在淮北为枳。

    徐州的彭城下邳一代都还在淮北,而跨过淮河积水而成的富陵湖之后,就已属于淮南,淮河两岸风物不同,植被犹有区别,橘、枳则为其一。

    脚下的路不知何时闯入一片浅滩里,水在树丛中绕来绕去,最后汇成一潭,深不深,大约齐到脚脖子。而四周荒芜无比,唯有一条官道也算不上的道路在其中绕行。

    萧荀却裂开了嘴,道:“你瞧那些鹅掌树。”

    李见朝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裂开了嘴,笑道:“金大帅,就一条路。”

    这一路上,两人暗号甚多,金铃到这里已是全然摸不着头脑,问道:“什么路?为何你们对这一带也这么熟悉?”

    萧荀笑道:“我们来过呀。这一片叫覆盆浦,就这地方的潭水,就像是有哪个天上的神仙不小心泼了盆子里的水在地上,成了浅浅的一滩。不过听这水里有鳄鱼,虽然没见过,但现在还是小心……”

    李见笑道:“大帅多虑了,鳄鱼的血是冷的,冬天根本不出来,就埋在泥里面冬眠。”

    这一折腾已是傍晚了,萧荀停下车,带着李见在近水的地方挖了许多植物的根块,最后竟然还捞了一只闷头睡觉的野鸡。他把那野鸡用随处可见的鹅掌树的树叶包起来,裹在泥块里烤熟,就着烤熟的根块美美吃了一顿。两匹马也累了一天,同三个人一般地疲惫。

    金铃早已饿得头昏眼花,兄妹二人分吃了这只鸡,最后只给李见留了头和屁股。李见泪流满面,哭笑不得,犹豫再三,一口咬住了鸡头,不料金铃陡然抬手,手中匕首不知何时激射而出,俄而有重物倒地的声音,萧荀讶然扭头,看见自己背后不远处有一只大猫,额中一刀,死不瞑目。他走过去把尸体拖过来,道:“你的伤口还好吗?”

    金铃淡然道:“好像裂开了。”

    “快快,擦药,擦药!”

    金铃叹了口气,背对他们解开衣服又往各处伤口上多糊了一层药膏。

    耳听李见笃定道:“肯定是闻到肉香跟过来的,大帅背风,多半觉得就是你身上香,正想咬你一口,谁知道就把命送了。”

    萧荀道:“想吃我?结果把命送了吧?你瞧这有多重?起码有二十斤吧?为了补偿你,我决定分你一条腿。”

    一只野鸡,最多三四斤肉,其中还有将近一半的内脏和骨头,三人分将将够塞牙缝,现在可好,有一整头野物来打牙祭,萧荀二话不,把这大猫开膛破肚,插在树枝上又烤着了。

    这肉腥味随血,除得不尽,肉质又稍嫌粗厚,金铃一边默默往嘴里塞,一边又想起给银锁烤的兔子,不由得叹气道:“若是有盐就好了……”

    萧荀嘴里塞着肉,听了这话居然一惊,“谁出门带盐啊……莫非是你那小胡奴?”

    金铃叹气纠正道:“她不是胡奴。”

    “差不多,差不多。”

    “你还记得在长平西边的时候吗?”

    萧荀道:“记得,我们去坡地上一个小屋附近抓你们。那是你吧?”

    金铃点点头,道:“她带了盐。”

    萧荀倒抽一口凉气,俄而哂道:“宜室宜家,娶回家多省心!我瞧上的女人不会有错!”

    李见凉凉评:“莫人家看不上你,就算当真嫁进王府,也不用她亲自带盐上阵。大帅真是看错重点。”

    “有你什么事?”

    金铃淡然道:“她不愿嫁你的。”

    萧荀叹气道:“算来我们从刚到下邳到现在,不过是五天时间,第一日还是‘远道而来的英雄’,不料只是睡了一天,刺史便遭人暗杀,你我二人居然成了别人怀疑的对象,第三天出门打仗,胜了两场,却败在自己人内讧上,还做了阶下囚……”

    苍青色的天空辽阔悠远,星星满天都是,大地边缘的那几颗甚至都被挤到了地上,风一阵强一阵弱地刮过去,刮得火光时明时暗。“远道而来的英雄”只在逃跑的途中勉强吃了一个胡饼充饥,到现在早已消耗殆尽。萧荀和李见又是划船又是赶车,金铃则因为失血过多却没有任何补充,显得前所未有的虚弱。

    自投罗的猎人却变成了猎物的食物,这大猫的头还在,身上的肉却已割得七零八落,三人毫不在意地在它大张的眼睛旁边吃着肉,一路上的奔波之苦因为胃里的充实而消解了大半。萧荀吃了东西,精神头足得很,切了树皮编成绳子,把剩下的腿肉绑在车上晾晒着,嘴里念念有词:“大冬天的,应该不会坏吧?”

    李见抱怨道:“大帅简直是出来春游的。”

    萧荀并不理会他的诋毁,打了个呵欠,拉着他靠在马车边上就开始睡,第二天浑身酸痛地起来,苦着脸道:“划船这活本就不该是骑兵干的。”

    李见揶揄道:“赶车总该是骑兵干的吧?大帅请!”

    他颇恭顺地伸手要扶萧荀上马车,萧荀竟然真的把手放在他手中,高傲地迈步上车,一甩马鞭,马车启动的震动让金铃一晃,萧荀见她茫然不知所措,笑问:“睡得好吗?”

    金铃轻轻嗯了一声,灌下一大口水,道:“好像头没那么疼了。”

    萧荀长嘘一口气,道:“定然是那顿肉吃好了!不要紧,今天还有,再也不怕饿了。”

    金铃道:“我还剩了点干粮。”

    “不忙,留着万一有用呢?”

    海边这条路没什么人,连带着路也并不是很好,路面上坑坑洼洼,有的地方泡了水凹陷下去,露出下面的石头路基,马车驶过的时候颠簸不已,每次萧荀都要回头问一句:“动到伤口没?”

    金铃恐他不好好看路,一律回答“没有”,实则当初绑得那布早就该换了。她发烧不退,与缺少干净纱布有很大关系。

    莲花渡的总舵在胡豆洲上,其北面通州是一座小港口,为今之计只能寄希望于通州还未被战火波及,可以让她好好的清理一下伤口。

    马车行不过三日就到了通州,远看还尚且宁静,道上却绝少行人,萧荀不由得放慢了马速,叹道:“不知这破事能不能清楚。不过不论如何,我们和祖氏的梁子都算是结下了。哎,金铃你,祖氏坞壁现下在东魏境内,祖氏还能为我大梁尽忠吗?”

    金铃凉凉道:“司马氏南逃以后,中原汉人自发组成坞壁,本来也没指望宗主国能有什么帮助。所做之事,不过是为了能保全一方百姓不受战乱之苦罢了。”

    萧荀哼了一声,道:“无怪祖荣背后使绊子,原来是为了保全自己。”

    金铃忽地捏紧了匕首,道:“前面有人,有武器。”

    萧荀一愣,道:“我们从北边一路过来,人都没见几个,这都快要进通州了,居然还有剪径的强盗?”

    金铃哂道:“强盗也会挑地方的,没人走的地方,强盗守它作甚?”

    萧荀笑道:“你强盗出来抢劫,会不会带钱?”

    他的马速本也不快,是以当地上的绊马索弹起来的时候,他立刻就把马车刹住了,二十多个人从道旁半人多高的荒草地里跳出来,萧荀亦下了马车,一拳一个将人都撂倒在地,旁人哪见过如此神勇的“肥羊”,相互招呼着逃跑。

    萧荀听到他们话,头个反应便是愣了一下,俄而在地上随手抓了一个人,丢给了李见,重新又跳上车,赶车离开。

    李见道:“大帅这么重的见面礼,我可不敢收。”

    萧荀笑道:“他们是钱塘口音,你问问怎么回事。”

    李见一听,拍拍那人的脸,道:“小郎君,别装睡了,你们是钱塘人?跑到这做什么强盗?”

    作者有话要:一想到后天要上班_(:3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