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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人来如织 剑去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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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徽四年的春天似乎来得格外的晚。正月晦日(最后一天),正是长安城每年第一个“游冶水边追野马,啸歌林下应山君”的重要日子,然而那呼啸的北风,蔽日的阴云,却生生把个春寒料峭演绎成了严冬景象。

    只是对于长安人来说,比起他们怀里揣得火热的那一颗颗春心,无论是恶劣得离谱的天气,还是正闹得轰轰烈烈的驸马谋反大案,绝对都是浮云。不到午时,城东南的曲江之畔,早已是一片衣冠如织、车马如龙的繁华盛景。但凡风景略有可观处,放眼均是密密麻麻的帷帐,无数男女老少在帐内席地而坐,畅怀而饮。那锦幕四合、歌舞喧天的,是皇室豪门的游宴之处,少不得一番“席舞千花妓,歌船五彩搂”的风流;那平地设席、青毡为帐的多是平民,图的是个“千门万户看,无人不送穷”的吉利……

    在江滨的一顶普通毡帐里,琉璃静静的喝了一口桃酪。那酸酸的冰凉浆汁顺着喉咙慢慢流下,让她几乎打了寒战,等到这不适感过去,她才放下了举起掩口的衣袖。只听对面的珊瑚一声嗤笑,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对一边的曹氏道,“阿娘,琉璃不是去学教坊音声的么?怎么学得做派越发像官家人了?”

    曹氏淡淡的睨了琉璃一眼,冷笑几乎从眼角溢了出来;珊瑚越发笑得欢畅,那发育良好的胸脯和头上的金搔头,淋漓尽致的注解了“花枝乱颤”四个字。五岁的青林抬起头来,看了看明显不大高兴的大姐琉璃,又看了看明显很高兴的二姐珊瑚,满脸都是困惑;而库狄延忠只是面无表情低头喝了一口宜春酒,回头便跟在一边热酒的世仆新泉道,“再烫一壶。”

    琉璃无声的吸了口气,压下被“教坊”这两个字勾起来的怒火,保持着一贯的麻木表情扭头看着外面的风景——除了毡帐还是毡帐,偶然露出几棵树来,也都是光秃秃的凄凉模样,加上不时刮过的刺骨寒风,这孟春景色怎一个惨字了得?也不知道长安人哪来的这么大劲头,年年岁岁要跑到这荒郊野外来吹这半天春啊风,好像不这么折腾一番,就没脸出门见人!对于长安人这种对郊游的群体性狂热,她还真是不大适应,就像她依然不大适应他们所热爱的酪浆的古怪酸味。

    算起来,这是她来到长安的第三个年头了——自从写毕业论文写到睡着的那个夜晚之后。她还清楚的记得自己的论文题目是《论唐代的染织图案演变与西域文化》,为了尽可能搞清楚时代背景,她又恶补了一番唐史,然后……就真的来到了这个时代。

    因为完全听不懂身边人那坑爹的古代汉语发音,也因为在镜子里看到了一张雪肤深目的小脸,一开始她还以为自己是穿到了外国或异世。足足有一年零三个月,她没开过口,大家先是以为她是因为母亲的去世而伤心得傻了,后来,又觉得她大概是成了哑巴。等她终于摸清楚状况,也学会了以长安官话为主、夹杂着栗特语和突厥语的家里通用语言,她已经很悲催的丧失了嫡长女一切应有的待遇和地位——是的,她知道如今已近永徽之治的尾声,卷入谋反案的驸马房遗爱和吴王都死定了,武昭仪很快就要登上皇后的宝座,而害死吴王的长孙无忌过两年也将被逼得上吊……可这一切跟她一个前途茫茫的胡姬有个毛关系?

    当然严格的说,她其实不算胡姬,至少在大唐的户籍纸上,她属于本地良民。她的便宜父亲库狄延忠,假假的也算是一个前朝勋贵之后,高祖是北齐华阳县公库狄盛,只是风光跟长孙、宇文这样根深蒂固的胡人高门还差了十万八千里,更别说祖父迷上斗鸡之后的迅速败落,只给父亲留下了一个良民身份和一张害人的脸——把她母亲可是害惨了。

    她的便宜母亲安氏是栗特胡商的宝贝女儿,据说在栗特人的什么昭武九姓里,安是最显贵的姓氏之一,安氏的父亲更是栗特商队里一言九鼎的领队萨宝。只是当安氏不顾家中安排,执意嫁给外族人,找的这个男人又看不大起她的父兄们,她便几乎跟娘家断了来往。饶是如此,安氏跟库狄延忠才过了三年快活日子,就怀着琉璃迎来了曹氏这个更年轻貌美的妾,看着她生下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至于曹氏,倒是地地道道以乐舞为生的栗特乐户,按大唐律法属于不能为妻的二等贱籍。可对于库狄这样的胡人家庭来说,谁又会闲得抽筋来管他是不是以妾为妻?曹氏也许不算太聪明,但足以对付库狄延忠了,也足以决定在这一千多年前的时空里孤立无援的琉璃的命运。

    如今,这个家虽然依然住着安氏用嫁妆购置的小院,却已经看不到安氏的任何痕迹……呃,也许除了琉璃?其实琉璃也属于曹氏非常想清理干净的某种东西,只是因为她的皮囊大概还值点钱,又处处小心,才熬过了最初的艰难。一年多前,当她终于开始说话并显示出脑子没有坏掉后,曹氏立刻就想到了“变废为宝”的好办法——让琉璃去参选教坊的搊弹家!

    这个决定好的一方面是:一年多来,琉璃终于能吃得饱、穿得暖了,而且已经学会了琵琶、乐舞和标准的大唐礼仪。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的确拥有过人的音乐天分,每一样她都学得有模有样,那请来教她的曹家小妹被她哄得开心,不知不觉便丧失了敌我立场。

    坏的一方面是:从曹小妹眉飞色舞的描述中,琉璃终于知道所谓教坊是何等恐怖的地方——那是为皇宫豢养乐舞歌伎之所,进去之后最好的下场是成为皇帝偶然会宠幸的“十家”,更大的可能则在外面的云韶院为皇家服役到老。但最变态的还是,这些教坊里的女人居然流行结香火兄弟,平常一起厮混,而一旦嫁人,新郎也会被“兄弟们”通用……

    得知这一切的时候,琉璃很想找块豆腐撞死算了,而曹氏还笑吟吟的跟她说,“以后这个家,还要靠你多拉扯拉扯。”

    啊呸,我拉扯你妹!只是明天,就是太常寺搞海选的日子,她这张脸长得的确有点祸水,曹氏家族在教坊又有根基,不出意外她肯定会被选上。一入教坊,便是贱籍,别的穿越女都是越混越好,怎么她穿越三年,居然能从一个良民家庭的嫡长女混成以色事人的胡姬?她如何才能证明在她异国风情的皮囊下面,依然有着一颗本土穿越女坚忍不拔的心……

    在不时灌进冷风的毡篷里又熬了一个时辰,大概是因为各怀心思,库狄家倒是没有上演载歌载舞的一幕,帐外不时传来欢笑和歌舞乐器之声,珊瑚早钻出去看热闹了。琉璃却在心里默默的计算着待会儿要实施的计划,正在出神,却听库狄延忠对她道,“你去将珊瑚找回来,且好归家了。”

    我?琉璃略有些惊异的看了父亲一眼,看到他点了点头,才双手一按面前的矮几,从厚厚的毛毡坐席上站了起来,也许是跪坐得久了,双腿有些酸麻,慢慢走了几步才好些。出了帐,冷风越发显得刺骨,她忙紧了紧身上的夹袄,抬眼一望,东边的一处空地上围了一大圈人,不时传来轰然叫好声,忙迈步走了过去。

    琉璃自然没有听见,毡帐里,库狄延忠正低声对曹氏道,“我思量着真让琉璃入了教坊,咱家名声须不好听,她今年已十五,不如挑户人家嫁了?”曹氏声音顿时尖锐起来,“为何今日又说此事?太常寺奴家阿兄已托人打点过,遮莫要得罪他们?大郎又不是不知,搊弹家不比别个乐户,可与良人为婚,若是好了,还可一步登天,那是何等富贵?青林日后前程也有望了……”

    帐外,琉璃已走到人群聚集处,只见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人,听得里面笛声激昂,人头之上不时有冷森森的剑光盘旋,竟是有人在表演平日难见的剑器舞,难怪这一片再无其他舞者。

    这一年多来,琉璃对时下流行的拓枝舞、胡旋舞、绿腰舞等学过一遍,只有这剑器舞连见也不曾见过,忍不住也在人群后掂起脚往里看,却见那舞剑之人似乎并不是女子,只能看见他偶然露出的一个后脑勺和时而矫若游龙,时而团如满月的剑光。

    琉璃忍不住从人缝里挤了进去,到了里圈才看见,舞剑之人果然是个身量甚高的男子,那剑光吞吐游走,恍如活物,舞者的姿态也十分矫健,看着来去如风,迅捷如雷,偏偏一招一势又清清楚楚,端的是个剑舞好手,那吹笛之人也是个年轻男子,身上一件半新不旧的寒袄,眉目清朗,神态极为从容安适。

    笛声吹到激越处,剑舞者的长剑突然脱手向半空飞了上去,如流星飞去,又闪电般飒然落下,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刚想惊呼,却听一声轻响,原来那剑已纹丝不差的落入舞者所持的剑鞘之中,四周顿时彩声如雷。

    琉璃不由也目眩神驰,这才看清剑舞之人也是个俊朗的青年人,看那打扮像是个游侠儿,旁若无人的傲然立在那里,只转头向吹笛人拱了拱手,“多谢!”吹笛之人呵呵一笑,答道:“痛快!”两人竟不相识,却是相视一笑,各自排众扬长而去。围观之人自然也慢慢散了,有人拿了箫笛琵琶诸样乐器,又挽臂踏足的重新舞了起来,乐声悠扬,舞姿欢快,夹杂着“新买五尺刀,悬著中梁柱”的响亮歌声,当真是说不尽的畅怀肆意。

    琉璃依然怔怔的站在那里,只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似乎被震裂了一条缝:三年来自己虽然一直学着那些乐舞,却从来没有想到过它们可以舞得这样风流洒脱、无拘无束……怔忪间,突然身边有人回过头来惊咦了一声,“这不是库狄大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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